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五十年代炮灰原配3
擴音法器她控制著,並沒有弄出太大的動靜,早上這一出,只有相鄰的幾戶人家,聽到了一點零星內幕。
所以一路上看到她病懨懨,還堅持著去地裡的模樣,心細一點的都是一臉同情的模樣,而大大咧咧的卻都在勸她先回去。
現在又不是搶收搶種的時節,農活稍微放一放,也不礙事,等身體養好了,怎麼幹不成?
對於這些人,王二妮只報以苦笑,代替回答。
話卻沒有說一句,說什麼呢,原身的處境,大家又不是不知道,但在他們這些人看來,原身就是個外來的媳婦,哪能為了她,去打自己人的臉。
尤其是這個自己人,還是他們村裡難得的出息人,雖然不是自己家裡的,但有人脈在,出了什麼事,也有個求助的退路不是。
所以,原身母子倆在這些人看來,只要沒餓死實在算不得什麼。
也所以,上輩子哪怕還沒到那地步,但去的悄無聲息,也沒人多嘴說什麼。
但這些人好就好在,只是冷漠,做不到親自動手,有時候,還會在不影響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做些可有可無的善事。
這些與王二妮都沒幹系,反正,她又不要跟人一家親,能利用一二就挺行的。
稻田這會正是除草的時節,到了那,水田裡三三兩兩站著幹活的人,如今打了土豪,田地都是自家的,幹活的熱情都高漲著呢。
看到這裡,尤其是這些人裡,還有就跟在她身後不遠,一起過來的林老婆子,王二妮便放心了。
她人生第一次上臺唱戲,沒有看客怎麼能行?說出去,她不要面子的嗎?
王二妮剛彎下腰準備脫鞋,就眼前一黑栽了下去,幸好還留有點意識,頭稍微抬了抬,避免了臉先著地的悲劇。
雖然她覺得,這張不到三十,卻堪比五十的老嫗臉,沒什麼好保護的必要,但她更不想喫稻田裡的泥巴水啊。
所以,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是保護下吧,人的本能作祟,昏倒前還能保護自己,也是條件反射,相信誰也說不出什麼。
她倒下的時候,正好被周邊的人看到了,一路大喊著奔了過來:「二妮?二妮!快來人啊,田叔家的二妮昏過去了。」
「什麼?怎麼會昏過去的?這會太陽也不大啊,總不可能是中暑吧?」
「呀,她臉怎麼這麼紅,還這麼燙?」
這時,聽到早上那一出的鄰居林老婆子,故作高深的道:「這個我或許知道。」
遠親不如近鄰,但同樣也有句話叫遠交近攻,林老婆子跟田老婆子的關係,就是後一種。
平日裡更是秉持著『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路數,偶爾見了原身受欺負,還會『仗義執言』。
反正,敵人不開心,她就開心了。
所以這會,一點給她留臉面的心思都沒有,將早上聽到的加上一點藝術加工,全都倒了個乾淨,聽得周邊的人一陣沉默。
「不是說,是當親女兒對待的嗎?」
「嗐,他家又沒生個閨女,獨苗一個的,誰知道親女兒是什麼待遇,也許比這還不如呢。」
這話一出,眾人詭異的竟然覺得她說的對。
「那現在咋辦?去田家叫人?」
林老婆子眼珠子一轉,瞬間來了主意,阻攔道:「去田家叫人有什麼用。
萬一送回去後,人不給藥就讓人熬著,再給熬沒了,咱可就是殺人幫兇了,哦喲,這樣一算,咱死後不會下地獄吧,損陰德的哦!」
「那、那咋辦?」那人有些麻爪,這當個熱心腸的人咋這麼難捏,他真的只是過來看一眼的哇。
「去叫村長過來吧,他是幹部,咱村裡大大小小的事,他說了算,找他準沒錯,以後出了事,也算不到咱們頭上來。」
「唉,那我現在就過去。」那人說完,飛快的跑走了,一點都沒思考,林老婆子是不是在誇大其詞。
目的達成,林老婆子死命的掐著自己的虎口,死嘴,忍住,別笑!
還沒到時候呢,等村長過來,她還得繼續添油加醋,哦,不對,她這叫作證。
對,作證!
哼,她倒要看看,這次把田老婆子的臉皮,在全村人面前扯下來後,那老妖婆還有什麼臉面在她面前裝相。
什麼善心?不過就是家貧,覺得獨苗苗娶不上媳婦,撿到一個不傻不殘的黃花閨女,才接到家裡當兒媳婦的。
還有什麼離婚不離家,當親女兒看?呵,外面兒子兒媳給錢,家裡還有老黃牛幹活,這算盤當誰看不出來呢。
最最重要的是,這老虔婆年輕時,給她婆婆進讒言,現在又挑撥她和兒媳婦的感情,不出了這口惡氣,她就不姓林!
這就叫小人報仇,從早到晚,她花了差不多半輩子的時間,盯著田老婆子,瞧瞧,可不就讓她等到了機會?
至於在外面當大官的親兒子,呸,原配妻兒都沾不到對方的光,她這個外人就能了?
在她看來,村裡的人都是傻蛋,連這都看不出來。
再說了,以她和田老婆子的關係,哪怕是上趕著討好,都沒戲,既然這樣,索性得罪到底好了,反正她先爽了再說。
了不得,她跑去大鬧一場就是了,反正現在是老百姓當家做主,她纔不怕呢。
所以,見到村長來了,林老婆子一個支稜,走在最前方,將事情從頭到尾,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通。
最後才道:「村長啊,你可是上面派來的幹部,可得為我們這些被欺壓的老實人做主啊。
你瞅瞅,這孩子多可憐啊,燒成這樣不叫看大夫就算了,還沒喫沒喝的,就被趕出來幹活,她這應該也算是被解救的一員吧?」
村長名叫孫愛黨,是退伍軍人轉業,因為新國初立,需要清算的地方也多。
許多受過傷,沒法上戰場的退伍軍人,就被安置到地方當了基層幹部,宣傳一下新政,順便查探有沒有別國留存的迪特。
有原籍的返回原籍,原籍不明或者不合適的,便在駐地周圍就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