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有田有点闲 二百一十

作者:饭团开花

王永珠眼神一冷:“那大姐呢?爹被气成这样了,她居然都不留下来照顾?”

张婆子冷笑道:“人家婆婆男人都赶来了,说了,你大姐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不指望分王家的家产,如今她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公婆男人和孩子都伺候不来,哪里有时间回来伺候亲爹?说有我这个害人精的后娘,生了老二那个害人精的儿子,就该我伺候赎罪——”

“大姐是死人啊?这话也随着婆家说?”王永平一听大怒,说别人可以,说自己爹娘,绝对不能原谅。

这当着大姐的面,这么说,大姐就很有脸么?

“大姑倒是想说点啥,被她婆婆瞪一眼,就跟缩头乌龟一样不敢做声了,后来就被大姑父他们给带走了。”说起来,金壶就气。

这大姑,嫁得也不算太远,几十里山路外地一个村子。

跟七里墩差不多,婆家日子也还可以,起码温饱不愁。

以前大姑逢年过节还回来,虽然她跟自己爹和叔叔老姑不是一个娘生的,可爷爷对大姑格外的重视些。

每次大姑回来,带点东西,走的时候都没空过手。

这次自己爹受伤这么大的事情,大姑按理说应该知道了,怎么也该来看看,可却连人影在都没看到过。

这爷也病了,人倒是来了,一来就把爷给气得病更重了,还拍拍屁股就走了。

丢下这烂摊子,让金壶跟张婆子这两天,真是心力憔悴。

爷的病情加重,药费又加了不少。

奶手里就剩下十两银子,这每天都药费都要钱,如果,如果老姑和四叔去县城,没找到二叔,要不回来钱和地契……

每天晚上金壶都愁得睡不着觉,半大的后生,几天的功夫,长大了许多。

王老柱也不啊啊呜呜的阻拦了,反正拦不拦的,都说了。

只是,他有些没脸见老闺女和儿子。

闺女和儿子为了这个家在外面不知道受啥罪呢,大闺女好,说的那叫啥话?

老婆子虽然是后娘,也可没苛待大闺女啊,老大他们吃啥喝啥,大闺女不是一样么?再说了,那时候有娘护着,她能吃啥亏?

最后给她找的人家,比谁家也不差。

逢年过节,虽然是自己开口了,可老婆子也没硬拗着不给,哪次他们回来,不带点东西回去?

做后娘的,能这样,就已经不错了,还想咋样?

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老大受伤那么大的事情,当大姐的居然没回来看看,放哪里都说不过去。

自己这当爹的受伤了,这闺女是来看望了,可是空着手,不先问自己的病情,劈头就问家里的房子地的事情。

要不是看在这是原配留给自己唯一的血脉的份上,王老柱就想大耳瓜子甩过去,出嫁的闺女管得着娘家的房子地吗?

后来听她说家里的地都卖给一个镇上一个姓吴的人家,说得有鼻子有眼,他心里就起了疑心,再看老婆子和金壶不自然的脸色,哪里还不明白。

当场就一口血吐出来,啥都不知道了。

等醒过来,就手脚发抖,眼歪嘴斜的连话都说不出来,再看身边,除了老婆子和金壶,大闺女人影子都没了。

他的心顿时哇凉哇凉的。

眼下听老婆子和金壶提起,脸上都发烧。

王永珠见王老柱脸上有讪讪之色,也就不好再说了啥了。

再看王老柱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跟四哥,想来是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这次去县城身上了。

或许他心里还有最后一丝的幻想,王永安不会那么多绝情。

只可惜,王老柱注定要失望了。

喝口张婆子倒的水,王永珠才细细将去县城发生的事情一一讲来。

听到王永珠一个人去拦失控下滑的货车,虽然闺女就完好的在自己眼前,张婆子还是又气又急的拍了王永珠的背:“你这丫头,你胆子怎么这么大?这要是有个万一,你让娘咋办?你这是逼着娘跟你一起去啊,你这不省心的丫头!”

王永珠看到张婆子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忙老老实实的认错:“娘,我知道错啦,以后不会了!”

好说歹说才劝好了张婆子,才继续往下说。

说到去书院,又去王永安以前的家,跟那杨婆子的大吵一架,还有用镖局欠的人情,对王永安的报复,一点都没隐瞒。

这也是她对王老柱和王家其他人的一次考验,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十倍还之。

不要期望她做一个,打了左脸,还能把右脸送上去,美其名曰,一家人,不要计较那么多。

对不起,她做不到!

如果不能接受,那么趁早有个心理准备,慢慢接受吧!

