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6章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939-2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絲園·14,066·2026/3/27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939-2 中國三大類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一、中國普通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 (一)概要 普通物權法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所有權保護主義和所有權中心論,剛柔相濟,綿裡藏針。 所謂基本民法、基本權源法、基本的物權制度法,所謂“中國21世紀物權法主要特色,主要體現在系統性、科學性、實用性、嚴謹性、趣味性、深奧性和廣譜性等幾個方面”的特點,是普通物權法的具體表現。 1、所有權保護主義 所有權保護主義,係指物的所有權、債的所有權、權利的所有權、利益的所有權保護主義。以所有權保護為宗旨,以用益物權保護襯託,就是普通物權法的主要特色之一。中國物權法所有權編和用益物權編,不遺餘力地體現這樣的特色。 所謂保護主義,就是完全保護、徹底保護和制度化保護、規範化保護、日常化保護的意思。普通物權和普通物權關係一旦成立,一定需要順勢保護,不能懈怠,更不能隨意破壞。 所有權在普通物權法系中是至高無上的法權統治者,對於自己之物、之普通債、之普通權利、之普通利益享有佔有、使用、利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並且是全權能的權利,合法的所有權處處受到諸種物權法和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的保護,使得其在普通物權法系中成為王牌物權,優先權、排他權、對世權、溯及權、追擊權和物權保護請求權與眾不同,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權保護主義,是世界物權法、普通法以及判例法的共同特徵。 單相所有權保護主義,是隻管保護一種所有制主體的所有權保護主義,對於其他所有制的所有權保護主義則一概不過問。法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不夠份量,意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所佔比例較大。 多相所有權保護主義,分為國家、集體、集合、私人和其他人等各種所有權保護主義,從而形成混合物權法的所有權保護主義。首先是規定法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然後再規定意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 中國物權法體例中,始終存在多相所有權保護主義。不僅在物權主體方面的很全面的,而且在物權客體上和物權關係上都是很全面的。 當多個所有權保護主義並存時,依據帕雷特最佳化定律,採取最佳化選擇、優勝劣汰的辦法來排除其他的所有權保護主義。因為所有權都有優先權,故特別所有權就有特別優先權。 一般而論,不動產所有權優於動產所有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所有權優於一般物的所有權,特種所有權優於一般所有權,專屬所有權優於專有所有權,專有所有權優於專控所有權,專控所有權優於普通所有權,不可消滅的所有權優於可以消滅的所有權,登記公示的所有權優於交付公示的所有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所有這些要件,決定了如何正確處理多相所有權保護主義矛盾糾紛的最佳化選擇或者最佳化組合方式。 所有權保護主義,是與所有許可權制論相對的。正相關的是,所有權受法律限制或者客觀條件限制的條件越少,所有權保護主義就越成熟、越有效力。負相關的是,所有權受法律限制或者客觀條件限制的條件越多,所有權保護主義就越不成熟、越缺乏效力。 所有權保護主義和所有許可權制論,既有客觀標準,又有主觀標準。判定其是否合格,最好採用客觀標準。實在沒有辦法的,才採用主觀標準。 一般民法和普通物權法,都有許多所有許可權制論的規則,如遵紀守法規則,公共利益優先規則,公序良俗規則,誠實信用規則,權利不得濫用規則,買賣不破租賃規則,抵押不破租賃規則,減租減息規則,互利互惠規則等等。 所有權保護主義,是一種極其重要的現象,而本質上是普通物權法重點保護物件使然。 2、所有權中心論 所有權中心論,係指不動產所有權與動產所有權、派生性不動產所有權與派生性動產所有權,於普通物權法中被認為是各種物權關係的中心位置。任何物權關係沒有所有權參與就不容易成立,整個物權世界就會變得如一潭死水,毫無生機。中國物權法所有權編和用益物權編,不遺餘力地體現這樣的特色。 所有權是太陽,其他物權是月亮和星星。月亮和星星圍繞太陽轉動,太陽可以呵護月亮和星星。太陽不存在了,月亮和星星也就黯然無光了。倘若太陽偏離了軌道,月亮和星星也會偏離軌道。 所有權是每個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高等普通物權,沒有這樣物權,人一輩子也無法生活。無論所有權人是否意識到自己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是否屬於所有權,也無論自我感覺如何,所有權是客觀存在的和不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事物。 整個經濟社會和整個物權社會,每個人都可以享有所有權。但所有權可以統治整個人類。衣食住行是每個人每天的需要,不是由時間管束著人們,就是由所有權管束著人們。 許多人只知道自己沒有錢就不能過好日子,但物權法卻認為沒有所有權就不能過上順心的日子。用益物權人也是普通物權人,其中有個收益權,就是變相取得所有權的另類物權形式。這樣的物權人得看所有權人的臉色行事,弄得不好就不能繼續當用益物權人。 每個人做一個平常的所有權人相對容易,做一個很出色的所有權人殊不容易。有的所有權含金量高,有的所有權含金量低;有的所有權效力高,有的所有權效力低;有的所有權是臨時的、暫時的,有的所有權是長久的、永久的。 法定的所有權中心論,只認定某種所有權歸屬於某人享有,其他人永遠也不能染指。中國之普通物權法,法定的所有權所佔比例很大,其實這是將許多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的所有權在此串聯起來了。 法定的建設用地所有權,在經濟建設、城市建設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是一般物權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所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所有的建築物所有權,都要以建設用地所有權為中心開展物權活動,進行物權交流,調整物權關係。倘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違法的,地上建築物、構建物和附著物往往是違法的。倘若建設用地所有權抵押、轉讓是違法的,取得人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法定的農用地所有權,不再為私人所有,永遠歸公共所有。所有的農用地使用權、利用權、作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都要以農用地所有權為中心開展物權活動,進行物權交流,調整物權關係。倘若農用地使用權是違法的,地上產物和附著物往往是違法的。倘若農用地所有權抵押、轉讓是違法的,取得人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3、剛柔相濟,綿裡藏針 普通物權法,就是溫和派物權法。用溫良恭儉讓的態度來看待與呵護每一種物權,以非常溫柔的性格示人,以娓娓而談的辦法感人,以苦口婆心的方式服人,以孜孜不倦的態度育人,但這決不是以嬌慣的方式方法寵人,絕不允許當事人害人。 普通物權法是講規矩、講章法、講原則的。愛護每一種物權,是因為該物權聰明伶俐,循規蹈矩,非常可愛。自由是對紀律而言的,愛護是對嚴管而言的,保護是對限制而言的,活潑是對嚴肅而言的,團結是對緊張而言的,抑揚是對頓挫而言的,獎賞是對懲罰而言的,溫柔是對剛毅而言的。 普通物權法不是侵權責任法,是把主要精力用在確認與保護物權方面的,確認一個隨即保護一個,確認多少隨即保護多少,一點也不含糊。為了不偏愛、不溺愛某種物權,也採取泰勒那種“葫蘿蔔加大棒”的辦法。 該返還原物就得返還原物,該排除妨害就得排除妨害,該消除危險就得消除危險,該修理就得修理,該重作就得重作,該更換就得更換,該恢復原狀就得恢復原狀,該損害賠償就得損害賠償;該承擔民事責任就得承擔民事責任,該承擔行政責任就得承擔行政責任,該承擔刑事責任就得承擔刑事責任。 該登記就得登記,該交付就得交付,該簽訂合同就得簽訂合同;該進就進,該退就退;該強就強,該弱就弱;該高就高,該低就低;該破就破,該立就立;該聯合就聯合,該獨立就獨立;該相加就相加,該相斥就相斥;該有事就有事,該無事就無事;該有責就有責,該無責就無責。相當於一個硬幣有兩個面,正面與反面都是有用的。 中國物權法重點特別規定了三大類財產保護防火牆,剛性的一面絲毫也不讓民法通則、債權責任法。 物權法第56條“國家所有權保護”專門特別規定:“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截留、破壞。”儘管這是從民事責任角度談論“國家所有權保護”,很多時候卻與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掛鉤起來了,很多情勢下是不能“私了”的,強制性手段從低度到中度、高度都有。 物權法第63條“集體所有權保護”專門特別規定:“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儘管這是從民事責任角度談論“集體所有權保護”,也不排除卻與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掛鉤起來了,特定情勢下是不能“私了”的,強制性手段從低度到中度、高度都有。 物權法第66條“私有財產保護”專門特別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儘管這是從民事責任角度談論“私有財產保護”,並不排除有的時候卻與刑事責任掛鉤,特定情勢下是不能“私了”的,強制性手段從低度到高度都有。 