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灵魂交易 125 半面谪仙(一)
125 半面谪仙(一)
“啪!”
巴掌狠狠打在脸上, 穿着青衣的少年跌倒在地。
他的脸上戴着半面的黑色面具, 没有面具遮挡的左颊上印着鲜红的五指。少年黑色的眼睛里古井无波, 透着死寂。
“丧门星!我怎么有你这个儿子?你克死了你娘那个贱人, 现在又来害你的弟弟!以后是不是还要来害我?!”
身着灰色锦袍的中年男子抖着胡须道。
“不是我推的。”
少年艰难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冷冷地吐出几个字音。
“不是你推的?那是谁?难不成是他自己跳下去的?!犯了错还狡辩,拉下去,罚跪三天的祠堂!不许吃饭!”
男人话一落, 旁边上来两个男人, 推推搡搡地把少年往一个方向拉扯。
见少年走远了,中年男人才哼了一声,一挥袖袍进了房里。
院子里的下人们一哄而散, 各自做自己的事情, 有进来不久的还会道一句“大公子真可怜”,工龄稍长的都习以为常地撇撇嘴。
主子们的事哪里轮得到他们去多嘴, 他们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够了。
安若素被推到祠堂里,门“呯”地从外面关上了,他用袖子擦去嘴角的血, 面无表情地在蒲团上跪下。
安若素其实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就像他的名字, 安之若素,怎么样都无所谓, 只要能活下去就可以了。
他从不与弟弟争夺侯位,不奢望父亲的关爱,别人对他一分好, 他便还人一分,可就是这样,他还是受到了百般刁难。
类似今天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不小心被他“打碎”的玉镯、“偷”姨娘的簪子藏在被窝里,现在又加了一个伤害庶弟的罪行,安若素冷冷地勾着唇角,取下脸上那片黑色的面具。
面具下,腐烂生满脓包的脸颊和左边玉色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半面谪仙,半面妖魔。
他的左颊有多么完美,右颊就有多么丑陋,所以他的好父亲为了防止他吓人特制了面具给他,这是他从小到大收到的唯一一份礼物。
哈哈,真是可笑又可悲!
攥着面具的右手用力到指骨发白,安若素却恍若无觉般,只余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中沉淀着悲凉和痛意。
安若素是被饿醒的,他醒来的时候,祠堂里只有两盏油灯在一点一点地晕着昏黄的光。
现在是初夏,天气不冷也不热,即使是晚上也并不难熬,难熬的是饥饿。
以前有一个马伕的儿子会偷偷送些馒头给他吃,可后来被他那个好姨娘发现了,随便找了个缘由打出了府,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帮他了。
放灵位的桌上摆着水果、糕点和牛羊贡品,可这些东西他若敢动一下,后果绝对不是他能承受的,安若素低低笑了一声,那声音里有说不出的嘲讽。
堂堂正德侯爷的嫡子被饿死在祠堂里,这该是一件多大的丑闻。
三天后,安若素最终还是活着出了祠堂,只是他那时候连喝粥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碗粥被打翻在地上,他只能像一条狗一样趴着舔舐,等他终于有了几分力气后,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无论如何,他都要活着。所以,即使是没有尊严也是可以的吧?
又过了几日,安若素发现整个府邸里都是一片喜气洋洋,看到随处被挂起的灯笼,他才恍然,又是一年元宵到了。
元宵到了,离年就不远了,他又长大了一岁,安若素默默地在心底算了一下,今年他正好十二。
在金国,男子十二束发,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个男人肯定不会记得,但他要给自己买一个发簪。
从隐蔽的墙洞里掏出一个蓝色旧布包裹,安若素看着里面的铜钱,数了两遍,一共是三百六十八玫。
第二天一早安若素便带着钱从后门出了府。
因为元宵节,路上的小摊贩很多,人也很多,到处人声鼎沸,热闹极了。
安若素心无旁骛地朝着一家卖发簪的店铺走去,却被一旁十几个头上插着稻草的孩子吸引了目光。
那群孩子大多有些瘦弱,但精神很好,明显没有受到什么虐待,其中一个男孩长的颇为端正,浓眉大眼,很讨人喜欢,看见安若素眼睛猛地一亮,跑了过了。
“你买下我好不好?我才三百文钱。”
“我为什么要买你?”
安若素随口道,脚步却不停地朝着前面的店铺去。
“买下我,我可以保护你啊,不让你受到一点伤害!”
