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3...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絲園·4,179·2026/3/27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33-1 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 一、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 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是物權法的一個兜底性條款,指《物權法》中沒有規定到的、其他法律規定的物權的適用。相關的法律效力,應當依照《立法法》的規定執行。 物權法是規範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主要規定物權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除物權法外,還有許多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都對物權作出了規定。這些單行法律是就某一方面的物權作出規定,比物權法規定得更加具體,政策性、針對性更強。按照特別法優先的原則,一般應優先適用。誠然,物權法作為基本法律有獨到之處,對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等單行法有關的制定和適用,有指導和補充作用。因此,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應當是根據需要和可能、根據具體情況聯合適用。 廣義的物權法,應當涵蓋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和制度物權法三大組成部分。由於立法背景、立法規劃、客觀條件等原因的限制,目前中國沒有制定《物權法典》,現存的《物權法》對於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兩個組成部分的規定也只不過是簡要的規定。雖然也部分地加入了制度物權法的內容,更顯得份量很小。所有這些,關於物權的保護與限制兩個方面均顯得非常單薄,每個物權人和物權關係人均應當以宏觀物權法和當代物權法的視角,腳踏實地地權衡輕重,權衡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每個物權人和物權關係人都是社會人,或遲或早、或多或少地面臨著各種物權矛盾糾紛。任何國家任何時候,對於任何物權人和物權關係人的非法財產從來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面對五光十色的斑駁世界,面對各種塵色的誘惑,有的人一生中堅守法律與道德的底線,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法律人。有的人一生中玩世不恭,醉生夢死,娛樂至死,視法律如兒戲,成為法律制裁的物件,或者貪髒枉法,有的作惡多端者最終相送了卿卿性命。 其適用範圍,主要有兩大物件: 一是指制度物權法中的制度物權,這是最主要的一類法律適用。包含各種有形物物權、無形物物權、派生性物權和相應的有物權、無物權、零物權,關於制度專屬物權、專有物權、專控物權、一般物權與信託物權都有一些分類。一般以不同等級的公法、公物權的面目來規範與調整。其涉及面非常廣泛,品種數量非常繁多,法律的強制性手段明晰而具多樣化。 其主要特點是:各種型別的制度物權目標明確,“法律責任”部分比較祥細與明確;能夠藉助於強大的國家機器和法律工具來強制執行;對於公民違法犯罪、職員違法犯罪和其他人員的違法犯罪,均可以運用行政制裁、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等多種辦法來進行裁決。 二是除了《物權法》以外的普通物權法和擔保物權法的物權規定。 普通物權法,所規範與調整的是普通物權關係、普通法鎖(債權)關係、普通訊託關係與普通法律關係,多以民商法之民事關係、商事關係、債權關係、合同關係、信託關係之各種財產關係示之。這一類普通物權法,其法律稱之為普通財產法。 其主要特點是:以所有權中心論來展開中下級的物權關係;以不動產或者動產的物權等級來界定普通物權地位、物權價值和物權方向,尊重經濟規則和物權規律、物權效力;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濫用權利原則、尊重公序良俗原則都有不同形式的規定;以成文法為主導力量,道德法、習慣法也有或多或少的介入,宏觀法律和微觀法律都有不同的表現;運用所有權、使用權等物權概念較少,運用財產權的概念較多;與廣大民眾日常工作、生活的關係比較密切,但“法律責任”方面的規定不太周祥;很多物權糾紛是可商量、可調解的,但訴訟時效基本上短於擔保物權法的規定。 擔保物權法,所規範與調整的是擔保物權關係、擔保法鎖(債權)關係、擔保信託關係與擔保法律關係,多以民商法之民事關係、商事關係、債權關係、合同關係、信託關係之各種財產關係示之。這一類擔保物權法,其法律稱之為擔保財產法。 其主要特點是:以擔保債權中心論來展開擔保物權關係;以擔保法鎖關係、雙向信託關係、反定限物權關係來保障擔保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和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處分權;以不動產或者動產、派生性不動產或者動產(智慧財產權)的物權等級來界定擔保物權地位、物權價值和物權方向,尊重經濟規則和物權規律、物權效力;以債務關係法、財產關係法為表現形式,以財產權名稱代替物權名稱;其他的擔保物權法與從事謀利、謀產權的人士關係較大,否則,其他人與擔保法沒有關係或關係較小;“法律責任”方面的規定不太周祥,很多物權糾紛是難以調解的,但訴訟時效基本上長於普通物權法的規定。 二、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背景 物權法是2007年3月16日透過的一部財產法,是出臺較晚的物權法、財產法。在此之前,已經有些法律以零散的單行法條款,記載了一部分物權法的內容。某種意義上,物權法就是在化零為整基礎上集合而成的專門的單行法。其中以不動產物權居多。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農業法、漁業法、礦產資源法、煤炭法、擔保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甚至憲法中也有少量條款。 