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起孕肚死遁,少帅满城发疯找 第28章鉴宝风云

作者:秋酿雪

「闹够了没有?!」

  就在霍行渊那句充满杀意的「谁给你的胆子」话音未落时,二楼的回廊上,突然传来一声苍老却中气十足的怒喝。

  众人擡头望去。

  只见一位身穿藏青色长袍马褂、手拄龙头拐杖的老者,在四名副官的簇拥下,威严地站在楼梯口。

  他须发皆白,但眼神如鹰隼般锐利,脸上纵横的沟壑里填满了属于上位者的铁血与霸道。

  「今天是老子的六十大寿,不是让你们来唱大戏的!」

  霍大帅的目光扫过瘫在地上的赵心怡,又看了一眼满身煞气的儿子,最后目光在沈南乔身上停留了一瞬,眉头微皱。

  「行渊,把枪收起来。像什么话!」

  霍大帅冷哼一声,拄着拐杖一步步走下楼梯:「赵丫头不懂事,你也不懂事?非要见了血才吉利?」

  霍行渊眯了眯眼,眼底的寒意并未消退,但还是松开了捏着赵心怡手腕的手。

  「还不快起来!」赵师长此时也从人群里钻了出来,满头大汗地扶起自家女儿。

  一边给霍行渊赔罪,一边狠狠瞪了赵心怡一眼:「丢人现眼的东西!还不给大帅磕头赔罪!」

  赵心怡哭得梨花带雨,手腕钻心的疼,但看着霍大帅那张黑脸,也不敢再造次,只能恨恨地瞪了沈南乔一眼,被人扶着退到了一边。

  「行了,都入座吧。」

  霍大帅挥了挥手,走到主位坐下,脸上重新挂上了大家长的笑容:

  「大家该吃吃,该喝喝。接下来是献礼环节了吧?」

  一场风波,就这样被强行压了下去。霍行渊本想带沈南乔离开,却被霍大帅叫住:

  「行渊,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霍行渊脚步一顿,他低头看了一眼沈南乔,有些不放心。

  「去吧。」

  沈南乔轻轻推了推他的手臂,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声音温婉:

  「大帅叫你呢。我没事,就在这儿等你。」

  她知道这种时候如果不给大帅面子,只会让霍行渊难做。

  而且经过刚才那一闹,这满屋子的人就算恨她入骨,也没人再敢明目张胆地动她。

  霍行渊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手指在她掌心捏了捏,留下一个「等我」的眼神,便转身走向了主桌。

  献礼环节开始,这可是各路军阀、权贵争奇斗艳、表忠心的好机会。

  一时间,金佛、玉如意、西洋钟表、名人字画……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如流水般被送到了霍大帅面前。

  霍大帅虽然是个粗人,但附庸风雅,最喜欢别人夸他有文化。

  「赵家献礼——!」

  司仪高声喊道。

  只见刚刚才丢了人、换了一身衣服的赵心怡,捧着一个长长的锦盒,在赵师长的带领下,再次走到了台前。

  她显然是想在这个环节把丢掉的面子找回来。

  「大帅!」

  赵心怡红着眼睛,却强撑着笑脸,声音甜腻:

  「刚才心怡不懂事,扰了您的雅兴。这幅画,是心怡特意托人从江南寻来,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说着,她小心翼翼地展开了手中的卷轴。

  画卷徐徐铺开,那是一幅山水画。

  画面上,层峦叠嶂,飞瀑流泉,桃花盛开。笔触细腻,意境深远,右下角盖着鲜红的印章,题款处写着五个大字——《春山伴侣图》。

  落款:唐寅。

  「嚯!」

  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唐寅,也就是唐伯虎。那可是明代四大才子之首,他的真迹在市面上可谓是一画难求,价值连城。

  「这是唐伯虎的真迹?!」

  「天哪,赵小姐真是大手笔啊!」

  「看这画工,这意境,绝对是真品无疑了!赵小姐不仅人长得美,眼光也是一等一的好啊!」

  周围的宾客们为了巴结赵师长,也为了缓和刚才的尴尬气氛,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开始吹捧。

  霍大帅也是眼睛一亮,他平日里最爱收集这些名人字画,虽然看不懂多少门道,但名气他是知道的。

  「好!好啊!」

  霍大帅抚掌大笑,看着赵心怡的眼神也柔和了几分:「心怡丫头有心了。这幅画,我很喜欢!」

  赵心怡听到夸奖,脸上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神色。她挑衅地转过头,目光越过人群,直直地刺向站在角落里的沈南乔。

  那眼神仿佛在说:看到了吗?这才是底蕴!这才是豪门千金的手笔!你一个破落户,除了会勾引男人,懂什么叫艺术?懂什么叫古董?

