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0節:弒欲無淚(5)

權勢巔峰:紅官印·大話正點·1,791·2026/3/24

第3490節:弒欲無淚(5) “哪條?”為了探明情況,刑警並不計較。*********************** 若 “受不了打,招了,尿泥。” “要不恨呢?” “感情。”吳榮貴解釋:“如果你們抓到了趙吉林,不管事先你們抓了我們三個誰,都要把他摘出來,因為他根本就沒事,事先也不知道我們要幹這麼大,他跑只是程貴陽的主意,抓到了就不能讓人家頂罪。這種情況下,誰供出來另外兩個,誰也沒有理由恨,甘心情願。” 劉海洋默默無言地聽著,手上的煙一根接著一根地續。他能夠理解這幾個人的心理,也相信吳榮貴的話是真的。 這些人畢竟一起上過戰場,共過生死,又一起復員。跟社會上的一般團夥犯罪活動不同,儘管實施犯罪過程中搶了大量現金,但最初他們這樣乾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錢,他不放聲的原因是在思考到底是什麼讓這三個人剛愎自用、視死如歸? 不找出這裡邊的根源,就無法明白他們的作案動機和目的,也很難說服讓他們面對警方的審訊供認引起這一切的來龍去脈。 三個人都說“活夠了”,難道他們真的“活夠了”嗎?顯然不是。好模好樣,又沒有病,誰不想好好活著享受生活的陽光呢? 他又情不自禁想起了程貴陽的《犯罪日記》。 那些事跟吳榮貴、向左志有關嗎? 只有他們能說清。 要千方百計、想盡一切辦法讓他們說出來…… ※按照大家反映出來的情況,後來支隊長和政委、三個副支隊長研究制定了審訊方案,大家下樓分頭去看守所提人。 既然找不到意志薄弱、有悔改和立功贖罪願望的犯罪嫌疑人,就不適合集中力量對其中之一進行軟化和突出審訊,也不能指望他們三個人裡有哪一個願意配合專案組,早日使真相大白。 那麼,乾脆就程貴陽,吳榮貴,向左志三個人一齊審訊,三管齊下,齊頭並進,在審訊中發現縫隙或矛盾,再想辦法和隨時隨地調整方案。 實事求是,是劉海洋偵查訊問一貫遵循的總的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反對主觀臆斷,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他為劉隊偵查訊問定立的根本立足點。 偵查辦案的□□問題是證據問題。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正確處理口供與其他證據關係的基本原則。反過來,證據又是制定訊問方法和策略的物質基礎。 將它們靈活機動地予以運用,相輔相承,又可以起到重調查研究,反對單純坐堂問案,運用科學的工作方法-正確處理好坐堂問案與走出審訊室開展調查研究的意外之效。 還有一點:嚴禁逼供信。 這既是偵查訊問不出或者少出偏差的重要保證,也是支隊的規矩。 “刑訊逼供可以使頑固不化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還可以使意志薄弱的無辜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現代法治國家都有明文規定,禁止刑訊逼供,我國的法律亦不例外。 但是,刑訊逼供現象在許多地方卻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為什麼會如此?任何行為都受到意志的支配,那麼,意志又為何支配一些人去實施法律所禁止的刑訊逼供行為呢? 劉海洋力求排除非法證據效力的證言證詞。 針對個別偵查員特別是有關小組負責人在審訊、訴訟觀念認識方面存在的偏差。單純追求破案立功,片面強調審訊、訴訟效率,認為刑訊逼供不可避免,迷信“口供是證據之王”等導致“刑訊逼供有益於獲得口供”的偏差,他決不客氣。 刑訊逼供現象產生的原因可能基於各種不同的動機,但一般來說,最基本、最普遍的動機是為了破案,也就是說,多數情況下,刑訊逼供並非出自於惡意。 因為痛恨犯罪是刑警們的普遍情感,當他們面對一個可能罪惡累累的犯罪嫌疑人時,當他們認為某個犯罪嫌疑人狡猾抵抗時,任何人都不由得心頭火起。 同時,不打不招又歷來是犯罪分子的一種普遍心理,只要有一線機會尚存,絕大部分犯罪分子都不會主動放棄逃避制裁的希望。 基於這兩方面的原因,古往今來,刑訊逼供便時時成為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迫使其從實招來的一種手段。還有些人在道義上和理智上反對刑訊逼供,但當自己成為事實上的審訊者時,也恨不得將被訊問者狠揍一頓,至少可以給他個下馬威,讓他明白自己的處境並不樂觀。從而老老實實道出真情…… 這種普遍存在於人們思想深處的暴力傾向不容易徹底消除,因為長期以來,它已經形成一種思維定式和行為慣性。 可是,劉海洋時時刻刻告誡部下。 不行! 尤其面對程貴陽、趙小鬼兒、金善女和吳榮貴、向左志這樣的嫌疑人。 從公說,是擔心訊問出現反覆,被反咬一口。而從私講,無疑他不希望任何人因此犯錯誤,自毀前程。 可是,問來問去,審訊很難進行下去了。大家分析程貴陽、吳榮貴和向左志的狀況,較量以程貴陽始終沉默宣告終結。而審訊人員再次和吳榮貴,向左志交鋒時,吳榮貴照樣咬牙硬挺。

第3490節:弒欲無淚(5)

“哪條?”為了探明情況,刑警並不計較。*********************** 若

“受不了打,招了,尿泥。”

“要不恨呢?”

