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孤狼 偷情
偷情
幸村先給媽媽倒了一杯水,擺在茶几上,然後自己也坐了下來。雖然他知道媽媽找他談什麼,但他並不想先開口。倒不如先聽聽媽媽的意思吧,然後再把自己的想法表達出來。
媽媽拿著那杯水,一直捂在手心裡,水有點溫溫的,『摸』著很舒服。但她一口也沒有喝,微微地蹙著眉頭,在心裡想著合適的措詞,沉默了大約兩分鐘後,才輕輕開口道:“精市,你還記得上學期開學前,媽媽對你說的話嗎?”
“記得,媽媽讓我對夏美冷淡一些,疏遠她一些。”
“是,媽媽當時確實是這麼說的。你也是答應的,一開始你做得很不錯,不過後來,我發現你似乎有些辦不到了。是因為想到她是你妹妹,而感到心軟了嗎?”
幸村想了想,實話實說道:“確實有一點心軟。不過媽媽,我之所以這麼做,並不完全是因為夏美是我的妹妹,而是因為,她是個不錯的女生,我和她相處下來覺得很愉快。所以,我不希望疏遠她,給她造成什麼心理上的yin影。”
“精市!”媽媽忍不住有些怒意,“你應該知道,夏美對你的感情。你不要忘了,她就是因為喜歡你,所以才『自殺』的。你現在不離她遠一點,萬一她再次愛上你,你要怎麼辦?她的記憶隨時都有可能恢復,你應該想辦法讓她多和別的男生接觸,而不是對她太好,讓她再次把感情放到你的身上。”
“不,媽媽,你錯了,夏美之所以『自殺』,不僅僅是因為她喜歡我,主要是因為她對我的感情得不到回應。因為當時的我,並不喜歡她。”
媽媽拿杯子的手抖了幾下,杯子晃動間,裡面的水潑出來了幾滴,落到了她的手背上。她卻像是沒有感覺到,只是用一種略微震驚地神情望著兒子,顫聲道:“精市,你,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當時不喜歡她,那麼你現在呢,你是不是已經……”
“是的媽媽,現在的我,很喜歡夏美。不是哥哥對妹妹的那種喜歡,而是男生對女生的那種喜歡。”
“精市,你說的是真的嗎?”媽媽的聲音忍不住高了起來。
幸村點點頭,嚴肅地說道:“確實是真的,媽媽,我從來不撒謊,也不想要開這樣的玩笑。”
“可是,可是夏美是你妹妹啊。”
“不是親妹妹,只是表妹。媽媽,我們兩個是可以的在一起的,至少在法律上。”
“但是在親情上,這麼做很麻煩,你知道嗎?”
“我不覺得這有什麼麻煩的。”
“夏美一直管我和你爸爸叫爸媽,我們一直把她當做親生女兒來看待,你現在突然跟我們說,你喜歡上她了,要和她談戀愛。你讓我們怎麼接受,難道要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女兒,一夜之間變成自己的兒媳『婦』嗎?”
幸村站起身來,衝母親微微一鞠躬,態度誠懇道:“媽媽,你依舊可以把她當做是你的女兒,這沒有什麼變化。我們兩個在一起,不會影響她和你們的關係。我們畢竟還小,不可能馬上就結婚。將來若是真的走到結婚這一步,我想媽媽和爸爸,一定也有了足夠的適應時間了。你們可以很快地適應將親人的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來養,那麼,接受她成為你們的兒媳『婦』,也不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精市,你!”媽媽幾乎要暈過去了,她沒有想到,一向聽話乖巧的兒子,居然會說出這樣一番話來。居然想要叛逆一回了。他都已經高三了,過了最嚴重的叛逆期了,為什麼會突然變得如此固執?
媽媽對自己的兒子,顯然並不完全瞭解,幸村確實是個很乖的孩子,可是,他也是一個有主見有想法有原則的孩子。在自己的原則面前,他是絕對不會退讓的。以前之所以聽話,是因為那些事情沒有觸及到他的原則,現在,既然相違背了,那他便會毫不猶豫地去維護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雖然媽媽有些生氣,但幸村並不打算放棄自己的決定。媽媽也許是出於母愛,一時會反對。但是,為了他和夏美最終的幸福,幸村知道,媽媽一定會妥協的。不打無把握的仗,就是幸村精市的人生準則之一。
媽媽拿著那杯水,過了好半天才緩過神來。她喝了幾口,將茶杯放回了茶几上,按著太陽『穴』道:“精市啊,難道就非得是夏美嗎?學校裡這麼多的女生,肯定有比夏美更漂亮的吧。你為什麼不能和夏美好好地做兄妹,然後去找別的女生談戀愛呢?”