物權法第38條“請求權的適用、行政及刑事責任”綜合性特別規定:“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侵害物權,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典型的“剛柔相濟,綿裡藏針”條款之一。 物權法第7條明確規定:“物權的取得與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此項規定,既有諄諄教誨、循循善誘、正本清源、統一號令的行文格式,又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威懾氣勢。這也是典型的“剛柔相濟,綿裡藏針”條款之一。 物權法第42條“徵收”總括性特別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這也是典型的“剛柔相濟,綿裡藏針”條款之一。 上述規定共4款,前3款表現出極其溫柔敦厚的一面,對於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無微不至的關懷,進行全面的保護。後1款表現出非常剛毅果斷的一面,對於責任人的侵權行為是三令五申,進行打預防針。 綜上所述,本物權法,“剛柔相濟,綿裡藏針”的特點是,很多條款裡基本上是將物權的保護與限制、法律的義務與責任統一規定在一起,具有緊密性、針對性、內斂性等特點。相比之下,絕大多數行政法、行政經濟法,是將法律規定和法律責任分別規定的,具有離散性、完全概括性、外接性等特點。 普通物權法的特色很多,本文掛一漏萬在所難免。為省略篇幅,故不贅述。 (二)小結 普通物權法,主要包括所有權關係法和用益物權關係法,以及其他更低層次的普通物權關係法和佔有關係法等。都是一些大眾化的物權法,主要成分是基本權源法,延伸為物權模式法、物權關係法和佔有關係法。某些物權原理、物權規則為擔保物權法或者制度物權法所吸收,因此又被稱之為基礎物權法。 所謂“物權法是基本民法”的命題,真正奠定基礎的是普通物權法這一部分。物權主體完整,物權客體全面,物權關係龐雜,物權生活豐富,物權族譜盡然,涵蓋了民事主體之間大部分重點內容和絕大部分一般內容。擔保物權法系、制度物權法系的內容比較單調,或者法律性質上的差異,不能承擔“基本民法”的重任。 普通物權是基礎性物權、權源性物權,可以與擔保物權發生勾連,更要強調變度化建設,讓財產來源更加清晰、清白、清潔,讓物權制度更具保障性和可靠性。這樣一來,當普通物權向擔保物權領域進入時,才能成為合法和合格的擔保物權。因此,所有權保護主義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的前提條件。 普通物權法,是以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等自物權為中心和以用益物權、用益權等他物權為主要配角的最普通的物權法。廣泛適用於各種民事主體之財產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或者處分權的發現、發生、設立、確認、保護、限制、規範、調整、變更、轉移與消滅或者整合、融合以至於迴歸,從法律關係到法鎖關係、物權關係、合同關係、信託關係、排他關係、分配關係、對世關係、人事關係、社會關係和佔有關係等,均表現出很普通、很平常並且是適用範圍最廣泛的普通物權法體系。 以上11大關係,可以為各種普通民事主體所接觸,並影響到他們一生中的日常工作與生活。每個人在其一生中,總有意無意或多或少地與普通物權法打交道,周圍總縈繞著各式各樣的積極物權與消極物權,包括衣食住行的權利甚至於雞毛蒜皮的物權在內,甚至於許多人去世若干年後仍然在享受著某種不動產與動產的物權。 普通物權法是普適化、層次化的基礎物權法。制度信託式與非制度信託式物權、自物權與他物權,以及有物權與無物權、零物權與除物權、加物權與減物權、正物權與負物權和派生性物權等各種物權型別極其豐富多彩。專屬物權、專有物權、專控物權和一般物權,是普通物權法中同一層次的四大等級物權。全民所有權、集體所有權、集合所有權、私人所有權和其他人所有權,是普通物權法中的五大等級或者型別物權。 普通物權法中可分為所有權、用益物權、用益權、一般佔有權和一般享用佔有權等五大等級以上的型別物權,這還不包括信託式物權在內。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是各種普通物權人的物權指標。全民、集體、集合所有制中存在大量的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也是日常式制度信託式財產權。除此之外,普通物權法中存在大量的不同形式與風格的財產支配權、管領權、排他權、追及權以及共有權、專有權。 普通物權法中大大小小的物權和物權關係,多達數百種之多。其中,有一些在物權法條文中很清楚地顯示了出來,很有一些是隱晦地埋藏在裡面的,還有一些是廣泛散佈在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裡面的。這也難怪,物權法本身是世界上最深奧的法律之一,且物權法條文完全是“應景式”文章,不是專門圍繞著物權概念轉悠的,而是專門圍繞著物權社會的主要物件轉悠的。 普通物權法的物權化方針,是所有權中心論和所有權保護主義兼財產許可權制論,並在此基礎上規範與調整自物權與他物權的物權關係,動產物權公示方法以合同生效與交付為主,不動產物權公示方法以登記生效為主;普通物權法規範與調整的範圍事無鉅細,也不論權利與義務大小,甚至於包括民事主體身邊日常生活及其相鄰關係中雞毛蒜皮的瑣事也包括在內。 中國普通物權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於普通物權法中融入了部分的制度物權法元素,公益型、共益型和享用型物權佔有很大的比重,各物權主體的物權關係基本上處於扁平化、模式化地位,大大縮小了“唯利是圖”或者“斤斤計較”的西式與舊式物權法的樊籬。 二、中國擔保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 (一)概要 擔保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和擔保債權優先論,並與所有權中心論產生對抗,雙棲制步步遞進,短促突擊。 1、擔保物權保護主義 擔保物權保護主義,亦包括粘連擔保債權保護主義。是指利用一定的法律形式和法鎖關係,將普通物權與擔保物權、普通債權與擔保債權粘連起來,以標的物(權利)的控制權、擔保物權保全權、優先受償權為槓桿作用,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要素的控制辦法,確保擔保物權圓滿地實現與安全地消滅。 通俗地說,所謂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就是指對於全部的擔保物權非保護不可,不保護就會容易遭到人為的破壞,無法以標的物(權利)的控制權、擔保物權保全權、優先受償權為槓桿作用,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要素的控制辦法,確保擔保物權圓滿地實現與安全地消滅。 所謂保護主義,就是完全保護、徹底保護和正規化保護、規範化保護的意思。擔保物權一旦成立,一定需要順勢保護,不能懈怠,更不能隨意破壞。 擔保物權是從普通物權轉化而來的,所有權保護主義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的前提條件,擔保物權保護主義是所有權保護主義的必然結果。如果所有的財產來源不明或者違法,擔保物權則不能成立,亦談不上“保護主義”的問題了。 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包括抵押權保護主義、質權保護主義、留置權保護主義三大品種。根據債權人控制權形態區分,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種,迂迴式。 抵押權保護主義,即不動產、動產抵押權保護主義。是一種迂迴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除了法院判決抵押權(含浮動抵押權)以外,抵押權人一般不直接佔有控制抵押物,只能透過精神控制的辦法迂迴地達到完全保護、徹底保護的目的。 精神控制的辦法,就是遙遠控制的辦法,抵押權人不以佔有控制標的物為必要條件,而以合同控制或者登記控制加過程控制為必要條件。財產抵押期間屆滿前,抵押人自己仍然以所有權人身份行使所有權,基本上不影響自己的支配權以及生產經營權。僅僅在行使抵押權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抵押財產才起到直接控制的作用。 抵押權自身有很多的弱點,實施抵押權保護主義的難度很大。在整個過程中,“保全抵押權”顯得尤其重要,而且從頭到尾都需要“保全”。但是,保全抵押權又不等於保全抵押財產,財產抵押期間屆滿前,企業產品之類的抵押財產仍然可以進行交易,此種情勢下,實施抵押權保護主義的難度最大。其他型別的抵押財產,不許於財產抵押期間屆滿前交易的,抵押權保護主義之日常工作及於抵押物。 根據擔保合同、擔保範圍對抵押人進行約束,能夠促使抵押人遵守規矩,信守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也是抵押權保護主義的一種有效的法律工具。知難而進,銳意進取,可以化被動為主動,化腐朽為神奇。 第二種,直接式。 留置權保護主義,即動產留置權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是一種直接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與迂迴式的正好相反。 運輸人、託運人、寄存人、保管人、加工承攬人,於普通合同和普通物權關係中,已經是直接佔有人。 形成合同之債併成立留置權後,則很快從普通合同升格至擔保合同,從普通物權關係升格至擔保物權關係。此時此刻的直接佔有人,不再是中介式、受委託式被動的直接佔有人,而是自主式、主動式的直接佔有人。當清償債務的寬限期屆滿後,留置權人可以作主處分留置物,以其價款最優先清償與完全清償債權。 涉及到抵押權保護主義,需要排列很多條文來進行明細規定。涉及到留置權保護主義,根本無需很多條文來進行明細規定。至於留置權保全、留置權行使與實現,蓋由直接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輕車熟路般地進行,工作效率和法律效力都是很高的。 留置權之特權之一,就是留置權人有權直接就標的物優先受償。抵押權、質權,往往只能以標的物處分後的價款優先受償,即使是就標的物優先受償也需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只能是間接地就標的物優先受償。同樣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表現形式、權利型別和行為結果是有很多差異的。 