男孩振振有词,表情极为认真。
安若素脚步猛地一顿,他回头看着比自己还矮上一个头的男孩,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这是十二年来,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说要保护他,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动人的话,动人到他情不自禁地说了一个字。
“好”
好不容易出门一趟,没有买到想要的发簪,却买了一个人回来,还几乎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
安若素冷静下来后,有些后悔了,可看着紧跟着自己的男孩,还有那双明亮的眼睛,他的心里又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满足感。
这是他第一次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是个活生生的人,想到这里,安若素停了下来,转身看着男孩,坚定地道。
“你是我的。”
林思祁懵了一下,他有些搞不懂安若素的意思,但看着对方逐渐冷下去的神色,忙说了一句。
“嗯,我是你的。”
安若素终于满意了,他抿了抿嘴,克制住自己高兴的情绪,转身继续朝前走。
林思祁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偷偷的打量着这个世界的任务目标。
七岁丧母,九岁中毒致使右颊被毁,自此遭到亲生父亲的厌弃,常年被庶弟欺辱……
如果没有林思祁的到来,那么安若素将一直生活在别人的鄙夷下,直到十五岁那年染上疟疾而死,死的时候连尸骨都无人收,最后被扔在了乱葬岗。
……
还真是命途多舛的一生,不过那半面正常的脸颊的确挺好看的。
安若素把林思祁领进了候府,避开来来往往的下人后,直接去了自己的院子。
他的院子里根本没有人打理,房屋前后的野草都长的一尺高,平时也没有人会过来,除了送一日三餐的下人和那个时不时来找麻烦的庶弟。
“你在看什么?”
安若素回头,见林思祁盯着一株野草看得出神。
“叶番薯,味道甜甜地,可好吃了。”
“你认识这些野草?”
“认得一些,饥荒的时候,我和……阿姐就吃这个。”
说到这,林思祁的头低了下去,安若素瞧见他的神色,心知他的姐姐怕是不在人世了,就止住了话题。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林思祁,过了年便十岁了。”
才十岁啊……
安若素在心底把他的名字念了好几遍,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不大,深蓝色的帷幕把整个房间分成了卧室和堂屋两块,堂屋里除了一个吃饭的方桌外就没了别的,卧室也只有一张不大的床。
林思祁打量着这些极为简陋的摆设,他想不明白,安若素好歹也是候府的嫡子,怎么就混到了这个地步?
中午的时候,有仆人送饭过来,饭食虽然算不上精致,但份量很足,即使多了一个人也还够吃的。
安若素咬着馒头,想起刚刚那个仆人离去时三番两次看向林思祁,又想起丽姨娘那张艳丽的脸,吃饭的动作慢了下来。
林思祁吃完饭后静静地坐在一旁,等安若素也放下筷子,就主动地收拾碗筷。
如此,两人相安无事地过了好几日。
这一日,安若素吃完饭后去了卧室,他的床上放着几本书,抽出其中一本后,安若素便用手沾着水,在地上写字。
他的启蒙人是娘亲,这几本书也是他好不容易得到的,他本想成年后参加科举,然后脱离候府,可后来生了一场大病,让他毁了容。
金国有律法言:貌不堪者不得入朝。
现在他读书练字也不过是打发闲暇时光罢了。
林思祁洗了碗筷放在桌子上便也进了卧室,看见地上半干的字迹,眨眨眼,无比真诚地道。
“少爷画的画真好看!”
安若素“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哪里还有半分惆怅的样子,心底有些无奈的同时,只好安慰自己一句“童言无忌”。
“这些是‘字’,你不认得不怪你,以后可以跟着我学。”
左右他也无什么事,权当解闷了。
林思祁应了句好,便安静地坐在旁边看安若素练字。
点、竖、横、勾,安若素一笔一划写得认真极了,写了数百个字后,他才停下来,取了另一本书,翻到上次读的地方继续往下念。
满篇的“之乎者也”,林思祁听得头都有些大,随便找了个由头,他便出了卧室,把昨日挖的野菜放到水中清洗,然后熟练的摆在门前的大石头上晒。
林思祁在挖野菜的时候,发现了那一片杂草中居然还有一株兰花,那兰花的叶子还很小,辨不出是什么品种。
把兰花周围的杂草都拔了,又给它浇了些水,林思祁是不喜欢这些娇娇嫩嫩的花的,但他估摸着,安若素会喜欢,等到这株兰花长的大了,分了根,开出一片的花时,一定很好看!
林思祁正想得出神,就听见院外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安若素也从屋里走了出来,脸色冰冷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第四个梦。
话说,自从我成了**写手后,做的梦,只要梦到自己变成男的,就tm一定和另一个男的在一起n_n,这是何等的悲催!
梦中我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然后带了一个男朋友回家。
我妈妈很生气地对我说“你怎么能带个男的回来?他能生娃吗?”
然后重点来了,我tm居然很理所当然地说“他当然能生了。”
当然能生了……
能生了……
生了……
早上一起来,我瞬间凌乱了,然后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循环播放。
然而更悲催的是我上学期做的一个梦。
这个梦比较奇葩,我在梦中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人,穿著白衬衫和蓝色牛仔裤,长的那是眉清目秀。
当时我隶属于一个特异功能组织,老大是个叫做“k”(我记得《偷心九月天》里也有一个人叫k)的男人,有一天他要拿我们做实验,然后我们十几个部下一齐叛逃了。
我的男朋友(对,梦中我已经结婚了,对象还是个男人-_-)长的贼俊,他当时受了很重的伤,正好k追了上来。
我想都没想就把他挡在身后,大义凛然地说了句“你先走!”(我能这样做,梦中铁定是爱惨了他⊙▽⊙)
结果,他从我背后站了出来,走到我面前,二话不说就和k打了起来,其他队友见状拉着我走,然后我就醒了。
不是第一次做到这种变成男人还和男人搞基的梦,但我醒来还是深深的纠结了。
我就是想知道,我到底有啥异能…… 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