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斯探案 第三十八章 ,鑰匙(14)
一切都晚了,當羅傑斯追出院子,周圍是那麼的平靜,只有隨風擺動的柳條拂動著他的臉頰,放佛在捉弄著他。
回到現場,羅傑斯回屋子找了把電筒,他開始仔細勘察兇手可能站過的地方,可是水泥臺上什麼也沒有發現。接著,他來到兇手槍擊的窗臺下,很快找到了那個槍響過後掉在地上的兩個東西,原來這兩樣東西竟是一把手槍和一個可樂罐子,可見兇手是用可樂瓶來消音的。
羅傑斯戴上手套揀起手槍,然後在電筒光亮下仔細檢查一看,不禁吃了一驚,該手槍是一把勃朗寧手槍,而且有搶號,槍號為【p67192】其槍號、槍型和口徑,正與弗朗西斯科所描述兇手所持的手槍一致。
羅傑斯頓時深陷迷茫,這不正是所有人苦苦尋找的那把勃朗寧手槍嗎?可見兇手用這把勃朗寧手槍不但打傷了肖恩局長,而且打死了弗朗西斯科,是慌張把槍丟棄還是故意把槍扔掉,難道自己判斷錯誤?難道真的是喬治?盧卡斯干的?羅傑斯簡直就要瘋了,他甚至開始恨自己,原本清晰的思路再次被這支槍的出現打亂;
。眼看就要真相大白的案子就這樣隨著弗朗西斯科的死亡無影無蹤了。
羅傑斯感到身體很冰涼,冰涼的感覺到自己就像一隻木偶,一舉一動都在別人的掌控之下,他更感覺自己像是弗朗西斯科死去的屍體,隨時都有可能被別人拋進萬丈深淵。到底是哪裡出了紕漏了呢?他越想越亂,乾脆抱著腦袋蹲了下來。
煩愁消弭,恍如隔世,羅傑斯最終理智的站起身來,使命迫使他不得不站起來,眼下沒有時間消沉,還有現場急需勘察,大不了重頭再來,羅傑斯捏緊拳頭,拔力發誓,隨後,鼓勵自己走進了琳達別墅。找來了手電。
順著手電的光向窗臺照去,羅傑斯發現這個窗臺離地面有兩米多高,普通身高的人是夠不到窗子的,這是無法實施槍擊的,如果站在大門一米高的臺階上,離窗子高度就夠了。但臺階到窗臺橫向距離卻有大約有1。30釐米左右,其中臺階的寬度是50釐米。剩餘的80釐米是懸空的。
因此,兇手必須右手扒住牆角,使身體有附著在牆面,由右向左傾斜著身子才能夠到窗戶,方可實施射擊,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左撇子才能將弗朗西斯科打死。最後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放大鏡,根據推測,仔細檢視兇手手可能觸控過的地方,希望找到蛛絲馬跡。
果不其然,羅傑斯在牆上的灰塵裡,找到了兩個人體部位因牆體摩擦而留下的模糊印跡,順著這些印跡,他在牆角,找到了灰塵裡留下的手掌扣住牆角的四根手指印。接著,他用放大鏡仔細檢視了這四根手指印,指印沒有指紋。很明顯,兇手帶有手套。
在仔細檢查的過程中,根據對四根手指印的排列,它們應該分別是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拇指,而羅傑斯發現四根手指中的中指,印跡非常細且輕微,不像另外那三根手指印那麼粗和明顯,按理說,這四根手指印要附著身體的重量,應該印跡都是均勻的,可為什麼單單中指的印跡就細而輕微呢?羅傑斯一時不得其解。
時間緊迫,中指印跡模糊的疑問只得把暫時擱置。
隨之,羅傑斯開始琢磨牆壁上身軀留下的這片模糊的印跡,這片模糊印跡分別是牆角內側摳牆的手指部分,跟著是接觸牆面手臂這段印跡,手臂的這段印跡很短,呈斜線不與任何部位相連,可以斷定是手掌到手肘的這段印跡,這是左手拿槍,等待到開槍右手手臂支撐留下的印跡。
