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5)

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淡水流雲2025·2,603·2026/5/18

# 第471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5) 現在,顏炳強先生和楊鳳蘭女士,身上的頭銜已經很多了:知名戶外運動達人,知名攝影師,散文家。   他們暑假一路北上,既能欣賞風景,又能避暑納涼,中途還和出版社編輯保持溝通,對文稿進行了修改。   閒聊的時候,楊鳳蘭問元初:「你有沒有交男朋友啊?你現在上大學了,成年了,如果有喜歡的男生,我和你姥爺是不幹涉的,你只要保護好自己就行了。   以前有句話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但是現在時代變了,觀點也變了。談戀愛就好好談戀愛,至於最後能不能走入婚姻,那都是不一定的事。我看現在的年輕人,分分合合挺常見的。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一次就能遇到完美愛情,從青澀到成熟,從校園到婚紗,然後相濡以沫、攜手一生,但是這樣的愛情太少了,非常罕見。我看大部分人都經歷過失戀。」   顏炳強說:「也不一定,有的人不談戀愛,就跟咱們年輕那時候似的,相親,把自己的條件都擺到桌面上來談,如果雙方條件差不多、見識差不多,能欣賞對方的優點,也能接受對方的缺點,能接受對方和他的家庭狀況,那就直接就訂親、結婚,也是一輩子。   這種夫妻對愛情沒什麼不切實際的幻想,就是搭夥過日子的,或許反而摩擦少點,兩口子就跟合作夥伴似的,把婚姻、家庭和孩子也當成事業來經營,有進取、有妥協、能談判,好像也能長遠。   我跟你們說,感情這個東西是易變的,就算倆人籤了協議,約定只能深愛彼此,不能出軌,不能移情別戀,但這種協議根本沒有用。感情這東西就不是協議能約束的事。   要是感情受約束,這世上也就沒有那麼多怨偶了,也就沒有那麼多過不下去要離婚的夫妻了。結婚證不就相當於一份這樣的協議嗎?婚姻法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呢,忠實了嗎?」   楊鳳蘭說,「咱們那時候相親是沒辦法的事。現在社會進步啦,小年輕還是可以談談愛情的,我有時候在公園見到那些談戀愛的年輕人,感覺就挺好的呀,我就愛看。當然了,你後面說的話我是認同的,感情的事比較易變,不是一個可以約束的東西,所以也不能看得太重。」   顏炳強跟元初說:「遠的不說,我就跟你說說咱們那棟樓。四單元有對老夫妻,他們倆偶爾下樓,看著可好了,夫妻倆都很溫和,一看就是那種很好的人,倆人穿的很體面,打扮的可好了。見到誰都笑呵呵的。   但他們很少出來,咱們來京城兩年了,我就見過他們兩次。後來,別的鄰居跟我們說,他們老兩口有個女兒,也是個特別好的姑娘,長得也好看,考上大學了。   上大學的時候談了個對象,大學畢業後,對象回老家了,那姑娘追過去,過了幾天回來,人瘋了。現在就是瘋瘋癲癲的,他們老兩口就在家裡陪著那孩子,不讓孩子出來,自己也很少出來。   這就是談戀愛沒談好,應該是遇人不淑了。男的是個人渣,姑娘呢,又脆弱了點,過於把愛情當回事了點,失戀了,受不了了。」   元初聽得唏噓不已。   系統跟她說:「就是上次你在學校裡見過的那個姑娘,那次她從家裡跑出去,跑到學校去了。在那邊待了一會她爹媽就追了過去,把人帶回家了。」   元初才想起,放假之前沒多久,她在學校見到了一個長發女孩子,身材高挑纖細,穿著半身長裙,皮膚有些蒼白,五官非常秀氣,她嘴裡一直嘟嘟囔囔,眼神發直,有時候蹲在那裡摳地,有時候站起身快速行走,走的時候會把裙子撩起來,露出內褲,學生們匆匆走過,沒人看她,因為只要瞥一眼,就能知道她精神受過刺激,已經不太正常了。   楊鳳蘭也給她舉了個例子,「就咱們後面那棟樓,有一對年輕小夫妻,三十多歲,我聽說,他們倆就是從校園到婚紗,初戀修成正果的。但是倆人整天吵架,有時候還動手,不是男的頂個大花臉,就是女的頂個烏眼青,一看就是兩口子打架了。   我有一次在健身那兒玩那些器械,那個姑娘就坐在旁邊哭,嗚嗚咽咽的,哭的可傷心了。我跟她聊了兩句,她就跟我說,她後悔死了,當初不該結婚的。   她說她和她老公從大一開始談戀愛,一開始的時候感情可好了,蜜裡調油那種,大學剛畢業的時候也還行,挺好的,倆人就想著打拼幾年再結婚。那小兩口都是外地來的,大學畢業好不容易留在了京城,一點不敢懈怠。   結果,工作了不到三年,感情開始出問題了。她老公出軌了。但是那時候,倆人已經談了快七年戀愛了,人生最美好的七年,就投入到這段感情裡了,而且倆人還早就同居了,見過雙方家長了,還見過雙方別的親戚朋友,羈絆太深了。據她說,是全世界都知道他倆要結婚的那種羈絆。   她跟她老公吵了一架,她老公承諾不再出軌。當然了,承諾就是個屁,他還是接著出。但倆人還是結婚了,為什麼呢?就是覺得之前已經付出太多了,捆綁太深了,放下有點可惜,結婚又有一點不甘。   所以倆人從一開始結婚就開始吵架,過去的這些事根本就過不去,想起來就是一根扎在心裡的刺。所以這日子過得也是雞飛狗跳。這就屬於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感情都已經跟山體滑坡似的了,他們倆還能結婚,真令人費解。   談戀愛的小年輕要結婚,應該在感情向上走的時候結。要是在婚前感情就已經出現各種問題,開始走下坡路了,那就真的別結了。結了就是糾結,得幹一輩子仗。」   元初跟他們說:「你倆放心,我很理智的,既不會談戀愛談到自己精神失常,也不會結個婚結的雞飛狗跳。談不好我就分手,結婚過不好我就離婚。總歸不會把日子過成那麼離譜的樣子的。我現在沒談戀愛,談了一定第一時間跟你們匯報哈。」   楊鳳蘭問她:「那你在學校就學習啊?」   「對啊,就是學習啊,再加上聽聽講座什麼的,沒幹別的了。」   楊鳳蘭覺得有一絲絲遺憾,「你這個大學生活聽起來好像有點無趣啊。」   元初:「……」   她大學不談戀愛,是因為沒有合適的。比她大一兩屆的學長就開始爹裡爹氣了,和她同屆的都還很幼稚。比如元初班上的男生,有一位叫張茂的,長得白白胖胖,是班長。   有一次班級組織活動,張茂負責整隊,有另一個男生喊了句「張茂是豬」,然後張茂點人頭就開始按照「一頭豬兩頭豬……」來點了,整個班都很無語!   學弟們就更甭提了,大部分還沒從高中階段走出來呢。   以元初這個成熟的心性,就不太看得上這樣「不上不下的半吊子」男生,要麼你成熟穩重內核穩,要麼你真誠純粹內核穩,這兩種都屬於思想發育比較完全的。但元初認識的人,都處在半中間,實在讓人覺得彆扭。   這不能說是大學男生的問題,人的成長是會經歷一個思想比較混亂的過渡階段,這是正常的。她等到他們過渡完了、穩定下來了再說。   所以,她覺得,她應該不會在大學階段談戀愛

