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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那點事 · 第七十四章 村委會選舉

鄉鎮那點事 第七十四章 村委會選舉

作者:田巖苦竹

第七十四章 村委會選舉

2012年8月,是全縣三年一屆的村主任的換屆時間。經過選民登記、推選候選人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終於迎來了選舉日期。

為了迎合村民起早摸黑的勞作習慣,鎮選舉工作組和村選舉委員會決定把時間定在早晨6:00—7:00之間開始正式選舉。

根據選舉法關於選舉時間不得少於4—8小時的規定,再根據大、小村等各種實際情況,小村定在4個小時,大村定在6個小時。鎮幹部們凌晨4點多就起床、洗漱、吃飯,然後乘坐政府統一安排的車輛,頂著星星趕赴各自的崗位。

選舉村主任和選舉縣、鄉(鎮)人大代表相比競爭要激烈得多,場面要熱鬧得多,情況也複雜得多。

選舉代表,因沒有太大的利益,候選人沒有太大熱情,參與選舉的選民,因沒有受人委託,又不發誤工補貼,覺得這種事和他們基本沒有一分錢的關係,所以參選熱情很低。

而選舉村主任則不同,這可是個人人想要的肥缺,尤其是村財收入雄厚的村,爭得你死我活,候選人不惜花巨資買票,選民有利可圖,所以選舉的熱情空前的高。

有的人為了爭奪這個職位,每張選票100元、200元的買,外加一包香菸,一花就是幾萬、幾十萬。還把在外打工的選民拉攏回來,承諾給報銷包車費、旅差費。當選的物有所值,落選的就當成一場賭博。

丁示田年初作了駐村調整,從京中村調到了京東村,是個將近5000人口的大村。這個村的村支書曾有福在上次村支部換屆中落選了。他是個愛面子的人,覺得村支書都丟了再去選村主任也沒意思,只想離開村子去外地做生意。

可是讓他沒想到的是,有天晚上,村裡40歲以上的人足足來了幾十號人,把他家圍住了。大家自覺集資了將近十萬元錢,叫他用這筆資金繼續競選村主任,他流淚了。他想不到自己在村民中有這樣的威望。

其實曾有福年輕時卻是個危害村民的小混混,偷雞摸狗、打架鬥毆、開設賭場等曾讓鄉親對他十分憎恨,並被勞動教養二年。真想不到應了“浪子回頭金不換”那句話,刑釋回家的曾有福完全變了個人,在積極加入黨組織後連續當了二任村支書,為村裡做了許多好事、實事。光是“村村通公路”工程中就把道路硬化到家家戶戶的門口,這是擺在每位村民眼中的事實。

村民對他的評價是“以前幾十任都沒有幹出他一任的成績”。所以當村民得知他這次支書落選又不想參與村主任的競選時就自發地為他捐款,要幫他成功競選村主任。

另二位作為這次正式村主任候選人的人一個叫陳文連,是個年過五十的老支委,明顯就是安排作陪選用的。

真正有實力的競選人叫王共武,誰知天上掉餡餅這樣的神話會落在他頭上。一個月內中了四次六合彩特碼,一共賺了300多萬元!他想借此實力花它個幾十萬元圓個村主任的夢,以結束祖上幾代無人為“官”的歷史。

就這樣,他又打聽到曾有福不參與競選,認為真是天在助他,就買通了村民代表,成了主任的正式候選人。

可是連小學都沒畢業的王共武在村民的眼裡根本就不是一個當主任的料,最多隻是個阿“混”而已。

因此,當王共武派出他的競選團隊,帶著成捆的鈔票挨家挨戶地承諾只要答應投他的票,每個人給200元“潤筆費”時,雖然有部分村民看著眼前的200元錢動了心當場應允,但也招到許多村民的當場拒絕。

甚至有村民當著前來拉票的人說:“我寧可自己再掏200元出來選曾有福,也不願接受這200元選王共武。這根本就不是200元錢的問題。”

