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君臣情敵?

凰涅天下·君朝西·6,999·2026/3/26

394君臣情敵? 十一日的朝會上,對衛希顏的彈劾當然沒有什麼結果,後來朝議重點被趙鼎轉到對名重生的追贈上。 南廷透過此次宗師之戰,不費半分兵力得到了河南十九州之地,此皆為名重生之功,名重生因此戰身殞,朝廷必然要有表彰和追封之舉,否則難以平服天下武者之心,而且民眾也會認為議朝廷不仁義。 朝臣對錶彰追封沒什麼異議,但追封何等品級就有很大爭議。趙鼎奏議追封太保,定諡“武義”;胡安國認為太過,最多追封檢校少保,定諡“忠義”。 宋代的太保位列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少保位列三孤(少師、少傅、少保),職品均為正一品,可以擁有實權,也可以只為榮銜,如蔡京、雷動,都曾以太師領三省。但建炎立朝後,三公三孤都只成了榮銜,而且規定是給德高望重、功勳卓著的文武官員加封——胡安國等官員認為,以名重生一戰之功尚不足以加封三公三孤,最多追封檢校少保。 檢校少保是檢校官。檢校,本意是勾稽查核,加在官名之上有代理之意。至唐朝後期,“檢校”官職成為散官或加官,沒有職事之權。宋沿唐制,初期有檢校官十九階,至神宗元豐改制後,“檢校”官職僅留下檢校三公與檢校三孤。因為是特旨詔除,不是正式拜授,檢校三公三孤比起正式的三公三孤要低一階,為從一品。當然從榮譽上來講,也是低一階的,後來便多作為對武臣的封贈了。 以宋朝重文輕武的風氣,武臣很難得到三公、三孤的加封。當年衛希顏在黃河之戰“身殞”,被趙桓追贈為三公最高的太師,是以尚書丞的文臣授銜而非武臣之故,而且當時國難當頭,這個最高榮銜的追贈還有對英雄寄託的追思和鼓舞軍民鬥志的意義在內,與現今名重生的情況不一樣。況且,名重生隕落前只是布衣百姓,並非朝廷重臣,若非他身為宗師的崇高地位,即使擁有使朝廷得河南十九州的大功也不可能被提到朝堂上議論追贈一品榮銜。 又說諡號之爭。 諡號是對帝王、大臣及有地位和聲望的名士在死去以後,根據其人的生平事蹟、品德修養,而由他人評定給予的帶有褒貶善惡的名號。唐宋計程車大夫都極其看重諡號,因為“諡者,行之跡也;號者,表之功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所以諡號是光其大名,死而不朽,即:“聞諡者行之跡,而人所以旌善而懲惡,節惠而尊名也。” 所以宋朝計程車大夫對定諡十分慎重,認為事大體重,不可以輕議。也並不是每一個官員死後都能得到諡號,規定是三品官員以上朝廷定諡,三品以下由親屬奏請——如名重生這般又是特例了。 按大宋諡法,文臣帶“文”、武臣帶“武”為最高等級諡號,如范仲淹、司馬光諡號“文正”,王安石諡號“文”,狄青諡號“武襄”。建炎立朝後,又對諡法作了規範,《宋禮典·諡法》規定,武臣以帶“武”為最高諡號,按等級依序為:忠成昭靖、肅毅憲義、惠穆襄安……,第一諡號為“忠武”,其餘均以“武”為起頭。 趙鼎提議名重生定諡“武義”,位列最高諡號的第八字超級掌控者全文閱讀。胡安國等反對官員以狄青和種師道為例,說狄青之功也只得諡“武襄”,而種師道定諡“忠憲”,尚未進“武”,名重生焉能進諡“武義”? 以趙鼎為首的支援派朝臣說,當年狄青定諡時,仁宗皇帝是要定“忠武”,因大臣作梗,起了文武偏頗的私心才定為“武襄”,本就不公;而種師道定諡時,是被當朝的靖康宰執打壓,也有不公之嫌,都應重新作議,豈能以前人之不公而拘後人?又有王學派大臣說,王安石單諡“文”也是不公正的,當諡“文正”或“文成”,以彰其變法之功,立時引起了司馬學派和程學派的激烈反對。 由此,朝殿上掀起了重議前臣諡號的爭論。各派朝臣口沫橫飛,爭得面紅耳赤,關於衛、名結侶之事就被有意無意地略過去了,甚至陳公輔和潘良貴這兩位諫議大夫的注意力也轉移了,挽著袖子加入了重議王安石諡號的爭論之中。 散朝後,趙構氣怒難抑,回到福寧宮內殿又砸了滿屋子的瓷器,暴躁難平下又拔劍揮砍椅案,眼目通紅地大吼,“都是一群私心之輩!……”他一邊怒罵著,一邊揮劍亂砍。殿內服侍的康履及幾位內侍宮女都臉色發白地跪在地上哆嗦,儘量縮低身子不被注意,若被亂劍劈中那就是白捱了,心中惶然實是難以言述。 十三日,丁起等赴東海的官員返朝。 衛希顏當日入宮見了皇帝,遞上服喪守孝的請假摺子便離宮而去。