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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弃千金,找个刑警老公是豪门 第67章没有尝过的味道,都想要尝尝

作者:逐昼

「既然知道我是来问这件事的,不好好配合说出来?」

  桑宁双手抱臂,「少拿你装精神病那一套,你以为杀人罪是这么容易能逃脱的?」

  「我配合?」

  唐志强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我难道还不够配合吗?那具尸体,是我捡来的,我说过了,我放在墙里很久,我都快忘记他是谁了。」

  桑宁注意到唐志强说到墙里的尸体时,眼神闪了闪,很显然,他还在编。

  「没关系,反正我们已经查到对方的身份了。」

  唐志强狐疑地看着她,「你想诈我?」

  桑宁一脸无辜,「没有啊,诈你对我来说难道就能有线索了?」

  「实话告诉你,我已经找到了尸体的家人,要不了多久,他家人就会来认识,到时候,他身边的人我们都会排查,一个都跑不掉!」

  面对唐志强这种能装成精神病的疯子,还虐猪,恐怕还虐过董瑞阳的尸体。

  桑宁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装蠢,也许就能让唐志强松口。

  一条人命他已经认了。

  再多一条,为什么要否认?

  难道真不是他杀的?

  桑宁有一瞬疑惑,就看到唐志强一脸戏谑的神情,「我就知道你们这群废物,根本找不到,这尸体被我藏在水泥墙里五年,你们还能在尸体上发现什么?」

  「对了,他身上的肉,都是被我刮下来的,你不是说我是杀猪的吗?」

  「我杀人和猪,有什么区别呢?嗯?」

  唐志强张开双臂,整个人都像疯魔了一般,站在原地雀跃地跳起舞来。

  桑宁咬了咬牙,「所以,你承认是你杀了他!」

  「不是!」

  唐志强动作一顿,整张脸都凑到了铁栅上,紧紧贴着,脸上的肉都挤出了一条条竖纹。

  「不是我!我只是捡到了他,那时候,他就快不行了,我只是送他一程。」

  他看着桑宁,心情越来越好,「在公寓里看到你第一眼,我就想要杀了你,你的骨头,太漂亮了。」

  说着,唐志强伸手想要触碰桑宁。

  奈何桑宁坐得太远,他根本碰不到。

  「你在哪里捡到他的?」

  桑宁在来拘留室前,又简单看了眼顾叶舟给他的口供。

  董瑞阳根本不是被董云洲推下山崖的。

  当时董瑞阳觉得山崖边上过于危险,看到了一条下山的小路,深处有片禁止入内的竹林。

  年轻人就是一身反骨。

  他和董瑞阳一起走了进去。

  董云洲确定四周没人后,一刀刺进了董瑞阳舌骨的位置。

  他私底下看过很多医学类的书籍,想要让人死前发不出声。

  要么一刀划破脖颈处的颈动脉,要么,就抵在舌骨的位置。

  可他没想到出血量这么大,外加他有点轻微晕血,一下就怕了。

  慌张逃跑了,在逃跑的路上被绊了一下,摔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出现在悬崖边上的。

  董云洲一直认为是罗璇在暗地里找了别人,认为董瑞阳的尸体一定会被处理好。

  所以,两个人心照不宣,一直给自己洗脑,说是董瑞阳坠崖。

  「当然是在竹林里,我听说那个景区很不安全,山边都没有做防护措施,还有野兔什么的,我就想着,快去那里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抓一只晚上加餐。」

  唐志强冷笑着:「没想到,我就看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一个拿着一把刀,对着另一个人的脖子,嗤……刺穿,你说,是不是很有趣?」

  「那个人,根本不是我杀的。」

  「我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快死了,我就想着,都要死了,那不能死得这么痛苦,不是吗?」

  于是,唐志强在现场拿起了董云洲掉落在地上的刀。

  对着董瑞阳的胸口捅了一刀。

  本来,他也想对董云洲下手,但是两个人他根本带不回去。

  他当初也就是碰巧,戴了个麻袋,本来是要装兔子的,却没想到要用来装一个成年人。

  人体太大,他根本装不回去,就想着分成一段一段的。

  他笑得猖狂又带着点神经质,「你知道那是什么味道吗?」

  唐志强舔了舔唇,「比起什么山猪,野兔,都好吃。」

  「你真恶心。」桑宁努力控制着情绪,就怕自己控制不住上去揍这老东西。

  「是你把董云洲放到山崖边上的,想让他醒来后因为太害怕直接掉下去?」

  啪啪啪。

  唐志强鼓起掌,「看来,你还不算蠢。」

  那天,是唐志强人生中最大一个转折。

  他没有办法把董瑞阳的尸体带走,只好找个地方藏起来。

  可没想到,刚挖好一个坑,就听到了搜救队的声音。

  以为是另一个掉下山去了,没想到还有同伴一起跟着。

  他只能把尸体先埋起来,然后找机会溜走,即便尸体被发现了,他也有自己的说辞。

  就说,亲眼看到了有人杀他,他只是想帮忙。

  却被人打昏了过去,醒来手里就拿着这把刀。

  唐志强的脑子转得很快,即便想得很完美,却发现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因为,那群警察根本不找山下的这片小树林。

  他就这样,从中午等到太阳落山,又到黑夜,确定山上没有任何人的时候。

  又把董瑞阳挖了出来,套进麻袋,把人带回了猪场。

  深夜的猪场,还是有人值班看守的。

  看着唐志强手里的大麻袋,有时候在外面抓的野货体型也很大,他们压根不会怀疑。

  简单打了招呼,他回到了自己的工作间,第一件事就是剔骨。

  半夜杀猪,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因为唐志强在猪场就是个怪人。

  整整一夜,他处理到天明,又把尸体放进了麻袋中。

  浓郁的血腥味对于猪场这种地方来说,不算什么。

  唐志强不知不觉中,交代了所有,他唯一的说辞就是:「我不是凶手,杀害他的人是他的兄弟!」

  「我只是不想浪费,不想浪费这么好的食物罢了。」

  桑宁厌恶地看着他,「食物?你当初在猪场上班,一个月的工资就不少了,猪场卖不完的肉都会分给你们这些员工,你工作的地方可曾缺给你一口吃的?」

  唐志强已经疯了,「不一样!你知道那些有钱人为什么要吃熊掌吗?」

  「明明吃过这么多山珍海味,到最后还是想去吃那种明令禁止的保护动物。」

  「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没有尝过的味道,都想要尝尝,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