在她讲述的时候,王老柱还没说话,当然他也说不了话。

说到跟杨婆子的口舌之争的时候,张婆子就痛快的一拍大腿:“闺女,就该这样!早知道娘应该跟着你去的,看娘不骂死那个婆子!娘去了,只怕满县城的人都要知道老二那个畜生干得好事了!”说到最后,还颇有点遗憾之情。

王永珠拍拍张婆子的手,哄她:“我跟那婆子吵架,都是跟娘学的,我都能吵赢,那婆子肯定不是娘的对手!”

“那可不是,你娘我吵架到现在,还没遇到过比我厉害的——”张婆子说到自己的专业领域,那绝对是自信满满。

王永珠一边哄张婆子,一边看着王老柱的脸色。

王老柱虽然气愤,可大约是之前气过了,都气成中风了,此刻听了王永珠的描述,也只拍着炕啊啊啊了几声表示愤慨。

只是在听到王永珠说的王永安在县城让钱家将王家供他读书的功劳给安到自己头上的那个时候,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说到最后,王永安早就跑了,六年前就已经借着机会把家里的水田都转到了自己名下的事情,不仅王老柱不敢相信,就连张婆子都不敢相信。

“怎么会?不对啊……那地契不是还在我手里吗?那上面是当家的名字没错啊!”张婆子不明白。

第两百一十一章 财神

“那是他将地过到了他名下,这地契就作废了,他拿着已经在官府上档的新地契,把这个旧地契还给你们了!只不过这地一直没卖,所以咱们都不知道!”王永珠解释。

“这个杀千刀的畜生!老娘怎么生出这么个砍脑壳的王八羔子,当初就不应该供他读书的,这读书读了一肚子的心眼,一肚子的坏水,还都往家里使,这哪里是人,比畜生还不如啊!”张婆子嚎啕大哭起来。

王老柱脸上的肌肉抽动着,努力张口,想说点啥,又说不出来,急得满脸通红。

王永珠忙将自己跟镖局的安排,跟王老柱说了,王老柱这才慢慢平静下来,眼巴巴的看着王永珠。

王永珠猜测着王老柱的意思:“如今那个高县令到底要到何处就职,还没有发官邸报,所以咱们都还不知道。不过天风镖局既然接了这个生意,他们到处跑,讯息灵通,肯定能打听到。只要将我说的话传到高县令和那位大师爷的耳朵里,也许一天两天没事,可以他的为人,必然不是甘心久居人下。时间一长,想来就会想法子往上爬,只要他一动,那位大师爷恐怕就要担心了。”

王老柱眨眨眼睛,困难的点点头,表示明白。

王永珠才继续道:“这官场,爬得越高,跌下来的时候才越惨!咱们这位二哥,你现在就算把他抓到,把银子要回来,对他来说,只要找到机会,还会做出一样的事情,那个时候只怕他会做得更隐蔽,更狠毒!所以,不如让他先得意,等到高县令或者大师爷出手,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们出手,二哥就再无翻身的机会了!爹,你说是吗?”

王老柱看着王永珠的眼神十分的复杂,定定的看着王永珠。

王永珠也十分淡定的回视王老柱,半晌,王老柱才闭上眼睛,几乎不可见的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王永珠的做法。

旁边的王永平和金壶大气都不敢出。

看到王老柱点头了,王永珠才笑了,拉着张婆子,将张银保请他们吃饭,感谢他们,然后自己跟张银保谈成了生意的说出来。

这话一说出来,不仅是张婆子,连本来一脸灰败的王老柱也一下子脸冒红光起来。

“闺女,你说啥?那大老板给了你五十两感谢银子?”至于那谈成生意什么的,自动被忽略了。

王永珠点点头,扭头示意王永平去关门。

等门关上,就着昏暗的油灯,王永珠将一直抱在怀里的包裹开启,里面一块红绸子布包着的,就是十二个银元宝,在油灯下闪着光。

王家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张婆子颤抖着手,摸了摸那银元宝,“闺女,这都是你挣的?”语气飘忽如同做梦。

王永珠点点,将银元宝包好,递到张婆子的手里:“都是你闺女挣的!娘,你把它收好,如今咱们家就靠它们了!”

“嗯嗯,我肯定收好!天王老子来,都别想从娘这里拿走!”张婆子一把将银子都抱在自己怀里,小心翼翼地一个个数来摸去,跟捧着宝贝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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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到最后,才惊讶道:“闺女,这数目不对啊,这咋还多出十两来?”

王永珠没当回事的挥挥手:“那是镖局的管事给的谢礼,娘,您一起收着吧!”