其他法律的物權規定,民事責任比較集中的是《侵權責任法》。比較集中的是《土地法律小全書》,收錄了各種法律、法規、規章的土地法有:“綜合”37部,“規劃與耕地保護”24部,“土地權利與登記”49部,“土地利用”91部,“土地監察與法律責任”19部,共210部。 一方面,國家對於土地的管理與利用比較重視;另一方面,由於某種原因導致中國土地物權處於激化狀態,中國房地產市場起步較晚,土地及房產糾紛很多。農村上訪事件中,官方統計數字是60%%u4ee5上的上訪事件、專家統計的數字是70%%u4ee5上的上訪事件,是由於農村徵地或拆遷補償糾紛引起的。物權法粗線條地規定了一些物權內容與種類,可操作性不高。大量的操作性規定,主要由行政法、部門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來解決。 2009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物權法》的兩個司法解釋,一個是《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另一個是《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均為房產權益糾紛處理的法律解釋1。這是針對以前、當前房地產糾紛的焦點、難點案件作出的新規定,同樣具有法的效力。這兩部部門法,於今年10月1日起執行,廣大業主從此以後有了護身符。 其他新的政策法規,主要集中於房地產調控、解困房或經濟適用房分配、夫妻婚前或婚後財產歸屬、稅收調節等各個方面,房改房、小產權房的產權歸屬與流通等規定,也有很大的適用範圍。涉及到權利人的不動產投資權、所有權、共有權、居住權、處分權和相應的物權請求權。也是對於現行《物權法》的補充規定,同樣具有一定的適用範圍。 物權法是規範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之一,主要規定物權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其特徵是明確什麼是物,什麼是物權,什麼是物權法。受物權法立法目標所限,沒有充實內容,沒有讓大家都能如願以償。 三、不同法律的效力與適用 物權法出臺以後,會牽涉到各種物權關係,從而發生各種法律關係,包括各種人物關係與事物關係。 物權法第8條“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之說,參照《立法法》的規定來解讀,實際上包含有以下幾層意義在內: 第一,物權法中沒有規定到的物權,其他法律規定到了的,依照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二,物權法已經規定到的物權,其他法律也有規定的,依照辦法是:(1)與物權法同為普通法而不一致的,後法的效力優於先法的效力。如物權法的效力優於擔保法的效力就是一例。(2)其他法律為專門法而與物權法不一致的,其他法的效力優於物權法的效力。(3)其他法律為低位法而與物權法不一致的,其他法的效力低於物權法的效力。(4)任何法律與憲法不一致的,均以憲法規定為準。 第三,物權法沒有規定到的物權,其他法律有兩種以上不同規定的,依照辦法是:(1)下位法與上位法不一致的,以上位法的規定為準;(2)普通法與特別法不一致的,以特別法的規定為準;(3)普通法與專門法不一致的,以專門法的規定為準;(4)任何法律與憲法不一致的,均以憲法規定為準。 後法,指標對同類法律或者同類法律條款,後面頒佈生效的法。一般是經過改動或者修正過的法。它不僅包括本法對它法的比較和本法條款對它法條款的比較,也包括本法後面修正過的條款對於本法前面出現過的同類條款。 普通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國的範圍內,對一般的人和事都有效力的法。如《物權法》、《擔保法》都是平行的普通法。普通法與特別法相遇時,無論是先於或者是後於特別法頒佈實施,其法律的對抗效力、執行效力、追及效力均不及特別法。 特別法,是指特定地區、特定人、特定事物、特定時間內有效的法。如《農村土地承包法》僅對農村和農民有效,《土地登記辦法》僅對土地權利人和需要登記土地的人有效,《房屋登記辦法》僅對房屋權利人和需要登記房屋的人有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僅對當事人有效,《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僅對著作權人質權人有效。特別法與普通法相遇時,無論是先於或者是後於普通法頒佈實施,其法律的對抗效力、執行效力、追及效力均優於普通法。 上位法,指在兩部以上的法比較時,明顯處於上階地位的法。相反地,下位法,指在兩部以上的法比較時,明顯處於下階地位的法。依照《立法法》的規定,憲法為最高階的法,其餘依次為:法律、行政法規、部門法規、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地方條例、規章等各個層次的法。當下位法與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時,應當以上位法的規定為準。 註釋:1廣州日報2009年5月26日a5版:最高法出臺《物權法》兩個司法解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改商應獲所有業主同意。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8條 相關名詞:【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 字數: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宏觀物權法的奠基石 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全世界物權法愛好者的良師益友 1000萬字的尚方寶劍 從博士後到到中小學文化者的貼身保鏢 世界上內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權法鉅著 中國品牌 中國正能量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解析物權法》 好書齊欣賞 潤物細無聲 啟動防火牆 遁入物權門 請瀏覽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翠華街89號2401室 郵政編碼:510630手機:13026889717 電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33-1

