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我能看到犯罪记录 第531章地面上的划痕
真正寻找这个划痕的时候,岑廉才发现它有多么不起眼。
这间出租屋的地板本来就多幽默,上面存在着大量的划痕和坑洼,甚至很难分辨出哪个痕迹才是他当时看到的。
不过面对这种情况岑廉也有办法,他回忆了一下当时余佳丽所处的位置,虽然没有直接躺下,但蹲下侧着头看过去,还是能大概分辨出大致方位的。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岑廉才在地面上大量的痕迹中找到了自己当时看到的那处痕迹。
他立刻叫来武丘山。
「岳哥你过来看,这个痕迹和地面上其他痕迹比起来形状很奇怪,」岑廉比划了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砸下来留下的。」
武丘山过来的时候,于力也顺着岑廉指出的位置看到了那道看起来和其他痕迹没太大区别的划痕。
「距离尸体被发现的位置很近,」于力对此还有印象,「我没看出这痕迹有什么特别的。」
当时他们做现勘的时候就差掘地三尺寻找线索了,但对这种在地面上广泛存在的划痕和撞击痕迹实在做不到每一个都去仔细研究。
武丘山倒是知道岑廉不会无端端的专门让看他看一个普通划痕,于是他过来的时候顺手提过来了自己装着大量化学试剂的箱子。
「我看看,」武丘山蹲下之后仔细观察了很久岑廉所说的痕迹,思索过后从箱子里拿出几种试剂,「你应该是觉得这个痕迹像是某种金属质地且有一定重量的罐装物品砸在地上之后造成的?」
岑廉点头,这个痕迹的轮廓很像是可乐瓶之类的罐装物品砸下来之后造成的,但她当时在余佳丽的视角能确定这是个很新鲜的砸痕,但周围没有看到任何类似物品,所以始终觉得这个划痕有些奇怪。
武丘山拿出好几种不同的试剂尝试着检验。
幸运的是这房子之后再没租出去过,所以当时留下的痕迹应该是没有被破坏的。
武丘山换了好几种不同的试剂,终于在地面显现出一点斑驳的物质。
「确实被某种化学物质滴上去过,现在我没办法做详细的检测,但能确定不是饮料之类的东西,」武丘山起身,「罐装的且有一定重量带着化学成分的液体,我能想到的是防狼喷雾。」
「防狼喷雾?」岑廉愣了一下,忽然觉得一切都能解释了,「你说,如果死者生前试图反抗过呢?」
否则他实在想不出王录到底是因为什么对余佳丽的案子出现那种下意识的心虚反应。
「应该是没有喷出来的,否则我们不至于检测不出来,」于力在一旁补充,「但我们也没有找到防狼喷雾的瓶子。」
「很有可能是余佳丽试图反抗,但一切发生的太突然,防狼喷雾还没来得及喷出来就被抢走了,」岑廉思索着,「王录之所以会在我们提到余佳丽的时候出现反应,也许是因为在抢夺防狼喷雾的过程中他可能自己也受伤了?」
「之前的尸检报告里面没有提到余佳丽的指甲里有其他人的皮肤组织,应该是伤口太小或者是皮损没有达到能被检验出来的程度,」武丘山顺着岑廉的思路分析,「我看过完整的尸检报告,并没有提到过死者在生前进行过抵抗,两种可能性,抵抗的力度太弱以至于没有留下痕迹,又或者是抵抗的过程太短,没有来得及留下痕迹。」
岑廉站在床前,回忆着自己通感余佳丽时看到的画面。
「你站在我对面,」岑廉示意武丘山来跟自己做犯罪现场重建,「假设余佳丽在死亡前的确试图使用防狼喷雾,那么你现在应该是背对着我的。」
于是岑廉面对床铺,站在他的身后。
「凶手原本的计划应该是一击致命,所以应该没有对死者约束的过程,所以他应该是直接拿着刮刀快速靠近,但是被警惕的死者发现了。」岑廉说着转过身,用手机当做防狼喷雾对准正举着一根笔冲过来的武丘山。
武丘山一只手试图打掉岑廉手里的手机,在手机脱手之前,岑廉伸手阻拦,和武丘山进行了非常短暂的拉扯,范围几乎仅限于手臂的位置。
等到手机脱手而出时,武丘山手中的笔已经戳在他的胸前。
岑廉和武丘山身高差不多,但王录和余佳丽存在身高差距,所以武丘山比划的位置并不是余佳丽致命伤所在的位置。
于力看着掉在床上的手机,探头往窗外看了看。
「手机脱手之后掉不出去太远,重量也比较大,所以是直接摔在床上的,」他比划了一下距离,「当时凶手肯定不存在你们比划的时候留手的情况,而且防狼喷雾大部分是比较轻的圆柱状物体,滚落的距离更远,如果当时在拉扯过程中余佳丽就已经被捅伤,血液喷溅到喷雾罐体上的可能性很高,王录如果当时被抓伤,那么他的血液DNA也有可能少部分残留在罐体上。」
这一切都是基于王录在审讯过程中表现出的不正常做出的猜测,因为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需要一定的巧合性,就是因为需要的巧合太多,岑廉当初甚至没有将目光主要放在余佳丽的案子上。
从尸检报告和案件调查报告上看,她的案子并不是作为突破口最好的选择。
「可能性存在,王录至今还对这件事存在应激反应,说明他后来并没有找到机会拿到我们假设中的防狼喷雾。」武丘山也觉得从王录的反应来看,这个同时沾染了他和余佳丽两个人血液DNA的喷雾到现在为止还留在案发现场。
岑廉挪动就在窗户边上的床铺,腾出地方来到窗前。
「当时因为死者的身体在地面上且面对大门,窗户和窗台都没有提取到任何异常的指纹和脚印,我们没有把精力放在窗户上。」于力站在他身后,「确实是没想到会有这种巧合。」
「很正常,如果我们不是因为审讯其他案子牵涉出来这个案子,又在审讯的时候发现嫌疑人有异常反应,我们也想不到,」岑廉不觉得这个案子是临河分局这边的失误,「确实是太巧合了。」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那个可能存在罐子或其他圆柱形物体是不是到现在为止还能找到。