第三種,侷限式。 質權保護主義,即動產質權保護主義、權利質權保護主義。是一種侷限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 所謂侷限,是指質權人對於標的物或者標的權的佔有控制是有一定侷限性的,不能如留置權那樣自由行使佔有控制權和佔有物處分權。 動產質權保護主義是動產抵押權保護主義的升級版,擔保物權人由不能佔有控制標的物變成可以佔有控制標的物,擔保物權價值保全方面有了質的改觀,主動權、優先受償權方面僅次於動產留置權而優於動產抵押權。動產留置權並不一定需要制訂專門的擔保合同而成立、行使與實現,動產質權一定需要制訂專門的擔保合同而成立、行使與實現,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此。 權利質權保護主義,是比動產質權保護主義更加優勝的擔保物權保護主義,甚至於將股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這些重要物權也列入了質權範圍進行佔有控制。當權利顯要、顯赫時,權利質權更加顯要、顯赫;當權利保護主義盛行時,權利質權保護更加盛行。這叫一物降一物,一山更比一山高。 整個擔保物權保護主義體制中,權利質權保護主義是極其重要、極為特殊的。其他的物權體系,包括普通物權體系、制度物權體系以及其他的擔保物權體系都是以物為標的的,而權利質權體系卻是以權利為標的的。權利質權就是“權中之權”,可以認為是一種王牌式的權利。權利質權保護主義,可以認為是一種王牌式的權利質權保護主義。 2、擔保債權優先論 擔保債權優先論,亦即擔保債權中心論,就是擔保債權優先於普通債權的推論與結論。每種擔保物權人享有相當排他性的優先受償權,一般是債的優先受償權,個別為物的優先受償權。 債的優先受償權,是最通行、最普遍的優先受償權,廣泛適用於抵押權保護主義、質權保護主義、留置權保護主義三大權利保護模式。擔保債權與普通債權、普通物權、擔保物權串聯在一起,形成半強制性的法鎖關係,從而提高法律效力。 擔保債權是太陽,其他債權是月亮和星星。月亮和星星圍繞太陽轉動,太陽可以呵護月亮和星星。太陽不存在了,月亮和星星也就黯然無光了。倘若太陽偏離了軌道,月亮和星星也會偏離軌道。 擔保物權成立後,一切工作的中心環節、中心任務,就是盡最大努力地實現擔保物權和優先受償權。無論是債權式優先受償權或者是物權式優先受償權,對於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有一定的壓力與約束力。 物權法第170條、第179條、第208條、第230條的中心詞是“優先受償”,分別是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概念中的優先受償權。優先受償權,就是每種擔保物權的本色。沒有這種特權,根本難以行使和實現擔保物權。 優先受償權,一般是相對於普通物權和普通債權而言的,每種擔保物權人兼擔保債權人,對於以上權利人都有一定的優先受償權。 除了對外關係模式的優先受償權以外,還有對內關係模式的優先受償權。大優先受償權與小優先受償權,先優先受償權與後優先受償權,可變更、可取消優先受償權與不可變更、不可取消優先受償權,都有不同等級與不同效力的優先受償權。這種情勢發生後,擔保債權優先論需要重新定義。對於不同同形態與等級的擔保物權保護主義,需要進行重新界定與調整。 3、雙棲制步步遞進,短促突擊 雙棲制,是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雙棲制、信託責任雙棲制。這是擔保物權法和擔保物權體制的最大特點之一。 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雙棲制,表現為擔保物權粘連擔保債權、擔保債權粘連於擔保物權之成套雙棲制。從擔保物權的成立、保全、行使、調整到實現,兩種權益都是捆綁在一起的。真可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信託責任雙棲制,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相互之間都有信託責任。債務人的信託責任,是對債權人不延遲地還債、清償債務;債權人的信託責任,是對債務人不延遲地行使擔保物權,或者妥善地保管標的物、標的權。 財產保全和債權保全雙棲制,擔保物權保全和擔保債權保全雙棲制,都是常規雙棲制。所有這些,都取決於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法鎖關係。法鎖關係一旦被解除,所有的雙棲制都歸於消滅。 短促突擊,是在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雙棲制、信託責任雙棲制氛圍中實施短促突擊。所有的擔保物權和所有的擔保債權,必須按時完成任務,不能拖延到太久,時間越短促效果越是顯著。 債務人佔用債權人的資金,使得資金利用的權利錯位,這種不利的狀況必須改變。 債權人佔有控制債務人的財產或者權利,使得財產或者權利的利用率變低、變呆滯,這種不利的狀況必須改變。 清償債權債務的時間拖延得太久,往往是對於雙方都不利,最好是採取短平快的辦法進行短促突擊,最後達到一舉兩得、一了百了的滿意效果。 絕大多數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都是短命的,一般比普通物權的存續時間短促許多。這就是擔保物權法的特色和本色之一。 整個物權社會中,三角債,債中債,討債難,還債難,所有這些突出問題都是令人非常惱火的。惡意逃債,不僅是犯法的,而且還有犯罪的。 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當代物權制度,需要採取多種形式和鐵腕手段來進行統一整治。中國物權法,在擔保物權編中想方設法解決這些困境,對於能夠擔保的財產與權利,儘量讓當事人進行抵押、出質和接受留置,廣開門路,廣開財路,全力以赴地解決那些弊端。淨化投資環境、融資環境,對於整頓全社會的經濟秩序和物權秩序,益處大焉。 (二)小結 擔保物權法是以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為主要物件的擔保物權法。廣泛適用於擔保債權人的擔保財產佔有權、控制權和就擔保財產變現後的價款優先受償權。 留置權、質權、抵押權分別為高、中、低端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物權法加入中國物權法,形成了民商合一型的新式物權法,給予中國物權法增添了不少份量,同時利用擔保物權法也對中國擔保法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補充修改,法律與法鎖的針對性與實用性更強。 擔保物權法的物權化方針,在反所有權保護主義和反所有權中心論基礎上,建立起擔保債權保護主義和擔保債權中心論的物權新模式。 成立擔保物權不是目的,在於以擔保物權為槓桿作用,促進債權的優先實現與圓滿完成任務。擔保物權法的一切工作中心任務,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擔保債權人優先受償或者完全清償債權和穩妥安全地解除法鎖的需要,打擊各種違法行為、違約行為和賴賬行為。 擔保物權法是專業化、實用化和債權物權化的一類物權法。其是普通物權法的一個連結與延續方式。以債務人基本等量或者等價的財產擔保債權人等量的債權,或者引入第三人擔保與反擔保方式解決三角債危機。 這跟普通物權法的物權化方向也是相反的。普通物權法的物權關係維持得越長,物的利用率越高,所有權人與用益物權人雙方所得的利益就越能持久,特別是不動產的物權關係是如此。擔保物權法不要求雙方所得的利益,也不要求物權關係的永續性,重點是保證擔保債權人的優先受償債權或完全清償債權的單方面的利益,物權關係維持得越短,物的利用率越高,解除擔保債權的法鎖是雙方當事人的自覺性行動。 中國擔保物權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於擔保物權法中融入了部分的制度物權法元素,同時也實現了與普通物權法特定範圍的接軌,可擔保、可轉讓與不可擔保、不可轉讓的界限分明,自由擔保與限制性擔保的界限分明。 專屬財產權如土地所有權禁止擔保轉讓,專有或者專控財產權如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文體教育、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限制擔保轉讓,集體佔有的土地禁止或者嚴格限制擔保轉讓等規定,形成了中國特色的擔保物權法制度。 擔保物權法部分,主要是以法律技術和法理邏輯構成的物權法。實際上,擔保物權法部分的技術規範和法理成就,除了自主創新的以外,也得力於洋為中用和古為今用。 三、中國製度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 制度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公共利益優先論,所有制制度是其主要內容,對普通、擔保兩大物權法系起統帥作用。 公共利益優先論,是每個國家共同的物權價值觀,屬於制度物權法的範疇。儘管每個國家的物權制度不盡相同,而這一點共識卻是完全相同的。不過,西方國家的物權法並不表現這種觀點,只是在公法中另有規定而已。既然中國物權法中飽含“公共利益優先論”,有些與眾不同,也可以稱之為“中國製度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制度物權法,包括政策物權法,是強制性成分和法定物權成分很濃厚的一類特別物權法。儘管中國物權法沒有將制度物權法單獨成編,然而經過認真研讀才知道其如何尊貴與偉大。 制度物權法作為一條紅線貫穿於普通、擔保物權法之中,其立法目的在於堅持維護國家基本的經濟制度,明確特種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理順特殊物權人與一般物權人之法律關係和法鎖關係、合同關係、物權關係、信託關係、對世關係和人事關係。 顯而易見,全民、集體所有制這些最主要的物權人的物權關係不明確規定,財產所有制與所有權不明確規定,專屬、專有、專控和一般財產權不明確規定,尤其是土地所有權公有制不明確規定,其他物權人的物權關係就無法釐清,整部物權法就會成為一盤散沙,而且會違反憲法而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統一性與嚴肅性。任何社會主義國家的物權法,必須要有制度物權法作統帥,且其法律效力必須優於普通物權法和擔保物權法的法律效力。 全民、集體所有制中存在大量的制度信託財產權,主要是由制度物權法規範與調整的。這兩個所有制中存在多種不動產和部分動產方面的優先權。如何集權公益與放權讓利,由制度物權法規範與調整。全民所有制大量的制度信託式財產權,採取兩級分權式制度信託支配與管領。