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西川之行(七)
160西川之行(七)
王沂看了一眼執盞不語的名可秀,心裡轉念一下,磕頭道:“稟國師、相公,小人先輩自太祖時以薄產立家,經百六十年耕耘,由歷代先人孜孜積累,方有今日王家在西川的名號……”
他叉手不離方寸,覷了眼衛希顏的臉色,繼續道:“但家大業大,子輩一多,難免有雜枝敗葉。小人執王家事二十來年來雖自認兢懇,卻難免有眼力不到之時,出了些不肖子弟行那欺霸之事。小人雖有得聞,並以家法懲誡,卻顧也念著血親,有‘親親相隱’之心,不忍報官處置……”
衛希顏聽到這笑了聲:“好個‘親親相隱’,王沂,你想以此為王家脫罪?”
他二人所說的“親親相隱”,出自於孔子說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意思是親人有罪可以隱瞞不告,這一思想被後來各朝寫入律法中,唐律對親親相隱更作了具體規條:一則親屬有罪相隱,不論罪或減刑;二則控告應相隱的親屬,處刑。《宋刑統》遵循了唐律的規條。
王沂以“親親相隱”說事,便是摘除他自已的罪責,王家族人犯事,他有不報之權,官府若要問罪,因“親親相隱”,不能問罪他隱瞞家人不法――至於其中有沒有他王十王親涉的案子,推出幾個不重要的子侄頂罪便是。只要他王十五在,西川王家就在。
衛希顏自然“親親相隱”的規條――因辦制舉案,大理寺卿曾為她講過整部《宋刑統》,但她不拿王沂說事,而指為“王家”脫罪,意思是你有隱瞞不報權,卻不可洗刷王家之罪。
王沂心中掂掇,看來今日須得舍卒保車了。
“王沂,本國師也記得,有兩類罪不適於‘親親相隱’,一是人命案子,二是親屬互相侵害。適才崔遜、白端元的供認你也聽了,這王家除了欺霸田地外,可還有一樁人命案子……”
王沂臉色一變,腦海中突然又如刻字般凸顯一句:
【本國師聽說你們王家有樁私了的案子,父辱子媳,媳羞憤自縊,子怒而傷父……王沂,這也屬於親親相隱?】
王沂額上冷汗沁出,這事隱秘至極,知情人都被處理了,怎會被衛國師知曉?他不怕衛希顏拿這案子論罪,但這事若傳開去,就是他西川王家最大的醜聞,他王沂的老臉還往哪擱?
就在冷汗涔涔之際,他突又生出一抹希望――衛國師既然沒有公開道出這事,顯見還給他留了條後路。
他當下主意一定,叩首道:“王家不肖子侄犯事,枉了國法,小人不敢懇求寬宥其刑,唯求盡力補償事主,以贖王家之失。”
衛希顏哈哈一笑,容色轉緩,“王家主大義滅親,真是難得呀難得!”
她掃了一眼捻盞微笑的眼雷雨荼,對王沂說道:“有兩條:其一,你王家的人賤價欺霸來的民田須得無償返回,並賠償事主精神損失――就這兩天,你擬個賠償的單子上來;其二,國法無情,殺人者償命,五日內,汝親自將王中節押到成都府衙投案。雷相君以為如何?”
“衛國師處置甚當!”
王沂聽得幾句,心中便鬆了口氣,雖說破了些財,又舍了個堂侄,但這兩位既然設法為他王家圓場,料定必有倚重他王家之處――過了幾日,或許就是他西川王家更輝煌的時代!
王沂心中一定,額上那幾絲冷汗便也從容了,伏首磕道:“小人遵命!”
突然,腦中又凸出一句:
【還有你那位、‘好’堂叔……】
王沂抬目覷入衛希顏清眸――冰寒無情,他心頭一顫,心想:四叔是留不得了……也罷,這等醜事原該滅個乾淨才是!
他心中一狠,眼底便騰過一絲殺氣。為了王家,該舍的都要舍!
***
臨近新年除夕前,西嶺別莊突然熱鬧起來,同時住進了幾十位貴客,別府的廝使院子們既興奮好奇,又在某種詭異的氣氛中緊張不安。
昨日,北朝太師和南朝國師在別莊一戰,震撼整個西嶺別莊。
所有的下人都知道了住進別莊的貴客中就有那位威名赫赫的南朝國師――打敗金國國師的大宋第一高手――傳說中天人般的人物,頓時一個個的熱血都沸騰起來。
只可惜衛國師初進莊時,除了莊中的主管執事隨主人迎候外,所有僕廝皆被隔外,於是那日在西北野園內“觀戰”的十八名院子更成了一眾廝使下人追問的熱門人物:
“快說快說,衛國師啥樣?”婢女丫鬟們最關心這個。
一眾小廝也迭聲問:“是不是跟仙人一樣?”
