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2章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908-2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908-2
惡意佔有的性質與零物權
一、基本理念
1、定義
惡意佔有的性質與零物權,是從技術物權法角度來精確推定惡意佔有性質的一種方法,而不是簡單地定義惡意佔有為無物權佔有、無權佔有、無權源佔有、反權源佔有。
運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辦法,既可以對於惡意佔有性質常規性推定進行幫助和修正真假值、是非值,還可以對於惡意佔有性質進行開拓性推定,對於各種日常簡單的和紛繁複雜的惡意佔有,均一律採取“一票否決權”式強制性措施進行預防與禁止,從而收到提綱挈領、舉一反三的客觀效果。這就是“零物權推定法”的特殊任務與特殊作用。
惡意佔有的性質與零物權,實際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基本點。
一個問題,是如何從有權佔有中篩選出無權佔有,繼而如何從無權佔有中篩選出惡意佔有。
推定佔有以及佔有關係的性質,需要結合合同關係或者人事關係、法律關係以及法鎖關係、物權關係、信託關係與對世關係,對於標的物不具備某種等級的管領力、控制力、支配力、排他力、包容力和延續力的法律要件與事實要件的零物權佔有上對照考量,需要從佔有權、佔有制、佔有物、佔有人和佔有條件、佔有事實、佔有情勢、佔有形式、佔有狀態、佔有關係、佔有時間、佔有效力等方面進行比較研究,繼而釐清善意佔有的零物權與惡意佔有的零物權,以便於確定兩種零物權人的法律義務與法律責任。
兩個基本點,一是惡意佔有推定法為基本點,二是零物權推定法為基本點。前者是形式邏輯推定法,後者是數理邏輯推定法,兩個基本點都可以以點帶面,都可以融會貫通,一氣呵成。
惡意佔有推定法,是一種很寶貴的邏輯推定法,有著幾千年的優良傳統,源於民法法理學、物權法理學的發明創造,也為行政法理學、訴訟法理學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判斷工具。即使在證據不力、證人怠於作證、證物下落不明的不利情勢下,惡意佔有推定法也能發揮出特有的功能作用。
零物權推定法,就是零物權源、反物權源推定法,更注重於客觀性的推理判斷能力,可以與主觀推理判斷結合起來實現優勢互補,從而更加精準地惡意佔有的性質和惡意佔有人的法律責任。惡意佔有推定以後,至於惡意、惡性、惡劣、惡貫到什麼程度,對於有權佔有人之權利的損害到什麼程度,對於物本體或者權利本體損害到什麼程度,惡意佔有人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或者違約責任等,這就自然而然地牽涉到零物權推定法。
實際上,“惡意佔有”含有主觀推斷的意義,而惡性佔有、惡劣佔有、惡貫佔有才是客觀推斷的意義。
(1)惡性佔有。以惡意佔有存續時間、空間和侵權延續性而言,惡意佔有的時間越長,惡性膨脹的事實就越清晰,惡意佔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就應當相應地增加。
這是漸進式惡意佔有,是零物權推定法的物件之一。惡意佔有、惡劣佔有和惡貫佔有等,都在這裡找到其原形。
(2)惡劣佔有。就佔有手段、佔有數量、佔有質量和違法性質而言,公然式、強暴式佔有的(無論數量大小),串通式、窩夥式、哄搶式或者破壞性佔有的,佔有物的數量或者物的價值數量大的,佔有數量由量變而為質變的,佔有質量一以當十的,公然違法違約的,不是一般的惡意佔有,而是惡劣的惡意佔有。當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競合時,或者當觸犯行政處罰法時,惡意佔有人的法律責任不止於損害賠償責任。
這是惡化式惡意佔有,是零物權推定法的重點監控物件之一。也是對於惡意佔有推定法的補充推定。
同是惡劣佔有,行政處罰法、治安處理法和刑法的懲罰力度特大,擔保物權法、債權法的懲罰力度也有所增強,民法、普通物權法的處罰力度較小。
(3)惡貫佔有。惡意佔有人一貫堅持惡性佔有、反覆多次地發生惡意佔有的,均為屢教不改、明知故犯式惡性佔有,應當對於惡劣佔有人加大懲罰力度;侵財數量巨大、價值特大或者社會影響巨大的,惡貫滿盈式佔有的,甚至罪大惡極式佔有的,或為長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式最惡劣佔有。
