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五十八、 外交戰

雙諜傳奇·聞繹·3,064·2026/3/24

四百五十八、 外交戰 從這一天起,有關“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爆炸案的外交戰,在全世界範圍內展開。世界輿論也為之起伏。 四月十二日下午,新華社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聲明如下: “參加亞洲非洲會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工作人員、越南民主共和國代表團工作人員和隨同前往採訪亞非會議新聞的中外記者共十一人,乘坐由我國代表團包用的印度國際航空公司的星座式客機一架,於北京時間四月十一日十二時一刻自香港起飛,前往雅加達轉赴萬隆。該機在飛越北婆羅洲沙撈越西北的海面時,爆炸起火,機身墜入海中,機上全部人員下落不明。 “這一不幸事件絕非一般的飛機失事,而是美國和蔣介石的特務機關蓄意製造的謀殺。早在這批代表團人員和新聞記者啟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即已獲悉,美國和蔣介石的特務機關正積極佈置對我國代表團將要包乘的印度飛機進行破壞,以實現它們暗殺我國以周恩來總理為首的參加亞非會議的代表團人員和破壞亞非會議的陰謀。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四月十日九時半,特將這一情況通知了駐北京的英國代辦處,要求英國代辦處轉告香港英國當局注意,並採取措施以保障上述代表團人員和新聞記者的安全。英國代辦處的官員問明瞭這些人員準備乘坐的客機的所屬航空公司後,答應用電報通知香港英國當局。 “儘管如此,美蔣特務機關的陰謀仍然得逞。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對這次不幸事件是負有嚴重責任的。我們要求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對這一事件進行徹底查究,將參與這一陰謀暗害事件的特務分子逮捕法辦,以明責任。” 請細心的看官仔細閱讀這個聲明。聲明在上述第二自然段中先做了一個判斷,將這段文字簡化後,就是這樣的內容:“中國政府已經獲悉美蔣特務的暗殺陰謀。”但在第三自然段裡,則把這個“判斷”,模糊地說成是“這一情況”,並已經通知了英國代辦處。但看官們都知道,外交部歐非司副司長張越向英國代辦處參贊艾惕思所說的卻是“阻撓和搗亂”,並沒有“暗殺陰謀”這一說法。 外交部在聲明中的這個說法,立刻被周恩來總理察覺出異常。他立刻讓王倬如電話通知董越千,儘快查清張越副司長約見艾惕思的談話記錄,然後轉告他。 不久,董越千回電話。他回答的內容比周總理想的還要嚴重!他回答了兩點: 一、歐非司副司長張越於四月十日上午九時半緊急約見英國駐華代辦處參贊艾惕思,告知中國記者等一行十一人明日(十一日)上午,由香港乘飛機去萬隆採訪亞非會議。我們獲悉國民黨特務將從中進行阻撓和搗亂,故請其轉告香港當局注意,並務必對他們的安全予以照顧。艾惕思詢問過我代表團有關情況後即表示,他將盡快將這一情況電告香港。 二、四月十二日,外交部聲明發表之前,艾惕思交給張越一份備忘錄。備忘錄說:一接到杜維廉(代辦)的電報,香港總督即安排警察採取適當的預防辦法。飛機在香港降落後,警察一直在看守它,沒有見到任何未經核准的人進入或接近該機,沒有任何企圖製造困難的跡象。 周總理這才驚訝地發現:十二日外交部的聲明。並未如實表達十日上午張越同艾惕思的談話。而張越的這一次談話。又與九日晚,用昆明長途電話傳達的周恩來總理的緊急指示不符! 而艾惕思的這一份備忘錄,看著簡單,卻是搶先進攻,並且立刻佔據了主動! 周總理看著這份電話記錄,臉色全變了。誰都能看出來,他心裡非常難過。 他沉痛地對身邊的王倬如說:“這是我的責任!我沒有及時查詢張越同艾惕思的談話記錄。昨天,又沒有事先了解外交部聲明的內容。這是我的嚴重失誤呀!” 大度周恩來,此時已將這次失誤全部承擔起來了。 外交部這一前一後的兩次失誤,使當時的中國政府立刻陷於被動境地。 在下寫到這裡,忍不住也要發幾句議論。中國的外交,自古以來就已經軟弱成習慣,至今沒有什麼大改變。這句話,前面已經說過。