“媽媽,戀愛不是買衣服,這件不行不換那一件。戀愛必須要遵從自己的心意,和對方的意願,這樣才能幸福,感情才能穩定。放棄自己愛的人,而去找一個不愛的人,到最後,大家都會很痛苦。這種痛苦的事情,我是不會去做的。我承認,學校裡比夏美漂亮的女生很多,但是,我只喜歡她一個人。”
媽媽望著幸村,一時無語。過了半天,她站起身來,說了句:“我先回房去了。”就要往樓上走。
幸村在她背後,依舊闡述著自己的觀點:“媽媽您晚安。不過我想,我是不可能改變心意的,希望媽媽可以明白。”
媽媽當然明白,自己生的兒子怎麼會不明白呢。他這麼說,就代表他一定會這麼做。他從小到大都是領導者,都是優秀的學生,都比同齡的孩子來得出『色』,他為自己做了這麼樣的一個決定,必定是深思熟慮的。
媽媽突然覺得,自己的反對有些軟弱無力。
第二天早上吃早飯的時候,夏美明顯地感覺到了家裡的氣氛有些異樣。媽媽對她的態度有些奇怪,不是討厭她,卻好像不太願意和她太過親近,有點躲著她的感覺。夏美疑『惑』了半天,也沒有想到自己昨天有什麼地方惹媽媽不高興了。正在那裡冥思苦想時,幸村悄悄走了過去,輕聲對她道:“我昨天把我們兩個的事情,和媽媽說了。”本o。
夏美一臉『迷』『惑』,問道:“我們兩個有什麼事情嗎?”
“就是談戀愛的事情。”
“談戀愛!”夏美大吃一驚,雖然聲音壓得很低,但聽得出來,語氣相當震驚,“哥,哥哥,我們有在談戀愛嗎?”
“涼宮夏美,如果沒再談戀愛,你為什麼要每天給我寫一封情書呢?”
“那是你『逼』我寫的,我也不想啊。”夏美看到幸村沉下來的臉『色』,趕緊轉移話題,“再說了,這世上每天給你寫情書的姑娘多了,不代表她們全在和你談戀愛啊。”
“那些信,我從來都沒有看過。只有你寫給我的信,我一字不落地看完了。你說,我們這樣還不算是談戀愛嗎?那要怎麼才算是呢,要我當著爸媽的面吻你嗎?”
“哥哥,你瘋了,被聽到就完了!”夏美左右看看,發現周圍沒人走過,這才放下心來。
“那你說,我們是不是在談戀愛?”
“!”夏美趕緊承認,“我們確實是在談戀愛。可是,你為什麼要告訴媽媽啊?”
幸村無奈一笑道:“不是我主動說的,是媽媽問的。她看出來了,我不像一開始那麼對你冷淡了,所以感覺到了什麼,就來問我了。我不想隱瞞,所以全都說了。”
夏美有些忐忑不安,試探著問道:“那,媽媽是什麼反應啊?她是贊成還是反對啊?”還沒等幸村回答,她又立馬沮喪道:“不用說,媽媽肯定是反對的。她一直把我當親生女兒看待,肯定不希望我和你談戀愛的。你看她今天對我的態度就知道了,她肯定生我氣了。”
幸村有些調皮地捏捏夏美的鼻子,問道:“那你準備怎麼樣,為了媽媽的疼愛,放棄我嗎?”
“我,我捨不得。”夏美看看幸村的臉,越看越捨不得。這麼漂亮的臉孔,好不容易到手了,怎麼可以再拱手讓給別人呢。一想到幸村不要她了,轉身摟著別的女生,對她好關心她,捏她的鼻子,甚至和她接吻時,夏美就嫉妒地快要發瘋了。
“可是,我也捨不得媽媽啊。”
“不要緊,媽媽不會失去的。媽媽還是媽媽,只是現在媽媽有點不能接受,得給她一點時間罷了。當初,你連我刻意的冷淡都能化解,那麼現在,對媽媽這點小怒氣,難道你搞不定嗎?我這麼難追你都追到了,我相信你一定會重新爭取到媽媽的。”
夏美咯咯『亂』笑起來:“哥哥,你臉皮真是太厚了。誰說是我追的你?我什麼時候追過你了,你倒。”
“沒有嗎?我發現,你經常會偷看我,借問題目來我房間看我,這難道不算是接近嗎?”
