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五零孤女(18)

快穿:小花妖多子多福·不要憶往昔·2,218·2026/5/18

# 第102章五零孤女(18) 邵煜之答應了一聲。   青鳶笑著開口,自然又熱絡:「你回來啦,振華姐老家好玩嗎?」   「還是不錯的。不過我不是去玩的,我跟著振華拜訪了她家的諸多親戚,對我來說也算是個不小的挑戰。」   「你要娶人家的千金,這點小小的挑戰就不算什麼了。」   邵瑾點頭,「我明白的。我表現很不錯的,老師和振華都誇我了。」   他雖然不是個很愛跟人打交道的人,但基本的禮儀是不會出錯的。   兩個人的相處非常自然。   邵煜之本來還有點緊張的心情一下子就放鬆了。   看來鳶鳶說的「喜歡」就真的只是對家人的喜歡而已,阿瑾對鳶鳶亦是如此。他沒看出有任何問題。   邵煜之跟邵泓說:「鳶鳶答應跟我結婚了。我看了日曆,9月9日就是個好日子。」   邵泓閉上眼深呼吸,「今天已經是9月5號了。你覺得9號行嗎?」   「行!」   邵泓瞪他一眼。   邵煜之說:「哥,我結婚不可能大操大辦的。只能是在大院裡請相熟的戰友一起吃頓飯。」   秦玉寧說:「那太委屈阿鳶了。你辦兩場,9月9號去領結婚證,你部隊那邊怎麼辦我們不管,家裡這邊要再挑日子辦一次。相熟的親朋好友總要通知到了,你們辦新式婚禮還是舊式的?要是辦新式的,阿鳶的婚紗還要訂做吧?」   青鳶搶在邵煜之前面說話,「寧姨,不用這麼麻煩吧。現在全社會提倡節約,咱們還是低調點好。我們領了結婚證,大家一起吃頓飯就好了吧。婚紗這個東西,也不是必須的。」   邵煜之還沒說話,邵瑾就在旁邊幫腔,「對的對的,我和振華也是這麼打算的。領結婚證,吃個飯就好了,別太麻煩了。」   邵泓看了他一眼,「你和振華也是這個想法?」   「是啊。爸,事情越簡單越好。這次回家去拜訪她的親友,我其實還好,振華快要累壞了。反正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我們把日子過好了就行,別太在意這些排場吧。   我們現在想把精力重點放在學業上,以後還想為國家建設多做點事,婚禮真的可以簡單點。這也是振華的意思。」   「謝教授同意?」   「他尊重我們的意見。我有個同學結婚,雙方父母都是我們學校的教授,他們也沒有辦婚禮,就只是跟大家說了一聲就完了。這是現在的風氣。」   邵泓:「……」   他問邵煜之:「你說呢?」   「我倒不是不想,我是不能。我想讓鳶鳶穿上婚紗,給她盛大的婚禮,但是那不符合紀律。」   邵煜之和秦玉寧兩張臉都很發愁。他們當年結婚的時候還追求個浪漫,現在的年輕人倒好,啥也不講究了。   最後,秦玉寧無奈道:「那總得拍幾張好看的照片,留著做紀念。我給阿鳶訂做幾套新衣服。」   她看了邵煜之一眼,「你就穿軍裝吧,也挺好看的。」   邵泓說:「好歹給他弄套西裝,再弄套中山服穿穿。」   邵瑾湊熱鬧,「索性我和振華也一起領了結婚證得了。」   秦玉寧說:「這個話要讓振華跟我說。我得確定這真的是她的意思才行。」   邵泓想了想,「婚禮你們要是都不想辦,那就先不辦。以後想辦的時候再補。但我們還是可以在報紙上發個簡短的聲明,慶祝你們結為伴侶。昭告天下是要的。」   秦玉寧說:「沒錯的。有時候儀式感並不是矯情和虛榮,是一種鄭重。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監督。大家都知道你們相愛,知道你們結婚了,以後誰要是行差踏錯,也要考慮一下社會影響。」   這對夫妻說完,就盯著三個年輕人看,無聲地宣示登報是他們的底線。   「我同意登報。」青鳶說,「我們9號先去領結婚證,然後去報館登報聲明。」   邵煜之和邵瑾也跟著表了態。   邵泓和秦玉寧這才陰轉晴。   秦玉寧跟邵瑾說:「這兩天你帶振華回來一趟,我問問她。要是她確實想著領證就行,你們就和你小叔他們一起去領證,9號確實是個諸事皆宜的好日子。   領完證,你們就去報館登報,然後找時間去拍照片。我們一大家子人還要一起吃頓飯。我在飯館裡訂座位,不請外人了,就是謝教授一家和咱們家人,一起熱鬧熱鬧。」   她又跟邵煜之和青鳶說:「你們倆也要一起。謝家以後就是咱們的姻親,你們倆也要見一見,認識認識的。煜之部隊那邊我就不插手了,你們自己看著辦。」   「好。」   邵煜之和青鳶都爽快答應。   結婚的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   邵煜之作為部隊幹部,結婚需要向組織上申請。這傢伙自青鳶答應嫁給他的那天就已經把申請交上去了,而且已經批下來了。   這世上的很多事都是很矛盾的。比如說,大家都覺得組織很喜歡做媒,但實際上組織對於婚姻又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和限制。什麼二八五團、二八八團、二五八團、三零八團之類的,都是關於婚姻的具體規定。   比如二八五團,就是規定幹部要年滿28,有5年以上革命史,團級幹部;二八八團就是28歲,8年以上革命史,團級幹部……符合這些條件才能結婚。   這些規定都是針對男方的,對女方年齡沒有限制。據說有的女同志對此表示反對,覺得男方年齡太大了,女同志等於直接找老頭子結婚。   按照這個規定,其實在戰爭年代結婚的人並不太多。很多人都拖到了戰爭結束。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邵煜之都是符合條件的,所以他的結婚申請批的很快。   青鳶問過邵煜之,「組織喜歡做媒嗎?」   邵煜之說:「不如說是男人喜歡娶媳婦。」   ***   第二天,秦玉寧和邵泓又給青鳶送來了一堆糖果、點心、菸酒,「領完證總要熱鬧一下,到時候這些就給大傢伙分一分。家裡那邊你們不用管,我們都準備好了。」   青鳶沒說感謝的話,只是抱了抱秦玉寧,又罕見的抱了抱邵泓。   秦玉寧笑著拍了拍她的腦袋,「煜之要是欺負你,你跟我說,看我不打斷他的四肢。」   青鳶:「……打斷腿就好了吧,打斷四肢太殘忍了