# 第471章二婚家庭裡的炮灰女兒(35)

現在,顏炳強先生和楊鳳蘭女士,身上的頭銜已經很多了:知名戶外運動達人,知名攝影師,散文家。

  他們暑假一路北上,既能欣賞風景,又能避暑納涼,中途還和出版社編輯保持溝通,對文稿進行了修改。

  閒聊的時候,楊鳳蘭問元初:「你有沒有交男朋友啊?你現在上大學了,成年了,如果有喜歡的男生,我和你姥爺是不幹涉的,你只要保護好自己就行了。

  以前有句話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但是現在時代變了,觀點也變了。談戀愛就好好談戀愛,至於最後能不能走入婚姻,那都是不一定的事。我看現在的年輕人,分分合合挺常見的。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一次就能遇到完美愛情,從青澀到成熟,從校園到婚紗,然後相濡以沫、攜手一生,但是這樣的愛情太少了,非常罕見。我看大部分人都經歷過失戀。」

  顏炳強說:「也不一定,有的人不談戀愛,就跟咱們年輕那時候似的,相親,把自己的條件都擺到桌面上來談,如果雙方條件差不多、見識差不多,能欣賞對方的優點,也能接受對方的缺點,能接受對方和他的家庭狀況,那就直接就訂親、結婚,也是一輩子。

  這種夫妻對愛情沒什麼不切實際的幻想,就是搭夥過日子的,或許反而摩擦少點,兩口子就跟合作夥伴似的,把婚姻、家庭和孩子也當成事業來經營,有進取、有妥協、能談判,好像也能長遠。

  我跟你們說,感情這個東西是易變的,就算倆人籤了協議,約定只能深愛彼此,不能出軌,不能移情別戀,但這種協議根本沒有用。感情這東西就不是協議能約束的事。

  要是感情受約束,這世上也就沒有那麼多怨偶了,也就沒有那麼多過不下去要離婚的夫妻了。結婚證不就相當於一份這樣的協議嗎?婚姻法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呢,忠實了嗎?」

  楊鳳蘭說,「咱們那時候相親是沒辦法的事。現在社會進步啦,小年輕還是可以談談愛情的,我有時候在公園見到那些談戀愛的年輕人,感覺就挺好的呀,我就愛看。當然了,你後面說的話我是認同的,感情的事比較易變,不是一個可以約束的東西,所以也不能看得太重。」

  顏炳強跟元初說:「遠的不說,我就跟你說說咱們那棟樓。四單元有對老夫妻,他們倆偶爾下樓,看著可好了,夫妻倆都很溫和,一看就是那種很好的人,倆人穿的很體面,打扮的可好了。見到誰都笑呵呵的。