  沈南乔站在灯火阑珊处,手里依旧端着那杯没喝完的香槟。

  面对赵心怡的挑衅,面对满堂宾客对那幅画的溢美之词。

  「噗嗤。」

  她没忍住,极其突兀地笑出了声。这笑声不大,但在全场都在赞叹的时候,却显得格外刺耳。

  赵心怡的耳朵尖,一下子就听到了。

  「你笑什么?!」

  赵心怡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转过身,指着沈南乔怒道:

  「沈南乔!你是在嘲笑大帅的眼光,还是在嫉妒我有好东西?」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沈南乔身上。

  就连霍大帅也沉下了脸,不悦地看向这个让他儿子神魂颠倒的女人。

  「不敢。」

  沈南乔放下酒杯,缓步走上前。

  她身上的紫罗兰旗袍随着步伐轻轻摆动,优雅得像是一只在湖面上踱步的天鹅。

  「我只是觉得……」

  沈南乔走到了那幅画前,隔着三步远的距离,淡淡地扫了一眼,嘴角噙着一抹似有若无的嘲讽:

  「赵小姐这十根大黄鱼的价格,怕是被人当成了冤大头,买了一张废纸回来。」

  「什么?!」

  赵心怡气得脸都歪了:「你胡说八道!这可是我找专家鉴定过的!是唐伯虎的真迹!」

  「专家?」

  沈南乔摇了摇头,伸出一根手指,隔空点了点那幅画:

  「真迹?赵小姐,你见过真正的明代澄心堂纸吗?」

  她不再理会赵心怡,而是转身面向霍大帅,微微行了一礼,语气不卑不亢:

  「大帅,您是行家,应该知道。唐寅作画,最喜用徽州的澄心堂纸,那种纸质地如玉,薄如蝉翼,却又坚韧异常,墨色上去经久不散。」

  「而这幅画……」

  沈南乔走近了一步,指着画轴边缘一处细微的泛黄痕迹:

  「这是清代中期仿制的『玉版宣』。虽然也是好纸,但因为是用稻草和檀皮混制,时间久了,边缘会泛起这种特有的『米黄』色,且受墨处会有细微的晕染。」

  「明代的画,用清代的纸?」

  沈南乔轻笑一声,眼神清亮如雪:

  「难不成唐伯虎还能穿越到两百年后去作画?」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那些原本还在吹捧的宾客们,一个个面面相觑,伸长了脖子往画上看。

  「好像还真是有点晕染……」

  「哎呀,我就说嘛,唐伯虎的画哪有这么容易得?」

  赵心怡的脸刷地一下白了,她慌乱地辩解:「你胡说!纸张发黄那是年代久远!你懂什么?你一个卖身的……」

  「再说印泥。」

  沈南乔根本不给她喘息的机会,继续说道:「明代常用的印泥是艾叶红,色泽沉稳,带有一种古朴的暗红。而这幅画上的印章……」

  她指着那个鲜红欲滴的印记:

  「颜色太过鲜亮,且油性过重。这是晚清时期才开始流行的蓖麻油调制的朱砂印泥,俗称『贼光』。」

  「一眼假。」

  最后三个字,沈南乔说得轻描淡写,却像是一把锤子,狠狠地砸碎了赵心怡最后的尊严。

  「你……你……」

  赵心怡浑身发抖,指着沈南乔,却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

  因为沈南乔说的每一句话,都太专业。

  那些术语,那些细节,只有从小浸淫在古玩字画堆里,见惯了真东西的世家千金,才能拥有的眼力。

  霍大帅的脸色很难看。

  他虽然不懂这些门道,但看着沈南乔笃定的样子,再看看那幅画,心里已经信了八分。

  在大寿之日收到一幅假画,简直就是晦气!