這是極端式惡意佔有、惡性佔有與惡劣佔有,民法、普通物權法和擔保物權法以及侵權責任法一般不牽涉至這一層面,一般的惡意佔有推定法省略這方面的推定方式,而零物權推定法完全可以牽涉至這一層面,宏觀推定法的特色可見一斑。
惡意佔有體系中,惡意佔有人對於國家財產及其權利的侵佔、侵害,對於集體財產及其權利人的侵佔、侵害,對於私有財產及其權利的侵佔、侵害,適用於不同的法律規定與禁止性條件,國家、集體、私人三種財產防火牆各有千秋,各有其針對性。惡意佔有推定法和零物權推定法,都要根據法律規定、法律意義、法律原則來分別正確處理。
無論如何,宏觀推定法是完全必要的,惡意佔有推定法與零物權推定法相結合也是完全必要的,這是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的新思維、新邏輯。
既然中國物權法包含了各種所有制、各種所有權、各種用益物權、各種擔保物權,包含了各種要式物與各種略式物、各種有形物與各種無形物、各種法定佔有物與各種意定佔有物和各種有權佔有與無權佔有,包含了各種惡意佔有、惡性佔有、惡劣佔有、惡貫佔有,傳統、微觀物權法理論已經捉襟見肘,許多深層次、複雜性的佔有關係問題不能解決,肯定需要藉助於當代、宏觀物權法理論來解決一攬子的實際問題。
有鑑於此,我們對於惡意佔有推定法需要不斷改進與拓寬渠道,採取各種有效手段圍追堵截各種不法形態的惡意佔有。每個國家的法律再多、再厲害,總是有規定不周到的方面,而完整的惡意佔有理論體系正好可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之處。
2、惡意佔有的性質
惡意佔有的性質,就是基於惡意佔有推定法而推匯出的惡意以及惡性、惡劣、惡貫佔有之類的無權佔有性質,也是與侵佔、侵權、侵害、損害之類的貶義詞。
惡意佔有的性質,指當事人知悉自己無佔有的權利、並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行為會對他人的財產造成損害,卻以非法手段以隱蔽或者公開的形式佔有他人的不動產、動產或者智慧財產權之類權利的惡性佔有行為。包括惡性佔有和惡性使用、惡性收益、惡性處分在內,這種不端與非法行為容易對於他人的財產權構成侵害,故屬於法律嚴格禁止之零物權或除零物權。
從普通物權法到擔保物權法以及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從成文法到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一致公認惡意佔有是人類的公敵,而且這種公害具有社會性、頑固性、複雜性、嚴重性、破壞性等非法的特徵。這樣的社會病難以根治,而且像瘟疫一樣的到處傳染,或者甚至於助紂為虐。懲治惡意佔有,不僅對於有權佔有人於維權方面需要付出很多精力或者人力物力,有的甚至會為此付出很大的社會成本。
據某些經濟學家匡算,改革開放30多年來,因惡意佔有氾濫成災,平均每年導致國有資產流失1萬多億元,這還沒有包括集體財產流失、私人財產的損失在內。由於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黑保護傘等原因的掣肘,絕大部分流失的和損失的資產已經無法追回。在可以向貪汙受賄犯罪分子追回的財產方面,每年涉及人數高達數十萬人之多,紀委、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和其他單位部門協助人員,為了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和追回應當追回的財產,全國每年需要動用公款數十億元。有的貪官汙吏惡意佔有時間太長,案情非常複雜,甚至於派出數百人的幹部經歷幾年調查處理一個貪官汙吏。
中國已有數萬貪官汙吏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將髒款髒物和家屬、親戚轉移到國外,已經有100多萬貪官汙吏的親屬已經逃往外國或者境外,他們透過地下錢莊等辦法向國外轉移非法財產高達數萬億之多。其中能夠從國外引渡回國的惡意佔有犯罪分子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及其外交機構為此付出了很多的人力物力,還要為支援國政府支付一大筆酬金等等。