张婆子美滋滋的抱着银子借着油灯,一个个的爱不释手的摩挲着。

这边,王永珠才脸色严肃的开口:“这银子,我不希望再有多的人知道!”

“为啥?”王永平问。

“你是不是傻啊?老娘生你的时候,没给你生脑子吗?还问为啥?财不露白的道理不知道啊?老二为啥偷家里的地契和银子,不就是因为知道咱们家有银子吗?现在大家都知道咱们家地卖了,你爹和老大受伤要银子,家里快要穷得揭不开锅了,咱们这银子才不会被人惦记!如今家里,你爹,你大哥都起不了身,就你一个男人,这么多银子,人家知道了,会不会遭贼?说话都不过脑子的啊——”张婆子气得脱下鞋就砸过去,怎么就生了这么个蠢货啊!

王永平和金壶这才明了的点点头,纷纷表态:“娘/奶,你放心,我肯定谁都不说!”

王老柱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看着王永珠的眼神,热切的很。

不说别的,就凭这闺女去县城一趟,就能挣到有的人家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子,这个家,以后就得给老闺女当!

别人家供财神都不一定发财,自己家供老闺女就好了!

王老柱心情大好,顿时觉得身体都轻松了些,被老二还有大闺女的事情气得憋在胸口的那团郁气,在这六十两雪白的银子面前,顿时消散了个干净。

这一夜,王家的人都激动的睡不着,张婆子搂着银子,一刻都没撒手。

金壶缠着王永平问了大半宿,县城是啥样的,有些啥玩意。

听王永平说还到县城最大的酒楼吃饭喝酒,羡慕得不要不要的。

尤其听王永平在哪里吹嘘,酒楼里的菜多么的精贵,多么的好吃,连名字都没说过什么的,听得金壶是一愣一愣的。

心里想着,要是哪一天,自己也能到县城去开开眼界就好了。

因为晚上了,王永珠也不想麻烦,大家就在一间屋子里,坐在椅子上凑合了一宿。

早上,金壶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声音似乎还很熟悉?

睁眼翻身一看,就看到王永富醒了,正在喊自己。

“爹,你醒啦!”金壶高兴的忙扑过去。

王永富看看周围的环境,眼熟,试探着问:“这是马大夫的医馆?我怎么在这里?”

金壶抹一把眼泪:“爹,你忘记啦,你吐血后就昏迷了,我们连夜将你送到马大夫这里,都好几天了。”

王永富脑子里还是昏昏沉沉的:“吐血?我——”猛然想起来了,脸色一变:“金斗和金罐呢?他们是不是回来了?你娘她,她——”

“不要再提她了!她要改嫁了!不会回来了!爹,你还惦记她干啥?”金壶恼怒的站起身来,声音也拔高了。

第一更~~

第两百一十二章 后悔

王永富一愣,吐血昏迷前的最后那一幕又在眼前浮现。

是的,金斗和金罐回来说,林氏要改嫁,已经在相看了!

可林氏怎么会?她跟自己从小一起长大,情投意合,不然自己不会违逆亲娘,非要娶她过门。

过门后,两个人也相亲相爱,你体贴我,我体贴你,有一口好吃的都想着对方。

就算有了什么小矛盾,到晚上,两人躺在一个被窝,亲亲热热的,也就消散了。

后来老二考上秀才后,家里陆续给几个弟弟定了亲,弟媳妇的家境都比林氏的好,那个时候,很多跟自己关系好的兄弟,都说他是被奶为了娘家,才让他娶了林氏。

他也曾有过那么一点点的后悔,后悔不该听娘的,可当林氏晚上躲在被子哭,抱着他问会不会嫌弃自己的时候。

他说了不会嫌弃!从那一刻起,他是真的没嫌弃林氏,想着林氏给自己生了儿子,平日里做什么都想着自己,经常为自己鸣不平,说娘偏心。

这样全心全意为着自己的女人,自己要对她一辈子的好,死了两人也要埋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他都没嫌弃林氏,可林氏,在自己受伤后,就要丢下自己,去改嫁给别的男人?

王永富怎么都想不明白,难道自己对林氏不够好?就因为自己成了个废人,林氏就可以连三个孩子都不要,连合离都等不及,就回娘家相看男人了?

如果自己真的瘫痪在床,拖累了林氏两三年,她有这个想法,自己也不怪她。

可这才多久?想起上次还在医馆,林大舅来过后,林氏就不耐烦的表现,王永富的心彻底冷下去。

连一个月都没有,林氏就守不住了,抛下男人和孩子回了娘家,这就是他当年宁愿跟亲娘决裂,也要娶回来的女人!

王永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当初自己为了娶林氏,在张婆子面前发下的誓言:若是婚后不孝顺爹娘,不疼爱妹妹,就让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如今,自己不就是妻离子散么!

