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孫官》
一、上任 光緒二十七年,豫南大旱,赤地千里。朝廷委任李默為新鄭縣令,賑災安民。 李默時年三十有五,寒門出身,十年苦讀方得此職。臨行前,其父召至內室,示一聯曰:"眼前百姓即兒孫,莫謂百姓可欺,宜容下兒孫地步;堂上一官作爹孃,緩說一官易做,還盡點爹孃恩情。" 默叩首受教,懷聯赴任。 二、察訪 新鄭城郊,餓殍遍地。李默微服私訪,見一老嫗伏屍而泣,問其故。 嫗曰:"老身張氏,夫早亡,與子相依。去歲大旱,顆粒無收。縣衙徵糧如虎,吾兒抵死不從,被衙役活活打死。" 默問:"縣令何在?" 嫗指城東:"高牆之內,笙歌不絕。" 默歸衙,查卷宗,見前任縣令趙德已調任開封府同知,卻留一子趙琦在縣為吏。默不動聲色,次日升堂理事。 三、設局 趙琦入見,年方二十,錦衣華服,倨傲不恭。 默問:"本縣初到,不知前任有何未了之事?" 琦答:"家父臨行,囑小吏轉告大人:新鄭民刁,須以重典治之。" 默頷首:"令尊高見。本縣欲開倉放糧,趙公子以為如何?" 琦變色:"不可!朝廷徵糧在即,若開倉,何以交差?" 默笑:"公子所言極是。然災民洶洶,如何安撫?" 琦附耳道:"可令富戶捐糧,大人得利,災民得食,兩全其美。" 默佯喜:"妙計!此事便由公子經辦。" 四、請君入甕 三日後,趙琦呈上捐糧冊,富戶三十家,捐糧千石。 默翻閱,問:"為何獨缺城南周家?"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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