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三国 第二十五章 新政立旗 · 以仁为法
立法于众
夜里我仔细思考后世治理民政制度,并彻夜写了自己的方式。次日清晨,鼓三通,文案展开。陈诚立左,蔡让在右,蔡休等分守四路,蛮夷首领覃黎列于后。我提声:「城既定,此城属百姓。我立六条,为活、为饱、为安、为学、为立功——」
六条新政
一、丈量分田:城五里内由「田亩司」重丈,挂牌立簿。世家过占收回一半归公,其余自耕;无田户给二至三亩「民耕田」,配「田牌」,三年不得转售。新垦头年免、次年一成、三年正额。二、三七之法:民耕七成归户、三成入义仓与军粮;军屯全入军仓。明帐月呈,人人可查。短粮偷数者,杖四十逐出,情重者斩。
三、军屯自给:战时为兵,闲时为农;「屯田都尉」统管,军不扰民,民不饿军。
四、义仓平籴:设「义仓」「义平署」,丰年平价收、荒年平价出,禁囤积哄擡。
五、保甲夜禁:十户为甲、五甲为里;夜禁斗赌与聚众,违者先禁后罚,累犯逐出。
六、义试取士:每季一试,不问出身;策学、算学、吏书、武科,另设「巧作科」。三科过二者入「义学」,优者补主簿、里长、巡检、校尉与作坊正。从今日起,用人看本事,不看门第。院外先寂后沸,青年跪首齐呼:「愿试!」
当庭立法
此时零陵世家大族裴清拱手:「裴氏愿遵。」
而另一世家家主潘季良冷言反对,百姓群情激动。我令陈诚呈卷宣读:「潘季恭三宗罪:强征稻、加租设税、打折佃童。人证俱在。
我拍案:「扰民之律——杖四十、枷三日、逐出零陵;佃田收回。」
朱策、冯习立刻执行。民心大快。我平声道:「立法为救人、立城,不为杀、不为毁家。守法者留而任事;与民争命、与法争锋者,今日杖,明日斩。」杨氏捐义学田百亩;裴氏捐田五十亩、募三十壮丁入屯;杜氏捐田四十亩、麦千石。
我当众记功;潘氏限时交清过占田簿,三月内门下子弟不得出城。
义试开科
竹棚百桌,策学问「三成军粮如何便民不扰民」、算学考「义仓出纳与折旧」、吏书写平籴告示、武科试弓马阵形,「巧作科」考校水车。
三十人入榜:有掌柜、有匠人、有猎户,亦有裴、杨子弟——站在一起,只有本事,没有门第。
我授木牌:「自此错则罚、对则赏;为私者走,为公者坐!」
城归民心
夜风起,纸灯如星。覃黎望城内灯海,低声道:「这城,像活了。」
陈诚笑看楼下:「世家怨你,但你得了天下的心。」
我握枪看灯火:「能留民心者留;不能留民心者,不配留一寸地。」我心自定:根在这里。
以仁为旗
次日我命立碑,四字:以仁为旗。
揭碑霎时,人群先静后呼,声浪如潮,漫过城墙与田陌,也漫过我十七岁的胸腔。我按碑默语:「自零陵始,往北所至之城,皆立此四字。」
南风带来稻水清甜。我的城,不止刀剑,而以田、仓、学、法四柱为基——
而我,终将把三字落地:仁 · 义 ·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