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虎尾

大官人·三戒大師·2,211·2026/3/23

第二十章 虎尾 是啊。想一想,自己已經將這樁被刑部定了死罪的案子成功翻過來。來日必將聲名鵲起,前途一片光明,似乎應該知足了。 可是真要將此案含混過去,何常這個罪魁禍首必將逍遙法外。自己就成了包庇兇手的共犯,怕是一輩子都難解這個心結! 魏知縣讀了二十年聖賢書,自然將聖人之言奉為圭臬。聖人說君子有九思,頭一條就是‘視思明’。君子視思明,要分得清是非,辨得明真假,要把人和事看得通透! 當年讀書時,魏知縣將此視為天經地義。然而出仕後才知道,人往往就是看不清是非曲直,或是不敢、不想看清真假虛實。因為分得太清、辨得過明,難免會碰的頭破血流,甚至害了卿卿性命。但要是裝作糊塗,固然可換得一時太平,卻遭受良心的煎熬,痛苦一生…… 當現實與信念發生衝突時,妥協的往往是後者。但對魏源來說,這個選擇尤其艱難。這跟他的經歷有關,他是永樂四年進士,因年齡太小,面相太嫩,永樂皇帝讓他進士榮歸,讀書候用,他永遠無法忘記陛見時,皇帝的溫言勉勵、拳拳期望…… ‘魏小愛卿,你要時時自省、嚴以律己,莫失朕所望!’ 時至今日,永樂皇帝這句話仍時時在他腦海迴響,讓他不敢對自己有所放鬆…… 這一夜,魏知縣天人交戰,睜著眼直到天亮,他終於做出了決斷! 當日排衙,富陽縣的官吏們看到一個血紅著眼睛的縣太爺,聽到了他的決斷: ‘今日辰時,大堂重審何常!’ 一眾官吏無不驚詫,然後肅然領命,完全與往日不同。 縣衙分大堂二堂。平日理政斷案,縣老爺都是升二堂。升二堂時,知縣一般穿戴公服,使喚的吏役一般也限於值堂書吏和經承差役,與事件無關之官吏則不必出現。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齊集排衙,其鄭重程度遠高過前者。按規制,一般只有宣讀聖旨、奉旨辦差、或者有特別重大案件時,才會升大堂! 今日,魏知縣要升大堂問案,已經表明了他的態度。 退堂後,魏知縣沐浴焚香,除掉公服換穿朝服。 他穿著白襪黑履站在銅鏡前,兩個親隨為他套上赤羅青緣的上衣、下裳,然後整理衣領,露出齊刷刷一道中單白領。然後圍上銀革帶、帶上掛著赤羅無緣的蔽膝。革帶之後佩綬系而掩之,最後垂下兩條表裡俱素的大帶…… 這既是穿戴,又是儀式,當一件件服飾加身,魏知縣感到責任,也一分分壓在肩上。為天子牧民,為百姓主持公道,是自己穿這身朝服的意義啊! ‘東翁……’穿衣鏡上現出司馬求的老臉,他嘆氣道:‘你真打算豁出去了?’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是我上任前的誓言。’鏡子裡的縣令雖然板著臉,卻依然顯得很年輕:‘富陽有何常這樣的惡霸不除,算什麼忠君之事、造福一方?’ ‘不知東翁打算怎麼辦?’司馬師爺肅然起敬道。 ‘等著先生出主意呢……’魏知縣兩手一攤,實誠道。 ‘唉……’司馬求嘆口氣道:‘攤上你這樣的東家,真是麻煩啊……’ ‘先生果有良策?’魏知縣聞絃歌而知雅意,激動地轉過頭來。雖然孔曰成仁、孟曰取義,但不用成仁取義,那是最好不過的…… ‘我反覆思量,這何常其實並沒那麼可怕。’司馬求苦笑一下,輕聲道:‘先說咱們最忌憚的錦衣衛身份。這一點很是蹊蹺。如果他是錦衣衛百戶,昨日過堂為何隻字不提?只怕必有難言之隱。既然他不提,咱們便當作不知。至於將來錦衣衛會不會干涉,那就是上面的事了,與東翁沒有關係。不知者不為罪,錦衣衛再跋扈,也不至於找東翁的麻煩。’ ‘唔,不錯。’魏知縣點頭道:‘那糧長的身份呢?這個也很麻煩。’ ‘都說糧長犯死罪可以納鈔贖罪。我昨晚睡不著,翻看《大誥》,發現這一條出自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糧長有雜犯死罪及流、徙者,可納款贖罪。’’司馬求輕聲道。 ‘哦……’魏知縣讀聖賢書靈光,對法律條文的鑽研還只是剛起步。不過也知道,所謂‘雜犯死罪’,就是死罪中性質較輕的一種,與‘真犯死罪’相對,處刑一般也較輕。 簡單說來,雜犯死罪就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者之外的死罪。 但這是什麼意思捏? ‘嗯,什麼意思?’魏知縣不願顯出自己的無知。但時間緊迫,也只能不恥下問了。 ‘即是說,如果能讓何常招認故意殺人之罪,他便罪無可贖。’司馬求解釋道:‘否則,教唆、誘拐、藏匿這些雜七雜八的罪名,是動不了他的。’ ‘但他不招怎麼辦?’魏知縣皺眉道:‘這種有恃無恐的兇頑之徒,又不能用刑,真是麻煩。’ ‘是可以用刑的。’司馬求搖頭道:‘朝廷對糧長,並無像對生員、舉人一樣明文規定之優待。只是因為太祖皇帝重視糧長,糧長又關乎朝廷賦稅,地方官不敢得罪,才陳陳相因罷了。’ 糧長是給朝廷收糧運糧的。苦水裡泡大的太祖皇帝,目睹了每每收稅時節,貪官汙吏下鄉逼索,害得百姓傾家蕩產的景象。待他登上皇位,便別出心裁地設計了這套民間自治的收解辦法,整個稅糧徵收、解送的過程,統統不許官吏插手。 加上洪武朝的糧長可以面聖,還肩負為皇帝收集地方民情的任務,致使地方官對其心懷忌憚。又怕糧長撂挑子,耽誤了運糧,自己吃罪不起,是以優待糧長,給予秀才乃至舉人一樣的待遇,才成了地方官府的潛規則。 ‘原來如此。’魏知縣大喜道:‘那就好辦了,三木之下,保管讓他開口!’ ‘但是動刑有動刑的麻煩。’司馬求苦笑道:‘一者,屈打成招,將來容易翻供。二者,打馬騾子驚,本縣還有六位糧長,見東翁打破成規,難免會心生怨懟,等到收稅時節,八成會有麻煩。’ ‘鄉願,德之賊也!’魏知縣恨恨罵一句:‘先過了這關再說,車到山前必有路!’ ‘其實不必用刑,智取也可。’司馬求臉微紅心微跳道,其實他今天一早,就去找王賢問計,在他看來無解的難題,卻被王小子三言兩句,就給解開了。沒