全民所有制的一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主體是主管國家財產的國家機構,他們代表國家法人行使國有資產的出資權、服務權、監管權和部分特定財產的處分權、分配權;同時領導全民所有制的二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努力利用國有資產,在生產、經營、流通、交換、分配、消費、積累等各個領域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為社會創造更多更好的產品與服務。 全民所有制的二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主體是國有獨資企業、獨資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以及有生產經營權的事業單位。他們的制度信託責任,不僅僅是為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更多的是為了努力平衡國家、單位與個人的利益關係,兼顧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基本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的需要而盡職盡責;與此同時,充分利用現有的市場資源、人才資源和自然資源,充分保證關係到國計民生重點國有企業的優先發展,最大限度地充分發揮物的效用,團結一致抵制外國資本勢力的侵略與掠奪,抵制各種形式的私有化、厚黑化,剷除各種腐敗的土壤,在每次的抵禦經濟戰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集體所有制之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也是重要的制度信託式財產權,與全民所有制之制度信託式財產權相比,其財產規模與總量較小,財產型別相對單薄。但集體所佔有的土地面積卻是最大的。集體所有制主要集中於低附加值的農產品,故其產能產值與經濟效益、財產積累總值遠遠不及全民所有制企業。 集體所有制之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也實行二級式制度信託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的行政組織是一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也實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其中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保障一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的決策權、重要財產的監管權與分配權、土地統轄權和分配權、集體企業的領導權等權利。 集體企業是二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也實行生產自主權與按勞分配製度,替全體集體成員負責財產的保值增值,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產品質量,爭取一定的市場佔有率,爭取創造與積累更多的財富惠及全體成員。集體的財產主要集中於集體企業,但集體企業的資金來源不夠寬廣與充足,扶持集體企業的發展不僅僅是集體經濟的責任,應當是各級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的責任。 中國物權法沒有專門規定製度信託財產權,但從其制度物權法中已經反映出來一點跡象。如關於“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用”和“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侵佔、哄搶、私分、截留、破壞”的規定,“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以及“私人合法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侵佔、哄搶、破壞”等規定,也是制度信託財產權的重要規定。 中國製度物權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以特嚴格、強制性的規定來保障特定的財產權人的優先財產權與優先利用權,其中沒有多少意定的成分,法定的成分佔絕對優勢。這是中國宏觀物權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全符合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充分體現出物權運動場的價值規律。突出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特定財產的優先權是完全必要和非常正確的,也是無可厚非的。 中國製度物權法的特色很多,主要是一些政治特色。本文是純粹從物權法理上論證中國製度物權法特色的,故省略了大部分內容,大量縮小了篇幅。 四、後記 中國三大類物權法的主要特色,當然是中國21世紀當代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所謂物權法的特色,就是物權法的本色,即本質內容的特色,並不是一般的特點、特徵。 中國普通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擔保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製度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是從中國物權法內容和法理學中充分體現出來的三大特色。 本文把中國物權法的特色一部分一部分地展示出來,提供給大家領會與欣賞。這裡基本上是物權術語,不帶政治術語。從政治上講中國物權法的特色,那肯定是另外一個範疇。 前面幾篇文章中講到“中國21世紀物權法的主要特色”,取材、立意、論點、表現形式等側重點不同,與本文的內容確實是有一些不同的方面。 所謂中國物權法的特色,主要體現在普通物權法部分。在所有權關係法、用益物權關係法兩個組成部分中,融入了大量的制度物權法和政策物權法的元素,而且體現出21世紀新型宏觀物權的特徵,跟傳統物權法的立法觀點有許多差別,據此完全可以推定為很有特色。 關於擔保物權法部分,很少規定到制度物權法和政策物權法的的內容。這一部分與其他國家的物權法相比較,“中國特色”並不是太明顯,只是在擔保法基礎上增補了許多新內容而已。 中國物權法也不是專門獵奇的,只是覺得那些東西很有必要,才將它們寫入法律條文自然生花妙筆。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47條 相關名詞: 〖物權法實施日期簡述〗〖物權法立法意義概述〗〖物權法之執行效力〗〖物權法之對抗效力〗〖物權法之溯及效力〗 〖中國21世紀物權立法的立法焦點與基本原則〗〖中國21世紀物權法的主要特色〗〖中國21世紀物權法與舊物權法的比較優勢〗〖制定中國物權法典的重要意義〗〖制定中國物權法典的可行性〗 〖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物】〗〖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普通物權】〗〖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擔保物權】〗〖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制度物權】〗〖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制度物權法】〗〖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擔保物權關係】〗〖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普通物權關係】〗 〖系統物權法〗〖當代物權法〗〖古典物權法〗〖宏觀物權法〗〖微觀物權法〗〖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技術物權法〗〖非成文物權法〗〖習慣物權法〗〖道德物權法〗〖自然物權法〗〖邏輯物權法〗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宏觀物權法的奠基石 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全世界物權法愛好者的良師益友 1000萬字的尚方寶劍 從博士後到到中小學文化者的貼身保鏢 世界上內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權法鉅著 中國品牌 中國正能量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解析物權法》 好書齊欣賞 潤物細無聲 啟動防火牆 遁入物權門 請瀏覽創世中文網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電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本文要點〗 中國三大類物權法的主要特色,當然是中國21世紀當代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所謂物權法的特色,就是物權法的本色,即本質內容的特色,並不是一般的特點、特徵。 中國普通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擔保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製度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是從中國物權法內容和法理學中充分體現出來的三大特色。 普通物權法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所有權保護主義和所有權中心論,剛柔相濟,綿裡藏針。 擔保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和擔保債權優先論,並與所有權中心論產生對抗,雙棲制步步遞進,短促突擊。 制度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公共利益優先論,所有制制度是其主要內容,對普通、擔保兩大物權法系起統帥作用。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939-2

