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迷小说>谁叫白马踏梦来>第二十九章 惨遭调戏

谁叫白马踏梦来 第二十九章 惨遭调戏

作者:李冰珀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看来古话说得一点没有错,所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这个典故应用到文歌的身上在合适不过了。

我拿着新鲜出炉的八卦照片去找文歌,想打击一下他,没想到反被他狠狠打击了一会。

本来我拿着手机在文歌面前晃悠,说是有大爆料,但是死活不给他看内容。预计胃口吊到一定程度后,我再添油加醋一番,一定把文歌的锐气戳下去。谁让他那么拽,把人家女孩子甩了不说,态度还那么恶劣。要是他知道,分手没多久,人家就换了新男友,一定气个半死。

但是很显然文歌对于我手中掌握得八卦资料一点也不感兴趣,连看都懒得看我一下。

我有些泄气,看着打游戏打得兴致勃勃的文歌,感觉自己这样的行为真的很白痴。他怎么可以这么冷静,难道就一点也不好奇我到底拍了些什么东西吗?

万万没想到文歌这小子隐藏得太深了,趁我放松警惕的那会儿,迅速夺过我的手机。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坏笑,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他不是不感兴趣我拍了什么?而是装模作样罢了!

“你不是不感兴趣吗?快把手机还给我。”我追过去,愤愤地夺回自己的手机。

而此刻文歌早就浏览了手机上的画面,脸色没有丝毫的改变。

我有些好奇,他怎么还是这么淡定?太不正常了吧!正常人绝对不是这个反应。

文歌打了个哈欠,放下手中的游戏手柄,懒懒的往床上一趟。

我站在电视前,拿着自己的手机,完全被忽视了嘛!

“喂,你给点反应好不?”我走到他的床前,问道。

文歌睁开了一支眼,不耐烦地嘟囔了两声,又闭上了眼睛。我等了半天也不见他有什么反应,看样子是要睡着了,心里就急躁了起来。

“还有客人在呢?你怎么可以自己睡着了!”我踢了他一脚,怒道。

他这才悠悠地睁开了两只眼睛,往床的边沿挪了挪,随口道:“那一起睡吧!饭好了会有人来叫我们的。”

我全身的血液一下子涌了上来,脸从脖子一直红到了耳后根。

什么一起睡呀,这人在说些什么啊!

我愣在那里好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过了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我这可是算是被文歌调戏了!

“去死吧!”我又是一脚踢过去,可是那家伙躲的太快,我一脚踢到了床板上,痛得我哇哇大叫。

“怎么了?很痛吗?”文歌从床上跳起来,语气里有些焦急。

我没理他,揉着自己的脚,痛做一团。

“你脸红了啊?”

“你才脸红!”

“你分明就脸红了!”

我一把推开他,别开脸去不想理他

“哎呦,这就生气了?”文歌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呵呵直笑。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我揉了揉有些麻的脚尖,龇牙道。

“李莎莎是李成轩的堂姐,你不会不知道吧!竟然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笑死我了。”文歌说。

“什么?堂姐?什么情况?”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致。

原来,文歌的前女友叫李莎莎,是李成轩的堂姐。并且,文歌还告诉我,这个李莎莎就是我们小时候的那个玩伴莎莎。说起也奇怪,文歌在y市上学那会,竟然和莎莎遇上了。

文歌说,是李莎莎倒追他的。我本来不信,但是停了他的叙述,好像也是那么回事。

大家都知道,文歌是个不安分的小伙子。在y市的那会儿,文歌所在的那所学校是个三类中学。李莎莎的父亲是当地警局的局长,而傻傻本人也长得清纯可人,在学校也是个风云人物。

莎莎比文歌高一个年纪,是学校的校花,追她的男生数不胜数。文歌在学校也不是是善类,大家就起哄说他们是金童玉女。

文歌听大家都这么说,征服欲一下子就被跳起来。他放豪言说自己一定会追到这个难搞的女神,大家都一笑置之。被质疑能力的文歌很是不服气,终于在兄弟们的怂恿之下,去找了了李莎莎。

见到莎莎的那个下午,她穿着一件浅绿色的短袖,加上一条简单的短裤。经管是这么普通的装扮,但是加上长发飘飘地一派淑女风范。文歌见过许多美女,但是像李莎莎这样的气质美女还是让他眼前一亮。说不上很喜欢,但是文歌的心里还是泛起了涟漪。如果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对于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真的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他径直走向了莎莎,摆出一副拽的样子,坏笑着说:“你就是李莎莎吧!做我女朋友这么样?”

那时候,李莎莎他们班在上体育课,班上的同学都在。文歌的一句话让大家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请。

李莎莎当时也愣了半天,反应过来之后,脸就红了。

本来以为,冷艳美人会当众给文歌一个巴掌,谁知道她面露娇羞,笑得梨花招展。

“你叫文歌是吗?”李莎莎问。

“你怎么知道?”这下轮到文歌惊讶了。

李莎莎笑了笑,没有回答文歌的问题,而是说了一句:“我答应了。”

文歌的一句戏言,本就没有抱着多大的希望,没想到一下子得到了女神的垂青,真是羡煞旁人啊。

李莎莎就这样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文歌的女朋友,这让许多少男少女的心都碎了啊!

李莎莎这个 女朋友当得很称职,几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她就把文歌的作息时间,厌恶喜好搞得一清二楚。而文歌呢?没想到所谓的冰山女神这么好搞定,一下子就让他没了兴趣。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知道珍惜,而是喜欢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幻影。

文歌每天下午放学之后,都会在操场上打一小时篮球,然后去学校后面的山坡度过天黑前的几个小时。当然,文歌才不是什么文艺青年,也不会做什么看夕阳的浪漫事,他只是为了张哥抽烟的场所而已。

就是从那个时候,文歌学会了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