據說君臣在福寧殿會見場面極為冷凝,不知說了些什麼說崩了,衛國師冷斥皇帝“覬覦臣妻,無君主之德”,拂袖而去。據說皇帝大發脾氣,提著劍亂劈亂砍,還殺了一名內侍。這些訊息經由各種渠道被三省重臣得知,心中都各起波瀾。 皇帝對名花流宗主有迎納之意,當朝的幾位資深宰執都隱晦知曉一二。 最初,當趙構還全然信任丁起的時候,就隱晦地向他提起此事。丁起當時瞠目,心裡頗為不屑,後來與宋藻私下商議,雖然都覺得趙構配不上主君,但難免動了幾分“則天之治”的心思,便由宋藻委婉試探,然而名可秀並無稱帝之意,這不符合她的大道之路。於是趙構萌發的心思便被丁起以“江湖之首不宜入後宮”為由諫阻。 至後來,名可秀以共濟會首譽滿天下,趙構便又向胡安國隱晦道明心思。胡安國大駭,他曾在八蟠嶺山道上見過名可秀一面,那女子的氣度連眼前的皇帝陛下都遜色三分,再想想此女領袖群倫的才智手段,若迎入後宮,只怕又是一個武則天!當即肅顏正色阻止,說此女擁名花流、商盟、共濟會三方勢力,周旋江湖武林、商盟諸色人等,絕非賢淑之配,旦入後宮,恐後宮不寧,且禍及前朝,又懇切言說後宮妃嬪當擇溫順恭謙,令趙構鬱鬱無比,只得作罷。 又後來,譙定得趙構信任,與胡安國看重禮法相比,譙定多了幾分道家的灑脫,見事論人都不拘於世俗之論。趙構忍不住詢問譙定對名可秀的看法,言語神態中難免流露出兩分傾慕。譙定雖沒見過名可秀,但能執掌江湖武林並商盟的女宗主豈是易與之輩?譙定心裡翻了個白眼,道:“此女,大野之鵬,湖海之鯨,梟傲之輩。”言下之意,這等女子,不會甘於後宮,陛下你的心思還是早早歇了罷。 趙構受了三次打擊,情知此事難為,只得捺下。但名可秀一直未成親,又給了趙構肖想的希望。其實關於名可秀年逾三旬未婚嫁之事,在江湖武林和商盟中也頗有揣測,武林群豪說名宗主當然是要娶不是嫁,又有人說其實名宗主早就擇了入贅之郎,只是未公之於眾,還有豪雄說以名宗主的才智地位,很難有男子堪匹配,後院養幾個小郎也未嘗不可以。這最後一種說法還有不少人贊同,包括名花流的屬眾和商盟裡的人。皇城司察子探來的這些小道訊息讓趙構氣惱不已,卻也無可奈何,即使這些訊息聽起來很有七八分可信,但名可秀一日沒有公開嫁娶,趙構就覺得自己還有希望——直到衛名結侶徹底打破他的期望。 胡安國接到宮中傳出的訊息後,腦門子一陣突突跳,姑且不論衛希顏與名可秀的婚事是否能被朝廷承認,但若是傳出皇帝“覬覦臣妻”的謠言,於皇帝名聲可大是不妙,何況胡安國還是知情人,皇帝對名可秀確實有心思,這“覬覦”之說絕非空穴來風。胡安國忽然覺得,衛名結侶或許是一件好事,至少能斷了皇帝的心思,不會有“武后”之禍全能奇才最新章節。 丁起接到這個訊息後,嘿笑了兩聲,命心腹侍從傳了幾份帖子出去,邀幾位派系內的官員過府議事。 至當日下午,皇帝與衛希顏在福寧殿的對話已悄然傳聞於朝官中。 能在朝中當官的多半都是心思機敏的,根據這番對話便補全了情節—— 約摸是十多年前,皇帝還是康王時,曾經遠遠見了當時還是名花流少宗主的名可秀一面,傾其風采,思之不忘,可惜“襄王有意,神女無情”;至康王登基後,曾多次召傳相見,皆被名可秀所拒,皇帝思之不得;而今名可秀卻與衛國師結為道侶,恰如晴天霹靂,皇帝嫉恨下口不擇言,被衛國師所斥,拂袖而去,皇帝盛怒之下殺內侍洩憤…… 朝官們腦補出來的情節比話本還要精彩,令人瞠目結舌,心中直道荒唐,也不知是說皇帝荒唐,還是衛希顏荒唐,或者二者都有。但趙構一向以來都在朝臣面前表現出帝王的冷靜沉智,做出這般毫無理智讓人嗔目之舉,難免讓人非議,趙構努力維持的英明天子形象也在朝官心中折了兩分。 當日,又有訊息靈敏者從臨安府得聞,國師府已向臨安府尹遞交了衛國師與名中慧宗主的婚姻契帖—— 按南廷建炎五年制訂的《宋禮典·婚法》規定,凡品官士民嫁娶,男女雙方的婚帖必須在官府備案,包括:有官媒簽名的納採、問名定帖,婚契聘書上男女雙方的簽名,及雙方父母(父母亡故則為近親長輩或族中宗老)的簽名。只要合法的婚帖遞交官府備案,即使“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的婚禮六禮中未行“納徵、請期、親迎”三禮,婚約也正式成立。此法立法的宗旨一是防止男方遲遲不行“親迎”禮有損女方利益,二是防止重婚,便於官府追查;三是針對越來越烈的婚嫁財禮之風,透過官府備帖以簡化婚禮程式,來減少送財禮的環節。 當然,如果三書六禮齊全,即使婚帖不報官府備案,婚姻也是成立的。