著名的遠華走私案,將罪惡的惡意佔有、惡性佔有、惡劣佔有、惡貫佔有暴露無遺,跨國執法的艱難曲折程度世上罕見。一方面體現出惡意佔有犯罪團夥的違法成本極其低廉,另一方面體現出執法成本極其巨大。
案件的主角是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賴於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從1996年到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
2000年初,****中央派出的“四二〇專案調查組”,紀檢、監察、海關、公安、檢察、法院、金融、稅務等部門協同辦案,廈門特大走私案及相關的職務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這期間,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但是,案件的主角賴昌星,得到內線密報後,於1999年案發後從香港逃往加拿大,一直滯留在溫哥華。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拘留,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隨後,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向其宣佈了逮捕令。2012年2月,檢察機關依法向審判機關提起公訴。2012年4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賴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賴昌星未提出上訴。
本來,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判處賴昌星100個死刑、槍斃100次也不過分。但是,加拿大政府認為判處賴昌星死刑不人道,如果中國法院判處他的死刑,該國政府不同意遣返賴昌星。於是乎,作為承諾和交換條件,應加拿大政府的要求,沒有判處賴昌星死刑,只不過是無期徒刑。
顯而易見,對於賴昌星這樣頂級惡意佔有人,罪大惡極的走私犯,犯罪成本要幾低有幾低,執法成本要幾高有幾高?賴昌星為了走私能夠順利過關,用數億元金錢和大筆金錢豢養的美女賄賂貪官汙吏,這些鉅額的款項絕大多數已經永遠無法追回了。賴昌星及其同夥在澳門、在加拿大肆意賭博輸掉的數十億元,以及十幾年來為支付加拿大警方的保護費鉅額費用等,這些鉅額的款項絕大多數已經永遠無法追回了。
賴昌星是廈門遠華走私案的主犯,竟然悠然自得地沒有被判處死刑,而一些從犯、受賄犯卻有不少的高官替死鬼。
李紀周:公安部副部長,犯受賄罪、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死緩。
藍甫:廈門市原副市長,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趙克明:廈門市原副市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楊前線:廈門海關原關長,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莊如順: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葉季諶: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其中,莊如順的罪名是: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賴昌星等人賄賂摺合人民幣54。55萬元;在公安機關緝捕賴昌星的過程中,為賴昌星通風報信,並指使其外逃,造成嚴重後果;莊如順身為公安機關領導,指使他人為121輛走私汽車違法辦理《罰沒證》,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
莊如順之“收受賴昌星等人賄賂摺合人民幣54。55萬元”,與案件的主角賴昌星之“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相距有多大?死刑與無期徒刑的差距有多大?