他們有一個惡劣的軟弱理論,即所謂的“弱國無外交”,作為他們軟弱可欺的遮羞布。看一看今天中國的周圍,有那麼多小國弱國,又有幾個把中國放在眼裡!這就是結果!弱國真的無外交嗎! “弱國無外交”這個說法,就意味著賣國!甚至,就是賣國! “外賣部”呀“外賣部”,讓人說你什麼好呀! 面對中國外交部四月十二日的聲明,美英和臺灣方面立刻進行反擊。 四月十二日,美國政府發言人指責我外交部聲明“荒謬”,“沒有絲毫根據”,“有一種強烈的宣傳動機”。 同日,美國參議員曼斯菲爾德說:“如果這一事件涉及破壞行動的話,那大抵是來自共黨中國內部,可能是來自**黨內的分裂分子。” 同日,《紐約先驅論壇報》發表社論說:“**為了在亞非會議上引起亞非國家反對美國和英國的情緒,而破壞這架飛機,並不是不可能的。” 也是這一天,臺灣的官員也對“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爆炸案發表意見。他們說:“飛機絕非被人破壞”,“**的‘破壞’叫聲未免太迅速,幾乎在飛機還未落海前就大呼‘破壞’。”又說:“飛機是**破壞的,旨在鼓動反美,併為‘解放香港’打下基礎。” 面對這種情況,仍住在昆明的周恩來總理雖然心中沉痛,也不得不打起全副精力,予以應對。 在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下,四月十三日早晨六點,外交部常務副部長召見英國駐華代辦杜維廉,宣讀並面交一份照會。 杜維廉立即對照會中所說的“英國政府和香港當局對這次不幸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提出抗議。他聲稱尚未確定飛機失事的原因,應該等待調查的結果。 他還說,四月十日,張越通知艾惕思時,只講到可能會有人搗亂,而未說有人企圖進行破壞。但香港當局仍然採取了充分的預防措施。他要求中方提供所掌握的詳細證據。 這時,這位常務副部長只能按照周總理的指示,努力將“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轉向案件偵破方面。 他說:“英方的抗議我們不能接受,我們的指責是有充分理由的。香港當局知道機場上有美蔣特務在活動,從那裡可以找到足夠的證據。英國政府和香港政府首先得有決心。有了決心去查究,此案是不難弄清的。” 四月十三日下午,英國代辦處參贊艾惕思,將香港總督葛量洪當天下午一點十五分對報界發表的聲明函,送交中國外交部歐非司副司長張越。 聲明中說:“香港政府於上週末接到英國代辦處的一封電報說,中國外交部曾經得到情報說,中國國民黨同情分子可能對搭乘印度航空公司即將離開香港飛赴萬隆會議的一批記者進行搗亂,請香港政府採取適當的預防辦法。” 中國外交部再次陷於被動。 四月十七日,英國代辦處送給中國外交部一份“備忘錄”,作為對中國外交部四月十三日給英國代辦處的照會的答覆。 備忘錄中說,英國政府對“克什米爾公主號”事故不接受任何責任。對於中國政府沒有給予時間去進行任何調查之前即對英國當局提出控訴一點,提出強烈的抗議。備忘錄中說,四月十日,中國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副司長通知英國參贊,國民黨分子可能要對一批中國記者於次日離港前赴萬隆會議時進行搗亂,請求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這一通知並未在任何方面予以詳述,也不含有破壞的意思。英國參贊詢問此批人員的數目、居留地點、有關航空公司的名稱和出發路線,當時這位副司長不能對提出的任何一個問題予以答覆,而是在此後以電話通知的。 英國方面竭力抓住中國外交部四月十日的疏忽,擺脫自己的責任。 旁觀而言,因為中國外交部的那次疏忽,已經使自己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 四月十九日,《人民日報》發表了蔣元椿的《英國當局一定要負起責任》一文,對英國政府在十七日向我國外交部提出的備忘錄作了批駁。 文章說,英國政府拒絕承擔對這次不幸事件應負的嚴重責任,要求我國方面事先對特務將要施行破壞的情形予以詳述,事實上是不可能的。而這正是香港當局有責任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的問題。 文章說,英國備忘錄表明,香港當局在十日得到我國政府警告以後,在足足二十四小時以上時間,卻未採取預防措施。 ...