而所有印跡最清晰的部分就是身子上部的新鮮深色圓團狀印跡,無疑,這是嘴部緊貼牆壁呼吸所致。
勘察完畢,羅傑斯立即在另一處門牆開始模擬兇手貼牆可能出現的任何動作,待確定後,他回房間從包裡取了照相機,對著牆面印跡進行了拍攝,接著他又拿來一把卷尺,把手電筒含在嘴裡,對部分印跡開始分段畫線。
首先,他對牆角內側摳牆手指的中指畫了條線並用尺子量了尺寸。然後,沿嘴部呼吸的新鮮深色圓團狀印跡中心部分垂直向下畫了一條虛線,這條垂直虛線代表人身體中心部分。
隨之,他又把牆角中指的印跡與垂直線成九十度畫了條橫向直線,沿著這條橫向直線,他找到肩頭留下的點,又在手掌到手肘的這段印畫了條斜線,這條斜線與橫向直線形成一個角,在連線肩頭的那個點;
根據勾股定理,他輕鬆的算出了整條手臂成三角形的所有資料,也就是整條手臂的長度。手臂長度,加,肩頭點到呼吸垂直線的長度,如此乘以二,一個人的雙手臂展長度算了出來。臂展等於身高,至此,誰是兇手對這羅傑斯來說已經是瞭然於胸。
翌日清晨,沉睡一夜的辛普森從沙發上醒了過來。他掀開身上的毛毯,坐著呆想了起來。
怎麼會這樣,在這個事關緊要的夜晚怎麼會睡的如此深沉,他清楚的記得昨晚回來時,妻子不在家,他把卡嘉莉安頓在客房就回到客廳等妻子,但當時太困,坐在沙發上不一會兒就睡著了,現在想想,可能是太累的緣故,身上的毛毯一定是妻子回來蓋上的。這是不是有太不負責任。苛責之餘,他不禁為自己力不從心的年齡而感到哀嘆。
辛普森正想著,這時,廚房的的響聲把他從自責中喚醒過來,他猛然想到卡嘉莉,忙起身向廚房跑去。
來到廚房,妻子正忙碌著做早餐,辛普森走上前悄聲問道:“卡嘉莉呢?”
妻子指了指客房,回答道:“正睡著呢!”
辛普森放下心來,他正要問妻子昨夜不在家的緣由。妻子則端起做好的早餐叫他抓緊時間吃飯。辛普森抬手一看腕錶,距離去事務所預定的時間已很近,這便忙跟著來到了餐廳。
用餐期間,妻子坐在辛普森對面神情愉悅的主動說道:“昨晚,你們走後,我無事可做,便出去等您去了,順便也走走,可沒想到,我回來後,您已經在沙發上睡著了。呵呵!年齡不饒人哦!”
妻子的這種表情讓辛普森有點詫異,是什麼事讓她神采煥發呢?當然,妻子的關心無時不在,老來伴這種相依相偎的情感,時常讓辛普森回到年輕時相愛的歲月。今天同樣也不例外。就此,他的詫異很快被溫存、愛意所替代。
吃完妻子做的早餐,辛普森提前二十分鐘駕車來到事務所所在的大廈。按照昨夜的商議,他沒有去事務所,而是來到物業公司,因為保潔員們一般要提前半個小時到大廈打掃衛生,這樣可以確保碰到那女保潔員。
走進物業公司,辛普森藉口說昨天樓道衛生沒打掃乾淨。物業公司負責人聞聽忙惶恐的問他是那個保潔員打掃的,辛普森自然裝作說不清楚。最後,負責人拿出帶照片的花名冊讓辛普森查詢,並表示要嚴肅處理。
接過花名冊,辛普森一頁一頁翻看起來,可奇怪的是,他一直翻到最後一夜,也沒找到那個女保潔員的照片,於是對負責人搖了搖頭。負責人看著他流露出狐疑的神色。
辛普森有點急了。他剛要說話,那負責人忽然一拍腦門,抱歉的說道:“先生!您可能說的是前天剛來的那位女保潔員,她的照片還沒來得及造冊,不知什麼原因,她今天沒來上班,您放心,這事我們搞清楚後我們一定會嚴肅處理,一會兒,我去檢查一下,順便幫您打掃乾淨。”
“不用了!我一會兒叫員工自己打掃就行了,下次注意就是。”
負責人點頭稱是,嘴裡賠著不是,把辛普森送出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