竟沒人去問那一戰如何如何,果然,人皆好“好顏色”也。
被圍攏追問的院子神情振奮,激動地比手劃腳,卻彷彿挖盡了腦子裡的詞也描繪不出那人的半分風髓,只翻來覆去不斷重複:“吐血也值了、值了……”
還是護衛頭子李五七肚裡有幾分墨水,在西雜院裡被眾人捧喝著灌多了幾杯,那舌頭便按捺不住,一拍巴掌道:“那真真是……”
“真真是甚?到底怎樣?”
“唉……不似世間!”
李五七長聲仰嘆:“唉!知道啥叫空?就是你望見那人的感覺……世間彷彿一切都空了……唯有那人的風華……天地一空……無法描摩……就好像、就好像……”
他抓著頭髮,猛然一拍大腿,“是了!就好像你見到世間最動人的風景時,腦子中卻一片空白……無法道述,唉!無法描下!”他連連搖頭,又忍不住一大盞酒飲盡。
眾人不由神往。“啊啊!”有個丫鬟驀然捧臉尖叫,“為啥我不在啊!”又轉身揪著一位昨日在酒宴上為貴客斟酒的女使,“姊姊快說、快說,國師是不是長得跟天人似的?”
那女使也有些傻痴了,只覺心中全是那人的風華,張口卻又不知怎生形容才好,只覺哪般詞都無法形容初見那人的恍惚,只知痴痴點頭,眼眸裡閃著桃花,連臉蛋都紅了。
一名丫鬟呆呆道:“姊姊們都怎麼了……衛國師再生得好看,那也是女子呀,你們迷個甚麼?”
一名女使紅臉痴笑:“妹妹……你見著了就知道……唉!要是國師對我一笑……那我、那我,少活十年也甘願了……嘻嘻……”
南院貴客主房內,衛希顏不覺失笑,無奈搖搖頭,將神覺移向他處――雷雨荼就住在這西嶺別莊的北院,為謹慎,她不得不體察莊中所有動靜,這一番體察下,難免會聽見些讓人無奈又好笑的話。
她知道她現在這張皮相很美,但也不至於迷到男女寧願“吐血少活”的地步吧?腦中倏然劃過白輕衣的清姿風髓,想起雪山邂逅的驚豔失魂,不由又低低一笑。是了,是那一抹九天之外的神髓讓人悠往……
名可秀見她忽然盯著面向雪山的窗子發呆、唇角還隱生笑意,黛眉驀地一揚,玉手落她耳上,一擰扯過來,“想哪去了?”
衛希顏順勢湊近過來,眨眼,“秀,你有沒有被我迷住?”
名可秀見她一臉自得樣,心念一轉便知這人定是聽到了莊中下人的議論,唇挑了挑,對她那副沾沾自喜樣恨得牙癢,忽地傾身上前狠咬了她下唇一口,纖指又撫其上,吃吃笑道:“你說,這裡要是咬破了道口子,被人瞧見了會作何想?”
衛希顏哈哈一聲,抱住她笑得一抖一抖:“那還用說……定是跌落一地少男少女的桃花心呀!”氣得名可秀捶了她一拳,想起那痴迷她的王家三郎,又狠掐了她腰一把,“不許招蜂引蝶!”
“我招你惹你……”衛希顏笑著吻上她唇。
“唔……”名可秀反吻回去,又化被動為主動,纖手扯開她襟口滑下。
正吻得火熱時,屋外傳入鐵醜的聲音:“宗主,衛師,雷相君派人傳信:未時正,雪山一遊。”
兩人頓時止住動作,俄頃,額頭親密相抵,微微喘息。倏地,又都“噗哧”一聲,笑了開去。
“似乎……還有半個時辰。”名可秀眸子餘光瞥了眼銅漏。
“嗯嗯,還有時間……”衛希顏笑得吭吭聲。
名可秀擰她一下,嫣紅熾熱的唇驀地又貼了過去。
“可秀……”衛希顏熱烈回應。
唇舌糾纏,屋裡又火熱起來。
鐵醜侍立在外屋窗前,目光漠然,僵直身子盯著窗外雪山,一動不動。
面具掩蓋下的一張臉,卻是兩抹緋紅。
未時三刻時,她輕咳了一聲,咳聲透著微微的沉啞。
屋內動作立停,便聽某國師低低旖旎的嘆聲傳出,“真是……光陰似箭呀……”突又“哎喲”一聲,似被人掐了一把。
鐵醜趕緊放正目光,兩耳不聞屋內事。
未幾,兩人含笑出來,容色如天光照影,怡然入心。
未時四刻,幾十道人影從別莊中掠出,直向雪山。
王沂站在觀雪臺上,看著那幾十道黑點瞬間消失在視線中,喃喃道:“風雪欲來呀!”