理論上,惡意佔有與善意佔有均屬於零物權或除零物權,因為兩者均為無權佔有物件。惡意佔有從佔有事實上到佔有權利上全部是零物權。善意佔有於佔有權利上是零物權,於佔有事實上假定為臨時保管權,總體上是零物權。
善意佔有離惡意佔有隻有一步之遙,對其有的是暫時沒有識破惡意佔有而權當善意佔有,有的由善意佔有變質為惡意佔有。至於普通物權法中的善意佔有或者善意取得制度,只不過是臨時性限制性過渡制度。善意佔有制度的限制,針對的是惡意佔有人的侵害。
如善意佔有人拾得遺失物或者發現埋藏物、隱藏物、漂流物、文物、野生動植物等,可以法定的許可權和期限內佔有該物,並防止惡意佔有人的虛報冒領,這就是善意佔有或者善意取得制度的目的意義。
但是,法定的許可權已經失效或者法定的期限已經超過,拾得人或者發現人未將所佔有之物歸還物主或者上交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就由善意佔有變成了惡意佔有的零物權,不但不能向失主求償保管佔有物的費用,反而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這就叫做“除零物權”。
3、惡意佔有零物權
惡意佔有零物權,係指惡意佔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無權佔有該物而故意佔有的零物權,以及使用的零物權、收益的零物權和處分的零物權,是全物件、全方位、全過程、全要素的零物權。
惡意佔有人為零物權人,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惡意佔有人要無條件地負全部的法律責任。從普通物權法到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或者政策物權法,從成文法到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惡意佔有是專門禁止和監控的零物權,從民事賠償責任到行政制裁責任甚至於刑事責任,認為有什麼法律責任就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這種惡意佔有人要無條件地負全部的法律責任。
對於惡意佔有零物權,真正的實體權利人或者享有實體權利的佔有人,基於實體權利而提出所有權及其他權利的請求權,包括返還原物請求權,修理、重作、更換、修復請求權,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請求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等各種物上請求權。
物權法第242條、第244條僅規定惡意佔有零物權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只不過是簡要的規定而已。
理論上,或者說原則上,惡意佔有零物權人即使是未使用其佔有物,也沒有因此而獲得收益、沒有處分其佔有物,同樣地要承擔惡意佔有人法律責任。因為惡意佔有人的非法行為而導致權利人物的效用受損,甚至於影響到權利人的收益,這同樣是隱形的損害,同樣需要對權利人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惡意佔有零物權人的法律責任應當是無限責任,並不適用“法無明文規定不為過(不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的規則,也不適合“疑錯從無”、“疑罪從無”之類的免予法律處罰的規則。
除了成文法的規定,還有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的規範與控制;除了普通物權法的規範與控制,還有擔保物權法以及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等法律的規範與控制。
況且,惡意佔有零物權人造成的隱形損害同樣是損害。凡是因惡意佔有零物權人造成的明顯損害和隱形損害,均應當一律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這種無限責任的推定完全正確,不存在懸念和法理上的瘕疵。
惡意佔有零物權是最為典型的零物權,任何一種法律也決不能容許這種零物權的存在。物權法第三章規定了物權的保護,物權法第五章規定了國家、集體、私人各種財產保護的防火牆,各種法律的矛頭對準了惡意佔有零物權。從這種意義上說,物權法還是有一定的明文規定的。
所謂惡意佔有零物權,係指利用惡意佔有推定法和零物權推定法總結出來的特定的零物權。其不是善意佔有那樣溫柔型零物權,而是完全負有返還原物責任、返還權利責任和賠償損失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的特定的零物權。
零物權,有很多的品種。履行法律義務的零物權與承擔法律責任的零物權,是名義相同而本質有別的兩種不同形態的零物權。將惡意佔有零物權與善意佔有零物權嚴格區分開來,需要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需要運用系統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作為指導方針,需要嫻熟地利用各種有效的推定方法精準地進行界定。
二、惡意佔有零物權的幾種表現
惡意佔有的性質特徵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
