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速之客

我的老公是妖怪·蕭黎草·2,145·2026/3/27

午後的陽光總是令全身有毛的動物喜愛,可以任意的在陽光下打滾,可以仰躺在陽光下曬著肚皮,狐狸就是這種動物的鮮明代表,努力伸展四肢在陽光下享受溫暖,銀白的毛被陽光曬得軟軟的,暖暖的,尾巴似有似無地搖擺一下,表明他在享受,毛茸茸的耳朵被秋天將死的小飛蟲偶爾騷擾一下,便立即敏感地動起來,抖抖。 珍珠下班回到家有種家裡養狗的感覺,心中想到幸好不是夏天,要不然他會脫毛。 不知從何時開始,狐狸有變回原形的習慣,每天下午兩點,珍珠家客廳正是被太陽照得緊的時候,狐狸就趴在那裡,閉著雙眼,像一個沉思者一樣,珍珠總有種感覺,他是在回憶著什麼?他活的夠久了,從他嘴裡聽到“我已經活了一千多年”的話語,著實讓珍珠吃了一驚,但珍珠知道,狐狸比他自己說的年齡活的還久。 剛開始,有一點熟悉的時候,珍珠問狐狸為什麼要當人,狐狸就擺出要吃了珍珠的怒氣和眼神,久了,珍珠再問,狐狸只是給一個不屑的“哼”然後鄙視地說:“豬的智商沒法懂狐狸的過去。” 當然,珍珠終於知道狐狸的名字,叫蕭暮。 與此同時,與狐狸相反,最討厭陽光的張日辰的家裡來了不速之客。 討厭陽光的狐狸,張日辰恐怕是狐狸中的特例。 黑色的鴨舌帽,穿的一身樸素的衣衫,嘴裡叼根菸,手上戴著外面買不到的奇怪樣子的戒指,站在張日辰面前的正是巫師。 “我們來談一個交易吧。” 張日辰露出嘲諷的表情,冷酷的臉上露出不和諧的笑容:“巫師和妖怪談交易?笑話!” 從某種角度上看,巫師可以算是妖怪的敵人。 巫師沉默了片刻,伸手拿下鴨舌帽,黑色的長髮甩了下來,黑緞子一樣的長髮垂至腰間;他的五官精緻,有一種近乎月亮朦朧的柔和之美,跨越性別的容貌和狐狸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只不過沒有狐狸妖媚而已。 “你可以聽聽嘛,我再次囚禁蕭暮,把蕭暮的內丹給你,那種東西對我也沒什麼用處,但是對於你這種小狐崽兒來說,可是足以再提高一百年修為。” 巫師絲毫不看張日辰的臉色,拿起一杯清香四溢的茶,抿口喝了起來,秋風從視窗吹進,撩起巫師的幾縷髮絲。 “前提是,你要幫我算計那個老狐狸,我打不過他。” “小人之舉!” “對對,一百年前我就是小人之舉,才關了他一百年。一個小人之舉,可以關狐狸一百年,值得!”巫師淺淺一笑,語調中帶有暢快之意。 張日辰依舊一副冰山容顏:“我不答應。” 巫師也不急,反而站起來在張日辰的小公寓中走了一圈,走到臥室拿著床頭一張照片,神秘而詭異地笑笑,笑容惹人妙目,讓人有如沐春風之感。 “我知道你的秘密,你對那個胖女人似乎有特殊的情懷,你不怕我把秘密告訴那個胖女人?”一個閃身,巫師來到張日辰的身後,速度之快,步法詭異,讓人目不暇接,但是在張日辰的眼中卻是雕蟲小技。 白皙嫩滑的手撫上冰山男人的肩膀,用有磁性的聲音道:“其實你還是挺擔心那個胖女人的吧!她要是有事,你會很麻煩的。” 依舊是用力打掉那隻讓人噁心的手,張日辰只是不屑地發出一聲“哼”:“你隨便,我討厭那個蠢豬一樣的女人,而且時機成熟了,新生兒有很多,我不在乎了。” 張日辰滿意地看著巫師的表情,由自信能說服自己變成失算的懊惱,剎那間,輸家變成贏家。 張日辰不在乎那個秘密的洩露,二十三年,他跟了珍珠二十三年,看著珍珠出生,到珍珠牙牙學語,進入小學、中學、大學以及現在工作,他都在時不時地看著珍珠。他的年齡也許對於狐狸蕭暮來說,是一隻小狐崽兒,但是對於珍珠來說,他可以當珍珠爺爺的爺爺了。 珍珠遲早有一天知道張日辰為什麼有時候對她溫柔親暱,有時候對他冷淡無情。 所以張日辰不在乎,也預料到有這麼一天。 “倒是你,有這麼恨蕭暮嗎?關了他一百年還不夠,你還想永遠囚禁他,不要說你的壽命有限,世間萬物都是有始有終的,誰都會死,狐狸也會死。” “你不懂,我和他的仇恨大於天地,即使關了他一百年我也不解氣!”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還想用相同的招數吧。” 巫師將頭髮挽上去,從新帶上鴨舌帽,諷刺地笑容蔓延在嘴角:“哪裡一樣了,一百年前那個叫瀟瀟的女人不知道蕭暮是狐狸;而現在那個蠢得和豬一樣的女人知道蕭暮是狐狸,差距很大的。” 張日辰不再說話,眨眼間,巫師已經消失在房間裡了,但是巫師的氣味還在,過於濃鬱的香氣讓張日辰不由得打了個噴嚏。 夕陽西下,殘陽如血,又是一日將過。 夜店裡的男人們向捕獵的獅子見到美味的肉一般蠢蠢欲動,當然,沒有獅子的雄風,而是一個個坐在店裡等待美女們的到來,各顯風姿,光彩奪目。 這就是有名的牛郎夜店。 頭牌牛郎鄧子傑剛剛送走一個尋求發洩的女人,青澀的面容略顯滄桑。 他再未結婚以前就是這店裡的頭牌,只不過後來人氣下降,現在那張離婚證明就貼在店裡最醒目的位置。年僅二十一歲就是店裡的頭牌,很多人羨慕,很多人嫉妒。但是隻有鄧子傑知道自己的辛酸,從到處找工作到淪落牛郎,再到成為夜店女人一條街的頭牌。 “小杰,有人找。” “就來。” 當鄧子傑走到前臺時,角落裡坐著一個頭戴鴨舌帽的男人,皮膚在暗淡的光線下更加顯得白皙細膩,他微微向鄧子傑招手,帶著令人厭惡的笑容。 鄧子傑確定自己不認識這個人,想轉身就走,卻被老闆告知,這個人出了大價錢,只讓他和他談一談。 夜店的辣舞歡歌和炫彩燈光讓鄧子傑有些發昏,看不清來者的表情,卻能清楚地聽到來者的話,平時相聚一張桌子的距離不大聲喊根本聽不見,而此刻,對面的人只是輕輕蠕動著嘴皮,他卻能聽得異常清晰。 那人說:“你是珍珠的前夫,我們來談個交易吧。”