四百五十八、 外交戰

從這一天起,有關“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爆炸案的外交戰,在全世界範圍內展開。世界輿論也為之起伏。

四月十二日下午,新華社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聲明如下:

“參加亞洲非洲會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工作人員、越南民主共和國代表團工作人員和隨同前往採訪亞非會議新聞的中外記者共十一人,乘坐由我國代表團包用的印度國際航空公司的星座式客機一架,於北京時間四月十一日十二時一刻自香港起飛,前往雅加達轉赴萬隆。該機在飛越北婆羅洲沙撈越西北的海面時,爆炸起火,機身墜入海中,機上全部人員下落不明。

“這一不幸事件絕非一般的飛機失事,而是美國和蔣介石的特務機關蓄意製造的謀殺。早在這批代表團人員和新聞記者啟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即已獲悉,美國和蔣介石的特務機關正積極佈置對我國代表團將要包乘的印度飛機進行破壞,以實現它們暗殺我國以周恩來總理為首的參加亞非會議的代表團人員和破壞亞非會議的陰謀。

“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四月十日九時半,特將這一情況通知了駐北京的英國代辦處,要求英國代辦處轉告香港英國當局注意,並採取措施以保障上述代表團人員和新聞記者的安全。英國代辦處的官員問明瞭這些人員準備乘坐的客機的所屬航空公司後,答應用電報通知香港英國當局。

“儘管如此,美蔣特務機關的陰謀仍然得逞。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對這次不幸事件是負有嚴重責任的。我們要求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對這一事件進行徹底查究,將參與這一陰謀暗害事件的特務分子逮捕法辦,以明責任。”

請細心的看官仔細閱讀這個聲明。聲明在上述第二自然段中先做了一個判斷,將這段文字簡化後,就是這樣的內容:“中國政府已經獲悉美蔣特務的暗殺陰謀。”但在第三自然段裡,則把這個“判斷”,模糊地說成是“這一情況”,並已經通知了英國代辦處。但看官們都知道,外交部歐非司副司長張越向英國代辦處參贊艾惕思所說的卻是“阻撓和搗亂”,並沒有“暗殺陰謀”這一說法。

外交部在聲明中的這個說法,立刻被周恩來總理察覺出異常。他立刻讓王倬如電話通知董越千,儘快查清張越副司長約見艾惕思的談話記錄,然後轉告他。

不久,董越千回電話。他回答的內容比周總理想的還要嚴重!他回答了兩點:

一、歐非司副司長張越於四月十日上午九時半緊急約見英國駐華代辦處參贊艾惕思,告知中國記者等一行十一人明日(十一日)上午,由香港乘飛機去萬隆採訪亞非會議。我們獲悉國民黨特務將從中進行阻撓和搗亂,故請其轉告香港當局注意,並務必對他們的安全予以照顧。艾惕思詢問過我代表團有關情況後即表示,他將盡快將這一情況電告香港。

二、四月十二日,外交部聲明發表之前,艾惕思交給張越一份備忘錄。備忘錄說:一接到杜維廉(代辦)的電報,香港總督即安排警察採取適當的預防辦法。飛機在香港降落後,警察一直在看守它,沒有見到任何未經核准的人進入或接近該機,沒有任何企圖製造困難的跡象。

周總理這才驚訝地發現:十二日外交部的聲明。並未如實表達十日上午張越同艾惕思的談話。而張越的這一次談話。又與九日晚,用昆明長途電話傳達的周恩來總理的緊急指示不符!

而艾惕思的這一份備忘錄,看著簡單,卻是搶先進攻,並且立刻佔據了主動!

周總理看著這份電話記錄,臉色全變了。誰都能看出來,他心裡非常難過。

他沉痛地對身邊的王倬如說:“這是我的責任!我沒有及時查詢張越同艾惕思的談話記錄。昨天,又沒有事先了解外交部聲明的內容。這是我的嚴重失誤呀!”

大度周恩來,此時已將這次失誤全部承擔起來了。

外交部這一前一後的兩次失誤,使當時的中國政府立刻陷於被動境地。

在下寫到這裡,忍不住也要發幾句議論。中國的外交,自古以來就已經軟弱成習慣,至今沒有什麼大改變。這句話,前面已經說過。他們有一個惡劣的軟弱理論,即所謂的“弱國無外交”,作為他們軟弱可欺的遮羞布。看一看今天中國的周圍,有那麼多小國弱國,又有幾個把中國放在眼裡!這就是結果!弱國真的無外交嗎!