但在官府備案,就相當於多了一層保護,尤其是對女方的保護。所以,《婚法》頒佈後,女方出嫁多半都要求上報官府備案。對品官之家來說,請期之後遞交婚帖到官府備案,然後再行親迎之禮,已經成了對女方家族的一種尊重禮節。衛希顏和名可秀的結侶儀式不同於任何婚禮,但其莊重、隆重和定契的嚴肅性又超過了婚禮的六禮,但因不同於法定六禮,未免被一些士人非議“不合禮法”,此番將婚契帖子遞到臨安府備案,從《婚法》來講,已合乎律法。 這一日的晨報——《西湖時報》正式刊登了國師府和名花流共同發出的婚告,以及名花流發出的名重生的訃告。 次日,各大城邑的報紙都轉載了衛名的婚告和名重生的訃告。 各幫派和武林世家的當家人紛紛前往京城,各大商號的商主也趕往京城,一是行祭拜之禮,二是送賀禮。 名重生的骨灰置入棺槨中,靈堂設在名花流京城分舵,分別設了四個祭拜靈堂,方便各方人士悼祭。訃告停靈七日,往來拜祭人員不絕,有武者,有商賈,有士人官員,也有普通的臨安百姓,都是受過名花流恩惠的坊郭民眾。在武者和士人官員祭拜的兩個靈堂中,人們見到了身穿白布深衣、隨同名可秀一起行孝禮的衛希顏。眼見得結侶的真人在此,那直面衝擊的感覺與看報聽報所得大不相同,讓人瞬間空白,什麼想法都沒有了,只有“天作之合”閃念而過,即使之前非議兩人結侶的那些士子和官員,也不得不承認,這兩人的氣度風采,珠聯璧合。 至停靈第三日,以宰相丁起為祭告使的眾位朝臣聯袂而至,攜旨而來。 作者有話要說:備註: 關於諡號之議—— 從宋代起,文臣的最高諡號是“文正”,武臣的最高諡號是“忠武”。 “文正”應該是起源於文貞,比如唐朝的魏徵,但宋代之前,“文”字後面帶的字似乎是沒有等級的,如房玄齡諡號“文昭”,姚崇諡號“文獻”,狄仁傑諡號“文惠”,並無明顯的等級之分,還是很單純地是按照個人的特點來定諡天下男修皆爐鼎最新章節。 到了宋朝,為了避仁宗趙禎的名諱,將文貞改為文正。雖然就歷史淵源來講,文貞和文正一脈相承,但是就地位而言,還是應該區別待為好。魏徵諡號“文貞”應該是“清白守節曰貞”而定,這和正的意思有本質區別。 “文正”的發揚光大是從仁宗時代起。當時宋仁宗想賜諡他的老師夏竦“文正”,結果朝臣紛紛反對,司馬光說道:“諡之至美,文正也!”(司馬光的這個結論有可能是根據唐代張守節的《史記正義》中提到的諡法解得出)。 司馬光說:“諡法本意:道德博聞曰文,靖共其位曰正。而夏竦奢侈無度,聚斂無厭,內則不能制義於閨門,外則不能立效於邊鄙,言不副行,貌不應心。語其道德,則貪淫矣;語其正直,則回邪矣,此皆天下所共識,夏竦得‘文正’之號,不知以何諡待天下之正人良士?” 最後仁宗被迫諡夏竦為“文莊”。 從這次爭論之後,文正被士大夫所重,而第一美諡的地位得到確立。 自司馬光以“文正”為最美被士大夫接受後,諡文正的標準甚為嚴格。 比如清代,一般的諡號是由大臣先選定幾個諡號然後由皇帝選擇,但是隻有文正這一個諡號是大臣們無權建議的,只有當皇帝覺得失去一個股肱之臣、社稷棟樑的時候由自己建議,文正的特殊性可見一般了。 再論武臣諡號,狄青很冤,是被文臣猜忌而死,仁宗要定諡“忠武”,被一幫文臣給擰了,最終定諡“武襄”。又如嶽飛,諡號“武穆”,這是宋孝宗時定的諡號,到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改諡忠武——所以,正經的來說,嶽飛應該是嶽忠武,不是嶽武穆,“忠武”是最高諡號。 又論:單諡和雙諡。 單諡“文”和雙諡“文正”,究竟誰的規格比較高呢? 唐代,人臣單諡一個“文”的,有五人:韓愈、白居易、李翱、陸希聲、權德輿。 宋代,人臣單諡一個"文"的,有三人:楊億、王安石、朱熹。 宋代諡號“文正”的,有八人:李昉、范仲淹、司馬光、王旦、王曾、蔡卞、鄭居中、蘇軾。(很多宋人士大夫認為:唯范仲淹、司馬光、王旦應為文正,其餘五人應是文貞,為避仁宗諱而為文正) 很難說“文”和“文正”哪個更高。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以歐陽修定諡號的過程來評斷一二—— 太常寺合議時說:“公(指歐陽修)為聖宋賢臣,一世學者之所師法,明於道德,見於文章,究覽六經群史諸子百氏,馳騁貫穿,述作數十百萬言,以傳先王之遺意。其文卓然自成一家,比司馬遷、揚雄、韓愈,無所不及,而有過之者。方天下溺於末習,為章句聲律之時,聞公之風,一變為古文,鹹知趨尚根本,使朝廷文明,不愧於三代漢唐者。