第一,是不同形式非法佔有的零物權。
依據制度、普通和擔保物權法等法律體系的法律衡量,佔有人超越任何一種法律、法規、條例、條令、規章制度之規範佔有範圍,均可推定其為非法佔有。非法行使的權能越多,非法的程度便越高。
複合式、多項式非法會惡於單一式非法,有損害財產行為的非法甚於無損害財產行為的非法。所謂非法佔有,包括惡性佔有和惡性使用、惡性收益、惡性處分在內,其中有單項式和多項式非法佔有的零物權。
一般而論,非法佔有的權能專案是與違法程度、對他人財產權的侵害程度是成正比的。單一式非法佔有有可能輕於複合式佔有,但是,惡性使用、惡性收益、惡性處分等連帶惡性行為,以及複合式非法佔有行為,均是從惡性佔有開始的。最大的惡性佔有行為,是佔有他人的財產所有權,等於是侵佔他人的財產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等一整套的物權。
本法本條款規定,因非法佔有和使用他人之物,致使他人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佔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對於非法佔用者的一個法律責任的明確規定。鑑於非法收益、非法處分等行為比非法佔用的行為更加惡劣的性質,不言而喻,所有這些非法行為更應當追究責任。
第二,是不同性質非法佔有的零物權。
關於有權佔有與無權佔有,是各種物權法系所共同承認的命題。關鍵問題在於各法系對於無權佔有性質的物權化方向有所不同。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同一法律物件與問題應當適用於同一法律原則。
普通物權法系將無權佔有一分為二:一部分為善意佔有性質的有物權,善意佔有人因使用佔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可以不必承擔賠償責任。另一部分為惡意佔有性質的零物權,惡意佔有人因使用佔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條款中關於“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是從普通物權法系之法理原則規定的辦法,是特指不動產或者動產因正常使用而發生的正常損耗和折舊。
由此可見,佔有關係的性質及其賠償要求,既可以從主觀原因上推定,也可以從客觀原因上推定。申言之,不動產或者動產屬於正常使用而發生的正常損耗和折舊的,可以推定為善意(良性)佔有,不必承擔賠償責任;不動產或者動產屬於非正常使用而發生的非正常損耗和折舊的,可以推定為惡意(惡性)佔有,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同為民法體系的一員,擔保物權法系理所當然地按照普通物權法系的推定原則與技術進行,也可以透過一分為二的辯證法來加以推定。
物權法第214條規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215條規定,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權利質權人惡性佔有的性質與賠償責任,可以參照以上兩個條款實行。
第234條規定,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擔保債權人合理的佔有控制、保管、使用、收益與處分可以推定為善意或者善性的佔有,不必承擔賠償責任;擔保債權人不合理的佔有控制、保管、使用、收益與處分可以推定為惡意或者惡性的佔有,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物權法關於佔有性質的推定與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內容更加集中而完備,從嚴推定的程度顯然比普通物權法更進一步。
制度物權法系權威性、強制性程度最高,因為保護公共財產、公共秩序和加強不動產的管制十分突出,因而進一步縮小了善意佔有的範圍、擴大了惡意佔有的範圍。即使如此,同一法律物件與問題應當適用於同一法律原則。
就是說,凡是屬於民商事佔有關係的,應當啟用普通物權法系的推定原則、程式、方法來進行運作,包括民告官、官告民的案件均需統一起來,採取民事訴訟法的程式進行,不再採取行政訴訟法的程式進行。
經濟社會中官本位現象普遍存在,民告官維權普遍困難,在特定領域中需要採取更加公正、溫和的辦法來處理,而不應當不問三七二十一地一律採取制度物權法系的辦法來進行。
最典型案例,是地方政府強制徵地、拆遷過程中的不公正不溫和現象相當嚴重,對於單位、個人的權益甚至於生命構成很大的威脅與破壞,歷史教訓是非常深刻的。
第三,是不同成分非法佔有的零物權。
無權佔有是指無管領力、無控制力、無支配力、無排他力、無包容力和無延續力的6種零物權佔有形態,善意的無權佔有基本上是這樣的,惡意的無權佔有完全是這樣的。
惡意佔有的成分,按照所有制劃分,可劃分侵害公有制、侵害共有制、侵害合有制、侵害私有制的4種惡性佔有行為。其中,公有制,在這裡專指國家即全民所有制。共有制包括集體所有制、社會團體所有制、物業集體所有制等。
按照所有權劃分,可劃分侵害專屬所有權、專有所有權、專控所有權和一般所有權的4種惡性佔有行為。