中國三大類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一、中國普通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

(一)概要

普通物權法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所有權保護主義和所有權中心論,剛柔相濟,綿裡藏針。

所謂基本民法、基本權源法、基本的物權制度法,所謂“中國21世紀物權法主要特色,主要體現在系統性、科學性、實用性、嚴謹性、趣味性、深奧性和廣譜性等幾個方面”的特點,是普通物權法的具體表現。

1、所有權保護主義

所有權保護主義,係指物的所有權、債的所有權、權利的所有權、利益的所有權保護主義。以所有權保護為宗旨,以用益物權保護襯託,就是普通物權法的主要特色之一。中國物權法所有權編和用益物權編,不遺餘力地體現這樣的特色。

所謂保護主義,就是完全保護、徹底保護和制度化保護、規範化保護、日常化保護的意思。普通物權和普通物權關係一旦成立,一定需要順勢保護,不能懈怠,更不能隨意破壞。

所有權在普通物權法系中是至高無上的法權統治者,對於自己之物、之普通債、之普通權利、之普通利益享有佔有、使用、利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並且是全權能的權利,合法的所有權處處受到諸種物權法和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的保護,使得其在普通物權法系中成為王牌物權,優先權、排他權、對世權、溯及權、追擊權和物權保護請求權與眾不同,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權保護主義,是世界物權法、普通法以及判例法的共同特徵。

單相所有權保護主義,是隻管保護一種所有制主體的所有權保護主義,對於其他所有制的所有權保護主義則一概不過問。法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不夠份量,意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所佔比例較大。

多相所有權保護主義,分為國家、集體、集合、私人和其他人等各種所有權保護主義,從而形成混合物權法的所有權保護主義。首先是規定法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然後再規定意定的所有權保護主義。

中國物權法體例中,始終存在多相所有權保護主義。不僅在物權主體方面的很全面的,而且在物權客體上和物權關係上都是很全面的。

當多個所有權保護主義並存時,依據帕雷特最佳化定律,採取最佳化選擇、優勝劣汰的辦法來排除其他的所有權保護主義。因為所有權都有優先權,故特別所有權就有特別優先權。

一般而論,不動產所有權優於動產所有權,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所有權優於一般物的所有權,特種所有權優於一般所有權,專屬所有權優於專有所有權,專有所有權優於專控所有權,專控所有權優於普通所有權,不可消滅的所有權優於可以消滅的所有權,登記公示的所有權優於交付公示的所有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所有這些要件,決定了如何正確處理多相所有權保護主義矛盾糾紛的最佳化選擇或者最佳化組合方式。

所有權保護主義,是與所有許可權制論相對的。正相關的是,所有權受法律限制或者客觀條件限制的條件越少,所有權保護主義就越成熟、越有效力。負相關的是,所有權受法律限制或者客觀條件限制的條件越多,所有權保護主義就越不成熟、越缺乏效力。

所有權保護主義和所有許可權制論,既有客觀標準,又有主觀標準。判定其是否合格,最好採用客觀標準。實在沒有辦法的,才採用主觀標準。

一般民法和普通物權法,都有許多所有許可權制論的規則,如遵紀守法規則,公共利益優先規則,公序良俗規則,誠實信用規則,權利不得濫用規則,買賣不破租賃規則,抵押不破租賃規則,減租減息規則,互利互惠規則等等。

所有權保護主義,是一種極其重要的現象,而本質上是普通物權法重點保護物件使然。

2、所有權中心論

所有權中心論,係指不動產所有權與動產所有權、派生性不動產所有權與派生性動產所有權,於普通物權法中被認為是各種物權關係的中心位置。任何物權關係沒有所有權參與就不容易成立,整個物權世界就會變得如一潭死水,毫無生機。中國物權法所有權編和用益物權編,不遺餘力地體現這樣的特色。

所有權是太陽,其他物權是月亮和星星。月亮和星星圍繞太陽轉動,太陽可以呵護月亮和星星。太陽不存在了,月亮和星星也就黯然無光了。倘若太陽偏離了軌道,月亮和星星也會偏離軌道。

所有權是每個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高等普通物權,沒有這樣物權,人一輩子也無法生活。無論所有權人是否意識到自己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是否屬於所有權,也無論自我感覺如何,所有權是客觀存在的和不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事物。

整個經濟社會和整個物權社會,每個人都可以享有所有權。但所有權可以統治整個人類。衣食住行是每個人每天的需要,不是由時間管束著人們,就是由所有權管束著人們。

許多人只知道自己沒有錢就不能過好日子,但物權法卻認為沒有所有權就不能過上順心的日子。用益物權人也是普通物權人,其中有個收益權,就是變相取得所有權的另類物權形式。這樣的物權人得看所有權人的臉色行事,弄得不好就不能繼續當用益物權人。

每個人做一個平常的所有權人相對容易,做一個很出色的所有權人殊不容易。有的所有權含金量高,有的所有權含金量低;有的所有權效力高,有的所有權效力低;有的所有權是臨時的、暫時的,有的所有權是長久的、永久的。

法定的所有權中心論,只認定某種所有權歸屬於某人享有,其他人永遠也不能染指。中國之普通物權法,法定的所有權所佔比例很大,其實這是將許多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的所有權在此串聯起來了。

法定的建設用地所有權,在經濟建設、城市建設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是一般物權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所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所有的建築物所有權,都要以建設用地所有權為中心開展物權活動,進行物權交流,調整物權關係。倘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違法的,地上建築物、構建物和附著物往往是違法的。倘若建設用地所有權抵押、轉讓是違法的,取得人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法定的農用地所有權,不再為私人所有,永遠歸公共所有。所有的農用地使用權、利用權、作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都要以農用地所有權為中心開展物權活動,進行物權交流,調整物權關係。倘若農用地使用權是違法的,地上產物和附著物往往是違法的。倘若農用地所有權抵押、轉讓是違法的,取得人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3、剛柔相濟,綿裡藏針

普通物權法,就是溫和派物權法。用溫良恭儉讓的態度來看待與呵護每一種物權,以非常溫柔的性格示人,以娓娓而談的辦法感人,以苦口婆心的方式服人,以孜孜不倦的態度育人,但這決不是以嬌慣的方式方法寵人,絕不允許當事人害人。

普通物權法是講規矩、講章法、講原則的。愛護每一種物權,是因為該物權聰明伶俐,循規蹈矩,非常可愛。自由是對紀律而言的,愛護是對嚴管而言的,保護是對限制而言的,活潑是對嚴肅而言的,團結是對緊張而言的,抑揚是對頓挫而言的,獎賞是對懲罰而言的,溫柔是對剛毅而言的。

普通物權法不是侵權責任法,是把主要精力用在確認與保護物權方面的,確認一個隨即保護一個,確認多少隨即保護多少,一點也不含糊。為了不偏愛、不溺愛某種物權,也採取泰勒那種“葫蘿蔔加大棒”的辦法。

該返還原物就得返還原物,該排除妨害就得排除妨害,該消除危險就得消除危險,該修理就得修理,該重作就得重作,該更換就得更換,該恢復原狀就得恢復原狀,該損害賠償就得損害賠償;該承擔民事責任就得承擔民事責任,該承擔行政責任就得承擔行政責任,該承擔刑事責任就得承擔刑事責任。

該登記就得登記,該交付就得交付,該簽訂合同就得簽訂合同;該進就進,該退就退;該強就強,該弱就弱;該高就高,該低就低;該破就破,該立就立;該聯合就聯合,該獨立就獨立;該相加就相加,該相斥就相斥;該有事就有事,該無事就無事;該有責就有責,該無責就無責。相當於一個硬幣有兩個面,正面與反面都是有用的。

中國物權法重點特別規定了三大類財產保護防火牆,剛性的一面絲毫也不讓民法通則、債權責任法。

物權法第56條“國家所有權保護”專門特別規定:“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截留、破壞。”儘管這是從民事責任角度談論“國家所有權保護”,很多時候卻與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掛鉤起來了,很多情勢下是不能“私了”的,強制性手段從低度到中度、高度都有。

