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大宋劫囚

我的老公是妖怪·蕭黎草·2,092·2026/3/27

在桃花源僅呆了一個晚上,施雪的傷竟然全好了,那可是要十天半個月才好的傷啊! 第二日施雪蹦蹦跳跳地跟在珍珠的後面,一直感慨,桃花源原來竟這般神奇。---瀏覽器上輸入-.6z.看最新更新--- 狐狸講給珍珠聽,桃花源不是人間也不是仙境,是聚集了五行和陰陽兩極的寶地,在桃花源呆一日,世間已十天;他們在桃花源呆一個晚上,就已經過了五天。 狐狸是掐好了時間從桃花源出來,正趕上開封府邸貼出的告示:今日午時,趙御醫斬首示眾。 珍珠找人打聽了一下,趙御醫為何被斬首,犯了什麼大罪?!街上的人都說,皇帝有旨,趙御醫通敵叛國,私通遼國大軍,對我軍不利。 這人盯著珍珠直流口水,沒見過如此美的一張臉,雖然有點胖。珍珠沒變漂亮,只是因為大街上貼著施雪和趙德昭這兩個通緝犯的通緝令,於是施雪用易容術把自己變成了個斜眼的老媽子,把趙德昭易容成一個不起眼的小童;下人都有了,這少爺自然不用說,非狐狸莫屬,於是珍珠就不甘心了,說這輩子還沒當成漂亮的女人呢,所以施雪給珍珠弄了一張假臉,國色天香,傾國傾城。 自一聲“都讓開”從街那頭響起,珍珠就知道,推著趙御醫的囚車來了。 人分開兩側,自動給囚車讓出一條路,白衣亂髮,淤青遍身;坐在囚車裡的那個老人蜷縮著身子。 趙德昭被擠在人群中,看著趙御醫後面還有一個囚車,那裡面坐著一個青澀的少女,兩隻眼睛很有神地看著前方,一動不動。 那是春春! 她一個婢女,按規矩應該在主子離去之後被派給其他嬪妃,而不是坐上囚車! 狐狸給珍珠使了個眼色,珍珠心領神會,突然衝出街道,一個翻滾,躺在囚車前,白眼一翻,裝死! “哎呀,哎呀呀,我家小姐啊!你撞死我家小姐了!”施雪學老媽子走路還真有樣子,從人群中擠出來,連忙扶著珍珠。 官兵一看,這可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啊。他揉揉眼睛,自己明明沒看到有撞到這個女人,是她自己滾過來的。 “你撞到我們小姐,你們知道這是多大的罪過嗎?” “斬首時間將至,容不得你們在這撒野,快讓開!” 施雪越鬧越大聲,而且就連一旁的百姓也跟著起鬨,難道真是自己沒看住,真的撞到她了? 身後一個騎白馬一身道袍的水雲奇下馬走過,低聲詢問,“怎麼回事兒?” “哎呀!撞死人啦,就想跑!沒天理了啦!”施雪乾脆坐在地上號啕大哭。 水雲奇緩緩蹲下,雙指併攏去探珍珠的鼻息,珍珠卻突然睜眼,眼疾手快拽住水雲奇脖頸處的一塊閃亮亮的石頭,施雪在一旁幫忙,速度極快,拽下來就跑。 百姓一鬨而散,嬉笑道,原來是騙人劫財的小伎倆。 只見水雲奇來不及說話,箭一般地向珍珠跑走的方向竄去,只留下官兵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只有夾在人群中的狐狸微微勾起嘴角。 只有狐狸知道水雲奇會親自來監斬,就是為了引狐狸上鉤,他有張良計,咱有過橋梯。狐狸現在打不過巫師,但智慧更勝一籌,讓珍珠和施雪都易容去搶水雲奇脖頸上帶的那塊石頭,明為貪財的江湖小伎倆,實為將水雲奇引走的一條妙計,因為水雲奇有不得不追的道理。 他從不信任別人,只信任自己,所以那塊天地靈物之一的神石必然帶在自己身上。 官兵一擺手,“走,不能延誤斬首時辰。” 而白衣公子從人群中走來,竹笛敲在官兵的手上,“且慢。” “你又是何人?” 狐狸邪魅一笑,看的周圍女子是臉紅心跳,“我?來劫囚的人!” 待官兵還未反應過來,竹笛已滑過他的脖頸,雙目圓睜而死。百姓大喊:“殺人啦!”而四處逃竄,鮮血四濺,可是狐狸還是一身白衣,出淤泥而不染。 “轟”的一聲,囚禁趙御醫的牢籠被一記綠光炸飛開來,趙御醫驚魂未定,但也認得面前這位脫俗的公子,被他一帶飄掠而起;地上屍體遍佈,趙德昭從地上一個死去的官兵身上搜出鑰匙,開啟春春的牢籠。 “你,你,你是”春春依舊口吃。 趙德昭用力撕下臉上的人皮面具,因為用力過猛,臉還有些紅。“是我,丫頭!” 哪裡還有官兵管他們兩人,他們是在眾目睽睽之下,不慌不亂,不緊不慢地走開,哪裡還是囚犯,邁著款款大步,猶如少爺小姐,真是啼笑皆非。 春春沒想過二殿下會救她,就像沒想過自己會坐囚車一樣。 他說:“春春,在牢裡怎麼樣?他們有沒有欺負你?” 春春搖頭,兩隻圓眼缺噙著淚花,“沒。” “傻丫頭,你怎麼哭了?” “你,你,你,瘦!”春春一著急就更說不出話來。 她是想說趙德昭變瘦了,臉色更加蒼白了,以前的二殿下雖然也很瘦,但吃得好睡得好,錦衣玉食,珍珠在的日子他甚至還有些白白胖胖,朱顏玉潤;可是現在,她的主子變成這樣了 趙德昭攬著春春的肩膀,將她擁抱入懷,輕輕拍著她的脊背,“我很好,起碼我現在過的很開心。” “好了不說了,先走,一會兒救援的官兵追來了,咱們還不知道要躲哪裡呢?你都要被斬首,我真意外。”要不他就繼續帶著人皮面具,找一個地方一喝茶,等著珍珠和呆瓜來找他就好了。 春春點點頭,任由趙德昭拉著她的小手走,她被推進囚車的那一剎那就感覺自己永遠也不會見到趙德昭了,卻沒想到趙德昭會救她,會劫今天的法場,只要見到他,她一肚子的委屈就全沒了,只要見到他,她就非常高興。 他對她來說,有父親的感覺,兄長的感覺;那種從五歲起就仰慕著他的感覺,別人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理解不了。 十年多了,那種朝夕相處,敬畏愛戴以及崇拜的感覺,是她一輩子也忘不了的。 只要輸入-.9z.-就能看釋出的章節內容 (我愛我家書院) 【,謝謝大家!】

