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唐 第二十三章 刺杀
第二十三章 刺杀
“好,好曲儿!”
歌舞团的几个男人聚在董余的厨房里,喝着小酒,听着内院传来的琴声。
“团长真是了不起。”董余赞叹道。
“那还用你说。”伍丁鄙视的瞪了一眼董余。自从卫生纸厂投产之后,温小怜给大家大幅的提高了工钱,他已经拿到一个月两贯钱了。不过按团长的说法,这只是基本工资,年底还有奖金,花红,等等许多的福利。伍丁现在是卫生纸厂的大拿,毕竟这是一个很原始很山寨的作品,虽然原天承已经尽可能的做到最好了,可还是得经常保养维修。伍丁是这些工人里面做的最好的。所以被原天承任命为“总工”,也不知道是个多大的职位。
伍丁对原天承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在军队里面干过,上过战场,走南闯北见识的也多,可从没见过如此巧夺天工的玩意,一堆铁啊木头的,被团长设计成一个又一个的机器,连在一起,跟怪兽似的,吃下木头,吐出纸来。
现在他也明白了造纸的原理,可是如果不是见到团长这一套东西,谁能想到纸还能如此的制造。现在他走到哪里都有不少人认识,那羡慕的眼神,他看在眼里,得意在心理。
都是工匠,可是咱是在葱怜商社的造纸厂里面工作,每天被人抢购的卫生纸,都是他和同事们生产出来的。想着全京城的人都用着自己制造的东西,那份骄傲真是难免。
歌舞团的经济提升到新的层次,所以日常的用度也就增加了许多。比如这晚上的宵夜,原团长就规定随便吃,想吃什么吃什么,钱由团里出。
所以大伙儿聚在厨房,点亮四五根蜡烛,围着小桌喝着小酒,吃着董余炒的小菜,这日子别提多美了。
董余的炒菜,师承团长,那是亲传弟子。一盘熘肝尖,一盘京酱肉丝,一盘口水鸡,一盘醋溜白菜,有荤有素,有凉有热。而且这盘子,皇帝也没用过啊。白的耀眼,细的如玉。还有这酒壶酒杯。哪一件看起来都是无价之宝,但是团长毫不吝惜的让大家随便用。
他们这几个人,现在正享受着皇帝都享受不到的美味,用着贵妃都没见过的瓷器。还听着内院传来的迷人琴声,简直是快乐的如神仙。
“你们说团长是什么人呀?”郭锐看着手中精致细腻的小酒杯,压低声音问大家。
“不好说!”伍丁是这里最见多识广的了,但是他也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团长是什么人。
“你们真笨。”门房钟正轻蔑的看着这群伙计,干了杯中酒说道:“团长,那是神仙呀。我这手,看到没?”说着把左手灵活的摆动几下,“被那个什么郡王的孙子打折了,老子本以为要残了,嘿,谁知道团长用一根柳树棍就把我治好了。这不是神仙是什么?你们见过哪个郎中有着大本事?还有,那孙子吃了亏,竟然不敢再上门了,肯定是怕了团长。你们说河间郡王府都怕团长,那团长该是个什么人?再说看看团长摆弄出来的这些个玩意,哪一件你们见过?别说见过,连听都没听过吧?可是团长就随随便便的弄出来了。你说,这哪一件,是咱这些厮杀汉能用得起,吃的着的,可是团长就随便的给咱用了。一定团长是神仙,天上的享受比这些强的多,团长才看不上这些。”
“有道理。”大伙纷纷点头。自从原天承一个人揍跑了河间郡王那一群人之后,这帮老兵对原天承更多了一番尊敬。没别的,团长也太能打了。
“团长什么都会,除了神仙,还有谁能会这么多?你们听这琴弹的,多好。”
“好,真是好曲。正好下酒。”
“你懂得什么好曲,你就只会吃!”
