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宮殿 八十一
從洗手間出來,經過走道旁的小陽臺,一名身著黑色套裝的女子背對著我,看向外面。
知道我在她身後,她冷哼,“莫小姐,你認為到了現在,憑什麼我會替你做事?”
“你幫我也沒關係。”我無所謂地道,“反正我也沒能力擺脫小至,不如又回島上去算了。玄月不是說過——我只要再回島上她就不放我走了?正好,本來我看你家主子比看小至順眼得多,要是到那時小至仍不放過我,相信不用我說,玄月也會替我解決麻煩;如果我又想出島,我也不介意再殺玄月一次。”
她翟地轉身,眼底微露殺機。
我老神在在地看著她,她再生氣也不敢殺我。
“你要我怎麼做?”
看吧,這就是愚忠的下場,還不是乖乖地替我做事!
“怎麼做那是你的事,我要徹底擺脫小至,最好不要再見到他!”知道怎麼做我還要她幹嘛,這個難題讓她去想辦法。
“殺了他不是一了百了?”
“不行!他是銀惟一的血脈,他不能死。”
憑小至現在的勢力,殺他很難,最大可能是兩敗俱傷,而且牽扯會很廣,就算真殺了他,銀留下的一大堆攤子又能交給誰?而他長得那麼像銀,我也不忍心讓他死。
秦紅沉默。
我道:“小至說不定就快找到我了,如果你找到了讓我不再見到他的方法,我會想辦法聯絡你。”
她哼了一聲,算答應了。
走了兩步,我停下猶豫,還是問出口:“玄月……最近怎麼樣?”
還以為她會刺我兩句,居然沒有,回答:“主人在閉關。”
“閉什麼關?”不解,難道是上次的傷還沒好?
她白我一眼,意思是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碰個了軟釘子。
回到桌前坐下,正好侍者將李覓文點的東西放在桌上,李覓文見只有一份,對侍者道:“這位小姐的呢?”
侍者轉頭,用標準的國語對我道:“您點的玉米粥廚房沒有準備,所以得現做,您要等久一些。”
“沒關係。”
包括李覓文在內,所有人都傻眼了。
林公子不好意思地道:“這裡還真的有粥,銀小姐,你怎麼知道?”
我看了眼林公子,聳聳肩:“這間會所的經理是我朋友,我怎麼不知道。”
幾人吃驚,“你是說秦經理?她身份很神秘,有多個國家的外交豁免權,這間高階會所據說是在她名下,但誰也不知道她名下究竟有多少產業。銀小姐,你認識她?”
還不知道秦紅在外面混得這麼好。
我很不屑地道:“神秘什麼呀!她小時候就是我家的鄰居,天天在一起玩,老欺負我!從小她就喜歡吃窩窩頭,而我喜歡喝粥,那時還說以後有錢了專門去大酒店吃窩窩頭喝粥,對了——”我轉頭問站在那邊的侍者,“這裡有窩窩頭吧?”
侍者饒是經過訓練,也快憋不住笑了,笑著回道:“有,您要幾個?”
我揮手,“我又不喜歡吃,給你們經理留著。”
幾人相信了我的話,恍然了悟:“原來秦經理是大陸人。”
只有李覓文與我相處了這些時日,多少知道我一些脾氣,茶都被笑得嗆回杯子裡。
回去的路上,李公子道:“小莫,跟你在一起時時都有驚喜,永遠都不會無聊。我終於知道第一次與你吃飯,施小姐在旁邊笑什麼了。”
他現在才後知後覺我以前是故意的,我笑:“可惜呀阿文,蘭蘭早有青梅竹馬的男朋友,你沒機會了。”
他搖頭,“說實話……以前追求施小姐,只是想玩玩而已,當初一時興起追她是我最明智的決定,不然就沒機會遇見你——從沒想過有一天我也會對一個女孩子認真,小莫,我……”
猜到他想說什麼,我冷冷打斷他:“阿文,如果你對我有什麼想法的話,趁早打消這個念頭,我跟你是兩個世界的人,決不可能有發展!”
他顯然誤會了我的意思,輕嘆:“小莫,現在已經不流行門當戶對的觀念了。我知道你對我的印象有些差,你把我當成無所事事的二世祖,我不奢望你馬上接受我,只希望你能給我個機會,不要先拒絕我,好嗎?”
我沒說話,閉上眼睛暗自嘆氣,李公子似乎真動了心,這下比我預想得要麻煩很多。
到了李公子家族宴會這天,他表現得比我還緊張,好像我真是他女朋友要見父母,又擔心父母對我不滿意。
宴會晚上七點才開始,他早上不到十點就把我拉去挑禮服。
對著面前一大堆禮服,我垂頭喪氣,李公子則不停地問營業員還有沒有新款,只有這些嗎?得到肯定的答覆後,他對我道:“小莫,你先看看這些禮服,如果不滿意再去另一家。”
我可沒耐性陪他東跑西跑,只好在一大堆衣服裡挑著,露肩露背的一概不要,太短的不要,太貼身的不要,挑了許久找出一件淡黃的真絲禮服,圓領中袖,長達小腿處。
試了禮服,果然不露,而且正好遮住我脖子上的戒指,只看得見細細的鏈條。
李公子看了看,不太滿意:“這件很普通,多選兩件吧。”
“就這件。”我把衣服換下來讓營業員包起來。
然後去珠寶店,在李公子軟磨硬泡下,我勉強選了對不起眼的珍珠耳環,免得聽他一直羅嗦.
吃了午飯,又拉我去沙龍做頭髮,化妝,一弄就是幾個鐘頭,我都快睡著了。
終於弄完,我換上禮服看了眼鏡中人,頭髮被髮型師弄成一次性的捲髮,卻又不是很卷,散在肩後,前額的劉海斜掠在一邊,露出三分之二的額頭;妝化得很自然,看上去膚若凝脂,眉眼清明。
走出去,李公子驚豔了幾秒,“小莫……沒想你打扮起來這麼好看!”
說得我以前很醜似的,這才是我真實的面容好不好!李公子是沒見過玄月,要是看見她,會覺得美人這個詞只有她才配用。
到了李家大宅,時間是七點十分,還好,不算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