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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諦獨輝 第八百四十六章 王朝犯人(五)

作者:初嵐迷泓

第八百四十六章 王朝犯人(五)

犯罪是醜惡的,但我卻犯下了嚴重的罪。別人寫文字,是為了表達風花雪月的美好,而我是為了贖罪。我是為了我的心,我用文字向我殺死的人道歉,我企圖得到世界的原諒,我希望得到世界的原諒,這樣,在公安機關處死我的時候,我也就能放心地死去。

還有兩個月,我就要被依法槍斃。槍斃,槍斃,槍斃,把我槍斃了,世界上就少了一個壞蛋。我是殺人的壞蛋,我該被槍斃。

我坦然接受自己受到的處罰,我認罪。監獄裡我找到很多稿紙,我就在稿紙上寫字,我在稿紙上傾訴,說我想說的話。

就說我被槍斃這件事情吧,我是該死,但想想,也挺殘酷的。那麼多人看著我,在議論我,我的死期會被他們議論出來,他們在議論,看什麼時候處死我合適。

我遲早會被槍斃的,我被槍斃,是遲早的事情。我殺過人,搶劫過別人的東西,我經常是單打獨鬥,傷害過很多人,我這樣的一個人,一個犯人,一個犯罪的人,理應得到懲罰。我請求快快槍斃我,我是壞蛋,讓我這個壞蛋快快滾蛋吧。

但是我有點不甘心,一個人死了,還有很多話沒有說,還5有很多事情沒有做,這是多麼遺憾。人生只有一次,要是死了,還有很多想做的事情沒有做,那該多遺憾啊。

我快要被槍斃了,在我死之前,我有很多話想說,我要是對著牆壁用嘴一句句說話。沒有人會記住我的話,牆壁是不會記錄下我說的話的。因此我用寫作的方式來記下我想說的話。

除了對我殺死的人說對不起,對他們家人說對不起,我還想說很多話。我殺死的那些人,都是無辜的,是我一時覺得好玩兒。或者一時憤怒,我就提刀殺死了他們。我以前拿菜刀都剁不斷一根豬骨頭,但我用刀殺人的時候,我感覺砍斷骨頭,並不是什麼難事。

我還有一些要讀的書沒有讀呢,我還有一些想要寫的文字沒有寫呢,我不能就這麼算了,我必須在我被處死之前寫下我想寫的話。

我最想說的是,我不想死。我殺了人,殺人償命,從理性方面來講,我應該被槍斃。但從感性方面而言,我不願意死。我喜歡喝豆腐腦,要是被槍斃了,還能喝豆腐腦嗎?不能了,那該多悲哀啊。

反正現在我還沒有死呢,我可以在監獄裡寫作。這些稿紙被我弄亂了,有些以前寫的東西。被我墊到了後面,而剛剛寫的一些東西,被我放到了前面,還有一些文字,掉入了垃圾桶。我也不去撿,掉了就掉了,不要了。

我寫的這些文字,差不多可以出版一本《懺悔錄》了,出版一部《懺悔錄》也好,這《懺悔錄》表明了我認錯的態度,當很多讀者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我現在在監獄裡失去了自由,但我以前是自由的,在我自由的時候,我去過很多地方。我有豐富的旅行經驗,有哪一個人說他的旅行經驗比我豐富,去過的地方比我多,那一定是開玩笑,沒有人比我去過的地方多,沒有人比我的旅行經驗豐富,沒有,一個也沒有。

我旅行到一個野地,沒有住的地方,又不想住在野外的石頭上或草堆上,我就找到墓地,墓地是被人多次盜過的,盜墓的人是誰我不知道,但挺感謝他們的,他們給我挖了一個洞,我正好住在裡面,冬暖夏涼。

墓洞我住過,橋洞我睡過,我身上帶錢的時候就住酒店,一次我住酒店,一晚上花了我十萬塊錢,早餐花費了六千元,沒錢的時候,我就找能睡的地方睡,我的人生就是這麼起伏不定。

有那麼一大段時間,我是愛幹什麼就幹什麼,愛幹什麼就去幹,偏偏有人對我說,不能愛幹什麼就去幹什麼,啥能掙錢幹什麼。

我很討厭這種說法,我不想什麼掙錢就去幹什麼,我不想成為錢的奴隸。但有太多時候,我收到錢就給別人開後門,我收到錢就變了一個人。我還真是啥能來錢幹啥,別人給我送錢,我就笑納。

