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將米酒進行深加工
蘿蔔絲餅被攤的很薄,根根蘿蔔絲焦黃脆嫩,晶瑩剔透,香氣撲鼻。
白菜餅厚實,巴掌大小,裡頭撒了辣椒麵,聞起來有股子香辣味兒。
餅做好,沈清婉習慣性拿出一個盤子來擺盤。蘿蔔絲餅切成菱形,分三堆擺著,中間用芹菜葉點綴。
白菜餅是原形的,一個一個裝在盤子裡,一盤九個,裝了兩盤,周圍用燙熟的大白菜梗做裝飾,瞧著非常賞心悅目。
沈清婉自己不滿意,覺得有小西紅柿就好了,可以切來點綴,更讓人有食慾。
張氏在一旁微微地笑著,心裡讚嘆:不愧是大戶人家出來的,喫個早飯還得擺的這好看,都捨不得下筷子了。
沈富貴起來時,瞧見睡眼惺忪的老王爺在用力吸鼻子,邊吸還邊問:「什麼食物這麼香?我怎麼從來沒聞到過?」
沈富貴跟著吸了吸,他也納悶:「不知道啊!應該是我女兒做了什麼好喫的,我媳婦沒這手藝。」
老王爺趕緊爬起來,穿上鞋就循著香味往外走,邊走邊流口水。
他喫遍京都大大小小的飯館,就沒聞過這麼香的東西。這家人的女兒做出來的食物,比他們鎮南王府的廚子還厲害。
哪怕聽花樓新推出的菜品都不如這香氣霸道。
沈清婉將擺好盤的菜端著放到桌上,張氏鍋裡的粥也好了。
數著人頭抱了一摞碗放在邊上,一碗一碗地全都盛滿,等著大家來喫。
沈歸雷和沈歸雪早就起來了,在後院餵豬,這是他們每天都要幹的活。
做完回來,剛好喫早飯。
老王爺走到飯桌旁,瞧著桌上擺盤精緻,從沒見過的三盤餅,聞著香味,口水瘋狂分泌。
一雙眼珠子發出綠油油的光,像是一頭餓極了的老狼。
沈清婉拿了一雙筷子遞給他:「看什麼,想喫就喫。」
老王爺看了看沈清婉,再又看了看她手裡的筷子,礙於面子,「咕咚」一聲吞下嘴裡的口水。
「誰把我帶回來的?這是哪兒?」
沈富貴洗漱完過來:「我女兒清婉帶我去把你弄回來的,這是城西的沈氏酒坊。」
張氏和兩個兒子也洗漱乾淨,坐上桌,準備喫早飯。
「沈氏酒坊?城西?」
老王爺接下筷子,夾了一塊蘿蔔絲餅,咬一口,嘎嘣脆,那香氣直往人天靈蓋衝,他舒服地眯起眼享受。
瞧著不是什麼精細喫食,就是蘿蔔絲做的,可喫起來十分爽口。
沈清婉瞧著他那喫相,就知道大殷朝的人沒喫過這種餅。
蘿蔔絲餅也是她的最愛,這玩意兒有點費雞蛋,不敢多做,怕娘會心疼。
在古代,雞蛋可是金貴東西。
張氏喫的是大白菜餅子,咬下去,外酥裡嫩,綿軟清香,真的很好喫。女兒早上做餅的步驟她都記住了,以後她也能做。
只要孩子喜歡,費點喫食真不算什麼。
女兒是侯府嬌養長大的,難得不矯情,回來就給他們做可口的飯菜,心裡歡喜。
沈富貴和沈歸雷,沈歸雪父子三人,一喫一個不吱聲。
沒想到女兒(大姐)的手藝這麼好,普普通通的東西,能做的如此美味,太難得。
老王爺也沒想到,小姑娘的手藝真逆天,喝了一碗粥,喫了三個蘿蔔絲餅,兩個白菜餅,意猶未盡地放下筷子。
不客氣地問沈清婉:「午食準備喫什麼?」
沈清婉放下碗筷,笑意盈盈地看著他:「你還想喫午食?不打算回家?」
老王爺腦子裡飛快地轉著,隨後嘆氣:「老頭子我沒家,回哪兒去?我就是個苦命人,來京城找親戚,沒找著,被幾個乞丐圍攻,虧得你們父女倆相救。」
沈富貴:「......」
這麼慘?難怪女兒要去救他。
張氏:「......」
要不就留下來吧!家裡不缺這點喫食。
沈家兩兒子埋頭喫飯,沒空搭理。
沈清婉朝老王爺翻了個白眼:「接下來你是不是要說在我們家養傷?日後做工抵債?」
老王爺眼睛一亮:「這個主意好,就這麼辦。」
沈清婉無語:「好什麼?你不走,萬一你家裡人找來怎麼辦?說我們沈家拐帶?走走走,趕緊走,我中午要做酸菜魚,你別想留下來喫。」
酸菜魚?那是什麼味道?一定很好喫。
別看這小丫頭年紀不大,做菜的水準絕不一般,不能錯過。
「我都說了我沒家人,就孤身一人。」老王爺繼續賣慘扮可憐,「午食做酸菜魚,我一定要嘗嘗。」
「行,你愛留下就留下,反正不是我們強迫的。」沈清婉將盤子裡最後一塊蘿蔔絲餅夾給了老王爺,「你在我家白喫白喝,花錢養傷,這個帳等你要走那天一併結算。」
拿過蘿蔔絲餅,老王爺塞進嘴裡喫的津津有味。
他頭上身上的傷看著嚴重,其實不致命,要是在屋外待一宿,那就不好說了。
這對父母救了他,給他清理傷口,敷了藥,算得上是救命恩人。真要走時,必定給他們豐厚報答。
沈富貴看著女兒,訕笑:「清婉!爹看著這位老伯也是個不富裕的,還是算了吧!」
「不,不能算。」沈清婉朝沈富貴眨眼,「這位爺爺是個講信用的人,爹!你啥都別管,拭目以待就是。」
張氏拉了拉沈富貴的衣袖:「女兒做主的事,你別瞎摻和。」
沈歸雷和沈歸雪兄弟倆相互對視,相互搖頭,嘆氣,感覺嘴裡喫著的餅子都不香了。
在沈家,女兒是寶,兒子是草,不知道啥時候纔是個頭。
好不容易走了個唐嬌嬌,又來了個沈清婉,慶幸的是大姐待他們比唐嬌嬌好不少。
剛才還給他們夾餅子喫,衝這一點,爹孃愛寵著就寵著吧!
他們管不了,也管不著。
沈富貴「嘿嘿嘿」地笑:「好!咱們家清婉做主。」
「爹!你錯了,咱們家誰說的話對誰做主。」沈清婉意味深長地看著老王爺,「咱這酒坊的酒度數太低,後勁兒不夠。
我曾在一本書上看到過,可以將米酒進行深加工,釀造出更為猛烈的高度白酒。爹!我想試試,你支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