第二十章 虎尾

是啊。想一想,自己已經將這樁被刑部定了死罪的案子成功翻過來。來日必將聲名鵲起,前途一片光明,似乎應該知足了。

可是真要將此案含混過去,何常這個罪魁禍首必將逍遙法外。自己就成了包庇兇手的共犯,怕是一輩子都難解這個心結!

魏知縣讀了二十年聖賢書,自然將聖人之言奉為圭臬。聖人說君子有九思,頭一條就是‘視思明’。君子視思明,要分得清是非,辨得明真假,要把人和事看得通透!

當年讀書時,魏知縣將此視為天經地義。然而出仕後才知道,人往往就是看不清是非曲直,或是不敢、不想看清真假虛實。因為分得太清、辨得過明,難免會碰的頭破血流,甚至害了卿卿性命。但要是裝作糊塗,固然可換得一時太平,卻遭受良心的煎熬,痛苦一生……

當現實與信念發生衝突時,妥協的往往是後者。但對魏源來說,這個選擇尤其艱難。這跟他的經歷有關,他是永樂四年進士,因年齡太小,面相太嫩,永樂皇帝讓他進士榮歸,讀書候用,他永遠無法忘記陛見時,皇帝的溫言勉勵、拳拳期望……

‘魏小愛卿,你要時時自省、嚴以律己,莫失朕所望!’

時至今日,永樂皇帝這句話仍時時在他腦海迴響,讓他不敢對自己有所放鬆……

這一夜,魏知縣天人交戰,睜著眼直到天亮,他終於做出了決斷!

當日排衙,富陽縣的官吏們看到一個血紅著眼睛的縣太爺,聽到了他的決斷:

‘今日辰時,大堂重審何常!’

一眾官吏無不驚詫,然後肅然領命,完全與往日不同。

縣衙分大堂二堂。平日理政斷案,縣老爺都是升二堂。升二堂時,知縣一般穿戴公服,使喚的吏役一般也限於值堂書吏和經承差役,與事件無關之官吏則不必出現。

升大堂則縣官必須穿戴朝服,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齊集排衙,其鄭重程度遠高過前者。按規制,一般只有宣讀聖旨、奉旨辦差、或者有特別重大案件時,才會升大堂!

