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很忙! ------------
14自殺,還是他殺?
赫連明鏡接著給吳秀秀驗屍,發現死者耳洞處竟然化膿。赫連明鏡感覺很奇怪,一般來說除非是打完耳洞後進水才會發炎化膿的。古代女子不是十五年已及笄(十五歲為成人禮),按照死者二十的年齡應該早就打了耳洞吧。
“那個,翠兒。。。”
翠兒低著頭哭,突然聽到縣太老爺喊自己的名字,一時一愣眼淚停住了,抬頭看著赫連明鏡。
“你家小姐什麼時候有的耳洞?”
翠兒一時未反應過來。
這時李捕頭在旁邊呵斥道“大人問你話呢!”
被李捕頭這麼一呵,翠兒嚇的連忙回道“小姐十歲之時,已有耳洞了”
十歲?這麼早啊“最近是否耳洞有發炎的跡象?”
“未有”
沒有?沒有怎麼會發炎化膿的?除非。。。“翠兒,你昨日最後一次見你家小姐時,你家小姐可有戴耳墜?”
翠兒想了想回答道“有,小姐帶著是平常喜歡的翡翠耳環”
赫連明鏡看了看吳秀秀的耳朵,什麼也沒有,再仔細看看著耳洞。想必是被人用力扯掉耳環,導致耳洞出血發炎的。
脖子處有一青白勒痕,出現青白勒痕應該是撈屍體的時候造成的(死前造成的傷痕是淤紅色)
一個本子伸了過來,赫連明鏡轉身一看,是大小姐。
“你要的東西”臉色稍微好了些的大小姐,已經不像剛才那般害怕了。挪動了一小步。稍稍比剛才靠近屍體些,身子貼在赫連明鏡旁邊,只不過手還是抓著赫連明鏡的衣服。有些好奇的開口道“喂,怎麼樣?發現了什麼沒有?”
“我說,你照著填寫屍格,就知道我發現什麼了”
“切,要說就直說。”大小姐撅了撅嘴,不過還是拿起了筆和屍格,準備寫。
“死者吳秀秀,女,二十左右,溺水窒息而死,死亡時間。。。。。”
赫連明鏡邊說,邊把白布全掀開,突然一個人影就衝了上來,撲在吳秀秀的身上痛哭道“秀秀,秀秀你怎麼能就這麼走了,怎麼能丟下我一個人就這麼走了,是我對不起你,是我辜負了你。。。。”
赫連明鏡看著趴在吳秀秀屍體上一身書生打扮痛哭的男子,應該就是章秀才了。對著李捕頭道“李捕頭麻煩你將他拖開”
“是。。。”
“你幹什麼,放開我。。。放開我,讓我陪在秀秀身邊。讓我陪她,她會害怕的。讓我陪她。。。是我害了她,是我。。”章秀才哭喊的掙扎著,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哪裡掙扎的開李捕頭。“放開我!如果不是我對秀秀說了那番話,秀秀也不會去尋死。是我害了秀秀,是我”
旁邊痛哭的村長和夫人,聽到章秀才這番話,吳村長走了過來“你,你剛才說什麼?你昨日對秀秀說了什麼,說了什麼!!!”
章秀才見到村長後,一愣,然後跪了下來“是我的錯,是我的錯。”
赫連明鏡聽了後,問道“章秀才你方才說是你害了吳秀秀?這是怎麼回事?把昨日晚上見吳秀秀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道來,不得有欺瞞”
章秀才跪在村長面前,過了半響開口道“我原本與秀秀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雙方已互換信物,只等我高中迎娶秀秀。可是我偏偏不爭氣,兩次落榜。吳世伯見我兩次落榜,昨日便派人到我家來退婚,說秀秀已過雙十,不能再耽誤了,另談好了一門親事,要求退婚。我覺得兩次落榜已經很對不起秀秀了,怎能再耽誤她,所以就同意了退婚。到了晚上翠兒來找我,給了我一封書信。我一看是秀秀約我去河邊,我便去了。卻不想秀秀竟然拿著行李出來,說要跟我私奔。我想起了世伯說的話,一貧如洗的我怎能給秀秀幸福,就拒絕了她的意見,還把秀秀送給我的玉佩還給了她,叫她找戶好人家嫁了。然後秀秀就哭著跑開了,我以為她會跑回家的。沒想到,沒想到。。。。是我,都是我害了秀秀,不該對秀秀說出那種傷人的話,否則她也不會想不開。。。。”
“你怎麼能在愛你的女子面前,讓她另找戶人家嫁了呢,這是對愛你的女子最殘忍的回答”慕容曦月說道。“難怪她會想不開自盡”
“你這混帳,原來都是因為你,我女兒才去尋死的,我就這麼一個女兒,你還我女兒,你還我女兒、、”村長激動的捶打著章秀才。
不對,竟然是尋死,為何耳環會不見?就算死時想摘下耳環,也不可能用扯的。赫連明鏡把白布全掀開,抬起死者的一隻手,看見死者手指甲處有異物,仔細一看仔細一看是一些泥土和水藻絲,手中纏繞著一根水草,攤開手掌心是淡紅色。
這不是自殺,而是他殺!!
如果是自殺,那麼死者根本不會掙扎,指甲便不會有異物,而且死者手中繞著水草,手心是淡紅色的,說明在水中用力的掙扎想抓住水草救助。
再看看另一隻手,左手手腕處有明顯的淤青印記。這寬度和痕跡,應該是死前被人用力的抓住。
“我打死你,我要你給我女兒陪葬,我打死你。。。”村長瘋了般,滿臉通紅,抓著章秀才的領子晃著。
“把他們兩個拖開,先把章秀才押到衙門去,吳秀秀的屍體也先抬回衙門。師爺~”
“大人~”
“去河岸找找,看是否能找到吳秀秀的行李”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