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竹马:卑微小狗求大小姐怜爱 第118章大结局

作者:暴躁柿子

2008年,在线视频行业尚在萌芽之初,周景琛便敏锐捕捉到风口之下的商业先机,带领星耀公司顺势布局,正式切入在线影视赛道。

  秋冬交替之际,星耀旗下影视点播平台「星河影视」正式上线。

  星河影视坐拥海量片库,开放电视剧、电影、动漫等内容的免费在线观看,迅速成长为早期网际网路中,集社区、内容、流量于一体的影视平台。

  网站一经上线便流量暴涨,上线不足两个月,便交出了一份极为亮眼的成绩单。

  那段时间,周景琛时常带着闻喜出席各类酒会与行业聚会,为她引荐各界名流与资本大佬。

  圈内人皆知她背靠星耀,既有实力,亦有资本加持。

  借着这层光环,闻喜接连拿下不少商业代言,也参演了数位当红歌手的MV拍摄。

  后来星河投资一部电影,周景琛亲自向导演推荐闻喜出演。

  可等他前去探班时,却撞见剧本里安排了吻戏,当场就黑了脸。

  也正是这次拍戏经历,让闻喜清晰意识到,自己对演员这条路不感兴趣。

  第一,戏难免涉及亲密戏份,彼时不少影片尺度偏大,镜头直白露骨。加上周景琛是个醋精,别说吻戏了,她就是跟别的男人抱一下搂一下,他都跟患狂犬病的疯狗似的。

  第二,她也算短暂体验过明星生活。出门必须墨镜口罩层层遮掩,走到哪里都被镜头围追堵截,私生活被无限挤压,毫无自在可言。闻喜还是更喜欢无拘无束一点。

  第三,吃青春饭的行业终究难以长久。

  思前想后,闻喜决意踏踏实实在舞蹈行业深耕。

  趁着尚有热度与名气,她在临深创办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家舞蹈机构——喜舞艺术空间。

  姜琦头脑活络,负责机构招生,借着闻喜的名气,顺利为工作室招揽了大批学员。

  闻喜的事业蒸蒸日上。

  2010年春,周景琛驱车,载着闻喜与向芹一同返回平江。

  此行有两件要事:一是将闻志庭的骨灰迁回平江故土,落叶归根;二是回乡探望故人亲友,与儿时玩伴重聚。

  「十来年了……」向芹挽着女儿的手臂,站在康十巷巷口,轻声感慨。

  这片老城区尚未拆迁,却也已列入规划,时日无多。

  三人踏入熟悉的院落,推开腐朽斑驳的木门,簌簌落下的浮尘,无声诉说着经年岁月的变迁。

  周景琛去了对门周爷爷家中,将遗留旧物一一整理,值得留念的物件,都仔细收进一只木箱。

  闻喜与向芹走进屋内,客厅依旧是当年的格局,只是当年被讨债者打砸后的家具,残破不堪,满目狼藉。

  地上散落着几张旧照片,向芹弯腰拾起,轻轻拂去上面尘埃。

  相片早已泛黄,爱人容颜清晰依旧。她指尖抚过照片上闻志庭的眉眼,眼眶一热,泪水无声滑落。

  当年闻喜与周景琛同住的那间次卧,两张单人床仍并排摆放着。

  闻喜拉开抽屉,里面静静躺着自己高中时的歌词本,一些杂物,还有一本厚厚的日记本。

  「给我看看。」周景琛忽然从身后伸手,径直抽走了日记本。

  闻喜慌忙去抢:「还给我!」

  他将本子高高举起,眉眼带笑,低头望着她:「我要看看姐姐的日记本里都写了些什么。」

  闻喜脸颊一烫,伸手掐了把他的腰,咬牙嗔道:「周景琛,你是不是想死!」

  最终她还是把日记本抢了回来,把自己的秘密捂得死死的。

  房间里,熟悉的书桌、并排的小床、老旧的衣柜,一切近在眼前,却已是物是人非,时光荏苒。

  向芹在主卧整理闻志庭生前遗物,次卧里,周景琛将闻喜轻轻圈在书桌前。

  他身形高大,自带几分压迫感,垂眸望她时,黑眸深不见底,眼底翻涌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还记得初三那年,我在这张书桌前给你补习吗?」男人嗓音清润低沉,眉眼间仍有少年轮廓,却比当年更添成熟沉稳,魅力更甚。