  但他們很少出來,咱們來京城兩年了,我就見過他們兩次。後來,別的鄰居跟我們說,他們老兩口有個女兒,也是個特別好的姑娘,長得也好看,考上大學了。

  上大學的時候談了個對象,大學畢業後,對象回老家了,那姑娘追過去,過了幾天回來,人瘋了。現在就是瘋瘋癲癲的,他們老兩口就在家裡陪著那孩子,不讓孩子出來,自己也很少出來。

  這就是談戀愛沒談好,應該是遇人不淑了。男的是個人渣,姑娘呢,又脆弱了點,過於把愛情當回事了點,失戀了,受不了了。」

  元初聽得唏噓不已。

  系統跟她說:「就是上次你在學校裡見過的那個姑娘,那次她從家裡跑出去,跑到學校去了。在那邊待了一會她爹媽就追了過去,把人帶回家了。」

  元初才想起,放假之前沒多久,她在學校見到了一個長發女孩子,身材高挑纖細,穿著半身長裙,皮膚有些蒼白,五官非常秀氣,她嘴裡一直嘟嘟囔囔,眼神發直,有時候蹲在那裡摳地,有時候站起身快速行走,走的時候會把裙子撩起來,露出內褲,學生們匆匆走過,沒人看她,因為只要瞥一眼,就能知道她精神受過刺激,已經不太正常了。

  楊鳳蘭也給她舉了個例子,「就咱們後面那棟樓,有一對年輕小夫妻,三十多歲,我聽說,他們倆就是從校園到婚紗,初戀修成正果的。但是倆人整天吵架,有時候還動手,不是男的頂個大花臉,就是女的頂個烏眼青,一看就是兩口子打架了。

  我有一次在健身那兒玩那些器械,那個姑娘就坐在旁邊哭,嗚嗚咽咽的,哭的可傷心了。我跟她聊了兩句,她就跟我說,她後悔死了,當初不該結婚的。

  她說她和她老公從大一開始談戀愛,一開始的時候感情可好了,蜜裡調油那種,大學剛畢業的時候也還行,挺好的,倆人就想著打拼幾年再結婚。那小兩口都是外地來的,大學畢業好不容易留在了京城,一點不敢懈怠。

  結果,工作了不到三年,感情開始出問題了。她老公出軌了。但是那時候,倆人已經談了快七年戀愛了,人生最美好的七年,就投入到這段感情裡了,而且倆人還早就同居了,見過雙方家長了,還見過雙方別的親戚朋友,羈絆太深了。據她說,是全世界都知道他倆要結婚的那種羈絆。

  她跟她老公吵了一架,她老公承諾不再出軌。當然了,承諾就是個屁,他還是接著出。但倆人還是結婚了,為什麼呢?就是覺得之前已經付出太多了,捆綁太深了,放下有點可惜,結婚又有一點不甘。

  所以倆人從一開始結婚就開始吵架,過去的這些事根本就過不去,想起來就是一根扎在心裡的刺。所以這日子過得也是雞飛狗跳。這就屬於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感情都已經跟山體滑坡似的了,他們倆還能結婚,真令人費解。

  談戀愛的小年輕要結婚,應該在感情向上走的時候結。要是在婚前感情就已經出現各種問題,開始走下坡路了,那就真的別結了。結了就是糾結,得幹一輩子仗。」

  元初跟他們說:「你倆放心,我很理智的,既不會談戀愛談到自己精神失常,也不會結個婚結的雞飛狗跳。談不好我就分手,結婚過不好我就離婚。總歸不會把日子過成那麼離譜的樣子的。我現在沒談戀愛,談了一定第一時間跟你們匯報哈。」

  楊鳳蘭問她:「那你在學校就學習啊?」

  「對啊,就是學習啊,再加上聽聽講座什麼的,沒幹別的了。」

  楊鳳蘭覺得有一絲絲遺憾,「你這個大學生活聽起來好像有點無趣啊。」

  元初:「……」

  她大學不談戀愛,是因為沒有合適的。比她大一兩屆的學長就開始爹裡爹氣了,和她同屆的都還很幼稚。比如元初班上的男生,有一位叫張茂的,長得白白胖胖,是班長。

  有一次班級組織活動,張茂負責整隊,有另一個男生喊了句「張茂是豬」,然後張茂點人頭就開始按照「一頭豬兩頭豬……」來點了,整個班都很無語!

  學弟們就更甭提了,大部分還沒從高中階段走出來呢。

  以元初這個成熟的心性,就不太看得上這樣「不上不下的半吊子」男生,要麼你成熟穩重內核穩,要麼你真誠純粹內核穩,這兩種都屬於思想發育比較完全的。但元初認識的人,都處在半中間,實在讓人覺得彆扭。

  這不能說是大學男生的問題,人的成長是會經歷一個思想比較混亂的過渡階段,這是正常的。她等到他們過渡完了、穩定下來了再說。

  所以,她覺得,她應該不會在大學階段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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