“感情。”吳榮貴解釋:“如果你們抓到了趙吉林,不管事先你們抓了我們三個誰,都要把他摘出來,因為他根本就沒事,事先也不知道我們要幹這麼大,他跑只是程貴陽的主意,抓到了就不能讓人家頂罪。這種情況下,誰供出來另外兩個,誰也沒有理由恨,甘心情願。”

劉海洋默默無言地聽著,手上的煙一根接著一根地續。他能夠理解這幾個人的心理,也相信吳榮貴的話是真的。

這些人畢竟一起上過戰場,共過生死,又一起復員。跟社會上的一般團夥犯罪活動不同,儘管實施犯罪過程中搶了大量現金,但最初他們這樣乾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錢,他不放聲的原因是在思考到底是什麼讓這三個人剛愎自用、視死如歸?

不找出這裡邊的根源,就無法明白他們的作案動機和目的,也很難說服讓他們面對警方的審訊供認引起這一切的來龍去脈。

三個人都說“活夠了”,難道他們真的“活夠了”嗎?顯然不是。好模好樣,又沒有病,誰不想好好活著享受生活的陽光呢?

他又情不自禁想起了程貴陽的《犯罪日記》。

那些事跟吳榮貴、向左志有關嗎?

只有他們能說清。

要千方百計、想盡一切辦法讓他們說出來……

※按照大家反映出來的情況,後來支隊長和政委、三個副支隊長研究制定了審訊方案,大家下樓分頭去看守所提人。

既然找不到意志薄弱、有悔改和立功贖罪願望的犯罪嫌疑人,就不適合集中力量對其中之一進行軟化和突出審訊,也不能指望他們三個人裡有哪一個願意配合專案組,早日使真相大白。

那麼,乾脆就程貴陽,吳榮貴,向左志三個人一齊審訊,三管齊下,齊頭並進,在審訊中發現縫隙或矛盾,再想辦法和隨時隨地調整方案。

實事求是,是劉海洋偵查訊問一貫遵循的總的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反對主觀臆斷,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他為劉隊偵查訊問定立的根本立足點。

偵查辦案的□□問題是證據問題。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是正確處理口供與其他證據關係的基本原則。反過來,證據又是制定訊問方法和策略的物質基礎。

將它們靈活機動地予以運用,相輔相承,又可以起到重調查研究,反對單純坐堂問案,運用科學的工作方法-正確處理好坐堂問案與走出審訊室開展調查研究的意外之效。

還有一點:嚴禁逼供信。

這既是偵查訊問不出或者少出偏差的重要保證,也是支隊的規矩。

“刑訊逼供可以使頑固不化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還可以使意志薄弱的無辜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現代法治國家都有明文規定,禁止刑訊逼供,我國的法律亦不例外。

但是,刑訊逼供現象在許多地方卻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為什麼會如此?任何行為都受到意志的支配,那麼,意志又為何支配一些人去實施法律所禁止的刑訊逼供行為呢?

劉海洋力求排除非法證據效力的證言證詞。

針對個別偵查員特別是有關小組負責人在審訊、訴訟觀念認識方面存在的偏差。單純追求破案立功,片面強調審訊、訴訟效率,認為刑訊逼供不可避免,迷信“口供是證據之王”等導致“刑訊逼供有益於獲得口供”的偏差,他決不客氣。

刑訊逼供現象產生的原因可能基於各種不同的動機,但一般來說,最基本、最普遍的動機是為了破案,也就是說,多數情況下,刑訊逼供並非出自於惡意。

因為痛恨犯罪是刑警們的普遍情感,當他們面對一個可能罪惡累累的犯罪嫌疑人時,當他們認為某個犯罪嫌疑人狡猾抵抗時,任何人都不由得心頭火起。

同時,不打不招又歷來是犯罪分子的一種普遍心理,只要有一線機會尚存,絕大部分犯罪分子都不會主動放棄逃避制裁的希望。

基於這兩方面的原因,古往今來,刑訊逼供便時時成為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迫使其從實招來的一種手段。還有些人在道義上和理智上反對刑訊逼供,但當自己成為事實上的審訊者時,也恨不得將被訊問者狠揍一頓,至少可以給他個下馬威,讓他明白自己的處境並不樂觀。從而老老實實道出真情……

這種普遍存在於人們思想深處的暴力傾向不容易徹底消除,因為長期以來,它已經形成一種思維定式和行為慣性。

可是,劉海洋時時刻刻告誡部下。

不行!

尤其面對程貴陽、趙小鬼兒、金善女和吳榮貴、向左志這樣的嫌疑人。

從公說,是擔心訊問出現反覆,被反咬一口。而從私講,無疑他不希望任何人因此犯錯誤,自毀前程。

可是,問來問去,審訊很難進行下去了。大家分析程貴陽、吳榮貴和向左志的狀況,較量以程貴陽始終沉默宣告終結。而審訊人員再次和吳榮貴,向左志交鋒時,吳榮貴照樣咬牙硬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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