那些全力擁護曾有福出來競選的人知道王共武四處花錢買票,擔心經不起金錢誘惑的村民到時為了這區區200元而誤了全村的大事。又自發捐款請來了戲班子,連續演了二天二夜,並向村民宣傳曾有福自從擔任村支書以來6年中為村裡所做的成就,希望大家能夠有一個理性的認識,不要去圖一點蠅頭小利,要善於著眼未來,站在高處看待事物。經這樣一宣傳,許多村民愰然醒悟。

選舉日,選民的參選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在外地做工的也被做了思想工作特地趕回來投上**的一票。

當然,也有一部分是王共武的親戚、房族或奔著王共武的200元錢的人。另一個群體更是特別,就是平時緊隨曾有福左右的混混和自發組織的群眾。他們義務、無償為曾有福拉票甚至自掏腰包提著一條條香菸在選舉現場要麼遞上一支菸,誠懇地說上一句:“為了京東村村的未來,請投曾有福一票吧。”要麼就給投向曾有福一票的選民送上一包煙,其感激程度就像投了自己一樣。

曾有福本人雖然受眾多村民的請命要他積極參與主任競選,但最終還是沒有任何表態,而是默默去了外地,在選舉日裡人都未在現場。

儘管受人擁戴的人未在現場,但絲毫沒有影響擁戴他的人的信心和積極性,這些人依然執著、堅定、一絲不苟,該做啥做啥。

全村6個投票站,人頭攢動。除了擁護王共武的房族、親人或收了200元買票錢的來兌現諾言外,村財也拿出10元錢作為誤工補貼補助每個參選的選民。所以前來投票的選民至少和他本人有著10元或210元錢的關係。

丁示田發現有部分選民領了選票和10元鈔票後往口袋一塞就想往家裡走。丁示田趕緊制止:“對不起,鈔票可以放口袋,但選票只能放票箱,你不能往家帶。”

有的選民說:“我想帶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

丁示田說:“這不行,你只能回去把老婆帶到這裡商量一下。或者是在家裡先和老婆商量一下,商量好了再來領票。你如果帶離現場就等於棄權了,這樣你的票就作廢了。我想你來的目的一定是想投某個人一票的,而不是來領一張廢票的。”

那人連說:“是是”,然後就進了秘密寫票處。

一個老人家跑到現場來找丁隊長討說法,說如果沒給他一個滿意的解釋就要投訴到鎮裡和縣民政局。

原來老人家的孫子將他的票一起領了,並代替他履行了“選民意願”。因為選委會事先通過同是一家人的近親屬可以代寫代投的規定。可那老人家卻不同意孫子替他代筆,說未經過他同意,他也未授權給他。說他孫子是個好吃懶做的人,根本就不是和他同一條道上跑的火車,他肯定看在那200元錢的份上讓王共武收買了。而他想投的人卻是曾有福。

事情鬧得不可開交,最後找來他孫子進行質問,而他孫子卻說是投了曾有福的,並信誓旦旦說可以和他去祖祠燒香,當著祖宗的面進行發誓。

旁邊也有人出來為他作證,確實是投給了曾有福。老人家才將信將疑地看著他說了一句:“算你還有點良心。”才不了了之。

經過6個小時的投票,又經過2個小時的計票,選舉結果終於水落石出:花錢買票的王共武落選了,弄得雞飛蛋打。而不花一分錢的曾有福卻高票當選,並且比王共武多出了一千多票!結果一出,全體工作人員和圍觀的選民竟報以熱烈的掌聲。有人唏噓道:“真是人心所向,天意難違啊。”

從外地趕回的曾有福向在場的人深深鞠了三躬。有群眾早已買好鞭炮在村部門口足足燃放了30分鐘!

一個不是候選人的人能在正式候選人花錢買票的惡劣競爭環境中,在“另選他人”一欄內靠群眾自發填寫還高票當選產生的村主任,在這個縣的村委會選舉史上,絕對是厚重的一筆。這就是村民選舉意識、民主意識、村民當家作主意識的覺醒和提高!丁示田不僅也為親歷這樣的事件感動萬分,感慨萬分!

有意思的是,主任和副主任的當選人,竟是同名同姓,倆人皆叫“曾有福”。這也必將成為村委會選舉史上的一段佳話。村民們無不感慨:“我們村‘真有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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