午後的陽光總是令全身有毛的動物喜愛,可以任意的在陽光下打滾,可以仰躺在陽光下曬著肚皮,狐狸就是這種動物的鮮明代表,努力伸展四肢在陽光下享受溫暖,銀白的毛被陽光曬得軟軟的,暖暖的,尾巴似有似無地搖擺一下,表明他在享受,毛茸茸的耳朵被秋天將死的小飛蟲偶爾騷擾一下,便立即敏感地動起來,抖抖。

珍珠下班回到家有種家裡養狗的感覺,心中想到幸好不是夏天,要不然他會脫毛。

不知從何時開始,狐狸有變回原形的習慣,每天下午兩點,珍珠家客廳正是被太陽照得緊的時候,狐狸就趴在那裡,閉著雙眼,像一個沉思者一樣,珍珠總有種感覺,他是在回憶著什麼?他活的夠久了,從他嘴裡聽到“我已經活了一千多年”的話語,著實讓珍珠吃了一驚,但珍珠知道,狐狸比他自己說的年齡活的還久。

剛開始,有一點熟悉的時候,珍珠問狐狸為什麼要當人,狐狸就擺出要吃了珍珠的怒氣和眼神,久了,珍珠再問,狐狸只是給一個不屑的“哼”然後鄙視地說:“豬的智商沒法懂狐狸的過去。”

當然,珍珠終於知道狐狸的名字,叫蕭暮。

與此同時,與狐狸相反,最討厭陽光的張日辰的家裡來了不速之客。

討厭陽光的狐狸,張日辰恐怕是狐狸中的特例。

黑色的鴨舌帽,穿的一身樸素的衣衫,嘴裡叼根菸,手上戴著外面買不到的奇怪樣子的戒指,站在張日辰面前的正是巫師。

“我們來談一個交易吧。”

張日辰露出嘲諷的表情,冷酷的臉上露出不和諧的笑容:“巫師和妖怪談交易?笑話!”

