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節 和好(簽約送禮第六更))
五十二節 和好(簽約送禮第六更))
當我恢復知覺的時候發現,頭像裂開一樣痛。睜開眼一看,身上插了很多儀器,嘴巴帶著呼吸機。
這場面,幾個月前我見過,顧子剛就是這模樣躺在icu裡面。
換言之,我也在icu。
難道我也經歷了大昏迷,不就中了一拳而已,有那麼嚴重麼?
以我的認知程度,進入icu的基本是在鬼門關徘徊的孩子,莫非……
既然我醒來了,謝謝上帝,還沒想找我陪你。
除了這些,我還看見身邊有幾個陪床的人,特別是兩個女人,
一個是我牽腸掛肚的小芳,一個對我牽腸掛肚的老媽。
還有就是劉姐和劉叔。
最先發現我醒的是小芳,因為她就伏在我的身旁,抓著我沒有打點滴的手。
看她憔悴的樣子,怕是熬了不少夜。
她一見我醒了,馬上破涕為----哭。
女人有時候真是感情的動物,我沒醒來,估計她也沒少哭,現在我醒了,她居然還哭。
我企圖起來安慰她,卻立刻被小芳制止,我看見聞聲過來的劉姐特意擦了眼淚才過來和我說話。
只是欲言又止。
而老媽笑了,我卻看見的是眼角未乾的淚痕。
這場面,我記得經常出現在港臺某些電視劇裡,每當主角患了絕症,親友不知如何開口的時候,總是欲言又止的。
莫非,我也身患……
小芳哭的說不上話,劉姐欲言又止,老媽喜憂參半,剩下就只有劉叔了,而唯一理智的就是劉叔了。
他告訴我,我沒有惡疾。
萬幸,萬幸。
難怪香港的電視臺總被批不切實際。
不過…….
(我就知道,肯定有“不過”的,對吧。)
劉叔繼續告訴我,我雖然沒惡疾,但有重傷,非常重。
我的頭骨被打裂了,已經昏迷的三天。
我就說嘛,頭像裂開一樣。
有沒有同學認為,昏迷三天並不算什麼。如果有的話,那你們就大錯特錯了。
懂得醫學的朋友知道,昏迷不醒是很危險的事情,昏迷三天更是兇險萬分。
別說昏迷,哪怕睡著了過三天三夜都危險。
還好,醫生也說了,只要醒了,那就沒事了。
女人真是奇怪,我昏迷了哭,我醒了又哭,幾乎把我再嚇昏過去。
還是劉叔hold得住。
劉叔說完了,輪到老媽給我介紹情況了。
情況是這樣的,程四海被我撞得右手粉碎性骨折,劇痛引發心律不齊,幾乎沒命,不過現在已經穩定了,至少不住icu。
而我,被程武一拳打裂頭骨,嚴重腦震盪,也差點見馬克思去了。
程武果然對得起他的名字。
現在好了,我也沒事了,綜上所述,扯平。
如果這是一道應用題,得分是,0。
我扯平了,人家卻不扯平。
就在我醒過來不到二十分鐘,我還沒摸得夠小芳纖細的小手,為我釋疑的人就進來了,不止一個。
兩個身穿制服的警察。
程文指控了我。
他是惡人先告狀,說我故意推倒他老爸。
奇怪了,眾目睽睽之下,這是意外,怎麼能說我故意呢。
他弟弟打我才是故意。
但是根據警察叔叔的說法,假如我被認定是故意,那麼程武那種就叫做自衛救人,故意卻不犯罪。
那就是我故意,而且犯罪了。
根據警察叔叔的說法,是的。
不是有證人麼?這麼多雙眼睛,難道就沒一個實誠的人,為我這現代版的竇娥提個見證。
不是沒有,只是沒有用而已。
程文堅持我是被指使的,當然了,授權人是張鴻。
所以,杜權和黃薇,不能算是一個誠實的證人。
而村委幹部們,非常統一的認定程文說是對的。
我就不明白了,杜權他們不是誠實的證人,難道,這幫村委誠實了?
這還有王法嗎?
還是有的,因為這兩個叔叔只是來取證而已,而且,他們也很友善的告訴我,他們也認為我並不是故意的。
對啊,故意的話,那會用推,至少上腿。
他們希望我們雙方調解。
奇怪了,我被打,還要動員我調解,這是哪門子的法律啊。
可是,老媽居然代表我,答應了,只要對方肯調解,她作為家人也不追究。
老媽實在是管的太寬了,至少給點商量的餘地啊。
當然了,老媽並不是觀音菩薩,她這樣做還是出自私心。
她認為我們先放下姿態,調解的時候,再順帶把徵地的事情摻合進去一併解決,那麼我就能積累更多的晉升資本,讓張鴻執行那條秘密協議的時候,也有個說頭。
有時候,我覺得老媽雖然厲害,但是作為一個女人,她理智的有點可怕。
換了別的母親,有人把自己的心肝寶貝打成這樣還能夠收拾心情,把事情看到遠處,這種氣度,這種冷靜,真遺憾她不是男人,否則一個小小的區法院是無法容下她這大神的。
警察叔叔走後,她過來抱了抱我,我知道她在飲泣。
她在告訴我,對不起兒子,委屈一下,老媽並不是不愛你。
千言萬語比不上一個擁抱一滴眼淚,我懂了。
這時候,她才是一個女人,一個母親。
我的眼淚也留了下來。
對不起老媽,讓您擔心了。
……
老媽走了,三天的折騰加上心靈的煎熬,她確實需要休息,而劉姐也該回去照料飯店了,至於劉叔,他當然不會留下來。
大家都走了,因為小芳沒走。
電燈泡沒有人想做,特別是老媽,她變回母親後,自然想到的是兒子和……孫子。所以,創造機會是必需的。
不過請別想多,icu不是一個嘿咻的好地方。就算是,目前我的狀態也生不出兒子來。
她們只是給我們一個獨處的時間。
也是給了我一個箍煲(粵語,男女朋友修補關係。)的機會。
我什麼也沒說,只是緊緊的抓住小芳的手。
在老媽的示範下,我認為,肢體語言是非常有效的。
而且我也說不出話來,一開口,頭就劇痛。
也只能用肢體語言了。
小芳回報我的是沉默。
她知道我的要求,她在考慮。
很久,她推開了我的手,走了出去。
不止我的頭,這一刻,我的心也痛了。
沒戲了,在這個關口,還要離我而去,那說明,她已經不想和我繼續下去了。
龍小芳女士,試問你忍心嗎?
命運總是喜歡跟我開玩笑。
小芳不是忍心,只是忍不住而已。
她上了趟廁所,回來看見了偷泣的我。
我的姑奶奶,你上洗手間可以吱一聲嗎?
她讀懂了,看著我一刻也不願跟她分離,那條彩信帶來的傷害終於撫平,她伏在我的胸口,親吻了我一下。
然後流出了幸福的淚水。
我們又在一起了。
我對自己發誓,不能再讓小芳離開我了。如果每次重傷才能修補關係,那哥還真的傷不起啊。
只是,我不知道,如果發誓有用,還要合同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