一群人嘻哈着。
明天就是比赛的日子,所以原天承抓紧时间练琴。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摸过琴了,可原天承指下一点不生疏,反倒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份难以言说的感觉。
他从五岁开始练琴,到四十才感觉略有所成。画人画虎难画骨,实际弹琴也一样。机械的演奏和在琴音里面融进自己的感情,那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在四十岁的时候,他才有了突破,感觉从表及里,有一种深入骨髓的感觉。可是这几天,他却发现自己更上一层楼,竟然是由骨入神。若说前世的演奏已经能让人随着琴声欢喜忧伤,那么这一世,他的琴声竟然已经可以让人有生生死死的感觉。
原天承有一种感觉,自己的琴音似乎可以伤人,又可以活人。这感觉非常奇怪。不过大活人都穿越了,再有什么奇怪,他也都可以接受了。
第二天夜晚,吃过晚饭,小怜兴冲冲的给原天承开始打扮。这是她的一成股份换来的一部分权利。毕竟她是城里人,又一直紧跟时尚,在穿衣打扮方便的确比小葱这个农村出来的人强许多。
小葱看在一成股份的面上,大方的交割了这个权利。
唐朝对于什么人穿什么服装,从颜色到饰品都有详细规定。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规定渐渐荒废了,于是什么人穿什么样的颜色都有。而且歌舞艺人属于特殊人群,总不能一色的麻衣土布吧。所以平康坊里面男男女女的服装那是丰富多彩的。
小怜亲手为原天承裁了一套衣服,选的是南朝时候样式,书生服,淡青色,瘦腰,广袖,腰带上配了一块青色玉环,走起路来,袖口翩翩摇摆,恍若神仙一般。
“原郎君今夜真是俊俏极了!”小红看的双眼冒星星。
因为是原天承参加比试,所以小葱也跟着一起,来到孙二娘家。因为这场比试的人更多一些,所以这次换了个更大一些的院子。
一共六个人,原天承抽了最后一号。这让他很满意,可以安心欣赏别人的歌舞才艺了。他还是很喜欢看那些小娘子穿的跟没穿一样跳来跳去的。
今天的宾客就上档次多了。上次范大娘就是最尊贵的了,可今次她只能坐在角落,主要的席位都是非富即贵的人物。原天承还看到了个熟人,就是那河间郡王的孙子:李成。
他那晚被逼着看了恐怖片之后,别说去找小怜算账,他连小怜家门两里地之内都不靠近。这时候的人可是很信神仙鬼怪的。他都看见活菩萨了,敢不听菩萨话吗。更何况,他知道那温小怜不过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鬼,想起了他都吓得哆嗦。所以不管郑如云多想报复小怜,他都严令妻子不许造次。
郑氏并不很信丈夫的鬼话,可是那天她起来,看见门闩在地下,而她明明记得自己是关好门户的,所以因为这个,她也不能一点不信。万一真的有菩萨来过呢?
今天她跟着李成一起出席。因为今天不是男人们喝花酒,这种比试属于正常的上流社会社交活动,所以她也跟着来了。除了她男人,这个河间郡王的孙子,还有几个闲散王爷,几个富贵人家,还有几个回京述职的外放官员。
李成善于钻营,现在正跟青州刺史聊得火热。其实他倒也没别的想法,就是看看能不能做点买卖什么的,看看青州有什么好玩意,倒腾到京城来卖卖。
虽然这些达官贵人心不在焉,原天承倒是看得津津有味。只不过左右手站着自己两个娘子,多少要注意点影响,不能太着相了。
终于,轮到原天承了。
他脱靴上台,抱着琴走到矮几旁,把绿绮轻轻放下,盘膝坐好,稍一停顿,就开始了演奏。
《梁祝》是后世的小提琴曲,所以那种感觉是靠琴弓拉琴弦才有的。这一世如果找类似的乐器,应该是二胡。现在的琴,是靠弹拨揉捻按,来发出声音。按说本来是无法达到后世小提琴独奏的效果的,可是原天承技而进乎道,他竟然就用古琴,把《梁祝》的神韵完美演绎了出来。
琴声里,好像祝英台正和梁山伯依依不舍的告别。
“梁兄……”
“贤弟……”
祝英台:你我鸿雁两分开,
梁山伯:问贤弟你还有何事来交代?
祝英台:我临别想你问一句话,问梁兄你家中可有妻房配?
梁山伯:你早知愚兄未婚配,今日相问为何来?
祝英台:要是你梁兄亲未定,小弟替你来做大媒。
梁山伯:贤弟替我来做媒,但未知千金是哪一位?
祝英台:就是我家小九妹,不知你梁兄可喜爱?
梁山伯:九妹今年有几岁?
祝英台:她是与我同年乃是双胞胎。
梁山伯:九妹与你可相像?