  「记得。」闻喜长睫轻颤,「谁能想到,你中考故意失利,最后跟我一起去了二高……」

  他定定望着她,唇角微勾,狭长眼眸里笑意浅浅。

  闻喜心头猛地一顿,眼睛骤然睁大:「你……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你故意没考好,就为了跟我上同一所高中?」

  周景琛擡手,用虎口轻轻捏住她的下巴,在她嫣红柔软的唇上印下一个轻吻:

  「你说呢,小傻子。」

  为了顺理成章、不引人怀疑地和她一同进入二高,中考前,他故意连着冲了好几次冷水澡,把自己冻到发烧感冒,才名正言顺地考砸。

  那段时间,他还刻意装出失落难过的模样,演得滴水不漏。

  闻喜攥住他的衣领,又气又笑:「好啊你,从小就心机这么深,手段一套一套的……太坏了。」

  他捧住她的脸,俯身吻下,含糊的话语散在唇齿之间:「为了能留在你身边,能用的手段,我都用了。」

  「姐姐,我从没说过我是一个好人。」

  一个自幼身有残疾、性格孤僻寡言的少年,心底怎会没有阴暗与偏执?

  在美国留学时,曾有位大学教授评价周景琛:「如果他想,他可以任意攻击世界各国的内网,成为一个高智商犯罪分子。」

  这么多年,若不是闻家父母与周爷爷悉心教养,他或许真的会走上另一条极端的路。

  在面对闻喜时,他心底那点卑微又偏执的占有欲,无时无刻不在疯狂滋长。

  他清楚自己自私、狭隘,从不是胸襟开阔之人。

  为了将她牢牢留在身边,他说过无数谎话:在向阿姨面前不动声色地打压情敌;在她面前装可怜、博同情,谎言信手拈来;利用她心底的柔软与善良,步步为营,强势占有,将她彻底圈进自己的世界。

  周景琛从不是温顺明朗的少年。

  占有欲自小就有,到了十五岁那年,他便对她生出不堪的念想,此后脑海里翻涌的,尽是上不得台面的痴念与欲望。

  而他的小公主,永远干净、纯粹、明媚、耀眼。

  「东西收拾好了吗?」向芹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屋内缱绻的气氛。

  闻喜被他吻得气息微乱,双颊绯红,唇瓣水润潋滟,像沾了晨露的花瓣。

  「出去啦。」她轻轻推了推他。

  三人在平江住了几日,向芹带着他们拜访了几位旧时邻居。

  当年工厂分配的居民楼里,秦阿姨家中坐满了熟人,众人相见,皆是感慨万千。

  「真没想到,你们俩居然真的走到一起了,小时候在巷子里,天天都黏在一块儿,走哪儿都手牵手。」

  「小喜鹊小时候胖得呀,真招人稀罕,身上的肉啊,一晃一晃的。」

  「她那时候是真皮,把我们家小鸡崽用条绳子吊起一条腿倒立在那儿,要不是我回来及时,鸡都被她玩死了。」

  「还爱扒人家裤子呢,老方家的,还有老姜他们家的孩子,不都被她扒过裤子,这孩子爱整人得很。」

  「有一年好像是周师傅领着景琛去哪个地方看腿了,她不知道,回家没见着她弟弟,抹着眼泪挨家挨户敲门,问:『阿姨,你见着我弟弟没有?』,那小脸哭得,委屈难过的哟......」

  「小喜鹊这是给自己捡了个小老公呀。」

  「景琛这孩子从小就聪明,学习好,如今真成了大老板,出息了。」

  「小芹,你这下可享福了,一双儿女,将来再添个小孙子陪你,享不完的福。」

  「唉,只可惜志庭走得太早,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为了厂子扛了那么多。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愧疚……」

  叙旧过后,长辈们便开始催问:

  「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啊?」

  「趁早生,你妈还年轻,能帮你们搭把手。」

  闻喜和周景琛局促地坐在人群中间,听大人聊起小时候的趣事,时不时互相对视,尴尬抿唇轻笑。

  ……

  闻志庭的骨灰,最终安葬在平江市离山墓园。

  漂泊辗转多年,终于得以魂归故土,入土为安。

  他们一同去看望了周爷爷。周景琛特意让人重新立了墓碑,小夫妻并肩跪地,郑重磕了三个头。

  周景琛望着墓碑,声音低沉而郑重:「爷爷,谢谢您。」

  谢谢您收留我,谢谢您教养我,谢谢您与闻家父母一起,护我爱我,教我向善。

  接下来两日,三人又陆续拜访了各路亲戚。

  当年红星机械厂倒闭,闻家欠下巨债,不少亲戚避之不及,甚至冷言冷语。

  向芹并未记恨,只道:人家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她依旧带着女儿女婿,备上礼品上门,小坐寒暄,礼数周全。

  而闻喜的伯伯、舅舅、姨妈几家,当年在闻家最落魄困顿之时,曾伸出援手、借钱相助,向芹一直铭记于心。

  该还的钱,悉数加倍奉还;道谢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得知闻喜伯伯的小儿子在临深读大学,今天毕业正打算找工作,周景琛当即给何立打电话,安排对方进入星耀实习。

  姨妈年事已高,收入微薄;舅舅身患糖尿病,生活不易。离开前,闻喜与周景琛给两家各留下一笔钱,略尽心意。

  连日奔波,向芹略显疲惫,小两口将母亲送回酒店休息后,便出门赴约,与方皓宇、姜小雅见面。

  聚会地点选在平江一家环境雅致的餐厅包厢。

  周景琛与闻喜先到,提前点好菜。不多时,方皓宇与姜小雅相继推门而入。

  「小喜鹊!」姜小雅打扮时髦,一袭白裙搭配驼色麂皮外套,脚踩短靴,臂弯里抱着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奶娃娃。

  她笑容明媚,伸开一只手,上前轻轻抱了抱闻喜。

  「抱歉啊,本来我妈帮我带孩子,结果二姨家临时有事,我只能把宝宝带过来了。」

  闻喜随口问:「你先生呢?」

  「离了。」姜小雅云淡风轻

  多年未见的老同学重逢,落座之后,每个人心底都翻涌着激动与感慨。

  小雅怀里的婴儿胖乎乎、白嫩嫩,是个小混血,瞳色偏浅灰蓝,睫毛纤长浓密,模样乖巧可爱。

  方皓宇先抱了一会儿,又像击鼓传花似的递给周景琛。

  周景琛略显无措,动作小心翼翼,低头凝视着怀里小小的生命,眼神罕见地温软柔和。

  姜小雅看向闻喜,唇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你们俩终究还是搞到一起了。」

  「你这叫什么话。」闻喜轻轻撞了撞她的胳膊。

  「小时候就眉来眼去、黏黏糊糊的,别以为我没看出来。」

  「哪有。」

  「怎么没有?你们俩那相处模式,活脱脱就是小媳妇跟小相公。你动不动就生气了,他一见你生气就低声下气来哄你……我跟方皓宇可从来不会这样。」

  服务员进来上菜,姜小雅压低声音,好奇追问:「谁先表的白?」

  闻喜轻声答:「他。」

  「你看,我就知道他早就喜欢你!当初让你勇敢点,还不听……」小雅轻声感叹,「幸好现在修成正果,也算苦尽甘来。」

  闻喜从周景琛怀里接过奶娃娃,小小的一团软乎乎的,嘴里含着奶嘴,安静乖巧。

  她心底忽然涌起一阵奇异的柔软,指尖轻轻戳了戳婴儿细嫩的脸颊,嘴角不自觉漾开温柔笑意。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小雅问。

