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特警 第七十六章 怎能言論自由
第七十六章 怎能言論自由
我坐在地板上,身體疲憊地靠在牆上,閉著眼,腦中一片空白。
小天走過來蹲下身,輕聲問:“林sir,你還好吧?”
我睜開眼看看小天,搖搖頭,輕聲問道:“有煙嗎?”
“嗯……”小天點點頭。
我伸出手探出兩指:“給我來一根。”
小天從衣袋裡掏出煙,抽出一根遞給了我。我叼上煙,小天啪得打著火機,湊了過來。我俯下頭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後緩緩吐出,濃煙凝聚著,在無風的房間裡久不散去。
小天說:“林sir,你受傷了還是趕緊去醫院治療一下吧。”
“沒事……”我淡淡地說,“都是些皮外傷,不妨事的……”
“可是……”小天還想說什麼。
“小天!”我攔下他的話道,“先讓我靜一下好嗎?”
“好吧……”
濃煙慢慢散去後,我煩亂的心神才漸漸恢復過來。
站起身,看看房間裡的一狼藉,剛剛過去的那一幕幕血腥驚險的場景一下子就又像放電影一樣跳到了我的眼前。我彷彿看見獸性大發的莫西在撕扯阿麗的衣裙,然後瘋狂的對她實施姦汙;我彷彿還看見莫西在姦汙阿麗時意外發現了微波竊聽器,然後惱羞成怒,抓過旁邊的三稜型匕首兇殘地將其猛刺進了阿麗的下體……噗得一下,鮮血就像開閘後的江水一下,噴薄而出。
阿威走過來把配槍遞給我,問道:“林sir,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
我接過槍收於腰際,然後對阿威說:“向總部通報情況,然後請法醫過來收驗屍體。”
“可是……”阿威似有話要說,但卻欲言又止。
我看看他,問道:“怎麼啦?阿威,你想說什麼?”
阿威問:“林sir,上級如果問起來,我們該怎麼應答?”
我反問道:“什麼怎麼應答?”
阿威看看莫西的屍體,很認真地說:“林sir,嫌犯已經失去了抵抗力量,你不應該殺死他的。”
我淡漠地說:“這個我知道。還過殺了也就殺了,上級到時候發如果問起來你們實話實說就是了。”
阿威說:“可是如果那樣的話,法院很有可能會對你提起公訴,到那時你肯定要受到處分的,搞不好還會因為過失殺人罪而入獄服刑的。”
我說:“沒關係的……”
小天責問阿威道:“胖仔,我說你的腦袋是不是壞掉了,明明是匪徒拒捕,殺害人質後又意圖弒警,林sir在萬分危機下以才將他擊斃的,你怎麼能說是過失殺人呢。”
阿威說:“可是實事不是這個樣子啊?匪徒他的確是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被槍殺的……”
小天強硬地打斷阿威的話道:“實事怎麼不是這個樣子,事實就是這樣的?”
阿威說:“拒捕、殺人質,意圖弒警這都是事實,但匪徒的確是在中槍失去反抗能力後被林sir槍殺掉的,我們身為警務人員不能無視這個事實的存在。”
聽到阿威這樣說,小天的臉都氣色綠了:“我說孫孝威警官,你可以呀,我原來怎麼沒發現你辭辯的能力這麼強呢,這麼能說,不如不要做警察了,改去做律師吧!”
阿威有些不高興地說:“小天你少拿話奚落人啊。”
小天說:“奚落你,我他媽還想修理你呢。你剛才那話是什麼意思?怎麼著,按你的說法難不成還要讓林sir因為匪徒這條髒命吃上官司,然後被削銜開除出警隊甚至被送進大牢不成?”
阿威連忙解釋說:“當然不是,我只是這麼一說,我當然不想讓林sir吃官司。”
小天戳了戳阿威的腦袋:“我看你就是這麼想的。”
阿威說:“我沒有,小天你不要胡說八道好不好。”
“好了……”我制止住他們的爭辯,嚴肅地說,“你們不要再爭了,就按我說的辦,上級問起,實話實說就是了。”說到這裡,我又將目光轉到了莫西的屍體上,然後緩緩對阿威他們說,“告訴你們,我殺他並不是一時的衝動之舉,我知道殺他的後果,但是我既然選擇這麼做了,就不怕承擔後果。”
“林sir,我覺得還是按小天說的,統一口徑向上級解釋比較好,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匪徒窮兇極惡的確該殺,你沒有必要為這件事自毀前程。只要我們大家一起做證,上級肯定是不會懷疑的。”就在此時,一直沉默不語的思敏說話了。
小天看看思敏,他顯然沒有想到思敏這個對立派會在關鍵時刻說出這樣“深明大義”的話來。
小天笑道:“可以呀思敏師兄,跟你一起共事這麼久了,這還是第一次見你這麼有團隊觀念。”
思敏僵著臉,他沒有理會小天,重又陷入了沉默。
我看看思敏,想想慘死的阿麗,不由得怒從心生,我走到他面前,掄起巴掌就給了他一個記響亮的耳光。小天和阿威一下子就被我這一突然而反常的舉動驚呆了。
“林sir……你這是……?”
他們當然不會明白平日裡對待同僚就像親兄弟一樣的我為什麼突然會動手打思敏。可是思敏卻是明白的。這一記耳光我如果放在之前的任何一個時候打,他肯定會掏出槍來跟我玩命,但今天他不會。因為他該項打。
思敏沒有理會自己被打得緋紅的臉頰,而是低下頭淡淡地對我說了一句——對不起!
“不要跟說對不起……”我上前一把扯住思敏的衣領,然後把他拽到阿麗的屍體前,大聲衝他吼道:“你真正對不起的是她……要說對不起就跟她說,看她會不會原諒你。”說完這話,我一把把思敏推搡到了地板上。
思敏跪在地板上,低沉著頭,良久無語。
小天和阿威面面相覷,一臉的茫然不解。
我看著思敏,心知再怎麼樣也無法挽回阿麗的生命了。我無奈地搖搖頭,然後轉身大跨步地離開了412房間。
走出賓館,涼風拂面。雖然時間已至凌晨,但賓館外仍然聚集了不少人,警界線外,人頭湧動,一片嘈雜。幾名記者模樣的人見我從賓館裡走出來,一個個都舉著相機啪啪地拍攝了起來。趕來維持秩序的警員趕緊上前阻攔。見我走近了,記者們一下子湧了過來,齊刷刷的把話筒伸到了我的面前:“你好,警官!賓館裡面剛剛發生了什麼事情?能給解釋一下嗎。”
“警官,有市民反應聽到了數聲槍響,不知道在這場槍戰中人員的傷亡情況怎麼樣?有沒有無故市場受傷?”
“請問匪徒是什麼人,是否與前不久發生的黃金劫案有關?”
記者們沒完沒了的問個不停,搞得我頭都快炸開了。我反感的伸出手竭力堵住他們拍射我的境頭,然後一邊對他們說無可奉告,一邊招呼執勤警員,請他們幫忙沒收記者的相機並刪除裡面所拍下的全部照片。
記者們當然拒絕交出相機,可是為防止照片上報洩露我的警員身份影響其後的臥底行動,我們也只能採取強硬手段。
“香港是講究言論自由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幹預新聞自由,你們沒有權力刪除我們照片……”
“市民有知道真相權利……抗議你們警方的這種做法!把相機還給我們。”
看著自己辛辛苦苦拍下來的新聞素材被刪掉,記者們紛紛抗議著。可是我們不會在乎他們的抗議,我們只管刪照片,事後,至於記者們自會有公共關係科的同僚來對付他們。對付記者他們更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