祝英台:品貌就像我英台。
梁山伯:但未知仁伯肯不肯?
祝英台:家父嘱我选英才。
梁山伯:如此多谢贤弟来玉成,
祝英台:梁兄你花轿早来擡!”
十八相送,笑语盈盈暗香去,本期待花好月圆人婵娟,却不料天昏地暗,山崩地裂,梁兄竟然……
英台纵深跃入坟墓,琴声呜咽,如天地同悲,只听得各个心口欲碎,仿佛一块大石正重重敲击,忍不住有人伤心的哭泣出来。
突然,一声清脆琴鸣划开昏暗宇宙,犹如一股清风袭来,众人似乎看见两只蝴蝶,翩翩飞舞在台上,围着古琴绿绮,有无尽的生机和希望,缓缓流入每个人的心田。
良久良久,没人能从琴声中走出来。原天承长身而起。刚才的一番演奏,可说是他这些年来的巅峰之作。琴音几乎变成画面,映入每个人的心里。
正待下台,原天承却莫名的感觉到一丝危险,他立刻停下身形,扯下斗笠,让自己视线毫无阻挡的四处寻找。
大部分人还处在痴呆状态。范舒兰哭的梨花带雨,难以自持。连那李成都听的双眼发直。不过当看到摘下斗笠的原天承,李成顿时出戏了。那晚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那一下撕开头皮的风情,这辈子他都忘不了。所以立刻从《梁祝》走到《画皮》里面,一把推开眼前桌子,慌乱的指着原天承大叫道:“小菩萨!是你。”
他记得菩萨说原天承是菩萨分身,不过分身这词是后世才寻常的,现在这时候叫身外身,所以李成一时想不起来原话,硬憋出一个小菩萨来。说着手忙脚乱的一阵划拉,不小心手掌碰到身边的青州刺史的脸,却没想到刺史的脑袋顺势就从脖子上滚了下来。
李成嗷的一声,又抽了过去。
顿时大乱。
原天承却在这纷乱的人群中,发现一个人淡定的从李成身边走开,恍若无事的向门口走去。他觉得此人似乎有点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好像和自己认识,又好像不认识。犹疑间,那人突然转头向他微微一点头,张开小嘴冲原天承说道:“奴的丈夫,弹的曲真好听。”
声音虽然小,但是在人声嘈杂中却异常清晰。
聂隐娘。
竟然是她!
平康坊出了人命案,还是涉及到朝廷官员,坊正的脑门都黑了。这唐朝的律法,说起来还真残酷。如果坊市有人丢了东西,坊正有连带责任,至少一顿笞打少不了。现在都死人了,自己这倒霉催的。
死了朝廷官员,刑部不敢怠慢,赶紧派了刑部侍郎李英出来领头,督办案件。
一年一度的总决赛算是毁了。原天承觉得很可惜,他还想看看那些歌舞呢。如果没有这些免费的,那就要上青楼去看,可是他去逛青楼,小怜不会同意。因为小怜觉得自己应该是天承的第二个女人,在自己进门之前,她可不想未婚夫去和北里女子有什么关系。可是她进门的时间又取决于小葱的肚子。小葱的肚子一天不大起来,她就一天不能进门。所以原天承如果想去再次的欣赏胡女的艳舞,就必须把小怜娶进门,可是小怜进门的条件又是小葱的肚子。
原天承在上一世,因为初恋情人的意外离世,他一直孑然一身。人到中年之后,也有时会后悔,自己这一辈子都交给了科学,年轻时候不觉得,到了中年膝下没有儿女缠绕,那真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
既然老天爷给他了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机会,让他从新开始,原天承就下定决心,绝不辜负此生。虽然他立志返回自己的时空,可是却并不抗拒新生命里每一刻的享受。红军长征那么艰苦,路过茅台镇时候,不也每人来二两美酒吗。可见工作生活两不误,才是正道。上一世自己有失偏颇了。
从零开始,搭建出一个可以穿越时间的机器,也许今生都无法完成。这路程是漫长而辛苦的,所以原天承希望在无尽的跋涉中,有一些欢欣能常伴左右。
他想要小葱给自己生许多孩子。可是辛勤的耕耘却没什么收获。原天承也奇怪,小强给俩人时刻都在检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怎么就不能怀孕呢?
也许,是天意吧。不过,人定胜天,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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