在桃花源僅呆了一個晚上,施雪的傷竟然全好了,那可是要十天半個月才好的傷啊!

第二日施雪蹦蹦跳跳地跟在珍珠的後面,一直感慨,桃花源原來竟這般神奇。---瀏覽器上輸入-.6z.看最新更新---

狐狸講給珍珠聽,桃花源不是人間也不是仙境,是聚集了五行和陰陽兩極的寶地,在桃花源呆一日,世間已十天;他們在桃花源呆一個晚上,就已經過了五天。

狐狸是掐好了時間從桃花源出來,正趕上開封府邸貼出的告示:今日午時,趙御醫斬首示眾。

珍珠找人打聽了一下,趙御醫為何被斬首,犯了什麼大罪?!街上的人都說,皇帝有旨,趙御醫通敵叛國,私通遼國大軍,對我軍不利。

這人盯著珍珠直流口水,沒見過如此美的一張臉,雖然有點胖。珍珠沒變漂亮,只是因為大街上貼著施雪和趙德昭這兩個通緝犯的通緝令,於是施雪用易容術把自己變成了個斜眼的老媽子,把趙德昭易容成一個不起眼的小童;下人都有了,這少爺自然不用說,非狐狸莫屬,於是珍珠就不甘心了,說這輩子還沒當成漂亮的女人呢,所以施雪給珍珠弄了一張假臉,國色天香,傾國傾城。

自一聲“都讓開”從街那頭響起,珍珠就知道,推著趙御醫的囚車來了。

人分開兩側,自動給囚車讓出一條路,白衣亂髮,淤青遍身;坐在囚車裡的那個老人蜷縮著身子。

趙德昭被擠在人群中,看著趙御醫後面還有一個囚車,那裡面坐著一個青澀的少女,兩隻眼睛很有神地看著前方,一動不動。

那是春春!

她一個婢女,按規矩應該在主子離去之後被派給其他嬪妃,而不是坐上囚車!

狐狸給珍珠使了個眼色,珍珠心領神會,突然衝出街道,一個翻滾,躺在囚車前,白眼一翻,裝死!