  「拿走!」

  霍大帅一挥手,厌恶地看了一眼那幅画:「赵师长,你这女儿确实该好好管教管教了!被人骗了还当成宝贝,丢人现眼!」

  赵师长吓得冷汗直流,赶紧让人把画卷起来,拉着失魂落魄的赵心怡退了下去。

  但沈南乔没有退下,她依然站在台前,接受着周围那些或惊讶、或佩服、或探究的目光。

  想要在这个圈子里立足,想要让霍大帅高看一眼,她必须拿出真本事。

  她要证明,她沈南乔配得上站在霍行渊身边,甚至比那些所谓的名媛更配。

  「大帅。」

  沈南乔忽然开口,声音清脆悦耳:

  「南乔斗胆,想借这满堂的笔墨,给大帅写一幅字,祝大帅福寿康宁。」

  写字?

  霍大帅一愣,随即来了兴趣。

  「哦?你还会写字?」

  「略懂一二。」

  沈南乔微微一笑,自信的光芒让她整个人都显得熠熠生辉。

  「来人!备笔墨!」霍大帅大手一挥。

  很快,长桌被清理出来,铺上宣纸,研好墨汁。

  沈南乔走到桌前,挽起袖口,露出一截如凝脂般雪白的手腕,她伸出手,轻轻抚摸了一下那张空白的宣纸。

  刚才咄咄逼人的锋芒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属于书香门第的静气。

  她拿起一支狼毫笔,饱蘸浓墨。

  提笔,运气,落纸。

  她的手腕悬空,笔走龙蛇,每一个动作都行云流水,优雅得像是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

  周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就连不懂书法的人,也被这气场所感染,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片刻后,沈南乔收笔,她将笔轻轻搁在笔架上,退后一步。

  「献丑了。」

  众人围了上去,只见那张空白的宣纸上,赫然写着两行大字: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这是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气势磅礴,霸气侧漏,最适合送给手握重兵的一方诸侯。

  但最让人震惊的不是这首诗,而是字体,笔画瘦硬,铁画银钩,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

  字字如兰,却又锋利如剑。

  「这……这是……」

  一个懂行的遗老推了推眼镜,激动得胡子都在抖:「这是『瘦金体』?!」

  「天哪!这没有几十年的功力,根本写不出这种风骨!这简直就是宋徽宗在世啊!」

  「好字!真的是好字啊!」

  赞叹声此起彼伏,在这群只知道舞刀弄枪、附庸风雅的军阀中间,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幅真正具有大家风范的书法作品,震撼是无以复加的。

  「好!」

  霍大帅盯着那幅字看了半天,猛地一拍大腿,大声叫好:

  「好一个『威加海内』!这字写得有劲!像刀子一样!我喜欢!」

  他看向沈南乔的眼神变了,不再是看一个玩物,而是在看一个难得的人才。

  「沈丫头,你这手字,是谁教的?」

  「回大帅,是家父还没抽大烟的时候,请的前清翰林院学士教的。」

  沈南乔回答得滴水不漏,既擡高了自己的身价,又暗戳戳地踩了沈志远一脚。

  「不错,不错。」

  霍大帅点了点头,大手一挥:

  「来人!赏!把我书房里那方端砚拿来,送给沈丫头!」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

  那方端砚可是大帅的心头好,据说值好几万大洋,就这样赏给一个没名分的女人?

  沈南乔微微躬身,脸上挂着宠辱不惊的微笑:「谢大帅赏。」

  这时,大厅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霍行渊谈完事回来了。

  他刚进门,就看到了这一幕。

  巨大的水晶灯下,他的小女人穿着紫色的旗袍,站在案桌前,身后是一幅刚刚写好的书法。

  周围那些平日里眼高于顶的权贵们,此刻正围着她,众星捧月般地赞叹着。

  她站在那里,不卑不亢,从容淡定,身上的光芒比顶上的水晶灯还要耀眼。

  霍行渊停下了脚步,他倚在门框上,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了一支烟。

  青白色的烟雾腾起,模糊了他那张英俊冷硬的脸庞,却遮不住那双凤眸中翻涌的情绪。

  那是骄傲,是惊艳,还有因为这颗明珠属于自己而产生近乎疯狂的满足感。

  「呵。」

  霍行渊吐出一口烟圈,嘴角勾起一抹邪肆而骄傲的笑意。

  这就是他霍行渊看上的女人。

  不仅能给他暖床,还能给他长脸。不仅能拿枪杀人,还能提笔安天下。

  沈南乔,你到底还藏着多少惊喜?

  他看着那个站在光里的背影,第一次觉得,或许把她永远留在这个位置上,也不是不可以。

  哪怕只是个替身,也足够让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