太師之功,於教化治道為最多。如太師,真可謂文矣。” 博士李清臣閱讀行狀,考按諡法,說:唐韓愈、李翱、權德輿、孫狄,本朝楊億,皆諡文。太師固宜以文諡。 但是,太常寺卿說:文則信然不可易也。然公平生好諫諍,當加獻,為文獻;無已,則忠,為文忠。 眾人又合議,說:文獻迭犯廟諡,固不可,忠亦太師之大節。太師嘗參天下政事,進言仁宗,乞早下詔立皇子,使有明名定分,以安人心。及英宗繼體,今上即皇帝位,兩預定策謀,有安社稷功。和裕內外,周旋兩宮間,迄於英宗之視政。 蓋太師天性正直,心誠洞達,明白無所欺隱;不肯曲意順俗,以自求便安好;論列是非,分別賢不肖,不避人之怨誹詛疾限制級貼身高手。忘身履危,以為朝廷立事。 按《諡法》:“道德博聞曰文”,“廉方公正曰忠”,今加“忠”以麗“文”,宜為當。 於是,遂定諡上奏。 單從上面的過程來看,文忠並不是比文低的諡號,而是要以忠字來補充文字。 但又有說法言:當時的太常寺卿與歐陽修有矛盾,所以定諡時損了他一把,沒能定成“文”。 又據說:歐陽修私德不修,有兩樁醜聞,所以影響了他的定諡。 第一件事是關於歐陽修的“外甥女”張氏。雖說是“外甥女”,但雙方並無血統關係,是歐陽修的妹夫的前妻所生,當然在宋代社會中歐陽修和她還是有嚴格的倫理與輩分關係。 歐陽修的妹妹嫁人不久便守了寡,歐陽修可憐她,便把她和外甥女接到自己身邊撫養。外甥女長大成人,嫁給了歐陽修的遠房侄子歐陽晟。歐陽晟可能有效能力障礙,外甥女耐受不住,便與家僕陳諫私通,被人發現送到了開封官府。不知是出於何種目的,外甥女突然揭發歐陽修和她有不倫之情。後受人利用,屈打成招,竟然說歐陽修和她有亂倫,還欺佔了她孃家的財產——有人事先用張氏的家財購買田地,落在歐陽脩名下。顯然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政治鬥爭,目的就是置歐陽修於死地。歐陽修上表為自己辯白,仁宗皇帝也不相信歐陽修會做出如此傷風敗俗之事,多次作出批示,表明態度,但人言可畏,何況那些人不依不饒,他的政敵錢勰藉此攻擊他,歐陽修有口難辯,仁宗只好將歐陽修貶到滁州。 第二件事更嚴重了。歐陽修妻子的堂弟蔣宗孺犯了事,遭到彈劾,蔣本來希望歐陽修能幫自己開脫一下,沒想到歐陽修卻上書要求儘快處理。蔣對此恨恨不已,就揭露出歐陽修和大兒媳吳春燕有染。這真是一個晴天霹靂,這件事還被人告到皇帝那裡去了,不過宋神宗不相信,方才作罷。 這兩件事對歐陽修的打擊很大,他心灰意冷,一再要求辭職,但未被允許,過了幾年,就去世了。定諡時這兩樁事被太常寺卿給翻了出來,影響歐陽修諡號“文”——從這麼來看,似乎單諡“文”又比雙諡高。 然而究竟何為真相,爭議頗多,也無法就此斷定“文”比“文正”高。 再看朱熹定諡時,劉後村言:“(朱熹)庇民之學,鬱而未伸;著書立言之功,大暢於後。合文與忠諡公,似矣而非也。有功於斯文而謂之文,簡矣,而實也。請以韓子(韓愈)之諡諡公。”——按此理解,“文”的諡號是比較符合朱熹的道德文章,而忠字則不及,和朱熹一生的官運聯絡,確無大忠之事表現出來。 某西個人認為,諡“文”之人有個規律,就是本身是學問大家,但是和政治的牽連並不大,這點從“文起八代之衰”的韓愈,“程朱理學”的朱熹,“新樂府運動”的白居易,"西昆體"詩歌主要人物楊億等都可以看出來,雖然為官但是都不算是國之重臣,其他名氣較小的如李翱、陸希聲、權德輿等都是詩人出身,參政也不深入,或許可以由之認為諡“文”,是以突出表彰學問上的造詣?而在政治上的功績不顯著,故而沒有選擇另外一個字來配合。 當然上述規律有一個人是特例,即主導熙寧變法的宰相王安石,這是不折不扣的國之重臣,為什麼也是單諡文呢? 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看,王安石的諡號“文”是哲宗定的,當時新舊兩黨的勢力仍然在相互抗衡,哲宗本人也經歷了從一箇舊黨支持者向新黨靠攏的過程,特別是由於支援舊黨的高太后的存在,情況變得更加複雜。 所以,王安石的諡號很可能是一個政治上的妥協。 無論“文正”還是“文成”,舊黨都不同意王安石定此諡,“文正”是要德才兼備、恪盡職守、忠君愛民——舊黨認為王安石斂財,失君子之德,又亂法害民,不足以為正。而“文成”的成有安民立政之意,顯然舊黨認為王安石也是不具備的。於是,最終單諡一個“文”。

