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警察就我是犯罪天才【重生】 第414章真正的眼睛

作者:躺平的小老虎

案子結束後,林澈和爸爸一起回家。路上,他問:「爸爸,那個李叔叔為什麼那麼想被人看見呀?」

  林海抱起兒子,嘆了口氣:

  「因為小時候沒人好好看他。他的爸爸媽媽不在身邊,奶奶很少跟他說話,在學校還被別的小朋友欺負,他覺得自己像個透明人,沒人在乎他。所以他才用那種錯誤的方式,想讓別人注意到他。」

  「那怎麼才能正確地被看見呢?」林澈靠在爸爸懷裡,輕聲問。

  「做好事,幫助別人,真誠待人……這樣自然會被人看見,而且是被人尊重地看見。」

  林海摸了摸他的頭,「就像爸爸抓壞人,不是為了被別人看見,而是為了保護大家,但大家會因為爸爸的付出,尊重爸爸,記得爸爸。」

  「就像爸爸保護我和媽媽、爺爺一樣?」

  「對。」林海笑了,「爸爸不需要很多人看見,只要你和媽媽、爺爺能看見爸爸的努力,能感受到爸爸的愛,就夠了。」

  林澈點點頭,心裡明白了。

  前世的他,用盡各種手段想被人「看見」,想證明自己的存在,但最後只得到了唾棄和懲罰。

  而現在,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小孩,有爸爸疼,有媽媽愛,有爺爺寵,這種被家人放在心上、真誠關注的感覺,纔是真正的「被看見」,比任何虛假的關注都更溫暖,更踏實。

  李明在審訊室裡,向警方坦白了一切。

  他說,自己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從小跟著奶奶生活,奶奶年紀大了,耳朵不好,很少跟他說話。

  在學校,他因為胖、戴眼鏡,經常被同學欺負,搶他的東西,嘲笑他是「沒人要的孩子」。

  他心裡很孤獨,也很憤怒,但他不敢反抗,只能躲在角落裡,看著別人的生活。

  後來,他發現可以通過望遠鏡偷看鄰居家,看著鄰居一家其樂融融的樣子,他覺得自己好像也融入了那種溫暖裡。

  慢慢的,偷看變成了習慣,變成了依賴,甚至變成了一種扭曲的「創作」——他把偷拍的照片和視頻當成自己的「作品」,把那些女性當成自己的「收藏」,覺得這樣就能擁有那些溫暖,就能被人「看見」。

  「我只是想成為那些溫暖的一部分。」

  他哭了,淚水劃過滿是胡茬的臉,「但我不知道怎麼加入,就只能偷看。雅文發現了我,我以為她是想跟我做朋友,沒想到……我不是故意要殺她的,我只是不想失去那一點點『溫暖』。」

  可悲的孤獨,卻不能成為傷害別人的理由。

  周小雨康復後搬了家,新家在一個環境很好的小區,一樓,窗外是小花園,沒有對著其他窗戶。

  她裝了厚厚的窗簾,也裝了監控,但她經常會拉開窗簾,讓陽光照進屋裡。

  「我不能因為一個壞人,就永遠躲在陰影裡。」她在電話裡對林海說,「那些黑暗的經歷,會讓我更珍惜現在的陽光。」

  吳雅文的家人為她舉行了葬禮,她的朋友說,吳雅文生前不止一次說過「總覺得有人在看我」,但大家都以為是她太敏感,沒當真。

  如果當時大家能認真聽她的話,能多關心她一點,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林澈的學校開展了「保護隱私」教育,老師教孩子們:

  「身體是自己的,房間是自己的,不想被別人看的東西,就有權利藏起來;如果有人偷偷看你,或者讓你覺得不舒服,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和老師。」

  林澈聽得很認真,他知道,這些話不僅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在提醒大家,要尊重別人的隱私,要關注身邊的人——有時候,一句關心的話,一個認真的傾聽,就能阻止一場悲劇。

  幾個月後,筒子樓304搬進了新住戶——一對年輕夫妻,還有一個剛出生的小寶寶。

  他們重新裝修了房子,換了新的窗簾,淺藍色的,印著小星星。白天,窗簾經常拉開,陽光照進去,能看到夫妻兩人逗寶寶的身影,很溫暖。

  對面的出租公寓,306房也換了租客,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他在窗戶上貼了足球海報,經常和朋友在屋裡打遊戲,笑聲能傳到樓下,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生活還在繼續。傷痛會慢慢癒合,陰影會漸漸淡去,新的故事也會不斷開始。

  晚上,林海陪林澈讀繪本。故事裡的小兔子害怕黑暗,媽媽說:「黑暗裡也有好東西,比如星星,比如螢火蟲,還有家人的陪伴。」

  林澈合上書,抬頭看著窗外的夜空,星星一閃一閃的,像無數雙溫柔的眼睛。

  「爸爸,天上的星星在看著我們嗎?」

  「嗯,它們在看著我們,看得很溫柔,不會偷看,也不會傷害我們。」

  林澈點點頭,靠在爸爸懷裡,心裡很踏實。

  他知道,最好的「看見」,不是透過望遠鏡的窺視,不是扭曲的佔有,而是家人的陪伴,朋友的關心,是發自內心的尊重和愛護。

  就像現在,爸爸抱著他,媽媽在旁邊織毛衣,爺爺在看報紙,屋裡的燈光暖暖的,這種被家人溫柔注視的感覺,就是最幸福的感覺。

  他不需要再像前世那樣,用極端的方式證明自己的存在。現在的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小孩,被家人愛著,被家人「看見」著,這就足夠了。

  足以照亮所有黑暗,溫暖所有寒冷,治癒所有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