因為制度物權法是自成一體的財產法體系,在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方面有一些特別法或者專門法的特別規定,在保護股份制、合夥制、中外合作制財產方面有一些專門法的特別規定,在保護專屬所有權、專有所有權、專控所有權方面也有很多是受特別法或者專門法規範的。所有這些,只有從制度物權法體系中得到對應的答案。
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主要針對一般所有權或者其他的一般財產權保護進行規範,微觀物權化成分多於宏觀物權化成分,很多時候會藉助於制度物權法的槓桿作用來解決疑難問題。
縱觀全部的物權法體系,4種所有制成分和4種所有權成分是客觀存在的事物。與此對應,惡意佔有的成分,也包括四種所有制成分和四種所有權成分,加上以上“六無”效力的成分,共有14種成分。因為制度物權法與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的物權化調整目標不同,不可能按照平均主義思維方式來統籌兼顧惡意佔有物件,而且制度物權****持續很長的歷史時期來保持權威性、強制性的佔有性質推定,故尊重事物發展規律、按照惡意佔有的成分來推定是至關重要的。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42條
相關名詞:
〖有權佔有〗〖無權佔有〗〖善意佔有〗〖惡意佔有〗〖自物權無權佔有〗〖他物權無權佔有〗〖動產的無權佔有〗〖不動產的無權佔有〗〖法律限制與不動產的無權佔有〗〖無權佔有性質的推定〗〖善意佔有制度〗〖自物權與他物權的善意佔有〗〖惡意佔有的推定原則〗〖惡意佔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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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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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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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點〗
惡意佔有的性質與零物權,是從技術物權法角度來精確推定惡意佔有性質的一種方法,而不是簡單地定義惡意佔有為無物權佔有、無權佔有、無權源佔有、反權源佔有。
惡意佔有推定法,是一種很寶貴的邏輯推定法,有著幾千年的優良傳統,源於民法法理學、物權法理學的發明創造,也為行政法理學、訴訟法理學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判斷工具。即使在證據不力、證人怠於作證、證物下落不明的不利情勢下,惡意佔有推定法也能發揮出特有的功能作用。
零物權推定法,就是零物權源、反物權源推定法,更注重於客觀性的推理判斷能力,可以與主觀推理判斷結合起來實現優勢互補,從而更加精準地惡意佔有的性質和惡意佔有人的法律責任。惡意佔有推定以後,至於惡意、惡性、惡劣、惡貫到什麼程度,對於有權佔有人之權利的損害到什麼程度,對於物本體或者權利本體損害到什麼程度,惡意佔有人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或者違約責任等,這就自然而然地牽涉到零物權推定法。
惡意佔有的性質,指當事人知悉自己無佔有的權利、並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行為會對他人的財產造成損害,卻以非法手段以隱蔽或者公開的形式佔有他人的不動產、動產或者智慧財產權之類權利的惡性佔有行為。包括惡性佔有和惡性使用、惡性收益、惡性處分在內,這種不端與非法行為容易對於他人的財產權構成侵害,故屬於法律嚴格禁止之零物權或除零物權。
惡意佔有零物權,係指惡意佔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無權佔有該物而故意佔有的零物權,以及使用的零物權、收益的零物權和處分的零物權,是全物件、全方位、全過程、全要素的零物權。
據某些經濟學家匡算,改革開放30多年來,因惡意佔有氾濫成災,平均每年導致國有資產流失1萬多億元,這還沒有包括集體財產流失、私人財產的損失在內。由於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黑保護傘等原因的掣肘,絕大部分流失的和損失的資產已經無法追回。在可以向貪汙受賄犯罪分子追回的財產方面,每年涉及人數高達數十萬人之多,紀委、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和其他單位部門協助人員,為了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和追回應當追回的財產,全國每年需要動用公款數十億元。有的貪官汙吏惡意佔有時間太長,案情非常複雜,甚至於派出數百人的幹部經歷幾年調查處理一個貪官汙吏。
著名的遠華走私案,將罪惡的惡意佔有、惡性佔有、惡劣佔有、惡貫佔有暴露無遺,跨國執法的艱難曲折程度世上罕見。一方面體現出惡意佔有犯罪團夥的違法成本極其低廉,另一方面體現出執法成本極其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