似是回應他的話,天空居然飄飄灑灑揚起雪花。
不一會兒,雪花就如鵝毛般迷天迷眼,一眼望去,盡是雪茫茫一片。
***
雪山半峰,衛、名、雷三人並肩而立,遠眺雪山叢海。
身後幾丈外,名花流、驚雷堂的諸高手面冷對立,各提神戒備。
“雷相君想要一個甚麼樣的西川?”名可秀沒有兜圈子。
“穩定,繁榮。”雷雨荼也沒有半句虛繞。
名可秀仰望雪空一笑:“我想要的,比雷相君多了一樣。”
“長久!”
她眸子盯向雷雨荼,眉目熠熠生輝,“不是‘哪一家’的長久,而是這塊土地上黎庶萬民的長久!”
雷雨荼微微動容,目光閃動。
衛希顏悠悠一笑,望向雪峰之巔,“這天下姓趙、姓雷、姓郭,或姓哪一家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所以,可秀來此,不是為了它屬於南趙還是北趙,而是為了這裡的土、這裡的民。”
她微微一笑:“可秀的意思是:西川,亦是西川人的西川!”
雷雨荼長長吸口雪風。西川,是西川人的西川麼?
名可秀,確然是一個氣度恢弘的女子!
她的眼中,已沒了一家之天下。
雷雨荼不由望向那女子挺立在雪中的側影,風骨凜致,卻又沒有睥睨天地的那種威迫,反而透著一抹安然,這種安然不是出自於看透紅塵的清靜無為,而是緣於內心的自信強大。
而這種自信安然,又或許因了身邊永遠有那一位並肩護行的女子。
就在這麼一剎的閃念間,雷雨荼慶幸衛希顏還活著。
王者天下,高處勝寒。
但這分慶幸也不過是這一剎的柔軟,下一瞬,那顆堅定的心又復冷硬。
作者有話要說:關於“親親相隱”的是非問題是一個熱門爭議:
“親親相隱”首見於《論語》:“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這是儒家“親親相隱”主張的原始出處。
但孔子話裡的“隱”或許不是抽象的包庇、窩藏之義,“直”或許也不是籠統的正直、公正之義。
“隱”字在《論語》裡九次出現,均自孔子之口,但這九次出現,無一處有對他人或他者主動作為、積極作為的用法,更是指“(自己)不作為”,尤其是指語言上的“不作為”―― “隱”作“沉默”解。
“直在其中矣”的“直”:也非指籠統的正直、正確、正義等,而是指“父子不告”有“是”的成分。――意即:“不告”並非正義,但有合情之處。
某甲的子或父觸犯法律,社會當然期望某甲知情舉證,但某甲不出來舉證而保持沉默,某甲的這種“不作為”(隱)是否也有合理之處呢?
巧合的是,西方與東方同樣出現了有關“親親相隱”的論斷,蘇格拉底說:“別忙,一個正義的人能傷害別人嗎?”“因為我們已經擺明,傷害任何人無論如何總是不正義的。”
“親親相隱”成為一種法律制度,最初來自漢宣帝的一份詔令:“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治罪)……”
唐《貞觀律》發展為“同居相隱”:“諸同居,若大功以上親及外祖父母、外孫,若孫之婦、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為隱;”唐律此條為《宋刑統》後各朝承襲,《宋刑統》將條名改為“有罪相容隱”。
但該規定,有一要害處是:“相容隱”的“隱”究竟何指?是指言辭上的“隱”(如《子路》)還是指示行為上的“隱”(藏匿、隱匿、逃避等)?還是指為了利於庇護親屬而言與行、作為與不作為等兼而有之?
現今許多東西方國家的訴訟制度都對不舉證親屬予以無罪化,此為“親屬拒證權”或“親屬作證豁免權”;甚至對藏匿親屬犯人、湮滅證據等積極庇親行為,也有以適當減罪處罰,如德國。
無論如何,“情”和“法”是個兩難抉擇:對親屬犯罪知情,是選擇作為還是不作為?作為是作偽證、助逃匿,還是相助司法機關追捕及控告?――這是一個倫理困境,也是個法制難題。
下一章,西川的處理將明朗化,或許下一章西川之行當可完結liao~~~~~~~~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