“弱國無外交”這個說法,就意味著賣國!甚至,就是賣國!

“外賣部”呀“外賣部”,讓人說你什麼好呀!

面對中國外交部四月十二日的聲明,美英和臺灣方面立刻進行反擊。

四月十二日,美國政府發言人指責我外交部聲明“荒謬”,“沒有絲毫根據”,“有一種強烈的宣傳動機”。

同日,美國參議員曼斯菲爾德說:“如果這一事件涉及破壞行動的話,那大抵是來自共黨中國內部,可能是來自**黨內的分裂分子。”

同日,《紐約先驅論壇報》發表社論說:“**為了在亞非會議上引起亞非國家反對美國和英國的情緒,而破壞這架飛機,並不是不可能的。”

也是這一天,臺灣的官員也對“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爆炸案發表意見。他們說:“飛機絕非被人破壞”,“**的‘破壞’叫聲未免太迅速,幾乎在飛機還未落海前就大呼‘破壞’。”又說:“飛機是**破壞的,旨在鼓動反美,併為‘解放香港’打下基礎。”

面對這種情況,仍住在昆明的周恩來總理雖然心中沉痛,也不得不打起全副精力,予以應對。

在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下,四月十三日早晨六點,外交部常務副部長召見英國駐華代辦杜維廉,宣讀並面交一份照會。

杜維廉立即對照會中所說的“英國政府和香港當局對這次不幸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提出抗議。他聲稱尚未確定飛機失事的原因,應該等待調查的結果。

他還說,四月十日,張越通知艾惕思時,只講到可能會有人搗亂,而未說有人企圖進行破壞。但香港當局仍然採取了充分的預防措施。他要求中方提供所掌握的詳細證據。

這時,這位常務副部長只能按照周總理的指示,努力將“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轉向案件偵破方面。

他說:“英方的抗議我們不能接受,我們的指責是有充分理由的。香港當局知道機場上有美蔣特務在活動,從那裡可以找到足夠的證據。英國政府和香港政府首先得有決心。有了決心去查究,此案是不難弄清的。”

四月十三日下午,英國代辦處參贊艾惕思,將香港總督葛量洪當天下午一點十五分對報界發表的聲明函,送交中國外交部歐非司副司長張越。

聲明中說:“香港政府於上週末接到英國代辦處的一封電報說,中國外交部曾經得到情報說,中國國民黨同情分子可能對搭乘印度航空公司即將離開香港飛赴萬隆會議的一批記者進行搗亂,請香港政府採取適當的預防辦法。”

中國外交部再次陷於被動。

四月十七日,英國代辦處送給中國外交部一份“備忘錄”,作為對中國外交部四月十三日給英國代辦處的照會的答覆。

備忘錄中說,英國政府對“克什米爾公主號”事故不接受任何責任。對於中國政府沒有給予時間去進行任何調查之前即對英國當局提出控訴一點,提出強烈的抗議。備忘錄中說,四月十日,中國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副司長通知英國參贊,國民黨分子可能要對一批中國記者於次日離港前赴萬隆會議時進行搗亂,請求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這一通知並未在任何方面予以詳述,也不含有破壞的意思。英國參贊詢問此批人員的數目、居留地點、有關航空公司的名稱和出發路線,當時這位副司長不能對提出的任何一個問題予以答覆,而是在此後以電話通知的。

英國方面竭力抓住中國外交部四月十日的疏忽,擺脫自己的責任。

旁觀而言,因為中國外交部的那次疏忽,已經使自己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

四月十九日,《人民日報》發表了蔣元椿的《英國當局一定要負起責任》一文,對英國政府在十七日向我國外交部提出的備忘錄作了批駁。

文章說,英國政府拒絕承擔對這次不幸事件應負的嚴重責任,要求我國方面事先對特務將要施行破壞的情形予以詳述,事實上是不可能的。而這正是香港當局有責任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的問題。

文章說,英國備忘錄表明,香港當局在十日得到我國政府警告以後,在足足二十四小時以上時間,卻未採取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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