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教女
朱寶婷歪著頭想了想:「明玥姐姐說她住在淺水灣道二十四號,是沈伯父二十年前買地自建的別墅,中西合璧的風格。
她說沈家在香港早有佈局,那別墅就是為了應對時局。
她還說,沈家在香港的產業久未打理,日後少不了要宋子明和林文熙幫忙。
哦,對了,宋子明說他要在九龍和銅鑼灣開震旦銀行分行,能拿出幾千萬港幣周轉;
林文熙說要給明玥姐姐送絲綢樣本和蘇繡小樣,還說可以引薦華人商會的會長和洋行買辦給她認識。」
朱鴻達敏銳地捕捉到了「銅鑼灣」這個地名,眉頭幾不可察地一挑,和妻子交換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
朱母重新戴上老花鏡,拿起那件蘇繡旗袍,指尖在精細的針腳上緩緩撫過,語氣溫和:「沈家這丫頭,不簡單啊。
宋家、林家的嫡子都上趕著示好,她也接得穩穩噹噹,不卑不亢,是大家閨秀的氣度。宋家把分行開在銅鑼灣,倒是務實的選擇。」
「豈止是氣度,是眼光,是手腕。」朱鴻達端起紫砂壺,給自己斟了杯普洱茶,抿了一口,緩緩道,「她跟宋子明說『百年世家,互相照應本是應該』,這是把宋家的示好,拉回了世家圈層的互助,既沒駁宋家的面子,也沒給任何承諾。
跟林文熙說林家的絲綢『可惜了』,這是點醒林家,老手藝要謀新出路,一句話就撓到了林墨軒的癢處。跟我們家婷婷……」
他看向女兒,眼底的笑意更深了,帶著商人的算計,也帶著父親的慈愛:「答應給婷婷做新裙子,用林家的絲綢,這是用最不著痕跡的方式,把林家、朱家,都拉到了她身邊。
婷婷喜歡她,林家要借她的眼光求變,宋家要借沈家的人脈立足,沈家丫頭,一句話,一個舉動,就把這三家都攏住了。
這份手腕,了不得。宋振邦把分行開在銅鑼灣,不去中環硬碰硬,也是同樣的道理,老狐狸啊。」
朱寶婷聽得似懂非懂,眨了眨眼:「阿爸,你是說,明玥姐姐在算計我們?還有,宋家為什麼不開在中環?中環不是更氣派嗎?」
「不是算計,是智慧。」朱母輕輕拍了拍女兒的手,語氣溫柔,「中環是英資洋行的天下,宋家新來乍到,去那裡是自找麻煩。
銅鑼灣是華人商圈,接地氣,容易站穩腳跟。
宋振邦這是務實,是聰明。至於你明玥姐姐……」她看了一眼丈夫,繼續道,「在香港這片地方,我們朱家是外來戶,雖然有資金,有貨品,但人脈、根基都不如本地華商,更比不上英資洋行。
想要站穩腳跟,單打獨鬥不行,必須抱團。沈家是百年世家,底蘊深厚,沈明玥有眼光,有手腕,若能與她交好,對朱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朱鴻達點頭,接著妻子的話說:「你明玥姐姐說要給你做新裙子,你就高高興興地讓她做。
她用什麼料子,做什麼款式,你都由著她。等裙子做好了,你就穿著去九龍塘的那些茶會、舞會,大大方方地告訴那些太太小姐,這是沈家小姐親手設計、林家絲綢、朱家裁縫做的。
記住,要說得自然,就像炫耀自家姐姐給做的衣服一樣,不要提什麼生意,也不要提什麼合作。」
朱寶婷眼睛一亮:「阿爸的意思是,用我的裙子,給明玥姐姐、林家、還有我們朱家做招牌?」
「聰明!」朱鴻達讚許地摸了摸女兒的頭,「你明玥姐姐若是真有心做衣服,第一條裙子給你,就是試水。裙子做好了,你穿出去,就是活招牌。
九龍塘那些太太小姐,個個眼睛毒著呢,一件衣服好不好看,是什麼料子,誰做的,她們一眼就能看出來。只要你的裙子出彩,不愁沒人問。到時候,訂單自然會來。」
他放下茶杯,手指在黃花梨椅子扶手上輕輕敲擊,發出「篤篤」的悶響,眼底的精光更盛:「沈家有眼光,林家有絲綢,宋家有銀行人脈,我們朱家有百貨渠道和客源。
這幾家若能聯手,沈家出設計和人脈,林家出頂級面料和手藝,宋家出資金和金融支持,朱家出渠道和客源,在香港的高端女裝市場,未必不能闖出一片天。
就算做不成大生意,至少,也能讓『寶記百貨』在香港站穩腳跟,打開局面。」
朱母補充道:「你明玥姐姐剛來香港,人生地不熟,你多陪陪她,帶她熟悉熟悉香港的圈子。
但記住,分寸要拿捏好,她是世家小姐,有她的傲氣,你不要事事都纏著她,也不要動不動就提生意。
就像小時候一樣,當她是你親姐姐,真心對她好,她自然會記著你的好。」
「我知道了,阿媽。」朱寶婷重重點頭,圓臉上滿是認真,「我是真心喜歡明玥姐姐,纔不是圖她什麼。她對我好,我也要對她好。」
朱鴻達和妻子相視一笑。女兒心思單純,這是好事,也是壞事。
好在真誠,壞在容易被人利用。但沈明玥那樣的人,不屑於利用一個小姑娘的真心。
他們教女兒這些,不是要她學得世故,而是要她懂得,在這亂世中,真心與利益,未必不能共存。
「好了,去洗漱休息吧。」朱母柔聲道,「明天不是約了沈小姐通電話嗎?記得把咱們家的地址和電話寫清楚,讓她有空來家裡坐坐。我讓廚房準備她愛喫的蝴蝶酥和杏仁茶。」
「嗯!」朱寶婷高高興興地上樓去了,腳步輕快得像只小鹿。
聽著女兒噔噔噔的上樓聲,朱鴻達臉上的笑意慢慢斂去,重新拿起帳本,卻看不進去了。他轉頭看向妻子,低聲道:「沈家不愧是老謀深算啊。
淺水灣的別墅,二十年前就置下了,這份心機,沈伯謙不愧是上海灘的老狐狸。
他讓女兒來香港打前站,既是狡兔三窟,估計也是看好香港未來的局面。
宋家選銅鑼灣,是明智之舉,看來宋振邦那個老狐狸,還沒被錢衝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