那些看管我們的人,像是烏鴉,他們有時候來兩個,有時候來一群,對著我們大呼小叫,我厭惡透了,如果我是老虎,我就把他們全部吃了,吃進肚子了,把他們全部消化。

我做錯的很多事情,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很多時候我說,世間沒有什麼王法,我就是王法。但是現在我不會這樣說了,我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我發現我不那麼狂了,我不那麼狂妄了。

我是有罪,我現在因為我犯的罪而在監獄裡服刑,但我不是文盲,我還能寫字,我監獄裡的那些知音,都諷刺我,說我在紙上寫東西,是吃飽了撐的,是閒的沒事蛋疼呢。

開始他們這樣說我,我一笑置之。但他們總是肆無忌憚地對我說我不愛聽的話,有一個胖子,很高的胖子,竟然敢笑我,我惱了。

我掄起地上的一頁磚,就拍在他的臉上,我看到有鮮紅的血從他的鼻孔流出來。

我就嘲笑他,我說你是女人嗎?怎麼還來月經了。

他也生氣了,要撲過來反擊。我身上是帶著刀的,我這個人,不愛行俠仗義,不愛打抱不平,但我像俠客一樣刀不離身,我摸出藏在褲腿裡的長刀,我用刀砍了他胸膛幾下,劃傷了他的胸膛,然後我又用刀刺穿了他的身體。

我十分用力地捅,從肚子上捅進去,然後刀子尖從他的背後露出來了。我捅了他五十六刀,他的肚子都被我捅爛了,我殺死了他,同時我聞到一股從他身體裡發出的難聞的氣味,我呆呆地看著他,看著身體不動血液卻在動的他,我放下刀,坐在地上,等待監獄領導的處置。

我因為殺人,當時就被拉入了一個房子,那個房子我不可能逃出去,然後有人進入這個房子,他拿著電棍,往我身上抽,我數了,他一共打了我二十八下。

他還用其他工具折磨我,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們用一種工具,夾我的手指,我的手很疼,我喊,但是,越喊越疼。

我也認了,我認錯了。我認錯,但是我不能保證以後不犯錯,很有可能,今天我認錯了,過幾天我又犯了同樣的錯。

我曾經寫過保證書,保證以後不殺人了,但是今天,我又殺了一個人。我為什麼殺他?他嘲笑我,他說我是犯人。

沒錯,我是犯人,但我不想讓別人說我是犯人。我是犯人,這是我的身份,我就是犯人,我是犯人,這是事實。但當別人說我是犯人的時候,我就受不了,因為我能從他的口中聽出來,他是在蔑視我,他是在歧視我,他看不起我,瞧不起我是他的特點,他就是譏諷我,挖苦我,嘲諷是我受不了的。那個胖子鄙視我,我生氣,就把他殺了。

我為什麼殺人?我殺人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我生氣,我殺人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他嘲笑我。

我承認,我殺人,是我的不對。我接受死刑,哪怕槍斃了我,也是正確的,殺人償命,我願意償命。

在我被處死之前,我還是想在紙上寫我想寫的東西,我用文字來贖罪,我記錄下我的無恥經歷,然後企圖被饒恕。不管有沒有人饒恕我,我都希望被饒恕。我是一個罪人。

監獄裡有時很安靜,適合寫作,但寫作時,我時常會想起我的女兒,我那六個女兒,是我最牽掛的,當我想起我的女兒,我就心裡難受,我進入監獄,對她們造成的傷害,肯定是很大的,我沒有想過她們的感受。

她們如果跟人聊天,聊起她們的父親,她們可能不願意說她們的父親是個犯人,是個坐過大牢的人,坐過牢,太丟人了,太沒有面子了,我讓我的女兒沒有面子了。

人都是好面子,說自己是將軍,就很有面子,說自己是乞丐,就很沒有面子,自己做什麼事情,做的事情是否體面,是很重要的。

我這麼一個人人喊打的罪犯,我這麼一個一無是處的犯人,就算出了獄,也沒人會瞧得起我,就算我想改過自新,也沒人會相信,沒人會給我這樣的機會。更何況我殺了不止一個人,等待我的只有死刑。

我的一生就要這樣結束了,我回顧這一生,就感覺我跟這監獄有著不解之緣,就好像是,我剛出生就在監獄,我犯了罪就在監獄,我死了,也在監獄。我經常這麼幻想,我生在監獄,長在監獄,死在監獄。

我是一個愛寫作的犯人,我殺了人,等待我的除了不久即來的死亡,還有在寫作中我構想的死亡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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