  「等办完婚礼再说吧,我可不想大着肚子穿婚纱。」闻喜笑,「到时候婚礼,你们一定要来。」

  「什么时候?」

  「五月。」

  与朋友聚罢,周景琛开车载着闻喜,在平江街头缓缓穿行。

  两人一同来到海平公园,那是他们童年最常去的地方。

  公园早已翻新,新建了几处精致凉亭,当年斑驳颓圮的旧墙,也被粉刷成干净的白墙。

  唯有墙边那棵高大的老槐树,依旧挺拔矗立,岁月不改。

  两人牵手漫步在园中,闻喜忽然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

  「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胳膊受伤,急着小便,还是我帮你扶着……」

  周景琛耳根蓦地一红,硬着头皮道:「不记得了。」

  「切。」她甩开他的手,快步走到那棵大槐树底下。

  闻喜绕着树干细细打量,目光上上下下,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你找什么?」周景琛跟上。

  「找字。」

  「什么字?」

  「小时候刻的字……」她仰起头,忽然眼睛一亮,兴奋地指着树身一处:「找到了!」

  周景琛凑近,只见树皮上刻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迹,历经多年风雨,依旧清晰可辨:

  【小公主闻喜和她的王子周景琛】

  男人身形骤然一僵,屏息凝望着那行字,久久未动。

  「这是你刻的?」周景琛轻声问。

  「对啊。」

  「什么时候刻的?」

  她挠了挠头,小声嘟囔:「小时候啦,好多年了,不记得具体几岁。」

  「为什么刻这句话?」他滚了滚喉结,视线落在她娇俏的脸庞上。

  「你忘啦?有一回我们跟方皓宇在这儿玩,他问你,闻喜是公主,那你是不是王子。我当时嘴快,说哪有瘸腿的王子。你一下子就生气了,拄着拐杖自己回家,理都不理我。」

  说到这儿,她轻轻哼了一声:「小瘸子,脾气还挺大。」

  「后来我猜,你是不是因为那句话才不开心,就偷偷在树上刻了这个。本来想拉你来看,哄哄你,结果睡一觉,就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

  周景琛愣愣望着她,逐渐失了神。

  心口又暖又疼又酸又胀,像是长久的黑暗里,突然被人点亮了一盏灯。

  他曾经惶惑、不安,自卑,患得患失,他绝望地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会是她的王子。

  他不知道,原来,他的小公主很小的时候,就在一棵树上刻下这行字,认他是她的王子。

  而当小公主在大学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在他当时还是个瘸子时,就想跟他表白,跟他这个瘸子在一起。

  他最自卑、最不敢正视、最痛恨的残疾,在她眼里,从来都不算什么。

  她从一开始,喜欢的就是那个瘸腿的少年,残缺的小狗。

  世界突然安静,只剩下心跳声在耳边轰鸣。

  「周景琛,那儿有秋千!」

  闻喜忽然像发现了新大陆,雀跃着奔了过去。

  她穿着米黄连衣裙,配一双干净的白棉袜和运动鞋,乌黑长发柔顺垂落,柳眉杏眼,肌肤胜雪。

  坐在秋千上回眸一笑,眼尾弯起,露出两颗小巧莹白的虎牙,明艳得像春日里盛放的木香花。

  闻喜轻轻晃着纤细白皙的小腿,笑眼甜甜:「小狗,快来帮我推秋千呀。」

  一句话,仿佛时光倒转,斗转星移,两人瞬间跌回年少时光。

  周景琛走到她身后,掌心轻抚,秋千缓缓荡起。

  「再高点,我要再高一点~」

  「呜——我好像飞起来啦~」

  「太高了太高了,我害怕,周景琛,别推了……」

  最后,他俯身,将她从秋千上稳稳抱起,紧紧拥入怀中。

  春日的公园,草木清香漫溢,万物生机温柔。

  闻喜双臂环住他的腰,把脸轻轻贴在他胸口,轻声唤他:

  「周景琛。」

  「嗯?」

  「我爱你。」

  「我也爱你。」

  「我想,也许......我在很早的时候就爱你了。」

  他低头,抵着她的发顶,声音温柔:

  「小公主,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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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遥不可及的光,我是匍匐在地的影,没有光就没有影。——周景琛

  我生来就是大小姐,骄矜倨傲,深陷泥潭也绝不低头,谁都可以见我最狼狈的样子,唯独他不行。因为,他是我的心上人。——闻喜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