物權法第63條“集體所有權保護”專門特別規定:“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儘管這是從民事責任角度談論“集體所有權保護”,也不排除卻與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掛鉤起來了,特定情勢下是不能“私了”的,強制性手段從低度到中度、高度都有。

物權法第66條“私有財產保護”專門特別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儘管這是從民事責任角度談論“私有財產保護”,並不排除有的時候卻與刑事責任掛鉤,特定情勢下是不能“私了”的,強制性手段從低度到高度都有。

物權法第38條“請求權的適用、行政及刑事責任”綜合性特別規定:“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侵害物權,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典型的“剛柔相濟,綿裡藏針”條款之一。

物權法第7條明確規定:“物權的取得與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此項規定,既有諄諄教誨、循循善誘、正本清源、統一號令的行文格式,又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威懾氣勢。這也是典型的“剛柔相濟,綿裡藏針”條款之一。

物權法第42條“徵收”總括性特別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這也是典型的“剛柔相濟,綿裡藏針”條款之一。

上述規定共4款,前3款表現出極其溫柔敦厚的一面,對於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無微不至的關懷,進行全面的保護。後1款表現出非常剛毅果斷的一面,對於責任人的侵權行為是三令五申,進行打預防針。

綜上所述,本物權法,“剛柔相濟,綿裡藏針”的特點是,很多條款裡基本上是將物權的保護與限制、法律的義務與責任統一規定在一起,具有緊密性、針對性、內斂性等特點。相比之下,絕大多數行政法、行政經濟法,是將法律規定和法律責任分別規定的,具有離散性、完全概括性、外接性等特點。

普通物權法的特色很多,本文掛一漏萬在所難免。為省略篇幅,故不贅述。

(二)小結

普通物權法,主要包括所有權關係法和用益物權關係法,以及其他更低層次的普通物權關係法和佔有關係法等。都是一些大眾化的物權法,主要成分是基本權源法,延伸為物權模式法、物權關係法和佔有關係法。某些物權原理、物權規則為擔保物權法或者制度物權法所吸收,因此又被稱之為基礎物權法。

所謂“物權法是基本民法”的命題,真正奠定基礎的是普通物權法這一部分。物權主體完整,物權客體全面,物權關係龐雜,物權生活豐富,物權族譜盡然,涵蓋了民事主體之間大部分重點內容和絕大部分一般內容。擔保物權法系、制度物權法系的內容比較單調,或者法律性質上的差異,不能承擔“基本民法”的重任。

普通物權是基礎性物權、權源性物權,可以與擔保物權發生勾連,更要強調變度化建設,讓財產來源更加清晰、清白、清潔,讓物權制度更具保障性和可靠性。這樣一來,當普通物權向擔保物權領域進入時,才能成為合法和合格的擔保物權。因此,所有權保護主義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的前提條件。

普通物權法,是以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等自物權為中心和以用益物權、用益權等他物權為主要配角的最普通的物權法。廣泛適用於各種民事主體之財產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或者處分權的發現、發生、設立、確認、保護、限制、規範、調整、變更、轉移與消滅或者整合、融合以至於迴歸,從法律關係到法鎖關係、物權關係、合同關係、信託關係、排他關係、分配關係、對世關係、人事關係、社會關係和佔有關係等,均表現出很普通、很平常並且是適用範圍最廣泛的普通物權法體系。

以上11大關係,可以為各種普通民事主體所接觸,並影響到他們一生中的日常工作與生活。每個人在其一生中,總有意無意或多或少地與普通物權法打交道,周圍總縈繞著各式各樣的積極物權與消極物權,包括衣食住行的權利甚至於雞毛蒜皮的物權在內,甚至於許多人去世若干年後仍然在享受著某種不動產與動產的物權。

普通物權法是普適化、層次化的基礎物權法。制度信託式與非制度信託式物權、自物權與他物權,以及有物權與無物權、零物權與除物權、加物權與減物權、正物權與負物權和派生性物權等各種物權型別極其豐富多彩。專屬物權、專有物權、專控物權和一般物權,是普通物權法中同一層次的四大等級物權。全民所有權、集體所有權、集合所有權、私人所有權和其他人所有權,是普通物權法中的五大等級或者型別物權。

普通物權法中可分為所有權、用益物權、用益權、一般佔有權和一般享用佔有權等五大等級以上的型別物權,這還不包括信託式物權在內。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是各種普通物權人的物權指標。全民、集體、集合所有制中存在大量的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也是日常式制度信託式財產權。除此之外,普通物權法中存在大量的不同形式與風格的財產支配權、管領權、排他權、追及權以及共有權、專有權。

普通物權法中大大小小的物權和物權關係,多達數百種之多。其中,有一些在物權法條文中很清楚地顯示了出來,很有一些是隱晦地埋藏在裡面的,還有一些是廣泛散佈在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裡面的。這也難怪,物權法本身是世界上最深奧的法律之一,且物權法條文完全是“應景式”文章,不是專門圍繞著物權概念轉悠的,而是專門圍繞著物權社會的主要物件轉悠的。

普通物權法的物權化方針,是所有權中心論和所有權保護主義兼財產許可權制論,並在此基礎上規範與調整自物權與他物權的物權關係,動產物權公示方法以合同生效與交付為主,不動產物權公示方法以登記生效為主;普通物權法規範與調整的範圍事無鉅細,也不論權利與義務大小,甚至於包括民事主體身邊日常生活及其相鄰關係中雞毛蒜皮的瑣事也包括在內。

中國普通物權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於普通物權法中融入了部分的制度物權法元素,公益型、共益型和享用型物權佔有很大的比重,各物權主體的物權關係基本上處於扁平化、模式化地位,大大縮小了“唯利是圖”或者“斤斤計較”的西式與舊式物權法的樊籬。

二、中國擔保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

(一)概要

擔保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和擔保債權優先論,並與所有權中心論產生對抗,雙棲制步步遞進,短促突擊。

1、擔保物權保護主義

擔保物權保護主義,亦包括粘連擔保債權保護主義。是指利用一定的法律形式和法鎖關係,將普通物權與擔保物權、普通債權與擔保債權粘連起來,以標的物(權利)的控制權、擔保物權保全權、優先受償權為槓桿作用,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要素的控制辦法,確保擔保物權圓滿地實現與安全地消滅。

通俗地說,所謂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就是指對於全部的擔保物權非保護不可,不保護就會容易遭到人為的破壞,無法以標的物(權利)的控制權、擔保物權保全權、優先受償權為槓桿作用,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要素的控制辦法,確保擔保物權圓滿地實現與安全地消滅。

所謂保護主義,就是完全保護、徹底保護和正規化保護、規範化保護的意思。擔保物權一旦成立,一定需要順勢保護,不能懈怠,更不能隨意破壞。

擔保物權是從普通物權轉化而來的,所有權保護主義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的前提條件,擔保物權保護主義是所有權保護主義的必然結果。如果所有的財產來源不明或者違法,擔保物權則不能成立,亦談不上“保護主義”的問題了。

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包括抵押權保護主義、質權保護主義、留置權保護主義三大品種。根據債權人控制權形態區分,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種,迂迴式。

抵押權保護主義,即不動產、動產抵押權保護主義。是一種迂迴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除了法院判決抵押權(含浮動抵押權)以外,抵押權人一般不直接佔有控制抵押物,只能透過精神控制的辦法迂迴地達到完全保護、徹底保護的目的。

精神控制的辦法,就是遙遠控制的辦法,抵押權人不以佔有控制標的物為必要條件,而以合同控制或者登記控制加過程控制為必要條件。財產抵押期間屆滿前,抵押人自己仍然以所有權人身份行使所有權,基本上不影響自己的支配權以及生產經營權。僅僅在行使抵押權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抵押財產才起到直接控制的作用。

抵押權自身有很多的弱點,實施抵押權保護主義的難度很大。在整個過程中,“保全抵押權”顯得尤其重要,而且從頭到尾都需要“保全”。但是,保全抵押權又不等於保全抵押財產,財產抵押期間屆滿前,企業產品之類的抵押財產仍然可以進行交易,此種情勢下,實施抵押權保護主義的難度最大。其他型別的抵押財產,不許於財產抵押期間屆滿前交易的,抵押權保護主義之日常工作及於抵押物。