夏美無語了:“哥哥,你要這麼說的話,那我應該也是故意讓什麼東西咬傷我,然後『逼』得你緊張不已,然後才向我表白的,是不是?應該說,柳學長的戲也是我讓他幫著演的,就是為了『逼』你就犯吧。”
“真是沒想到,原來為了追到我,你努力了這麼久,做了這麼多的事情。好吧,為了你的這份心意,我決定了,我要……”幸村說著,就慢慢地向夏美湊了過去。
不會玩得這麼大吧!夏美的心裡在尖叫,看著幸村越來越湊近的臉,夏美的心也越跳越快,在這個安靜的小空間裡,顯得格外大聲。夏美髮現,自己對幸村的吻,其實是有期待的,雖然知道在家裡接吻很危險,可是越是危險就越刺激,她就像一個冒險者,等待著刺激的一擊。
只可惜,幸村卻是一個理智型的傢伙,他把頭湊近到離夏美的臉只剩下三十公分的時候,突然就停了下來,然後輕咳幾聲,笑道:“算了,還是不要了,一會兒要是讓人看見了,會引起山崩地裂的。”然後,他有些壞壞地問道:“你怎麼了,看上去有些失望啊,是不是不高興了?”
“誰說的,我高興得很!”夏美一把堆開幸村,大踏步地走了。幸村也沒有追上去,看著她驕傲的樣子,忍不住笑了起來。
家裡的氣氛總算還是正常的。雖然媽媽多少有些不悅,但也沒有太過表現出來。她甚至都沒有把這個事情和幸村爸爸說。年輕人之間談戀愛,以後怎麼樣還不知道,還是順其自然吧。說不定過幾天,他們兩個就相看兩厭了。
不過到目前為止,他們至少還是互相看得對眼的。每天在父母和千明的眼皮子底下暗送秋波,眉目傳情,偶爾夏美還會藉口有學習上的問題要請教幸村,而去他的房裡坐一會兒。以前她去的時候,幸村為了避嫌,都會把房門大開著,最近卻是關得相當勤快,通常夏美剛進屋,門就已經被關上了,然後兩人總是會從擁抱開始,進而發展到接吻。
當然了,也就僅限於此了,這便是幸村的底線了,下一部的舉動,他暫時還沒有考慮過。夏美第一次在幸村這裡,感覺到了戀愛的甜蜜和幸福,天都是笑逐顏開的。搞得千明都有些奇怪了,忍不住問她道:“夏美,你最近是不是有什麼好事情了?難道說,你戀愛了?”
“沒有。”夏美雖然否認裡,語氣裡卻是掩藏不住地歡喜。
“少騙人了,肯定有。你整張臉上都寫著你在戀愛這樣的訊息,怎麼可能沒有?你在和誰戀愛啊,難道說,你真的跟蓮二哥哥在談戀愛?”
“沒有沒有!”夏美立馬瘋狂搖頭,“我絕對沒有跟柳學長戀愛,這點我可以向你保證。”
千明拿著雜誌坐在床上,樂呵呵道:“你幹嘛這麼緊張啊,就算你們真的在戀愛也沒什麼啊。”
“我們真的沒有。不過千明,你難道不在乎嗎?”
千明想了想,皺著眉頭道:“也不能說完全不在乎啦。不過我覺得切原有句話還是說得對的,蓮二哥哥從來就不是我的,所以也不存在搶不搶這一說法啦。”
夏美有些樂了,站起來走到床邊,拍了拍千明的大腿,眼裡帶笑道:“切原?你剛剛是在說那個總被你叫做討厭鬼的切原嗎?你以前不是一直覺得他說什麼都是錯的,他做什麼也是錯的,連他的呼吸都是錯的嗎?怎麼現在,突然覺得他說的話有道理了?”
“也不是什麼都有道理啦,就這一句罷了。”千明摔了摔雜誌,以此來掩飾自己的尷尬,“其他方面,他還是一個討厭鬼啦。”
“真的還是討厭鬼嗎?”
“當然了。”
“可是,我聽說,情侶之間也會互叫對方討厭鬼的。你這麼叫他,到底是因為真的討厭他呢,還是喜歡他呢?”
千明的臉,居然不易察覺地紅了一下,然後便擰著脖子道:“當然是真的討厭啦,誰會喜歡他啊。夏美,你今天怎麼了,盡說一些奇奇怪怪的話。”
夏美捏著她的臉,嘲笑道:“奇怪的人是你不是我吧。千明,你的心在變哦,你最近已經很少提到柳學長了,甚至對他與我交往這種假設都不再反應激烈了,還可以講切原的好話了。你不覺得你這樣很奇怪嗎?”
“我哪有奇怪啊,我也就說了一句罷了,那也不算是幫他說好話啊。夏美你真討厭,不跟你說了。”千明從床上跳了下來,飛奔出屋,下樓去倒飲料喝,同時逃開咄咄『逼』人的夏美。她問的問題真是太犀利了,自己都快要不知道該怎麼接了。
夏美看著千明落荒而逃的樣子,心情非常愉快。放在書桌的手機卻在這個時候響了起來,夏美拿起來,看都沒看,就接通了。
“喂,夏美嗎,你現在方不方便接電話?”聲音是柳的,聽上去有些焦急,不像平時開玩笑的樣子,倒像是發生了什麼事情。他這麼問,大概就是想確認,夏美的身邊沒有其他人,不會有人知道他們通話這件事情。
夏美覺得有些不對勁,轉身進了洗手間,鎖上了門,然後壓低了聲音道:“學長,是我,怎麼了,出什麼事情了嗎?”
