3.接受現實

重生棄婦快跑·一抹紫霞·2,311·2026/3/27

只聽得鈴聲在響,卻不見手機在哪裡。崔如眉心跳著,手忙腳亂,到處翻找,不知道是誰打來的電話。 似乎在床頭抽屜裡,拉開,手機沒找到,卻看到一份協議。崔如眉好奇地拿起來一看,是一份嶄新的離婚協議書。便順手放在床上,心想電話接了再看不遲。 手機依然不依不饒地響著,一副你要不接我就不掛的執著架勢。 誰來的? 朱大常打來的?問我還活著沒? 小三打來的?謾罵質問羞辱我?小說裡常寫這樣的橋段。 朋友打來的?哪個朋友? …… 終於,在床下找到了手機。一看,上面顯示的是一個叫“王曼”的名字。 崔如眉穩穩神,按下接了: “柳依晴你搞什麼去了啊?這半天才接電話!在哪裡呢?快點出來吃飯吧,老地方,夜來香魚頭火鍋,姐仨好久沒在一起聚過了!別說你吃過飯了啊,我剛旅遊回來,饞死咱這兒的魚頭火鍋了,我已訂好了座位,歐陽一蝶那兒也打了電話,她已經出門了,你快點來吧,千萬別跟我說什麼沒空之類的話來氣我!” 還沒等崔如眉開口招呼,王曼劈頭蓋臉地已將事情安排妥當並決定了,這情形,這熱情,除了去之外,你要說半個“不”字都會覺得對不起她,再沒臉見她。 事情突然,崔如眉不知道怎麼回答,傻子似地“哦啊”了幾聲。 “好了,我掛了,每次幹啥爽快點,我最見不得你那磨嘰樣了!”說完,“啪”地掛了電話,留下崔如眉在那兒愣神。 柳依晴和王曼還有歐陽一蝶是高中同學,一直比較玩得來,是同學中走得最近的幾個。 王曼命好,嫁了個做生意的老公王貴仁,家裡吃穿不愁,當了幾年家庭主婦,後來實在無聊,便讓老公幫自己開了個花店日常打理著。 歐陽一蝶年芳二九了,至今未婚,整個一都市大齡剩女,父母催得急,她卻一幅看淡的樣子,既不著急相親,更不著急結婚,嫌天天回家老孃嘮叨得難受,便索性從家裡搬了出來,自己在外租房子住著。 去,還是不去? 一聽到吃飯,崔如眉才感覺到自己的確實有些餓了,肚子條件反射般“咕咕”地叫了起來。昏睡了一下午,肚子早空了,是該去吃吃飯了。至於見兩位柳依晴生前的朋友,她倒是沒有多大的興趣,不知道是否會對脾性,不過目前看來,這位王曼倒頗是爽性,應該不會難處的。 臥室書桌上放著一本臺歷,崔如眉拿起來一看,日期是2011年的6月3日,和自己被人推下懸崖的是同一天,看來,自己的這番重生,只是平行穿越;再看臺歷上面的廣告,從“隨城旅行社”幾個字看來,是穿越到了離自己家鄉江城有千里之遙的一個叫“隨城”的中等大小城市。隨城,是崔如眉以前從未到過的地方,只是知道有這樣一座城市罷了。 如果不是橫遭慘死,她崔如眉這會子應該正在江城,和丈夫安之遠以及女兒團團一起,和和美美高高興興地在家裡吃晚飯呢。 之遠……團團……爸爸媽媽……你們好嗎? 崔如眉在內心裡幽幽地喊著,眼淚不覺下來了,恨不能馬上身生雙翅,轉眼飛回到親人的身邊。 但是崔如眉很快冷靜下來: 回去自然可以,買張車票,坐幾十個小時的火車,很快就能看到他們的。但是……看到他們又怎麼樣呢?哭著,拉著他們的手,告訴崔如眉其實沒有死,她的靈魂還在,就在這個叫柳依晴的女人身上。哼,可能嗎?重生,誰會相信?即便相信了真有重生這種事,就她現在這幅樣子,除了被人當作瘋子外,誰會相信她說的每句話? 她的血肉模糊的身體,十有八九正躺在殯儀館的房間裡! 所以,現在不能回去,想回去的話,也要從長計議,慢慢地來,不然,她真的會永遠徹底地失去最愛的親人,再無相見的可能,甚至,會因為自己的貿然闖入,給親人帶來無妄之災。 所以,現在再是痛苦,再是思念,也只得先忍著,一個人遇事只要不先亂了陣腳,一切都還有轉機。 現實是殘忍了些,但你再怎麼不甘,它都是活生生的現實,無法被抹殺的現實!除了先接受,再無可能。 接受現實,也是勇敢的一種。崔如眉懂這個道理。 打定主意,崔如眉準備出門了。起身時,又看到床上的那份離婚協議書。 拿起來一看,發現這不是一份夫妻之間鬧矛盾時搞著玩的離婚協議書,而是一份真正的,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上面鮮紅的印章和騎縫章明白無誤地告訴她,法律意義上,柳依晴和朱大常是離了婚的。 這個女人一心想要留住丈夫,卻一再地做傻事,以為只要自己無休止、無原則地犧牲,有朝一日便可換回丈夫的迴心轉意,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這已經是第二份離婚協議書了。 唉,這個女人…… 忍不住好奇,崔如眉隨意地看了一看: “男方朱大常與女方柳依晴婚後於2008年9月26日生育一兒子,名朱翔天。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朱翔天由女方撫養,隨女方生活,男方按月將 500.00元扶養費打至女方柳依晴固定帳戶上。 …… 五、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男方有權要求變更監護權:(1) 女方虐待孩子,導致孩子受到傷害;(2)男方失去撫養養能力;(3)孩子主動要求變更監護權。 六:夫妻共同所有的蘭香宛5幢3單元6樓2號的房地 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男方擁有該房產的一切處置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 九: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100000.00元補償費。 ……” 崔如眉看完,驚出一身冷汗:第一反應是,哦,差點忘 了,這個柳依晴,她還有一個叫朱翔天的兒子的,記憶裡,兒子還未上幼兒園,一直在朱大常父母那裡照看著;第二個反應是,她怎麼會在這樣一份極不合理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 明明是男方有錯在先,倒只用區區十萬元就將她掃地出門了?! 怎麼回事? 算了,還是先去吃飯吧,王曼和歐陽一蝶肯定等急了。倒真正想去見她們一下了,反正這屋子裡一個人待著也沒啥意思,沒有指望的人,沒有想要的生活,待著幹嘛? 崔如眉將手機放進挎包裡,洗了臉,收拾了一下,開門出去下了樓。 熱氣,人群,聲浪,撲面而來。 循著記憶中的路,崔如眉來到了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招手要了一輛計程車,對司機說: “夜來香魚頭火鍋!”