根據擔保合同、擔保範圍對抵押人進行約束,能夠促使抵押人遵守規矩,信守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也是抵押權保護主義的一種有效的法律工具。知難而進,銳意進取,可以化被動為主動,化腐朽為神奇。

第二種,直接式。

留置權保護主義,即動產留置權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是一種直接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與迂迴式的正好相反。

運輸人、託運人、寄存人、保管人、加工承攬人,於普通合同和普通物權關係中,已經是直接佔有人。

形成合同之債併成立留置權後,則很快從普通合同升格至擔保合同,從普通物權關係升格至擔保物權關係。此時此刻的直接佔有人,不再是中介式、受委託式被動的直接佔有人,而是自主式、主動式的直接佔有人。當清償債務的寬限期屆滿後,留置權人可以作主處分留置物,以其價款最優先清償與完全清償債權。

涉及到抵押權保護主義,需要排列很多條文來進行明細規定。涉及到留置權保護主義,根本無需很多條文來進行明細規定。至於留置權保全、留置權行使與實現,蓋由直接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輕車熟路般地進行,工作效率和法律效力都是很高的。

留置權之特權之一,就是留置權人有權直接就標的物優先受償。抵押權、質權,往往只能以標的物處分後的價款優先受償,即使是就標的物優先受償也需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只能是間接地就標的物優先受償。同樣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表現形式、權利型別和行為結果是有很多差異的。

第三種,侷限式。

質權保護主義,即動產質權保護主義、權利質權保護主義。是一種侷限式擔保物權保護主義。

所謂侷限,是指質權人對於標的物或者標的權的佔有控制是有一定侷限性的,不能如留置權那樣自由行使佔有控制權和佔有物處分權。

動產質權保護主義是動產抵押權保護主義的升級版,擔保物權人由不能佔有控制標的物變成可以佔有控制標的物,擔保物權價值保全方面有了質的改觀,主動權、優先受償權方面僅次於動產留置權而優於動產抵押權。動產留置權並不一定需要制訂專門的擔保合同而成立、行使與實現,動產質權一定需要制訂專門的擔保合同而成立、行使與實現,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此。

權利質權保護主義,是比動產質權保護主義更加優勝的擔保物權保護主義,甚至於將股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這些重要物權也列入了質權範圍進行佔有控制。當權利顯要、顯赫時,權利質權更加顯要、顯赫;當權利保護主義盛行時,權利質權保護更加盛行。這叫一物降一物,一山更比一山高。

整個擔保物權保護主義體制中,權利質權保護主義是極其重要、極為特殊的。其他的物權體系,包括普通物權體系、制度物權體系以及其他的擔保物權體系都是以物為標的的,而權利質權體系卻是以權利為標的的。權利質權就是“權中之權”,可以認為是一種王牌式的權利。權利質權保護主義,可以認為是一種王牌式的權利質權保護主義。

2、擔保債權優先論

擔保債權優先論,亦即擔保債權中心論,就是擔保債權優先於普通債權的推論與結論。每種擔保物權人享有相當排他性的優先受償權,一般是債的優先受償權,個別為物的優先受償權。

債的優先受償權,是最通行、最普遍的優先受償權,廣泛適用於抵押權保護主義、質權保護主義、留置權保護主義三大權利保護模式。擔保債權與普通債權、普通物權、擔保物權串聯在一起,形成半強制性的法鎖關係,從而提高法律效力。

擔保債權是太陽,其他債權是月亮和星星。月亮和星星圍繞太陽轉動,太陽可以呵護月亮和星星。太陽不存在了,月亮和星星也就黯然無光了。倘若太陽偏離了軌道,月亮和星星也會偏離軌道。

擔保物權成立後,一切工作的中心環節、中心任務,就是盡最大努力地實現擔保物權和優先受償權。無論是債權式優先受償權或者是物權式優先受償權,對於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有一定的壓力與約束力。

物權法第170條、第179條、第208條、第230條的中心詞是“優先受償”,分別是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概念中的優先受償權。優先受償權,就是每種擔保物權的本色。沒有這種特權,根本難以行使和實現擔保物權。

優先受償權,一般是相對於普通物權和普通債權而言的,每種擔保物權人兼擔保債權人,對於以上權利人都有一定的優先受償權。

除了對外關係模式的優先受償權以外,還有對內關係模式的優先受償權。大優先受償權與小優先受償權,先優先受償權與後優先受償權,可變更、可取消優先受償權與不可變更、不可取消優先受償權,都有不同等級與不同效力的優先受償權。這種情勢發生後,擔保債權優先論需要重新定義。對於不同同形態與等級的擔保物權保護主義,需要進行重新界定與調整。

3、雙棲制步步遞進,短促突擊

雙棲制,是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雙棲制、信託責任雙棲制。這是擔保物權法和擔保物權體制的最大特點之一。

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雙棲制,表現為擔保物權粘連擔保債權、擔保債權粘連於擔保物權之成套雙棲制。從擔保物權的成立、保全、行使、調整到實現,兩種權益都是捆綁在一起的。真可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信託責任雙棲制,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相互之間都有信託責任。債務人的信託責任,是對債權人不延遲地還債、清償債務;債權人的信託責任,是對債務人不延遲地行使擔保物權,或者妥善地保管標的物、標的權。

財產保全和債權保全雙棲制,擔保物權保全和擔保債權保全雙棲制,都是常規雙棲制。所有這些,都取決於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法鎖關係。法鎖關係一旦被解除,所有的雙棲制都歸於消滅。

短促突擊,是在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雙棲制、信託責任雙棲制氛圍中實施短促突擊。所有的擔保物權和所有的擔保債權,必須按時完成任務,不能拖延到太久,時間越短促效果越是顯著。

債務人佔用債權人的資金,使得資金利用的權利錯位,這種不利的狀況必須改變。

債權人佔有控制債務人的財產或者權利,使得財產或者權利的利用率變低、變呆滯,這種不利的狀況必須改變。

清償債權債務的時間拖延得太久,往往是對於雙方都不利,最好是採取短平快的辦法進行短促突擊,最後達到一舉兩得、一了百了的滿意效果。

絕大多數擔保物權和擔保債權都是短命的,一般比普通物權的存續時間短促許多。這就是擔保物權法的特色和本色之一。

整個物權社會中,三角債,債中債,討債難,還債難,所有這些突出問題都是令人非常惱火的。惡意逃債,不僅是犯法的,而且還有犯罪的。

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當代物權制度,需要採取多種形式和鐵腕手段來進行統一整治。中國物權法,在擔保物權編中想方設法解決這些困境,對於能夠擔保的財產與權利,儘量讓當事人進行抵押、出質和接受留置,廣開門路,廣開財路,全力以赴地解決那些弊端。淨化投資環境、融資環境,對於整頓全社會的經濟秩序和物權秩序,益處大焉。

(二)小結

擔保物權法是以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為主要物件的擔保物權法。廣泛適用於擔保債權人的擔保財產佔有權、控制權和就擔保財產變現後的價款優先受償權。

留置權、質權、抵押權分別為高、中、低端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物權法加入中國物權法,形成了民商合一型的新式物權法,給予中國物權法增添了不少份量,同時利用擔保物權法也對中國擔保法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補充修改,法律與法鎖的針對性與實用性更強。

擔保物權法的物權化方針,在反所有權保護主義和反所有權中心論基礎上,建立起擔保債權保護主義和擔保債權中心論的物權新模式。

成立擔保物權不是目的,在於以擔保物權為槓桿作用,促進債權的優先實現與圓滿完成任務。擔保物權法的一切工作中心任務,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擔保債權人優先受償或者完全清償債權和穩妥安全地解除法鎖的需要,打擊各種違法行為、違約行為和賴賬行為。

擔保物權法是專業化、實用化和債權物權化的一類物權法。其是普通物權法的一個連結與延續方式。以債務人基本等量或者等價的財產擔保債權人等量的債權,或者引入第三人擔保與反擔保方式解決三角債危機。

這跟普通物權法的物權化方向也是相反的。普通物權法的物權關係維持得越長,物的利用率越高,所有權人與用益物權人雙方所得的利益就越能持久,特別是不動產的物權關係是如此。擔保物權法不要求雙方所得的利益,也不要求物權關係的永續性,重點是保證擔保債權人的優先受償債權或完全清償債權的單方面的利益,物權關係維持得越短,物的利用率越高,解除擔保債權的法鎖是雙方當事人的自覺性行動。