“我們家被盜了。”
“什麼,被盜了,進小偷了嗎?”
“唔,今天上午的事情。上午家裡正好沒有人,我出去買點東西,中午回來的時候就發現家裡被偷了。”
“損失嚴重嗎,都被偷了些什麼?”
“偷掉不少東西,錢,首飾什麼的,但是最重要的是,你寫給我的那封情書也不見了。”
“啊,這年頭還有人會偷情書嗎?”夏美疑『惑』了,“那個東西要來做什麼啊,又不值錢。”
對面的柳沉『吟』了一下,說道:“最最奇怪的是,小偷很快就被抓住了,是附近的一個小流氓。他從我家出去的時候,正好被鄰居看到了,所以沒過多久就被抓住了。但是,所有的東西都找回來了,唯獨少了那封情書。”
說到這裡,夏美終於明白事情的嚴重xing了。這個小偷,看起來不像是去偷錢的,倒像是衝著那封情書去的。偷錢或許只是一個掩護,一般人偷東西被抓,財物方面的損失追回來了就可以了,很少會關心情書這種不值錢的東西。甚至有人根本發現不了情書不見了,畢竟這種東西,誰也不會沒事兒就拿出來欣賞。
“學長,你肯定嗎,仔細找過了嗎?情書真的不見了,還是說,你把它放在別的地方了。或許小偷在你屋子裡偷東西的時候,隨手把它一丟,扔在別的地方去了?”
“不可能,我敢肯定,他進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情書,至於錢財這種東西,或許是他一時貪心,也或許只是他辦完正經事之後才會做的。”
“為什麼你這麼肯定?”
“因為我回家的時候,發現整個家都被翻得『亂』七八糟,連我爺爺***房間都沒有放過。可是,唯獨我的房間,卻很整潔。雖然看得出來被翻過了,卻並不是很『亂』。而且,最重要的是,我的枕頭底下放著一些錢,那個小偷卻沒有動過我的床,直接打開抽屜人偷東西。大概是因為我把情書放在書桌的第一個抽屜,他拿到了就走了,連我下面的兩個抽屜都沒開。如果他打開了,裡面放的一些零錢,他不會不要的。他甚至連我爺爺鑲金的假牙都拿走了,你說他有多麼貪心。”
一想到柳的爺爺沒了假牙,夏美就有點忍不住想笑,但這實在太不厚道,所以她還是強忍住了,疑『惑』地問道:“既然都偷了,幹嘛不把你房裡的東西也一併偷了啊?”
“他大概不想讓我知道,他動過我的房間。他只是小流氓,沒什麼智慧,不可能想到適得其反這樣的事情。他大概以為,我屋子乾淨,抽屜裡也沒少錢,那麼我這裡他肯定沒來過,我的東西也肯定不會少。情書這種東西,沒人天天會檢查的。等過了十天半個月我再去找的時候,就算找不到,也未必能想到他頭上了。”
夏美的心,一下子就被揪了起來。雖然她不知道,這封情書會有什麼作用,但它畢竟是她在以前的事情裡唯一帶過來的東西,是具有紀念價值的。現在,它突然就讓人給偷了,而且照柳的說法,那個人還是故意偷的,不免讓人心生不安。
“學長,你有沒有問他關於情書的事情?”
“我問了,他聽到之後,似乎有一點驚訝,不過,很快就掩飾過去了。接下來就是一口咬定,說自己沒有偷。說他是為了去偷錢的,不會偷這種沒有用的東西。警察也相信了他的話。也對,誰會相信一個小偷進屋來,就為了偷一封情書呢?”
“而且,他偷情書到底有什麼用呢?”
“我想,這一定不是他的本意。警察搜過了他的住處,把不屬於他的東西都拿來讓我們辨認了,裡面沒有情書。如果是他要偷的話,他應該不會轉移掉。他如果有這個智商轉移東西的話,就不會把我家的錢和首飾,都放在自己的破屋子裡。”
“那你的意思是,有人讓他這麼做的?”
“一定不會錯,而且,那個人可能當時就在附近,那個小偷偷出東西來後,就把情書交給了他,然後走掉了。我相信,他是被人僱傭的。在他的家裡,還搜出一堆紙幣,數量跟我們家被偷的不相符合,明顯要多得多。警察傾向於他不止在一家做過案。可是那些錢,據說是裝在信封裡用紙帶包好的一捆。一般人家裡,很少會放這樣的錢吧。你不覺得,這更像是從銀行裡提出來,為了給某人的一大筆勞務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