“哎呀,哎呀呀,我家小姐啊!你撞死我家小姐了!”施雪學老媽子走路還真有樣子,從人群中擠出來,連忙扶著珍珠。

官兵一看,這可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啊。他揉揉眼睛,自己明明沒看到有撞到這個女人,是她自己滾過來的。

“你撞到我們小姐,你們知道這是多大的罪過嗎?”

“斬首時間將至,容不得你們在這撒野,快讓開!”

施雪越鬧越大聲,而且就連一旁的百姓也跟著起鬨,難道真是自己沒看住,真的撞到她了?

身後一個騎白馬一身道袍的水雲奇下馬走過,低聲詢問,“怎麼回事兒?”

“哎呀!撞死人啦,就想跑!沒天理了啦!”施雪乾脆坐在地上號啕大哭。

水雲奇緩緩蹲下,雙指併攏去探珍珠的鼻息,珍珠卻突然睜眼,眼疾手快拽住水雲奇脖頸處的一塊閃亮亮的石頭,施雪在一旁幫忙,速度極快,拽下來就跑。

百姓一鬨而散,嬉笑道,原來是騙人劫財的小伎倆。

只見水雲奇來不及說話,箭一般地向珍珠跑走的方向竄去,只留下官兵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只有夾在人群中的狐狸微微勾起嘴角。

只有狐狸知道水雲奇會親自來監斬,就是為了引狐狸上鉤,他有張良計,咱有過橋梯。狐狸現在打不過巫師,但智慧更勝一籌,讓珍珠和施雪都易容去搶水雲奇脖頸上帶的那塊石頭,明為貪財的江湖小伎倆,實為將水雲奇引走的一條妙計,因為水雲奇有不得不追的道理。

他從不信任別人,只信任自己,所以那塊天地靈物之一的神石必然帶在自己身上。

官兵一擺手,“走,不能延誤斬首時辰。”

而白衣公子從人群中走來,竹笛敲在官兵的手上,“且慢。”

“你又是何人?”

狐狸邪魅一笑,看的周圍女子是臉紅心跳,“我?來劫囚的人!”

待官兵還未反應過來,竹笛已滑過他的脖頸,雙目圓睜而死。百姓大喊:“殺人啦!”而四處逃竄,鮮血四濺,可是狐狸還是一身白衣,出淤泥而不染。

“轟”的一聲,囚禁趙御醫的牢籠被一記綠光炸飛開來,趙御醫驚魂未定,但也認得面前這位脫俗的公子,被他一帶飄掠而起;地上屍體遍佈,趙德昭從地上一個死去的官兵身上搜出鑰匙,開啟春春的牢籠。

“你,你,你是”春春依舊口吃。

趙德昭用力撕下臉上的人皮面具,因為用力過猛,臉還有些紅。“是我,丫頭!”

哪裡還有官兵管他們兩人,他們是在眾目睽睽之下,不慌不亂,不緊不慢地走開,哪裡還是囚犯,邁著款款大步,猶如少爺小姐,真是啼笑皆非。

春春沒想過二殿下會救她,就像沒想過自己會坐囚車一樣。

他說:“春春,在牢裡怎麼樣?他們有沒有欺負你?”

春春搖頭,兩隻圓眼缺噙著淚花,“沒。”

“傻丫頭,你怎麼哭了?”

“你,你,你,瘦!”春春一著急就更說不出話來。

她是想說趙德昭變瘦了,臉色更加蒼白了,以前的二殿下雖然也很瘦,但吃得好睡得好,錦衣玉食,珍珠在的日子他甚至還有些白白胖胖,朱顏玉潤;可是現在,她的主子變成這樣了

趙德昭攬著春春的肩膀,將她擁抱入懷,輕輕拍著她的脊背,“我很好,起碼我現在過的很開心。”

“好了不說了,先走,一會兒救援的官兵追來了,咱們還不知道要躲哪裡呢?你都要被斬首,我真意外。”要不他就繼續帶著人皮面具,找一個地方一喝茶,等著珍珠和呆瓜來找他就好了。

春春點點頭,任由趙德昭拉著她的小手走,她被推進囚車的那一剎那就感覺自己永遠也不會見到趙德昭了,卻沒想到趙德昭會救她,會劫今天的法場,只要見到他,她一肚子的委屈就全沒了,只要見到他,她就非常高興。

他對她來說,有父親的感覺,兄長的感覺;那種從五歲起就仰慕著他的感覺,別人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理解不了。

十年多了,那種朝夕相處,敬畏愛戴以及崇拜的感覺,是她一輩子也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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