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我的劇本世界 第59章我叫文盼盼

作者:深空下

# 第59章我叫文盼盼

教室裡寂靜無聲,文盼盼有一瞬間的呆愣,又變得沉默不語。

  江輕知道,繼續試探、不但沒有任何結果,還會惹怒鬼學姐。

  他已經猜到七七八八。

  首先,文盼盼不會主動攻擊「演員」,要是「演員」主動挑釁,包括損壞她的日記本,鬼學姐就會生氣,殺死對方。

  其次,文盼盼的死亡跟家庭和學校都有關係,從「盼娣」二字不難判斷,她活在一個要她命的家庭裡。

  最後……

  江輕走過去拿起信封,無聲低語:

  每個人的一生就像一本小說,所謂的小說就是她的一生。

  深呼吸,江輕發誓,後悔打開這封信。

  信封裡面有好幾張信紙,他一一展開閱讀:

  我叫文盼娣。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樂樂,她穿著漂亮的露肩白裙,提著一個帆布包,送了我一個好看的蝴蝶發卡。

  當我送她去車站,望著大巴車遠去,我真的好心痛,她獨自坐車來見我,現在又要一個人孤零零的回去,就為了告訴我,高考發揮失利,沒有考上紅楓葉理工大學,打算復讀一年。

  她明明那麼膽小,明明小我兩歲,卻像姐姐一樣照顧我。

  那天我待在車站很久很久,想著明年的美好,想著我們的約定。

  記得兩年前,我考上了一本大學,爸媽不放我走。

  我要瘋了,到底要我怎樣,我是畜生嗎?

  他們說女孩子讀什麼大學,有高中學歷就行,等過段時間幫我找一個好男人嫁了,彩禮還可以給弟弟未來娶媳婦。

  我好像生下來就是弟弟的僕人,他經常待在我的房間,一整晚。

  我好痛苦,不想一輩子活在山村裡,我想讀書。

  聽說外面的世界是法治社會,一切要講法律,我打算學法,我想證明爸媽和弟弟的行為是不對的,我想保護自己,我錯了嗎?

  一天,兩天,三天……爸媽不準我出門,害怕我逃跑,說已經找了一戶好人家,隔壁村四十來歲的光棍,對方給八萬八的彩禮。

  當晚,弟弟折磨我之後離開,或許覺得我沒有力氣逃跑,忘了鎖門……然後樂樂找到我,拿到了我的錄取通知書,還給了我一千塊。

  一千塊啊!我不知道錢的來歷,樂樂讓我逃,去讀大學,學了知識就能改變命運!

  我哭不出聲音,在這個世界,就樂樂對我好,我最喜歡樂樂。

  她家庭也不富裕,但父母很愛她,支持她讀書,是個開朗女孩。

  凌晨三點,我逃走了,臨走前樂樂跟我約定,一定會考上紅楓葉理工大學,跟我在一所學校讀書。

  那時候挺天真的,一腔熱血就敢去陌生的城市,去追尋未來。

  但我後悔了,後悔那天晚上逃了出來,後悔我的一切選擇。

  回學校路上,我被綁架。

  他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犯罪,把我關在一個房間裡,一次次折磨我。

  他們讓我數數,不說話就打我……好痛,我錯了,真的錯了!

  我數,一,二,三……我不知道是第幾個人了,我仿佛壞掉的木偶,躺在骯髒的地面,任由那些人擺弄。

  我不知道得罪了誰,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對我,真的好痛!

  我雙腿在血流,失去了直覺!

  可這一切只是開始。

  他們跟我一所大學,拍了我很多照片,命令我每晚去文學樓五樓的教室,否則就把照片傳出去。

  我好歹學法律,立馬報了警,奇怪的是,他們沒有被抓,第二天我又被綁架到一棟別墅裡,度過了一生中最骯髒的三天。

  那段時間,我活著,不,好像死了。

  我分不清,我真的分不清……誰能告訴我?我在人間還是地獄?

  他們威脅我,再報警就殺了我。

  我跪在地上求饒,我不想死!

  我怕死,我崩潰了,他們說什麼我就做什麼,不敢有一點反抗!

  事後,我拖著殘破的身體,在大雨中哭嚎,痛罵命運不公!

  命運似乎在告訴我,當我覺得突破了命運的時候,只是換了一種方式來束縛我,引導我回到最初的地方。

  逃不掉,他們都欺負我!

  我沒有心思讀書了,支撐我活下去的,是和樂樂的約定。

  我努力活著活著、活著、活著……直到有一天,他們玩膩了,把那些照片發了出去,我好像失去了最後一絲活下去的勇氣。

  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活著比死去更痛苦,努力的意義在哪裡?如果未來比現在更黑暗,不如就停留在這一步!

  這件事鬧得很大,人盡皆知那種。

  導師找我談話,我麻木的說,他們欺凌我。

  導師問我,他們為什麼不欺凌別人,就欺凌我?

  是啊,為什麼?

  我也想知道答案,

  我問他,為什麼?

  為什麼呢?

  他讓我寫一封諒解信,說那些人我得罪不起,給我二十萬補償。

  真好,我的價值不是八萬八,而是二十萬。

  如果媽媽聽見,一定會笑,誇沒有白養我,然後欣然接受條件。

  呵……哈哈哈……哈哈哈……

  三天後,我妥協了,從警局出來那一刻,欺負過我的人用戲謔的眼神看著我,仿佛在告訴我,反抗沒有意義,一點意義都沒有!

  我也終於明白,什麼叫貧瘠之地開出鮮豔的花就是一種罪。

  我不該逃的,那樣我的人生就是嫁給一個四十歲的男人,生三五個孩子,每天起早貪黑打掃家務,養養牲畜,直到生命的盡頭。

  我太貪心,不該渴望知識。

  這算是我的報應吧。

  晚上我洗了一個澡,我想自己乾淨一點,穿了唯一一條白色碎花裙,戴上樂樂送我的蝴蝶發卡。

  我準備結束這一切。

  那天下著雨,我去改了名字。

  從今往後,我不叫文盼娣。

  我叫文盼盼。

  我一刀就殺了那個最初綁架我的男生,沒有想像中的恐懼,只有一種解脫,我知道這輩子完了,可我不想在監獄裡度過。

  也不能離開這所大學。

  我和樂樂約定了,等她。

  文學樓很高,我站在天台上,下面是一群警察和學生,我聽見有誰在喊「別作秀了,有種跳啊!」,還聽見「她就是那個壞女孩?」。

  好像沒有人希望我活著。

  為什麼呢?

  這到底是為什麼?

  我活著是一種罪嗎?

  那好,我把這具骯髒的皮囊留在這個世界,讓我的靈魂去往一個乾淨的地方,一個沒有人欺負我的地方。

  風拍打在臉上,我解脫了。

  遺憾的是,沒有等到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