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

一、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

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是物權法的一個兜底性條款,指《物權法》中沒有規定到的、其他法律規定的物權的適用。相關的法律效力,應當依照《立法法》的規定執行。

物權法是規範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主要規定物權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除物權法外,還有許多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都對物權作出了規定。這些單行法律是就某一方面的物權作出規定,比物權法規定得更加具體,政策性、針對性更強。按照特別法優先的原則,一般應優先適用。誠然,物權法作為基本法律有獨到之處,對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等單行法有關的制定和適用,有指導和補充作用。因此,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適用,應當是根據需要和可能、根據具體情況聯合適用。

廣義的物權法,應當涵蓋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和制度物權法三大組成部分。由於立法背景、立法規劃、客觀條件等原因的限制,目前中國沒有制定《物權法典》,現存的《物權法》對於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兩個組成部分的規定也只不過是簡要的規定。雖然也部分地加入了制度物權法的內容,更顯得份量很小。所有這些,關於物權的保護與限制兩個方面均顯得非常單薄,每個物權人和物權關係人均應當以宏觀物權法和當代物權法的視角,腳踏實地地權衡輕重,權衡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每個物權人和物權關係人都是社會人,或遲或早、或多或少地面臨著各種物權矛盾糾紛。任何國家任何時候,對於任何物權人和物權關係人的非法財產從來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面對五光十色的斑駁世界,面對各種塵色的誘惑,有的人一生中堅守法律與道德的底線,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法律人。有的人一生中玩世不恭,醉生夢死,娛樂至死,視法律如兒戲,成為法律制裁的物件,或者貪髒枉法,有的作惡多端者最終相送了卿卿性命。

其適用範圍,主要有兩大物件:

一是指制度物權法中的制度物權,這是最主要的一類法律適用。包含各種有形物物權、無形物物權、派生性物權和相應的有物權、無物權、零物權,關於制度專屬物權、專有物權、專控物權、一般物權與信託物權都有一些分類。一般以不同等級的公法、公物權的面目來規範與調整。其涉及面非常廣泛,品種數量非常繁多,法律的強制性手段明晰而具多樣化。

其主要特點是:各種型別的制度物權目標明確,“法律責任”部分比較祥細與明確;能夠藉助於強大的國家機器和法律工具來強制執行;對於公民違法犯罪、職員違法犯罪和其他人員的違法犯罪,均可以運用行政制裁、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等多種辦法來進行裁決。

二是除了《物權法》以外的普通物權法和擔保物權法的物權規定。

普通物權法,所規範與調整的是普通物權關係、普通法鎖(債權)關係、普通訊託關係與普通法律關係,多以民商法之民事關係、商事關係、債權關係、合同關係、信託關係之各種財產關係示之。這一類普通物權法,其法律稱之為普通財產法。

其主要特點是:以所有權中心論來展開中下級的物權關係;以不動產或者動產的物權等級來界定普通物權地位、物權價值和物權方向,尊重經濟規則和物權規律、物權效力;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濫用權利原則、尊重公序良俗原則都有不同形式的規定;以成文法為主導力量,道德法、習慣法也有或多或少的介入,宏觀法律和微觀法律都有不同的表現;運用所有權、使用權等物權概念較少,運用財產權的概念較多;與廣大民眾日常工作、生活的關係比較密切,但“法律責任”方面的規定不太周祥;很多物權糾紛是可商量、可調解的,但訴訟時效基本上短於擔保物權法的規定。

擔保物權法,所規範與調整的是擔保物權關係、擔保法鎖(債權)關係、擔保信託關係與擔保法律關係,多以民商法之民事關係、商事關係、債權關係、合同關係、信託關係之各種財產關係示之。這一類擔保物權法,其法律稱之為擔保財產法。

其主要特點是:以擔保債權中心論來展開擔保物權關係;以擔保法鎖關係、雙向信託關係、反定限物權關係來保障擔保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和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處分權;以不動產或者動產、派生性不動產或者動產(智慧財產權)的物權等級來界定擔保物權地位、物權價值和物權方向,尊重經濟規則和物權規律、物權效力;以債務關係法、財產關係法為表現形式,以財產權名稱代替物權名稱;其他的擔保物權法與從事謀利、謀產權的人士關係較大,否則,其他人與擔保法沒有關係或關係較小;“法律責任”方面的規定不太周祥,很多物權糾紛是難以調解的,但訴訟時效基本上長於普通物權法的規定。