# 第102章五零孤女(18)

邵煜之答應了一聲。

  青鳶笑著開口,自然又熱絡:「你回來啦,振華姐老家好玩嗎?」

  「還是不錯的。不過我不是去玩的,我跟著振華拜訪了她家的諸多親戚,對我來說也算是個不小的挑戰。」

  「你要娶人家的千金,這點小小的挑戰就不算什麼了。」

  邵瑾點頭,「我明白的。我表現很不錯的,老師和振華都誇我了。」

  他雖然不是個很愛跟人打交道的人,但基本的禮儀是不會出錯的。

  兩個人的相處非常自然。

  邵煜之本來還有點緊張的心情一下子就放鬆了。

  看來鳶鳶說的「喜歡」就真的只是對家人的喜歡而已,阿瑾對鳶鳶亦是如此。他沒看出有任何問題。

  邵煜之跟邵泓說:「鳶鳶答應跟我結婚了。我看了日曆,9月9日就是個好日子。」

  邵泓閉上眼深呼吸,「今天已經是9月5號了。你覺得9號行嗎?」

  「行!」

  邵泓瞪他一眼。

  邵煜之說:「哥,我結婚不可能大操大辦的。只能是在大院裡請相熟的戰友一起吃頓飯。」

  秦玉寧說:「那太委屈阿鳶了。你辦兩場,9月9號去領結婚證,你部隊那邊怎麼辦我們不管,家裡這邊要再挑日子辦一次。相熟的親朋好友總要通知到了,你們辦新式婚禮還是舊式的?要是辦新式的,阿鳶的婚紗還要訂做吧?」

  青鳶搶在邵煜之前面說話,「寧姨,不用這麼麻煩吧。現在全社會提倡節約,咱們還是低調點好。我們領了結婚證,大家一起吃頓飯就好了吧。婚紗這個東西,也不是必須的。」

  邵煜之還沒說話,邵瑾就在旁邊幫腔,「對的對的,我和振華也是這麼打算的。領結婚證,吃個飯就好了,別太麻煩了。」

  邵泓看了他一眼,「你和振華也是這個想法?」

  「是啊。爸,事情越簡單越好。這次回家去拜訪她的親友,我其實還好,振華快要累壞了。反正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我們把日子過好了就行,別太在意這些排場吧。

