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命科舉成狀元,你才說我有身份 第140章三條政令

作者:這魚想吃貓了

# 第140章三條政令

待謝焚離開,宋淵叫住了趙之行和劉明禮:

  「你們兩個別急,等一炷香時間,事情會容易很多。」

  二人不解,但聽話。

  鄧科聽明白了,看著謝焚離開的方向,眼裡產生了濃厚的嚮往。

  他好像,找到自己未來的路了。

  地獄裡爬出來的惡鬼,便應該做一輩子的惡鬼。

  城東,白臨街,羅家。

  謝焚一腳蹬飛兩扇大門。

  刺啦!。

  看門的小廝半點聲音都沒發出來,鮮血已在門上濺了三尺。

  謝焚不是宋淵。

  他沒有一句廢話,他不需要聽人嘰嘰歪歪,或狡辯,或懺悔。

  他所到之處,皆以殺證道。

  後不後悔的和他有雞毛關係?殺就完事了。

  後悔的話留著下面和閻王爺說吧。

  不過一盞茶功夫!羅家,全滅不留。

  城南,長新街,朱家。

  朱家全族正在議事。

  此時正吵的不可開交。

  朱家家主想要上交一半家產,同時把朱家犯下人命官司的族人交給官府。

  斷臂求生。

  朱家族人同意上交半數家產,可想讓他們兒子孫子去送死,打死他們都不答應。

  一個朱家老匹夫梗著脖子道:

  「老夫就不信了,他青州王還能殺絕我們所有人?」

  另外一個朱家族老也跟著道:

  「沒錯,這大淵還有沒有王法了?他們還能隨便殺人不成?」

  下一秒,議事廳大門被踹開。

  謝焚甩了甩長刀上的血,噙著一抹笑意道:

  「王法自然是有的,可惜,你們只能到下面去看了。」

  謝焚快,他的刀更快。

  那兩個叫囂的老匹夫只用了一刀,便斷了氣。

  朱家家主當場跪下,表示願意上交所有家產。

  謝焚同意後,殺了朱家滿門。

  這些人可都是在宋淵科舉院試期間,他親自查的。

  朱家,盜匪起家,三十年前便殺過難民,搶劫過行商。

  朱家的佃戶,死亡率極高。

  朱家有一口井,那井中屍骨堆了七八米高。

  朱家佃戶沒有住房,如豬玀一般,黑夜被驅趕到一起,如畜牲一般圈養。

  女子在其中更是生不如死...

  根本就沒用一炷香時間,富昌縣那些心虛的地主老財們便都被嚇瘋了。

  馬車行的生意從來沒有這麼火爆過。

  就連瘸腿的騾子,跑不動的驢都被租走了。

  那些富戶瘋了一樣,從家裡拉糧食拉銀子往縣衙送。

  還有人拽著張主簿的大腿,要自首:

  「大人,求求您了,您快點把我全家關起來吧。

  千萬不要讓那個殺人魔殺了我們啊..」

  等趙之行和劉明禮行動之後,那些人見了他們二人簡直比親爹還親.

  趙之行才一抬手,手裡就被塞了一打地契:

  「王爺,我認罪,您快把我抓走吧.」

  趙之行:???就不能讓他先抖個威風??

  劉明禮何曾擔過如此大任,正忐忑著如何開口之時。

  他所去的那一家,已經把家裡所有糧食都拉到縣衙了...

  劉永像個傻子似的坐在大堂上,看著張主簿,嘴裡不斷嘟囔著:

  「老張,這對嗎?這對嗎??」

  僅僅半日,已經有十七戶人家主動拉來糧食共計六萬石.

  主動上繳田產兩千五百畝,白銀三萬八千七百兩!

  張主簿也早就傻了眼。

  不是,這些人是昨晚做夢夢到觀音菩薩啦??

  不然咋一個個跪求他自首,自請關進牢房。

  牢房的鎖壞了,那群人還叫嚷著要投訴,不鎖上牢房門,他們都不答應.

  不是,這對嗎?這合理嗎??

  縣城糧儲倉,張主簿正指揮人往裡面搬糧。

  這些都是許家的,除去分給佃戶的,還餘下糧九千五百石,銀一千一百二十兩!

  田產分給佃戶後,還餘下其七十八畝,鋪面兩處,地契一處。

  眼看著還有將近一萬石糧食,劉永只覺心潮澎湃。

  便是再大的天災也不怕了..

  劉永奮筆疾書,將此間事迅速報給了錢同書.

  這些東西,可沒一個人敢亂動,一個不好,那就是掉腦袋的。

  錢同書收到劉永的信差點沒當場噶的一聲去世。

  前腳考完院試,後腳宋淵就作了個大死.

  錢同書可是一州知府,他想的自是要比劉永多太多.

  宋淵此舉,定會觸及世家門閥利益.

  宋淵這特娘的還沒當官呢,這就開始走孤臣路線了?

  錢同書在書房裡枯坐一夜,面前擺著一張宣紙.

  上面寫了不少青州盤根錯節的世家和其他勢力.

  另外一張紙上,則寫著宋淵,和宋淵身後可用之人.

  一個趙之行,一個明面上被流放的錦衣衛指揮使,沒了..

  哪怕算上他和劉永,也不夠那些世家吃一口的...

  想了半晌,錢同書又在這張紙上寫下了兩個字,皇帝...

  錢同書艱難的嘆了口氣:

  「宋淵,你這個死小子,還真是會給人出難題啊...

  老夫本不是什麼好人,硬特娘的被你逼成了個好官...」

  錢同書嘆了口氣,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

  「老孫,召青州所有官員議事.」

  當日,嶽陽府下達三條指令:

  「其一,青州城內出現一夥流竄大盜,一日後封城.」

  留下一日,是為了讓那些商旅離開,以免節外生枝.

  「其二,秋節將至,各地儘快宣發繳納農稅事宜,有瞞報土地,不納稅者,十倍罰之,

  主事之人,下牢獄.」

  「其三,凡青州民者,有土地被侵佔,受人冤屈者,若上告優先受理.」

  此三條政令一出,那些商旅意見頗大.

  他們走這一趟可不容易,說封城就封城,這青州啊,是沒救了..

  怪不得青州窮呢...

  一些世家大族更關注的乃是第二條政令:

  「罰十倍?錢同書是瘋了不成??」

  也有人不屑一顧:

  「哪年秋天不催稅?誰敢說老子的田來源不正?

  咱家三個兒子中舉,兩個子侄為官,那土地都是咱正經來的.」

  「沒錯,他錢同書有八百個膽子,還敢拿咱們開刀不成??」

  至於第三條政令,根本沒人放在眼裡.

  他們這些人,哪個和青州大小官員私下沒有交情?

  那些賤民從前告的還少麼?可有人管了??

  呵!!

  世家只當錢同書的話都是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