只聽得鈴聲在響,卻不見手機在哪裡。崔如眉心跳著,手忙腳亂,到處翻找,不知道是誰打來的電話。

似乎在床頭抽屜裡,拉開,手機沒找到,卻看到一份協議。崔如眉好奇地拿起來一看,是一份嶄新的離婚協議書。便順手放在床上,心想電話接了再看不遲。

手機依然不依不饒地響著,一副你要不接我就不掛的執著架勢。

誰來的?

朱大常打來的?問我還活著沒?

小三打來的?謾罵質問羞辱我?小說裡常寫這樣的橋段。

朋友打來的?哪個朋友?

……

終於,在床下找到了手機。一看,上面顯示的是一個叫“王曼”的名字。

崔如眉穩穩神,按下接了:

“柳依晴你搞什麼去了啊?這半天才接電話!在哪裡呢?快點出來吃飯吧,老地方,夜來香魚頭火鍋,姐仨好久沒在一起聚過了!別說你吃過飯了啊,我剛旅遊回來,饞死咱這兒的魚頭火鍋了,我已訂好了座位,歐陽一蝶那兒也打了電話,她已經出門了,你快點來吧,千萬別跟我說什麼沒空之類的話來氣我!”

還沒等崔如眉開口招呼,王曼劈頭蓋臉地已將事情安排妥當並決定了,這情形,這熱情,除了去之外,你要說半個“不”字都會覺得對不起她,再沒臉見她。

事情突然,崔如眉不知道怎麼回答,傻子似地“哦啊”了幾聲。

“好了,我掛了,每次幹啥爽快點,我最見不得你那磨嘰樣了!”說完,“啪”地掛了電話,留下崔如眉在那兒愣神。

柳依晴和王曼還有歐陽一蝶是高中同學,一直比較玩得來,是同學中走得最近的幾個。

王曼命好,嫁了個做生意的老公王貴仁,家裡吃穿不愁,當了幾年家庭主婦,後來實在無聊,便讓老公幫自己開了個花店日常打理著。

歐陽一蝶年芳二九了,至今未婚,整個一都市大齡剩女,父母催得急,她卻一幅看淡的樣子,既不著急相親,更不著急結婚,嫌天天回家老孃嘮叨得難受,便索性從家裡搬了出來,自己在外租房子住著。

去,還是不去?