  我們現在想把精力重點放在學業上,以後還想為國家建設多做點事,婚禮真的可以簡單點。這也是振華的意思。」

  「謝教授同意?」

  「他尊重我們的意見。我有個同學結婚,雙方父母都是我們學校的教授,他們也沒有辦婚禮,就只是跟大家說了一聲就完了。這是現在的風氣。」

  邵泓:「……」

  他問邵煜之:「你說呢?」

  「我倒不是不想,我是不能。我想讓鳶鳶穿上婚紗,給她盛大的婚禮,但是那不符合紀律。」

  邵煜之和秦玉寧兩張臉都很發愁。他們當年結婚的時候還追求個浪漫,現在的年輕人倒好,啥也不講究了。

  最後,秦玉寧無奈道:「那總得拍幾張好看的照片,留著做紀念。我給阿鳶訂做幾套新衣服。」

  她看了邵煜之一眼,「你就穿軍裝吧,也挺好看的。」

  邵泓說:「好歹給他弄套西裝,再弄套中山服穿穿。」

  邵瑾湊熱鬧,「索性我和振華也一起領了結婚證得了。」

  秦玉寧說:「這個話要讓振華跟我說。我得確定這真的是她的意思才行。」

  邵泓想了想,「婚禮你們要是都不想辦,那就先不辦。以後想辦的時候再補。但我們還是可以在報紙上發個簡短的聲明,慶祝你們結為伴侶。昭告天下是要的。」

  秦玉寧說:「沒錯的。有時候儀式感並不是矯情和虛榮,是一種鄭重。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監督。大家都知道你們相愛,知道你們結婚了,以後誰要是行差踏錯,也要考慮一下社會影響。」

  這對夫妻說完,就盯著三個年輕人看,無聲地宣示登報是他們的底線。

  「我同意登報。」青鳶說,「我們9號先去領結婚證,然後去報館登報聲明。」

  邵煜之和邵瑾也跟著表了態。

  邵泓和秦玉寧這才陰轉晴。

  秦玉寧跟邵瑾說:「這兩天你帶振華回來一趟,我問問她。要是她確實想著領證就行,你們就和你小叔他們一起去領證,9號確實是個諸事皆宜的好日子。

  領完證,你們就去報館登報,然後找時間去拍照片。我們一大家子人還要一起吃頓飯。我在飯館裡訂座位,不請外人了,就是謝教授一家和咱們家人,一起熱鬧熱鬧。」

  她又跟邵煜之和青鳶說:「你們倆也要一起。謝家以後就是咱們的姻親,你們倆也要見一見,認識認識的。煜之部隊那邊我就不插手了,你們自己看著辦。」

  「好。」

  邵煜之和青鳶都爽快答應。

  結婚的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

  邵煜之作為部隊幹部,結婚需要向組織上申請。這傢伙自青鳶答應嫁給他的那天就已經把申請交上去了,而且已經批下來了。

  這世上的很多事都是很矛盾的。比如說,大家都覺得組織很喜歡做媒,但實際上組織對於婚姻又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和限制。什麼二八五團、二八八團、二五八團、三零八團之類的,都是關於婚姻的具體規定。

  比如二八五團,就是規定幹部要年滿28,有5年以上革命史,團級幹部;二八八團就是28歲,8年以上革命史,團級幹部……符合這些條件才能結婚。

  這些規定都是針對男方的,對女方年齡沒有限制。據說有的女同志對此表示反對,覺得男方年齡太大了,女同志等於直接找老頭子結婚。

  按照這個規定,其實在戰爭年代結婚的人並不太多。很多人都拖到了戰爭結束。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邵煜之都是符合條件的,所以他的結婚申請批的很快。

  青鳶問過邵煜之,「組織喜歡做媒嗎?」

  邵煜之說:「不如說是男人喜歡娶媳婦。」

  ***

  第二天,秦玉寧和邵泓又給青鳶送來了一堆糖果、點心、菸酒,「領完證總要熱鬧一下,到時候這些就給大傢伙分一分。家裡那邊你們不用管,我們都準備好了。」

  青鳶沒說感謝的話,只是抱了抱秦玉寧,又罕見的抱了抱邵泓。

  秦玉寧笑著拍了拍她的腦袋,「煜之要是欺負你,你跟我說,看我不打斷他的四肢。」

  青鳶:「……打斷腿就好了吧,打斷四肢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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