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孝義郡君,請接旨
……還要怎麼調查?
已經調查過很多次了啊!
蕭大夫人當年瘋了一般逼著朝廷查,已經惹怒了皇帝,蕭蘊珠怎麼又來?
就不怕皇帝大發雷霆?
在場所有大臣驚訝地看向蕭蘊珠,太華殿中陷入沉默。
至於皇帝什麼表情,沒人敢看。
不知過了多久,皇帝才嘆道,「已經十年了,你們還沒忘吶!」
和大臣們猜想的不同,他並沒有生氣,甚至還為蕭愛卿有這樣的女兒而喜悅。
蕭蘊珠低著頭道,「生身之父,至親手足,如何能忘。」
這一幕她設想過很多次,真正到來時,內心竟然比較平靜。
彷彿水到渠成,之前的諸多努力,最終匯集成一個確定的結果。
沒人知道她為了走到這一步做了多少準備。
皇帝耐心地道,「蘊珠,朕體諒你的心情。但朝廷前後一共查過三次,耗時一年有餘,結論都是天災,而非人禍。」
蕭蘊珠語音平穩,「臣婦明白。只是臣婦也有證據,能證明這場意外並非天災。」
皇帝眉眼微動,「哦,什麼證據?」
大臣們也難掩詫異。
……這麼多年了,還能有什麼證據?可如果沒有證據,她又怎敢這麼說?須知御前應對若有謊言,便是欺君大罪。
當下都屏息靜氣,盯著殿中那纖弱的身影。
蕭蘊珠:「啟稟陛下,臣婦父兄遇難,是洪嘉九年,臣婦查了雲羅江那一段江面上下百裡、前後二十年的行船狀況,均無類似事件。若是天災,怎會只降到我父兄頭上?這足以證明有人謀害!」
皇帝:「……這就是你所說的證據?」
他還以為能有什麼確切的人證或物證呢,原來只是推測。
推測可做不得準。
蕭蘊珠慢慢道,「陛下難道不覺得奇怪麼?二十年來,那段江面上同體量的官船,無論遇到多大的暴雨,多急的狂風,都不曾沉沒,唯有我父兄所乘那一艘沉入江底,無一活口!」
小時候只顧著悲傷,想得不多,長大後卻是越想越奇怪。
船行江上,便有翻了或沉了的可能,但船上人又不是死的,為何不逃?哪怕不能全部逃出,也總該有倖存者。
她查過古今多起江難,若是自然形成,再險的局面,也不致全軍覆沒,死得一個都不剩。
除非是人禍。
想通這一點的時候,她悚然而驚,首先懷疑的是皇帝。
但經過這些年的觀察和思考,又覺得不會是他,因為沒有理由。
父兄是皇帝最為忠心的臣子,謀害他們,對皇帝有害無利。
其次她懷疑的是二叔蕭暉,父兄死後,他是最大的得利者。
後來也打消了這種懷疑。
不是相信蕭暉的人品,是相信他的才幹……他根本沒有能耐策劃如此周密、毫無破綻的計劃。
何況她查過蕭暉好幾年,都沒查到與此事相關的痕跡。
兇手究竟是誰?
她推測不出,實在沒辦法了,才會想到用功勞換取皇帝再調查一次。
皇帝默然。
奇怪麼?當然奇怪!
所以他不信當地官府的稟報,專程從京城派人查了三次。
三次回稟,都沒有人為的跡象。
而且他派去的這三批人,素日並無交情,甚至隱隱敵對,萬無可能聯合起來哄騙他。
他也只能歸結於雨夜行船,厄運纏身。
蕭蘊珠又道,「先父還曾任過水師總兵,手下頗多善水之人,縱然雨夜行船,也不可能全部折戟於並不湍急的雲羅江!陛下,臣婦父兄和那一船人去得冤啊!除了陛下,還有誰能替他們伸張正義呢?」
徐衡策也深施一禮,「微臣也覺此事可疑,懇請陛下徹查!」
皇帝嘆口氣,「若還是一樣的結果呢?」
蕭蘊珠輕聲道,「無論結果如何,臣婦都能安心了。」
非要奏請皇帝再查一次,是她不能安心。
餘生都不能安心。
而如果查了還是一樣的結果,只能說明天意如此,她也坦然接受,不再自困其中。
因為她盡力了。
皇帝看著她嘆息,「蘊珠之孝心,可與漢時緹縈相比。好,朕成全你!」
當堂下詔,著令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再查此案!
徐衡策又施禮道,「陛下,何不再派一支繡衣使?」
皇帝略一遲疑,採納了他的諫言。
此前三法司就派人去過了,沒查出什麼,派支繡衣使也好。
——
回寧國公府的馬車上,蕭蘊珠緊緊握著徐衡策的手,忽然夢遊般道,「徐衡策,陛下真的答應了再查此事?」
徐衡策柔聲道,「是,你做到了!」
蕭蘊珠的眼淚奪眶而出。
她在太華殿上思緒冷靜,一聲沒哭,此時卻有些忍不住。
多年宿願,一朝得償,這滋味難以言喻。
徐衡策為她拭淚,「派去雲羅的繡衣使,我會挑一批精幹老練的,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蕭蘊珠帶著哭腔道,「好,謝謝!」
徐衡策攬著她不再說話,也不勸她別哭。
有些東西積壓在心裡太久,會成為心上的石頭,壓得人喘不上氣,哭出來反而好過一些。
兩人到家沒多久,大太監李公公突然帶著聖旨來了。
寧國公連忙命人擺香案,召閤府接旨。
等李公公拖著嗓子唸完聖旨,蕭蘊珠還在怔愣中,徐夫人、周若蘭、韋曉妍等人也有點呆。
李公公笑眯眯地道,「孝義郡君,請接旨。」
蕭蘊珠:「……臣婦謝主隆恩!」
沒錯,皇帝誇她孝感動天,且心懷大義,封了她為孝義郡君。
漢唐之時,郡君可封外命婦,但在本朝,郡君只封宗室女。
皇帝這是破格冊封,天恩浩蕩。
李公公將聖旨放入她手中,笑容可掬,「郡君收好了!」
心裡對蕭蘊珠很是佩服,上回宣旨賜婚,她還只是蕭六姑娘,不到一年就成了郡君,厲害!
寧國公、徐夫人、周若蘭等人看著蕭蘊珠手中的聖旨,不約而同地想道,這回好了,更得罪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