这都报应!报应啊!王永富泪流满面。

金壶没想到自己一句话,就让爹一个大男人给哭起来了,顿时慌了手脚,拔脚就要下炕找人去。

刚一动,就被王永富死死的抓住:“不准叫人!”

金壶哪里知道王永富此刻内心的纠结和悔恨,不安的环顾了一下屋子。

屋里除了他们父子,就是王老柱。

王老柱躺在炕的那头,听到这边的动静,开始听说大儿子醒了,提着的心总算落下来了,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果然闺女就是福星啊,这出去一趟不仅带回来银子,还让她大哥也醒过来了。

只不过自己目前还不能说话,努力想挣扎着起来,看看老大的情况。

好不容易让自己擡起半边身子,就看到老大泪流满面的样子。

王老柱顿时心里一酸,自己这个大儿子,真是苦了他了!这一切都怪自己,当初为啥要依着娘,让他娶了林氏这样一个上不得台面,眼里只有钱的媳妇。

老大这都是娶妻不贤啊!如果换个老实点的媳妇,自己说了不让去山上,怎么也不会唆使自己男人揹着大家,当天就去吧?

老大受了伤,这还没伺候照顾一个月,就受不了,跑回娘家要改嫁!

这种女人,娶进来,真是害了老大啊!

这么一想,王老柱就忍不住怨恨起亲娘林婆子了,当初亲娘非要养着几个孩子,大闺女被养得耳根子软,人家说啥就是啥,就是不听爹娘的;老大被硬塞着娶了林氏,老二被养成了狼子野心,老三是个废物,老四还好,老四出生,亲娘已经精力不济了,没咋管。

所以老四虽然养在林婆子哪里,跟自己那老婆子见面的机会比别的孩子多些,更别提闺女了,闺女都是老婆子一手带大的,以前看着是有些不成样子,可这女大十八变,一旦懂事了,那真是能当得起家的性子。

自己生了这么多孩子,唯有最小的两个目前看来还好,大的都被老娘给祸害了。

此刻的王老柱真是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看老大一脸哀莫大于心死的样子,忍不住老泪纵横:“啊……老……啊……老大…”居然含含糊糊的能说出两个字来。

王永富是觉得这一辈子活成这样,实在是太丢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和面子,都被自己的女人踩在了脚下。

加上身体这个样子,这次醒来,他自己也觉得人好像特别的无力,好像精气神都被抽走了一半,顿时也心灰意冷,就算有神医的药,也不过这么着。

媳妇跑了,自己废了,以后的每天都是被人笑话,熬日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心中就萌生了死志,只想着自己是个废物,林氏改嫁,给自己戴绿帽子,给儿子们蒙羞,自己若是还拖累他们,这几个孩子可怎么活?

还不如死了,也免得祸害了家里和孩子。

主意刚定,就听到旁边,有人含糊的喊老大,扭头一看,对上王老柱老泪纵横的脸,还有那含糊不清的老大两个字。

王永富一下子就懵了:“爹,你咋这样了?”

金壶这才挣脱了王永富的手,忙爬到王老柱那边,将他慢慢的扶着半坐起来。

王老柱一直伸手往王永富这边够,金壶力气还拖不动,急得满头大汗,只得朝着外面喊:“四叔,老姑——”

王永平正在医馆的灶屋后头的空地劈柴,这几天都用得是医馆的柴火,这他一回来,一大早就被张婆子给打发这里干活了。

隐隐听到金壶的声音,丢下斧头就往厢房里跑。

跑进屋,就看到大哥王永富醒了,正和自己的爹王老柱两父子在炕上,不过就隔着两个人的距离,还一脸的生死离别,哭得跟什么一样。

就有点懵:“你们这是干啥?出……出啥事了?”

王永平已经害怕了,这家里出事一桩接一桩的,这大哥跟爹哭成狗一样,不会又出啥事了吧?

想着他就腿一软。

第二更~~,还有一更下午6点左右上传~~谢谢大家!

第两百一十三章 回家

“四叔,爷要到我爹身边去,我拖不动——”金壶忙招呼道。

王永平这才松了一口气,在裤子上擦擦手上的木屑,上前,将王老柱一把抱到王永富面前,让两人挨着。

金壶忙给王老柱后面垫上被子枕头,让他靠着舒服些。

王老柱和王永富两父子挪到一起,立刻就抓住了对方的双手,无语泪先流。

“爹啊,你这是咋啦?”

“哇哇……老大……呜哇…”

……

王永珠正在前面跟张婆子找马大夫结药钱,听到后面的喊声,怕出事,忙忙的跑来一看,咿,大哥王永富醒了?