二、其他法律物權規定的背景

物權法是2007年3月16日透過的一部財產法,是出臺較晚的物權法、財產法。在此之前,已經有些法律以零散的單行法條款,記載了一部分物權法的內容。某種意義上,物權法就是在化零為整基礎上集合而成的專門的單行法。其中以不動產物權居多。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農業法、漁業法、礦產資源法、煤炭法、擔保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甚至憲法中也有少量條款。

其他法律的物權規定,民事責任比較集中的是《侵權責任法》。比較集中的是《土地法律小全書》,收錄了各種法律、法規、規章的土地法有:“綜合”37部,“規劃與耕地保護”24部,“土地權利與登記”49部,“土地利用”91部,“土地監察與法律責任”19部,共210部。

一方面,國家對於土地的管理與利用比較重視;另一方面,由於某種原因導致中國土地物權處於激化狀態,中國房地產市場起步較晚,土地及房產糾紛很多。農村上訪事件中,官方統計數字是60%%u4ee5上的上訪事件、專家統計的數字是70%%u4ee5上的上訪事件,是由於農村徵地或拆遷補償糾紛引起的。物權法粗線條地規定了一些物權內容與種類,可操作性不高。大量的操作性規定,主要由行政法、部門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來解決。

2009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物權法》的兩個司法解釋,一個是《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另一個是《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均為房產權益糾紛處理的法律解釋1。這是針對以前、當前房地產糾紛的焦點、難點案件作出的新規定,同樣具有法的效力。這兩部部門法,於今年10月1日起執行,廣大業主從此以後有了護身符。

其他新的政策法規,主要集中於房地產調控、解困房或經濟適用房分配、夫妻婚前或婚後財產歸屬、稅收調節等各個方面,房改房、小產權房的產權歸屬與流通等規定,也有很大的適用範圍。涉及到權利人的不動產投資權、所有權、共有權、居住權、處分權和相應的物權請求權。也是對於現行《物權法》的補充規定,同樣具有一定的適用範圍。

物權法是規範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之一,主要規定物權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其特徵是明確什麼是物,什麼是物權,什麼是物權法。受物權法立法目標所限,沒有充實內容,沒有讓大家都能如願以償。

三、不同法律的效力與適用

物權法出臺以後,會牽涉到各種物權關係,從而發生各種法律關係,包括各種人物關係與事物關係。

物權法第8條“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之說,參照《立法法》的規定來解讀,實際上包含有以下幾層意義在內:

第一,物權法中沒有規定到的物權,其他法律規定到了的,依照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二,物權法已經規定到的物權,其他法律也有規定的,依照辦法是:(1)與物權法同為普通法而不一致的,後法的效力優於先法的效力。如物權法的效力優於擔保法的效力就是一例。(2)其他法律為專門法而與物權法不一致的,其他法的效力優於物權法的效力。(3)其他法律為低位法而與物權法不一致的,其他法的效力低於物權法的效力。(4)任何法律與憲法不一致的,均以憲法規定為準。

第三,物權法沒有規定到的物權,其他法律有兩種以上不同規定的,依照辦法是:(1)下位法與上位法不一致的,以上位法的規定為準;(2)普通法與特別法不一致的,以特別法的規定為準;(3)普通法與專門法不一致的,以專門法的規定為準;(4)任何法律與憲法不一致的,均以憲法規定為準。

後法,指標對同類法律或者同類法律條款,後面頒佈生效的法。一般是經過改動或者修正過的法。它不僅包括本法對它法的比較和本法條款對它法條款的比較,也包括本法後面修正過的條款對於本法前面出現過的同類條款。

普通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國的範圍內,對一般的人和事都有效力的法。如《物權法》、《擔保法》都是平行的普通法。普通法與特別法相遇時,無論是先於或者是後於特別法頒佈實施,其法律的對抗效力、執行效力、追及效力均不及特別法。

特別法,是指特定地區、特定人、特定事物、特定時間內有效的法。如《農村土地承包法》僅對農村和農民有效,《土地登記辦法》僅對土地權利人和需要登記土地的人有效,《房屋登記辦法》僅對房屋權利人和需要登記房屋的人有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僅對當事人有效,《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僅對著作權人質權人有效。特別法與普通法相遇時,無論是先於或者是後於普通法頒佈實施,其法律的對抗效力、執行效力、追及效力均優於普通法。

上位法,指在兩部以上的法比較時,明顯處於上階地位的法。相反地,下位法,指在兩部以上的法比較時,明顯處於下階地位的法。依照《立法法》的規定,憲法為最高階的法,其餘依次為:法律、行政法規、部門法規、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地方條例、規章等各個層次的法。當下位法與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時,應當以上位法的規定為準。

註釋:1廣州日報2009年5月26日a5版:最高法出臺《物權法》兩個司法解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改商應獲所有業主同意。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8條

相關名詞:【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

字數: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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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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