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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肖煦?
許覓愣了又愣,她對這個人有點印象,不就是在婦產科病區看見的那位好丈夫的典範嘛?怎麼就成了對餘聞雨不管不顧的渣老公?
她覺得是自己的視覺神經麻痺還沒有恢復過來,用力眨了眨眼,又揉了揉眼,可發現面前的人不僅還是那個好丈夫典範地模樣,就連撲克表情都沒變。
不禁指著肖尋陌的方向吶吶出聲:“那他是?”
對方雖神色冷冷,倒也回答了:“我弟弟,肖尋陌。”
對對對,他也姓肖,李警官叫他肖法醫,胡薇喊他肖二哥來著……
許覓這才反應過來,並非真正的肖煦有一個孿生兄弟或是與其長得一樣的人,根本就是自己鬧了個大烏龍。
這樣一來,她之前跟餘聞雨說肖煦揹著其去跟別的女人相親,豈不是破壞了別人夫妻間的感情?
許覓頓時對餘聞雨心生愧疚,但眼前的肖煦表情冷冷,一看就不是那種好商好量的人,她覺得還是暫時不要說穿,晚些時候直接找餘聞雨仔細解釋一番的好。
於是只道:“我確實鬧了個烏龍,把他誤當成了你。這一點,是我的問題,我表示抱歉。不過在租房這件事上,我想應該是你們的問題,可否準確告訴我,這房子究竟是誰的,我還能不能繼續租住?”
“……”
肖煦沒再出聲,只是目光轉向肖尋陌後,又轉向許覓:
女孩氣質輕熟,長相雖不足以讓人一眼經驗,但五官精緻耐看,尤其是那幢剪水杏眸,清湛透徹給人一種純澈乾淨的感覺。
只十餘秒的評估,他的目光再次轉向肖尋陌的身上,語氣淡漠:“去書房談吧。”
說完,便自顧自地進了書房。
肖尋陌自然知道他是在跟自己說話,但並未起身馬上跟過去,他繼續慢悠悠地剝著瓜子,一直到最後一粒瓜子剝完,才拍了拍手,閒庭細步般走向書房。
“砰!”門板合上。
被晾著的許覓蒙圈:“??”
不是說來處理她的問題嗎?為嘛她如空氣?
肖尋陌進書房時,肖煦正在電腦前噼裡啪啦的敲著鍵盤,肖尋陌對他輸入電腦的內容並沒有什麼興趣,上前與他相對而坐,隨手拿了只鋼筆把玩,語帶調侃:“我們能有什麼好談的,跟你談戀愛不成?”
“我對男人沒有興趣。”肖煦說話間從口袋掏出身份證放在書桌上,“你鬧這麼一出,不就是想要我還你證件嗎,現在還你,你可以走了。”
肖尋陌看都沒看自己的身份證,目光始終停留在指尖旋轉的鋼筆上,直到鋼筆從指尖落下恰好掉到身份證上,他才伸手將身份證拿起,隨之起身將它塞進肖煦西裝外套上方的口袋裡。
不過,他才坐回到位置上,肖煦便將身份證拿出來重新放在書桌上,除此還掏出錢包拿出一張銀行卡壓在上面,“你的銀行卡不在我這裡,可以先用我的,沒有密碼。”
“呵,你覺得我是那種吃嗟來之食的人嗎?”肖尋陌語中含笑,“再說啦,你想拿走時就拿走,想還我時我就得乖乖地收著,那我多沒面子?”
說著,他將身份證和銀行卡一同塞進肖煦的口袋,還在口袋的外沿輕拍了兩下,“可得收好咯,不然沒法跟媽交代不是?”
似是關心,口吻卻是邪佞帶著戲謔的意味。
肖煦挑眉:“你鬧這麼一出不就是想拿回身份證住酒店嗎?我連住酒店的錢都給你了,你又想玩什麼花樣?”
肖尋陌:“這話應該我問你才對吧?肖大律師什麼時候大方到可以銀行卡任我刷了?我怎麼隱隱嗅到了陰謀的味道呢?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繼續住在這裡比較好。
當然啦,你也有不讓我入住的權利,可是我不能我保證我出了這套公寓會不會一不留神按錯鍵,一通電話撥到了媽那裡,然後又一不小心說漏了嘴,將這套房子的事情告訴她。我想,她絕對會對你給別的女人買的房子很感興趣……”
許覓在客廳乾等了十幾分鍾後,才聽到書房那邊傳來開門的聲音,隨後便見肖尋陌走過來朝她丟了句話:“輪到你了。”
嗯??
許覓不明所以地走進到書房門口,將原本半敞的房門敞開到最大才往裡面走去。
肖煦將她的小動作收納眼底,撲克臉的嘴角微抽,待她走近書桌時,將才列印好的檔案推至她那側的桌面出聲:“這是租房合同,許小姐簽字即可繼續入住。”
他語氣平漠冷淡,似透出一股瑟瑟的寒意。
許覓懶於計較他的態度,再則他應該就是之前李警官所說的肖大律師,磨嘴皮子那是人家的專長,她計較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嘛。
事實證明,律師果真不虧是律師,她仔細看了看合同的內容,合同中有一些不利於她的條款,但對方卻又似解釋的有理有據。
比如,有一條寫到乙方(承租者)如果單方面要終止租房,那甲方(出租者)為了減少損失,有權不退還乙方之前所付的所有租金。
這一條,顯然比正常的租房合同中要求的只是賠付甲方一部分違約金要苛刻很多,畢竟她付了三個月的房租。
可肖煦卻就她的質疑說道:“你跟聞雨之間的租房協議純屬口頭協議,不具備完全的法律效力,不管你們當時如何協議,最終還是以合同本身為主。當然,你也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訴訟,維護你自身的權益,但是有兩點你最好先弄明白。
第一點,提供訴訟同樣需要有據可循才有贏的局面,但據我所知你唯一可以拿來作證據的打款資訊中,並未明確的註明是給對方的租金,本就沒有多大的勝算,如果由我為甲方辯護,你的勝算更是微乎其微。
第二點,就算你運氣不錯,找了個可以打贏我的律師,只怕你贏回的那點錢還不足以支付對方幾分鐘的諮詢費。”
一番話說的她無力反駁之後,他又補充道:“你要是不在乎那幾個月的租金直接離開再好不過,畢竟我個人並不樂於將房子租住給一個陌生人。同意你入住實屬聞雨再三囑託,我也只能答應她的同時適當維護我作為買房者的權益。”
許覓:“……”
也就是說,她如果不繼續住在這裡的話,那付過的三個月的租房金就直接打水漂了。
看肖煦的態度,想必餘聞雨也不知曉合同的詳情。而她本就對餘聞雨心有愧疚,也並不想在其術後修復期平添煩惱。
只是……
合約中有一條附加條款表明從即日起會有人跟她同住這套房子也就算了,為嘛合住者會是肖尋陌?!
肖尋陌,性別男、男、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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