中國擔保物權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於擔保物權法中融入了部分的制度物權法元素,同時也實現了與普通物權法特定範圍的接軌,可擔保、可轉讓與不可擔保、不可轉讓的界限分明,自由擔保與限制性擔保的界限分明。

專屬財產權如土地所有權禁止擔保轉讓,專有或者專控財產權如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文體教育、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限制擔保轉讓,集體佔有的土地禁止或者嚴格限制擔保轉讓等規定,形成了中國特色的擔保物權法制度。

擔保物權法部分,主要是以法律技術和法理邏輯構成的物權法。實際上,擔保物權法部分的技術規範和法理成就,除了自主創新的以外,也得力於洋為中用和古為今用。

三、中國製度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

制度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公共利益優先論,所有制制度是其主要內容,對普通、擔保兩大物權法系起統帥作用。

公共利益優先論,是每個國家共同的物權價值觀,屬於制度物權法的範疇。儘管每個國家的物權制度不盡相同,而這一點共識卻是完全相同的。不過,西方國家的物權法並不表現這種觀點,只是在公法中另有規定而已。既然中國物權法中飽含“公共利益優先論”,有些與眾不同,也可以稱之為“中國製度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制度物權法,包括政策物權法,是強制性成分和法定物權成分很濃厚的一類特別物權法。儘管中國物權法沒有將制度物權法單獨成編,然而經過認真研讀才知道其如何尊貴與偉大。

制度物權法作為一條紅線貫穿於普通、擔保物權法之中,其立法目的在於堅持維護國家基本的經濟制度,明確特種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理順特殊物權人與一般物權人之法律關係和法鎖關係、合同關係、物權關係、信託關係、對世關係和人事關係。

顯而易見,全民、集體所有制這些最主要的物權人的物權關係不明確規定,財產所有制與所有權不明確規定,專屬、專有、專控和一般財產權不明確規定,尤其是土地所有權公有制不明確規定,其他物權人的物權關係就無法釐清,整部物權法就會成為一盤散沙,而且會違反憲法而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統一性與嚴肅性。任何社會主義國家的物權法,必須要有制度物權法作統帥,且其法律效力必須優於普通物權法和擔保物權法的法律效力。

全民、集體所有制中存在大量的制度信託財產權,主要是由制度物權法規範與調整的。這兩個所有制中存在多種不動產和部分動產方面的優先權。如何集權公益與放權讓利,由制度物權法規範與調整。全民所有制大量的制度信託式財產權,採取兩級分權式制度信託支配與管領。全民所有制的一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主體是主管國家財產的國家機構,他們代表國家法人行使國有資產的出資權、服務權、監管權和部分特定財產的處分權、分配權;同時領導全民所有制的二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努力利用國有資產,在生產、經營、流通、交換、分配、消費、積累等各個領域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為社會創造更多更好的產品與服務。

全民所有制的二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主體是國有獨資企業、獨資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以及有生產經營權的事業單位。他們的制度信託責任,不僅僅是為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更多的是為了努力平衡國家、單位與個人的利益關係,兼顧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基本目的是為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的需要而盡職盡責;與此同時,充分利用現有的市場資源、人才資源和自然資源,充分保證關係到國計民生重點國有企業的優先發展,最大限度地充分發揮物的效用,團結一致抵制外國資本勢力的侵略與掠奪,抵制各種形式的私有化、厚黑化,剷除各種腐敗的土壤,在每次的抵禦經濟戰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集體所有制之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也是重要的制度信託式財產權,與全民所有制之制度信託式財產權相比,其財產規模與總量較小,財產型別相對單薄。但集體所佔有的土地面積卻是最大的。集體所有制主要集中於低附加值的農產品,故其產能產值與經濟效益、財產積累總值遠遠不及全民所有制企業。

集體所有制之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也實行二級式制度信託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的行政組織是一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也實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其中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保障一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的決策權、重要財產的監管權與分配權、土地統轄權和分配權、集體企業的領導權等權利。

集體企業是二級制度信託式財產權人,也實行生產自主權與按勞分配製度,替全體集體成員負責財產的保值增值,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產品質量,爭取一定的市場佔有率,爭取創造與積累更多的財富惠及全體成員。集體的財產主要集中於集體企業,但集體企業的資金來源不夠寬廣與充足,扶持集體企業的發展不僅僅是集體經濟的責任,應當是各級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的責任。

中國物權法沒有專門規定製度信託財產權,但從其制度物權法中已經反映出來一點跡象。如關於“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用”和“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侵佔、哄搶、私分、截留、破壞”的規定,“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以及“私人合法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與個人侵佔、哄搶、破壞”等規定,也是制度信託財產權的重要規定。

中國製度物權法的主要特徵之一,就是以特嚴格、強制性的規定來保障特定的財產權人的優先財產權與優先利用權,其中沒有多少意定的成分,法定的成分佔絕對優勢。這是中國宏觀物權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全符合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充分體現出物權運動場的價值規律。突出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特定財產的優先權是完全必要和非常正確的,也是無可厚非的。

中國製度物權法的特色很多,主要是一些政治特色。本文是純粹從物權法理上論證中國製度物權法特色的,故省略了大部分內容,大量縮小了篇幅。

四、後記

中國三大類物權法的主要特色,當然是中國21世紀當代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所謂物權法的特色,就是物權法的本色,即本質內容的特色,並不是一般的特點、特徵。

中國普通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擔保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製度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是從中國物權法內容和法理學中充分體現出來的三大特色。

本文把中國物權法的特色一部分一部分地展示出來,提供給大家領會與欣賞。這裡基本上是物權術語,不帶政治術語。從政治上講中國物權法的特色,那肯定是另外一個範疇。

前面幾篇文章中講到“中國21世紀物權法的主要特色”,取材、立意、論點、表現形式等側重點不同,與本文的內容確實是有一些不同的方面。

所謂中國物權法的特色,主要體現在普通物權法部分。在所有權關係法、用益物權關係法兩個組成部分中,融入了大量的制度物權法和政策物權法的元素,而且體現出21世紀新型宏觀物權的特徵,跟傳統物權法的立法觀點有許多差別,據此完全可以推定為很有特色。

關於擔保物權法部分,很少規定到制度物權法和政策物權法的的內容。這一部分與其他國家的物權法相比較,“中國特色”並不是太明顯,只是在擔保法基礎上增補了許多新內容而已。

中國物權法也不是專門獵奇的,只是覺得那些東西很有必要,才將它們寫入法律條文自然生花妙筆。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47條

相關名詞:

〖物權法實施日期簡述〗〖物權法立法意義概述〗〖物權法之執行效力〗〖物權法之對抗效力〗〖物權法之溯及效力〗

〖中國21世紀物權立法的立法焦點與基本原則〗〖中國21世紀物權法的主要特色〗〖中國21世紀物權法與舊物權法的比較優勢〗〖制定中國物權法典的重要意義〗〖制定中國物權法典的可行性〗

〖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物】〗〖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普通物權】〗〖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擔保物權】〗〖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制度物權】〗〖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制度物權法】〗〖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擔保物權關係】〗〖中國當代物權法法譜系圖之【普通物權關係】〗

〖系統物權法〗〖當代物權法〗〖古典物權法〗〖宏觀物權法〗〖微觀物權法〗〖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技術物權法〗〖非成文物權法〗〖習慣物權法〗〖道德物權法〗〖自然物權法〗〖邏輯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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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點〗

中國三大類物權法的主要特色,當然是中國21世紀當代物權法的主要特色。

所謂物權法的特色,就是物權法的本色,即本質內容的特色,並不是一般的特點、特徵。

中國普通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擔保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中國製度物權法及其主要特色,是從中國物權法內容和法理學中充分體現出來的三大特色。

普通物權法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所有權保護主義和所有權中心論,剛柔相濟,綿裡藏針。

擔保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擔保物權保護主義和擔保債權優先論,並與所有權中心論產生對抗,雙棲制步步遞進,短促突擊。

制度物權法也是中國物權法三大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特色是公共利益優先論,所有制制度是其主要內容,對普通、擔保兩大物權法系起統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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