394君臣情敵?

十一日的朝會上,對衛希顏的彈劾當然沒有什麼結果,後來朝議重點被趙鼎轉到對名重生的追贈上。

南廷透過此次宗師之戰,不費半分兵力得到了河南十九州之地,此皆為名重生之功,名重生因此戰身殞,朝廷必然要有表彰和追封之舉,否則難以平服天下武者之心,而且民眾也會認為議朝廷不仁義。

朝臣對錶彰追封沒什麼異議,但追封何等品級就有很大爭議。趙鼎奏議追封太保,定諡“武義”;胡安國認為太過,最多追封檢校少保,定諡“忠義”。

宋代的太保位列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少保位列三孤(少師、少傅、少保),職品均為正一品,可以擁有實權,也可以只為榮銜,如蔡京、雷動,都曾以太師領三省。但建炎立朝後,三公三孤都只成了榮銜,而且規定是給德高望重、功勳卓著的文武官員加封——胡安國等官員認為,以名重生一戰之功尚不足以加封三公三孤,最多追封檢校少保。

檢校少保是檢校官。檢校,本意是勾稽查核,加在官名之上有代理之意。至唐朝後期,“檢校”官職成為散官或加官,沒有職事之權。宋沿唐制,初期有檢校官十九階,至神宗元豐改制後,“檢校”官職僅留下檢校三公與檢校三孤。因為是特旨詔除,不是正式拜授,檢校三公三孤比起正式的三公三孤要低一階,為從一品。當然從榮譽上來講,也是低一階的,後來便多作為對武臣的封贈了。

以宋朝重文輕武的風氣,武臣很難得到三公、三孤的加封。當年衛希顏在黃河之戰“身殞”,被趙桓追贈為三公最高的太師,是以尚書丞的文臣授銜而非武臣之故,而且當時國難當頭,這個最高榮銜的追贈還有對英雄寄託的追思和鼓舞軍民鬥志的意義在內,與現今名重生的情況不一樣。況且,名重生隕落前只是布衣百姓,並非朝廷重臣,若非他身為宗師的崇高地位,即使擁有使朝廷得河南十九州的大功也不可能被提到朝堂上議論追贈一品榮銜。

又說諡號之爭。

諡號是對帝王、大臣及有地位和聲望的名士在死去以後,根據其人的生平事蹟、品德修養,而由他人評定給予的帶有褒貶善惡的名號。唐宋計程車大夫都極其看重諡號,因為“諡者,行之跡也;號者,表之功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所以諡號是光其大名,死而不朽,即:“聞諡者行之跡,而人所以旌善而懲惡,節惠而尊名也。”

所以宋朝計程車大夫對定諡十分慎重,認為事大體重,不可以輕議。也並不是每一個官員死後都能得到諡號,規定是三品官員以上朝廷定諡,三品以下由親屬奏請——如名重生這般又是特例了。

按大宋諡法,文臣帶“文”、武臣帶“武”為最高等級諡號,如范仲淹、司馬光諡號“文正”,王安石諡號“文”,狄青諡號“武襄”。建炎立朝後,又對諡法作了規範,《宋禮典·諡法》規定,武臣以帶“武”為最高諡號,按等級依序為:忠成昭靖、肅毅憲義、惠穆襄安……,第一諡號為“忠武”,其餘均以“武”為起頭。

趙鼎提議名重生定諡“武義”,位列最高諡號的第八字超級掌控者全文閱讀。胡安國等反對官員以狄青和種師道為例,說狄青之功也只得諡“武襄”,而種師道定諡“忠憲”,尚未進“武”,名重生焉能進諡“武義”?

以趙鼎為首的支援派朝臣說,當年狄青定諡時,仁宗皇帝是要定“忠武”,因大臣作梗,起了文武偏頗的私心才定為“武襄”,本就不公;而種師道定諡時,是被當朝的靖康宰執打壓,也有不公之嫌,都應重新作議,豈能以前人之不公而拘後人?又有王學派大臣說,王安石單諡“文”也是不公正的,當諡“文正”或“文成”,以彰其變法之功,立時引起了司馬學派和程學派的激烈反對。

由此,朝殿上掀起了重議前臣諡號的爭論。各派朝臣口沫橫飛,爭得面紅耳赤,關於衛、名結侶之事就被有意無意地略過去了,甚至陳公輔和潘良貴這兩位諫議大夫的注意力也轉移了,挽著袖子加入了重議王安石諡號的爭論之中。

散朝後,趙構氣怒難抑,回到福寧宮內殿又砸了滿屋子的瓷器,暴躁難平下又拔劍揮砍椅案,眼目通紅地大吼,“都是一群私心之輩!……”他一邊怒罵著,一邊揮劍亂砍。殿內服侍的康履及幾位內侍宮女都臉色發白地跪在地上哆嗦,儘量縮低身子不被注意,若被亂劍劈中那就是白捱了,心中惶然實是難以言述。

十三日,丁起等赴東海的官員返朝。

衛希顏當日入宮見了皇帝,遞上服喪守孝的請假摺子便離宮而去。據說君臣在福寧殿會見場面極為冷凝,不知說了些什麼說崩了,衛國師冷斥皇帝“覬覦臣妻,無君主之德”,拂袖而去。據說皇帝大發脾氣,提著劍亂劈亂砍,還殺了一名內侍。這些訊息經由各種渠道被三省重臣得知,心中都各起波瀾。