「这后面就是围墙和挂空调外机的地方,」岑廉探头出去看,「目视完全看不到,得从下面搭个梯子上来仔细检查。」
这种有院子的自建房,后面围墙和墙体距离非常近,狭窄到只能一个人行走,能看到下面堆放了很多杂物,还有一些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上面两层掉下去的杂物,以前应该是有人收拾的,但现在房子里死人了,房东也没心思管,后面已经彻底成了杂货堆。
房东听说他们要打开门去房子后面,翻来覆去都没找到那扇好几年都没打开过的门的钥匙在什么地方,最后还是于力叫了个认识的人过来开锁。
需要清理杂物,就需要更多人手,所以跟着开锁大哥一起过来的是被临时抓了壮丁的辖区派出所民警辅警们。
「这清理起来需要点时间了,」武丘山擡头看,「这个高度不太容易飞出围墙。」
他比划了一个抛物线的弧度,继续说道,「也有可能卡在二楼和一楼外侧的空调外机上。」
「找找看吧,」于力也没想到这个放了两年多的案子即将喜提证据链完整且凶手已经到案的完美破获,「只要能找到假设里存在的那个罐子,并且罐子上真的有两个人的血液DNA,这案子就能坐实了。」
虽然杀一个还是杀三个都不影响现在王录的死刑,但对于临河分局来说可是直接在新的一年的第一个月解决了一桩陈年的命案积案,所以于力显得干劲十足。
岑廉就没有那么强的干劲了,他估计找到这个罐子问题不大,所以开始为下一个案件发愁。
「按照王录审讯时候那么强的抵触情绪,我们拿回余佳丽案的直接证据,他也不会承认江子娟也是他杀的。」岑廉有些头疼,「凶器的木柄里面真的提取不出其他死者的DNA了吗?」
武丘山瞥了他一眼,将手揣进兜里,「我但凡能找到剩下两名死者任何一个人DNA,都不可能出那份报告给你,所以别做梦了。」
被击碎所有幻想的岑廉长叹一声,开始思考江子娟案到底有没有什么突破口。
从王录的表现上看,至少他自己是非常自信在整个作案过程中没有出一点纰漏的。
「江子娟的尸检报告我专门看过,一刀毙命,下手非常狠辣,而且一眼能看出是跟踪盯梢了很久的蓄意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异常的脚印和指纹,说明他在作案之前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如果这是个现案还能再扫扫现场看看监控,但这偏偏是个积案,你先要再找更多的监控肯定是没有了。」武丘山干脆替岑廉说出了他正在头疼的事情。
岑廉满脸无语的看着他。
「你把我的词都说了,我现在想抱怨两句吐吐苦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是要让你无话可说,不能每次都是你分析我干活,」武丘山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所以现在监控没了,痕迹也不多,还没其他线索,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岑廉被他问的还真不知道该说点啥。
「我也不知道啊,」他本来就毫无头绪,「要么你给我找个办法出来。」
武丘山摇头,「如果是我面对这个局面,我可能会选择还是从审讯这方面下功夫。」
岑廉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王录说到底就是个普通人类,高强度审讯之下不可能一点破绽都没有,但现在的问题也非常明显,另外两起命案都已经或者即将有确凿的证据,对于他而言江子娟案交不交代都不影响他百分之百的死立执,所以他很有可能直接破罐子破摔。
「我知道你的意思,就算最后可能审不出什么结果,王录有另外两个命案的实证,到时候判下来还是死立执,其实足以告慰死者,」岑廉叹了口气,「但就是这临门一脚很难令人甘心。」
到现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意思了。
「或者我们换个思路,想想王录为什么会盯上江子娟,」岑廉很快调整好心态,「和她一起住在当时火锅店宿舍里的还有另外五个女服务员,最终王录盯上江子娟应该是有原因的。」
武丘山看着他,「你是想从动机上考虑,找王录当时的动线?」
「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岑廉并不觉得这么做一定就能找到线索,「至于其他的,我打算再看看之前的卷宗和调查报告,说不定还能发现点什么。」
武丘山知道岑廉对这个案子并没有死心,他自己也是同样的想法,只是在回忆过所有关于这个案件的内容之后,他确实没有找到任何可能的突破口。
「说起来,咱们好像都忽略了一件事,」岑廉看着一个年轻民警从二楼空调外机夹缝死角处小心翼翼地找出一个罐子,「林姐去二次尸检了,说不定真能找出点什么尸体上的线索。」
连环杀人案的尸体必然是存在共性的,但是这种共性能不能作为命案的直接证据,那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虽然现在几乎所有人都默认岑廉找出来的这三起案子都是王录做的,但直到目前为止并案审批都没有批下来。
否则岑廉也不用这么费劲跑到庐州市来找线索。
「只从死因上看,并案确实费劲,」于力在确认罐子上有血迹之后长舒一口气,「你们发协查的时候我大概看了看这三个案子,凶器确实类似,但要并案条件还是不太够。」
「罐子找到了,接下来检测要辛苦你们,」岑廉顺手把武丘山推了过去,「这是我们大队的王牌痕检,他办事你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