一聽到吃飯,崔如眉才感覺到自己的確實有些餓了,肚子條件反射般“咕咕”地叫了起來。昏睡了一下午,肚子早空了,是該去吃吃飯了。至於見兩位柳依晴生前的朋友,她倒是沒有多大的興趣,不知道是否會對脾性,不過目前看來,這位王曼倒頗是爽性,應該不會難處的。

臥室書桌上放著一本臺歷,崔如眉拿起來一看,日期是2011年的6月3日,和自己被人推下懸崖的是同一天,看來,自己的這番重生,只是平行穿越;再看臺歷上面的廣告,從“隨城旅行社”幾個字看來,是穿越到了離自己家鄉江城有千里之遙的一個叫“隨城”的中等大小城市。隨城,是崔如眉以前從未到過的地方,只是知道有這樣一座城市罷了。

如果不是橫遭慘死,她崔如眉這會子應該正在江城,和丈夫安之遠以及女兒團團一起,和和美美高高興興地在家裡吃晚飯呢。

之遠……團團……爸爸媽媽……你們好嗎?

崔如眉在內心裡幽幽地喊著,眼淚不覺下來了,恨不能馬上身生雙翅,轉眼飛回到親人的身邊。

但是崔如眉很快冷靜下來:

回去自然可以,買張車票,坐幾十個小時的火車,很快就能看到他們的。但是……看到他們又怎麼樣呢?哭著,拉著他們的手,告訴崔如眉其實沒有死,她的靈魂還在,就在這個叫柳依晴的女人身上。哼,可能嗎?重生,誰會相信?即便相信了真有重生這種事,就她現在這幅樣子,除了被人當作瘋子外,誰會相信她說的每句話?

她的血肉模糊的身體,十有八九正躺在殯儀館的房間裡!

所以,現在不能回去,想回去的話,也要從長計議,慢慢地來,不然,她真的會永遠徹底地失去最愛的親人,再無相見的可能,甚至,會因為自己的貿然闖入,給親人帶來無妄之災。

所以,現在再是痛苦,再是思念,也只得先忍著,一個人遇事只要不先亂了陣腳,一切都還有轉機。

現實是殘忍了些,但你再怎麼不甘,它都是活生生的現實,無法被抹殺的現實!除了先接受,再無可能。

接受現實,也是勇敢的一種。崔如眉懂這個道理。

打定主意,崔如眉準備出門了。起身時,又看到床上的那份離婚協議書。

拿起來一看,發現這不是一份夫妻之間鬧矛盾時搞著玩的離婚協議書,而是一份真正的,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上面鮮紅的印章和騎縫章明白無誤地告訴她,法律意義上,柳依晴和朱大常是離了婚的。

這個女人一心想要留住丈夫,卻一再地做傻事,以為只要自己無休止、無原則地犧牲,有朝一日便可換回丈夫的迴心轉意,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這已經是第二份離婚協議書了。

唉,這個女人……

忍不住好奇,崔如眉隨意地看了一看:

“男方朱大常與女方柳依晴婚後於2008年9月26日生育一兒子,名朱翔天。因雙方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朱翔天由女方撫養,隨女方生活,男方按月將

500.00元扶養費打至女方柳依晴固定帳戶上。

……

五、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男方有權要求變更監護權:(1)

女方虐待孩子,導致孩子受到傷害;(2)男方失去撫養養能力;(3)孩子主動要求變更監護權。

六:夫妻共同所有的蘭香宛5幢3單元6樓2號的房地

產所有權歸男方所有,男方擁有該房產的一切處置權,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

九: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100000.00元補償費。

……”

崔如眉看完,驚出一身冷汗:第一反應是,哦,差點忘

了,這個柳依晴,她還有一個叫朱翔天的兒子的,記憶裡,兒子還未上幼兒園,一直在朱大常父母那裡照看著;第二個反應是,她怎麼會在這樣一份極不合理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

明明是男方有錯在先,倒只用區區十萬元就將她掃地出門了?!

怎麼回事?

算了,還是先去吃飯吧,王曼和歐陽一蝶肯定等急了。倒真正想去見她們一下了,反正這屋子裡一個人待著也沒啥意思,沒有指望的人,沒有想要的生活,待著幹嘛?

崔如眉將手機放進挎包裡,洗了臉,收拾了一下,開門出去下了樓。

熱氣,人群,聲浪,撲面而來。

循著記憶中的路,崔如眉來到了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招手要了一輛計程車,對司機說:

“夜來香魚頭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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