從某種角度上看,巫師可以算是妖怪的敵人。

巫師沉默了片刻,伸手拿下鴨舌帽,黑色的長髮甩了下來,黑緞子一樣的長髮垂至腰間;他的五官精緻,有一種近乎月亮朦朧的柔和之美,跨越性別的容貌和狐狸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只不過沒有狐狸妖媚而已。

“你可以聽聽嘛,我再次囚禁蕭暮,把蕭暮的內丹給你,那種東西對我也沒什麼用處,但是對於你這種小狐崽兒來說,可是足以再提高一百年修為。”

巫師絲毫不看張日辰的臉色,拿起一杯清香四溢的茶,抿口喝了起來,秋風從視窗吹進,撩起巫師的幾縷髮絲。

“前提是,你要幫我算計那個老狐狸,我打不過他。”

“小人之舉!”

“對對,一百年前我就是小人之舉,才關了他一百年。一個小人之舉,可以關狐狸一百年,值得!”巫師淺淺一笑,語調中帶有暢快之意。

張日辰依舊一副冰山容顏:“我不答應。”

巫師也不急,反而站起來在張日辰的小公寓中走了一圈,走到臥室拿著床頭一張照片,神秘而詭異地笑笑,笑容惹人妙目,讓人有如沐春風之感。

“我知道你的秘密,你對那個胖女人似乎有特殊的情懷,你不怕我把秘密告訴那個胖女人?”一個閃身,巫師來到張日辰的身後,速度之快,步法詭異,讓人目不暇接,但是在張日辰的眼中卻是雕蟲小技。

白皙嫩滑的手撫上冰山男人的肩膀,用有磁性的聲音道:“其實你還是挺擔心那個胖女人的吧!她要是有事,你會很麻煩的。”

依舊是用力打掉那隻讓人噁心的手,張日辰只是不屑地發出一聲“哼”:“你隨便,我討厭那個蠢豬一樣的女人,而且時機成熟了,新生兒有很多,我不在乎了。”

張日辰滿意地看著巫師的表情,由自信能說服自己變成失算的懊惱,剎那間,輸家變成贏家。

張日辰不在乎那個秘密的洩露,二十三年,他跟了珍珠二十三年,看著珍珠出生,到珍珠牙牙學語,進入小學、中學、大學以及現在工作,他都在時不時地看著珍珠。他的年齡也許對於狐狸蕭暮來說,是一隻小狐崽兒,但是對於珍珠來說,他可以當珍珠爺爺的爺爺了。

珍珠遲早有一天知道張日辰為什麼有時候對她溫柔親暱,有時候對他冷淡無情。

所以張日辰不在乎,也預料到有這麼一天。

“倒是你,有這麼恨蕭暮嗎?關了他一百年還不夠,你還想永遠囚禁他,不要說你的壽命有限,世間萬物都是有始有終的,誰都會死,狐狸也會死。”

“你不懂,我和他的仇恨大於天地,即使關了他一百年我也不解氣!”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還想用相同的招數吧。”

巫師將頭髮挽上去,從新帶上鴨舌帽,諷刺地笑容蔓延在嘴角:“哪裡一樣了,一百年前那個叫瀟瀟的女人不知道蕭暮是狐狸;而現在那個蠢得和豬一樣的女人知道蕭暮是狐狸,差距很大的。”

張日辰不再說話,眨眼間,巫師已經消失在房間裡了,但是巫師的氣味還在,過於濃鬱的香氣讓張日辰不由得打了個噴嚏。

夕陽西下,殘陽如血,又是一日將過。

夜店裡的男人們向捕獵的獅子見到美味的肉一般蠢蠢欲動,當然,沒有獅子的雄風,而是一個個坐在店裡等待美女們的到來,各顯風姿,光彩奪目。

這就是有名的牛郎夜店。

頭牌牛郎鄧子傑剛剛送走一個尋求發洩的女人,青澀的面容略顯滄桑。

他再未結婚以前就是這店裡的頭牌,只不過後來人氣下降,現在那張離婚證明就貼在店裡最醒目的位置。年僅二十一歲就是店裡的頭牌,很多人羨慕,很多人嫉妒。但是隻有鄧子傑知道自己的辛酸,從到處找工作到淪落牛郎,再到成為夜店女人一條街的頭牌。

“小杰,有人找。”

“就來。”

當鄧子傑走到前臺時,角落裡坐著一個頭戴鴨舌帽的男人,皮膚在暗淡的光線下更加顯得白皙細膩,他微微向鄧子傑招手,帶著令人厭惡的笑容。

鄧子傑確定自己不認識這個人,想轉身就走,卻被老闆告知,這個人出了大價錢,只讓他和他談一談。

夜店的辣舞歡歌和炫彩燈光讓鄧子傑有些發昏,看不清來者的表情,卻能清楚地聽到來者的話,平時相聚一張桌子的距離不大聲喊根本聽不見,而此刻,對面的人只是輕輕蠕動著嘴皮,他卻能聽得異常清晰。

那人說:“你是珍珠的前夫,我們來談個交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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