皇帝對名花流宗主有迎納之意,當朝的幾位資深宰執都隱晦知曉一二。

最初,當趙構還全然信任丁起的時候,就隱晦地向他提起此事。丁起當時瞠目,心裡頗為不屑,後來與宋藻私下商議,雖然都覺得趙構配不上主君,但難免動了幾分“則天之治”的心思,便由宋藻委婉試探,然而名可秀並無稱帝之意,這不符合她的大道之路。於是趙構萌發的心思便被丁起以“江湖之首不宜入後宮”為由諫阻。

至後來,名可秀以共濟會首譽滿天下,趙構便又向胡安國隱晦道明心思。胡安國大駭,他曾在八蟠嶺山道上見過名可秀一面,那女子的氣度連眼前的皇帝陛下都遜色三分,再想想此女領袖群倫的才智手段,若迎入後宮,只怕又是一個武則天!當即肅顏正色阻止,說此女擁名花流、商盟、共濟會三方勢力,周旋江湖武林、商盟諸色人等,絕非賢淑之配,旦入後宮,恐後宮不寧,且禍及前朝,又懇切言說後宮妃嬪當擇溫順恭謙,令趙構鬱鬱無比,只得作罷。

又後來,譙定得趙構信任,與胡安國看重禮法相比,譙定多了幾分道家的灑脫,見事論人都不拘於世俗之論。趙構忍不住詢問譙定對名可秀的看法,言語神態中難免流露出兩分傾慕。譙定雖沒見過名可秀,但能執掌江湖武林並商盟的女宗主豈是易與之輩?譙定心裡翻了個白眼,道:“此女,大野之鵬,湖海之鯨,梟傲之輩。”言下之意,這等女子,不會甘於後宮,陛下你的心思還是早早歇了罷。

趙構受了三次打擊,情知此事難為,只得捺下。但名可秀一直未成親,又給了趙構肖想的希望。其實關於名可秀年逾三旬未婚嫁之事,在江湖武林和商盟中也頗有揣測,武林群豪說名宗主當然是要娶不是嫁,又有人說其實名宗主早就擇了入贅之郎,只是未公之於眾,還有豪雄說以名宗主的才智地位,很難有男子堪匹配,後院養幾個小郎也未嘗不可以。這最後一種說法還有不少人贊同,包括名花流的屬眾和商盟裡的人。皇城司察子探來的這些小道訊息讓趙構氣惱不已,卻也無可奈何,即使這些訊息聽起來很有七八分可信,但名可秀一日沒有公開嫁娶,趙構就覺得自己還有希望——直到衛名結侶徹底打破他的期望。

胡安國接到宮中傳出的訊息後,腦門子一陣突突跳,姑且不論衛希顏與名可秀的婚事是否能被朝廷承認,但若是傳出皇帝“覬覦臣妻”的謠言,於皇帝名聲可大是不妙,何況胡安國還是知情人,皇帝對名可秀確實有心思,這“覬覦”之說絕非空穴來風。胡安國忽然覺得,衛名結侶或許是一件好事,至少能斷了皇帝的心思,不會有“武后”之禍全能奇才最新章節。

丁起接到這個訊息後,嘿笑了兩聲,命心腹侍從傳了幾份帖子出去,邀幾位派系內的官員過府議事。

至當日下午,皇帝與衛希顏在福寧殿的對話已悄然傳聞於朝官中。

能在朝中當官的多半都是心思機敏的,根據這番對話便補全了情節——

約摸是十多年前,皇帝還是康王時,曾經遠遠見了當時還是名花流少宗主的名可秀一面,傾其風采,思之不忘,可惜“襄王有意,神女無情”;至康王登基後,曾多次召傳相見,皆被名可秀所拒,皇帝思之不得;而今名可秀卻與衛國師結為道侶,恰如晴天霹靂,皇帝嫉恨下口不擇言,被衛國師所斥,拂袖而去,皇帝盛怒之下殺內侍洩憤……

朝官們腦補出來的情節比話本還要精彩,令人瞠目結舌,心中直道荒唐,也不知是說皇帝荒唐,還是衛希顏荒唐,或者二者都有。但趙構一向以來都在朝臣面前表現出帝王的冷靜沉智,做出這般毫無理智讓人嗔目之舉,難免讓人非議,趙構努力維持的英明天子形象也在朝官心中折了兩分。

當日,又有訊息靈敏者從臨安府得聞,國師府已向臨安府尹遞交了衛國師與名中慧宗主的婚姻契帖——

按南廷建炎五年制訂的《宋禮典·婚法》規定,凡品官士民嫁娶,男女雙方的婚帖必須在官府備案,包括:有官媒簽名的納採、問名定帖,婚契聘書上男女雙方的簽名,及雙方父母(父母亡故則為近親長輩或族中宗老)的簽名。只要合法的婚帖遞交官府備案,即使“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的婚禮六禮中未行“納徵、請期、親迎”三禮,婚約也正式成立。此法立法的宗旨一是防止男方遲遲不行“親迎”禮有損女方利益,二是防止重婚,便於官府追查;三是針對越來越烈的婚嫁財禮之風,透過官府備帖以簡化婚禮程式,來減少送財禮的環節。