今日,魏知縣要升大堂問案,已經表明了他的態度。

退堂後,魏知縣沐浴焚香,除掉公服換穿朝服。

他穿著白襪黑履站在銅鏡前,兩個親隨為他套上赤羅青緣的上衣、下裳,然後整理衣領,露出齊刷刷一道中單白領。然後圍上銀革帶、帶上掛著赤羅無緣的蔽膝。革帶之後佩綬系而掩之,最後垂下兩條表裡俱素的大帶……

這既是穿戴,又是儀式,當一件件服飾加身,魏知縣感到責任,也一分分壓在肩上。為天子牧民,為百姓主持公道,是自己穿這身朝服的意義啊!

‘東翁……’穿衣鏡上現出司馬求的老臉,他嘆氣道:‘你真打算豁出去了?’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是我上任前的誓言。’鏡子裡的縣令雖然板著臉,卻依然顯得很年輕:‘富陽有何常這樣的惡霸不除,算什麼忠君之事、造福一方?’

‘不知東翁打算怎麼辦?’司馬師爺肅然起敬道。

‘等著先生出主意呢……’魏知縣兩手一攤,實誠道。

‘唉……’司馬求嘆口氣道:‘攤上你這樣的東家,真是麻煩啊……’

‘先生果有良策?’魏知縣聞絃歌而知雅意,激動地轉過頭來。雖然孔曰成仁、孟曰取義,但不用成仁取義,那是最好不過的……

‘我反覆思量,這何常其實並沒那麼可怕。’司馬求苦笑一下,輕聲道:‘先說咱們最忌憚的錦衣衛身份。這一點很是蹊蹺。如果他是錦衣衛百戶,昨日過堂為何隻字不提?只怕必有難言之隱。既然他不提,咱們便當作不知。至於將來錦衣衛會不會干涉,那就是上面的事了,與東翁沒有關係。不知者不為罪,錦衣衛再跋扈,也不至於找東翁的麻煩。’

‘唔,不錯。’魏知縣點頭道:‘那糧長的身份呢?這個也很麻煩。’

‘都說糧長犯死罪可以納鈔贖罪。我昨晚睡不著,翻看《大誥》,發現這一條出自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糧長有雜犯死罪及流、徙者,可納款贖罪。’’司馬求輕聲道。

‘哦……’魏知縣讀聖賢書靈光,對法律條文的鑽研還只是剛起步。不過也知道,所謂‘雜犯死罪’,就是死罪中性質較輕的一種,與‘真犯死罪’相對,處刑一般也較輕。

簡單說來,雜犯死罪就是十惡、故殺人、反逆緣坐、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中死者之外的死罪。

但這是什麼意思捏?

‘嗯,什麼意思?’魏知縣不願顯出自己的無知。但時間緊迫,也只能不恥下問了。

‘即是說,如果能讓何常招認故意殺人之罪,他便罪無可贖。’司馬求解釋道:‘否則,教唆、誘拐、藏匿這些雜七雜八的罪名,是動不了他的。’

‘但他不招怎麼辦?’魏知縣皺眉道:‘這種有恃無恐的兇頑之徒,又不能用刑,真是麻煩。’

‘是可以用刑的。’司馬求搖頭道:‘朝廷對糧長,並無像對生員、舉人一樣明文規定之優待。只是因為太祖皇帝重視糧長,糧長又關乎朝廷賦稅,地方官不敢得罪,才陳陳相因罷了。’

糧長是給朝廷收糧運糧的。苦水裡泡大的太祖皇帝,目睹了每每收稅時節,貪官汙吏下鄉逼索,害得百姓傾家蕩產的景象。待他登上皇位,便別出心裁地設計了這套民間自治的收解辦法,整個稅糧徵收、解送的過程,統統不許官吏插手。

加上洪武朝的糧長可以面聖,還肩負為皇帝收集地方民情的任務,致使地方官對其心懷忌憚。又怕糧長撂挑子,耽誤了運糧,自己吃罪不起,是以優待糧長,給予秀才乃至舉人一樣的待遇,才成了地方官府的潛規則。

‘原來如此。’魏知縣大喜道:‘那就好辦了,三木之下,保管讓他開口!’

‘但是動刑有動刑的麻煩。’司馬求苦笑道:‘一者,屈打成招,將來容易翻供。二者,打馬騾子驚,本縣還有六位糧長,見東翁打破成規,難免會心生怨懟,等到收稅時節,八成會有麻煩。’

‘鄉願,德之賊也!’魏知縣恨恨罵一句:‘先過了這關再說,車到山前必有路!’

‘其實不必用刑,智取也可。’司馬求臉微紅心微跳道,其實他今天一早,就去找王賢問計,在他看來無解的難題,卻被王小子三言兩句,就給解開了。沒

若內容有誤,請點底部工具列 🚩 回報
上一章
0%
下一章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