當然,如果三書六禮齊全,即使婚帖不報官府備案,婚姻也是成立的。但在官府備案,就相當於多了一層保護,尤其是對女方的保護。所以,《婚法》頒佈後,女方出嫁多半都要求上報官府備案。對品官之家來說,請期之後遞交婚帖到官府備案,然後再行親迎之禮,已經成了對女方家族的一種尊重禮節。衛希顏和名可秀的結侶儀式不同於任何婚禮,但其莊重、隆重和定契的嚴肅性又超過了婚禮的六禮,但因不同於法定六禮,未免被一些士人非議“不合禮法”,此番將婚契帖子遞到臨安府備案,從《婚法》來講,已合乎律法。

這一日的晨報——《西湖時報》正式刊登了國師府和名花流共同發出的婚告,以及名花流發出的名重生的訃告。

次日,各大城邑的報紙都轉載了衛名的婚告和名重生的訃告。

各幫派和武林世家的當家人紛紛前往京城,各大商號的商主也趕往京城,一是行祭拜之禮,二是送賀禮。

名重生的骨灰置入棺槨中,靈堂設在名花流京城分舵,分別設了四個祭拜靈堂,方便各方人士悼祭。訃告停靈七日,往來拜祭人員不絕,有武者,有商賈,有士人官員,也有普通的臨安百姓,都是受過名花流恩惠的坊郭民眾。在武者和士人官員祭拜的兩個靈堂中,人們見到了身穿白布深衣、隨同名可秀一起行孝禮的衛希顏。眼見得結侶的真人在此,那直面衝擊的感覺與看報聽報所得大不相同,讓人瞬間空白,什麼想法都沒有了,只有“天作之合”閃念而過,即使之前非議兩人結侶的那些士子和官員,也不得不承認,這兩人的氣度風采,珠聯璧合。

至停靈第三日,以宰相丁起為祭告使的眾位朝臣聯袂而至,攜旨而來。

作者有話要說:備註:

關於諡號之議——

從宋代起,文臣的最高諡號是“文正”,武臣的最高諡號是“忠武”。

“文正”應該是起源於文貞,比如唐朝的魏徵,但宋代之前,“文”字後面帶的字似乎是沒有等級的,如房玄齡諡號“文昭”,姚崇諡號“文獻”,狄仁傑諡號“文惠”,並無明顯的等級之分,還是很單純地是按照個人的特點來定諡天下男修皆爐鼎最新章節。

到了宋朝,為了避仁宗趙禎的名諱,將文貞改為文正。雖然就歷史淵源來講,文貞和文正一脈相承,但是就地位而言,還是應該區別待為好。魏徵諡號“文貞”應該是“清白守節曰貞”而定,這和正的意思有本質區別。

“文正”的發揚光大是從仁宗時代起。當時宋仁宗想賜諡他的老師夏竦“文正”,結果朝臣紛紛反對,司馬光說道:“諡之至美,文正也!”(司馬光的這個結論有可能是根據唐代張守節的《史記正義》中提到的諡法解得出)。

司馬光說:“諡法本意:道德博聞曰文,靖共其位曰正。而夏竦奢侈無度,聚斂無厭,內則不能制義於閨門,外則不能立效於邊鄙,言不副行,貌不應心。語其道德,則貪淫矣;語其正直,則回邪矣,此皆天下所共識,夏竦得‘文正’之號,不知以何諡待天下之正人良士?”

最後仁宗被迫諡夏竦為“文莊”。

從這次爭論之後,文正被士大夫所重,而第一美諡的地位得到確立。

自司馬光以“文正”為最美被士大夫接受後,諡文正的標準甚為嚴格。

比如清代,一般的諡號是由大臣先選定幾個諡號然後由皇帝選擇,但是隻有文正這一個諡號是大臣們無權建議的,只有當皇帝覺得失去一個股肱之臣、社稷棟樑的時候由自己建議,文正的特殊性可見一般了。

再論武臣諡號,狄青很冤,是被文臣猜忌而死,仁宗要定諡“忠武”,被一幫文臣給擰了,最終定諡“武襄”。又如嶽飛,諡號“武穆”,這是宋孝宗時定的諡號,到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改諡忠武——所以,正經的來說,嶽飛應該是嶽忠武,不是嶽武穆,“忠武”是最高諡號。

又論:單諡和雙諡。

單諡“文”和雙諡“文正”,究竟誰的規格比較高呢?

唐代,人臣單諡一個“文”的,有五人:韓愈、白居易、李翱、陸希聲、權德輿。

宋代,人臣單諡一個"文"的,有三人:楊億、王安石、朱熹。

宋代諡號“文正”的,有八人:李昉、范仲淹、司馬光、王旦、王曾、蔡卞、鄭居中、蘇軾。(很多宋人士大夫認為:唯范仲淹、司馬光、王旦應為文正,其餘五人應是文貞,為避仁宗諱而為文正)

很難說“文”和“文正”哪個更高。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以歐陽修定諡號的過程來評斷一二——

太常寺合議時說:“公(指歐陽修)為聖宋賢臣,一世學者之所師法,明於道德,見於文章,究覽六經群史諸子百氏,馳騁貫穿,述作數十百萬言,以傳先王之遺意。其文卓然自成一家,比司馬遷、揚雄、韓愈,無所不及,而有過之者。方天下溺於末習,為章句聲律之時,聞公之風,一變為古文,鹹知趨尚根本,使朝廷文明,不愧於三代漢唐者。太師之功,於教化治道為最多。如太師,真可謂文矣。”

博士李清臣閱讀行狀,考按諡法,說:唐韓愈、李翱、權德輿、孫狄,本朝楊億,皆諡文。太師固宜以文諡。

但是,太常寺卿說:文則信然不可易也。然公平生好諫諍,當加獻,為文獻;無已,則忠,為文忠。

眾人又合議,說:文獻迭犯廟諡,固不可,忠亦太師之大節。太師嘗參天下政事,進言仁宗,乞早下詔立皇子,使有明名定分,以安人心。及英宗繼體,今上即皇帝位,兩預定策謀,有安社稷功。和裕內外,周旋兩宮間,迄於英宗之視政。 蓋太師天性正直,心誠洞達,明白無所欺隱;不肯曲意順俗,以自求便安好;論列是非,分別賢不肖,不避人之怨誹詛疾限制級貼身高手。忘身履危,以為朝廷立事。 按《諡法》:“道德博聞曰文”,“廉方公正曰忠”,今加“忠”以麗“文”,宜為當。

於是,遂定諡上奏。

單從上面的過程來看,文忠並不是比文低的諡號,而是要以忠字來補充文字。

但又有說法言:當時的太常寺卿與歐陽修有矛盾,所以定諡時損了他一把,沒能定成“文”。

又據說:歐陽修私德不修,有兩樁醜聞,所以影響了他的定諡。

第一件事是關於歐陽修的“外甥女”張氏。雖說是“外甥女”,但雙方並無血統關係,是歐陽修的妹夫的前妻所生,當然在宋代社會中歐陽修和她還是有嚴格的倫理與輩分關係。

歐陽修的妹妹嫁人不久便守了寡,歐陽修可憐她,便把她和外甥女接到自己身邊撫養。外甥女長大成人,嫁給了歐陽修的遠房侄子歐陽晟。歐陽晟可能有效能力障礙,外甥女耐受不住,便與家僕陳諫私通,被人發現送到了開封官府。不知是出於何種目的,外甥女突然揭發歐陽修和她有不倫之情。後受人利用,屈打成招,竟然說歐陽修和她有亂倫,還欺佔了她孃家的財產——有人事先用張氏的家財購買田地,落在歐陽脩名下。顯然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政治鬥爭,目的就是置歐陽修於死地。歐陽修上表為自己辯白,仁宗皇帝也不相信歐陽修會做出如此傷風敗俗之事,多次作出批示,表明態度,但人言可畏,何況那些人不依不饒,他的政敵錢勰藉此攻擊他,歐陽修有口難辯,仁宗只好將歐陽修貶到滁州。

第二件事更嚴重了。歐陽修妻子的堂弟蔣宗孺犯了事,遭到彈劾,蔣本來希望歐陽修能幫自己開脫一下,沒想到歐陽修卻上書要求儘快處理。蔣對此恨恨不已,就揭露出歐陽修和大兒媳吳春燕有染。這真是一個晴天霹靂,這件事還被人告到皇帝那裡去了,不過宋神宗不相信,方才作罷。

這兩件事對歐陽修的打擊很大,他心灰意冷,一再要求辭職,但未被允許,過了幾年,就去世了。定諡時這兩樁事被太常寺卿給翻了出來,影響歐陽修諡號“文”——從這麼來看,似乎單諡“文”又比雙諡高。

然而究竟何為真相,爭議頗多,也無法就此斷定“文”比“文正”高。

再看朱熹定諡時,劉後村言:“(朱熹)庇民之學,鬱而未伸;著書立言之功,大暢於後。合文與忠諡公,似矣而非也。有功於斯文而謂之文,簡矣,而實也。請以韓子(韓愈)之諡諡公。”——按此理解,“文”的諡號是比較符合朱熹的道德文章,而忠字則不及,和朱熹一生的官運聯絡,確無大忠之事表現出來。

某西個人認為,諡“文”之人有個規律,就是本身是學問大家,但是和政治的牽連並不大,這點從“文起八代之衰”的韓愈,“程朱理學”的朱熹,“新樂府運動”的白居易,"西昆體"詩歌主要人物楊億等都可以看出來,雖然為官但是都不算是國之重臣,其他名氣較小的如李翱、陸希聲、權德輿等都是詩人出身,參政也不深入,或許可以由之認為諡“文”,是以突出表彰學問上的造詣?而在政治上的功績不顯著,故而沒有選擇另外一個字來配合。

當然上述規律有一個人是特例,即主導熙寧變法的宰相王安石,這是不折不扣的國之重臣,為什麼也是單諡文呢?

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看,王安石的諡號“文”是哲宗定的,當時新舊兩黨的勢力仍然在相互抗衡,哲宗本人也經歷了從一箇舊黨支持者向新黨靠攏的過程,特別是由於支援舊黨的高太后的存在,情況變得更加複雜。

所以,王安石的諡號很可能是一個政治上的妥協。

無論“文正”還是“文成”,舊黨都不同意王安石定此諡,“文正”是要德才兼備、恪盡職守、忠君愛民——舊黨認為王安石斂財,失君子之德,又亂法害民,不足以為正。而“文成”的成有安民立政之意,顯然舊黨認為王安石也是不具備的。於是,最終單諡一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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