身后张婆子带着马大夫也赶过来,看到王永富醒了,都松了一口气。

马大夫给两人都把了脉,又看了气色,才放心:“两位病人都有好转。”

留下金壶和王永平在屋里看着两人,张婆子和王永珠跟着马大夫到了外面大堂。

马大夫是知道王家的境况的,看昨天王永珠两兄妹才从县城回来,今天张婆子就来结药钱,掏出两个五两的银锭子,就抹起了眼泪。

也不用别人问,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起王家的艰难来,将银子的来历也交代了,原来是两兄妹在去县城的路上帮了镖局一把,差点连命都没了,才换来了这十两银子。

如果这王老柱和王永富的病还不好,家里就真的没法子了。

马大夫医者仁心,知道王家这田没了,庄户人家再有钱,这老大就花费了几十两,估计着家底子也确实掏空了。

也就没怀疑,看王家实在是困难,连药钱都只收了个成本价,诊费也都抹去了。

此刻把脉,看王家两个病人都有好转,继续留在医馆,想来也吃不消。

沉吟了片刻,干脆的跟张婆子道:“我看两位病人的病情都稳定了,不如这样吧,你们留在这镇上开销也大,我给病人开上半个月的药,都是调理的,回去每天按时吃药,半个月后或者你们将人送来,或者出点雇马车的钱,我自己去给出个诊,看到时候要不要换方子。”

这真是看在王家都这样了,还没放弃两个病人的份上,马大夫也想能拉一把是一把。

张婆子一听,喜出望外啊,叠声的感谢马大夫,只恨不得将马大夫供起来一日三拜。

王永珠也感激啊,马大夫这样的大夫,不仅医术高,医德也好,知道王家目前困难,还能替病人家属着想。

若是以前,她肯定不愿意占马大夫这样的便宜,可如今,刚结完帐,十两银子就去了六两。

再住下去,实在是住不起。

马大夫既然说能将病人移回家,那就证明没什么大碍了。

这个恩情,她王永珠记在心里,将来必定要报答。

马大夫也不说,调整了药方,又亲自抓了两个人半个月的药,分开包好,最后还叮嘱,千万不要再看些庸医,以免坏了身子,那就真的救不回来了。

张婆子和王永珠一一都听了,又结了药钱,谢过了马大夫,才回厢房。

厢房里,金壶已经将这几日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王永富。

王永富正拉着王老柱的手痛哭流涕:“都是儿子不孝!是儿子连累了家里!”

一面又恨王永安:“要是儿子在,想必二弟也不敢如此!”

王永珠很想说,就算有你十个在,王永安想拿到手的,估计也能轻而易举拿到,别太高看自己了。

看王老柱很受用王永富的话,也就懒得扫兴了。

张婆子冷哼一声,将手上的药往桌子上一丢:“嚎什么嚎?一个个都好一点了就又作死是不是?再嚎出个好歹来,害得还不是我们这些人?”

王永富被亲娘这么一怼,讪讪然的擦擦眼泪,“娘,都是儿子不孝!是儿子的错!儿子成了废物,也是儿子的报应!当初儿子婚前就在娘面前发誓,结果儿子没真心孝顺爹娘,老天的报应就来了,都是儿子不孝的错啊!”

张婆子一愣,想起当年王永富发的誓言,好像是说不真心孝顺爹娘就妻离子散?

这……

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这回子说这些有什么用?反正老娘也不指望你们,老娘将来就跟着你小妹过,你们爱孝顺孝顺,不孝顺滚蛋!老娘不稀罕!老四你去雇辆牛车来,咱们今儿个就回家。”说着就收拾行李。

王永平一愣:“为啥回家啊?爹和大哥的病咋办?”

“马大夫说爹和大哥病情稳定了,可以回家住了,给开了半个月的药,等药吃完,我们再接马大夫去家里给看就好了,免得爹和大哥受不得颠簸!”王永珠解释。

“真的?我现在就去——”王永平喜滋滋的去找车了。

金壶也放松下来,忙忙碌碌的将自家的东西打包收起来。

等王永平将车雇来,先将带来的棉被铺在你车板上,将王老柱父子俩都抱到车上,又将东西给收拾好放上去,一家人谢过马大夫,慢悠悠的往家里赶。

※※※

林家。

又一个相看的男人和媒婆沉着脸提着礼品走出了林家。

媒婆走到门口了,想想心里还不痛快,回头呸了一声:“我说林家的,你那小姑子一把年纪,儿子都要娶媳妇抱孙子的人了,还真当自己是什么黄花大闺女金贵人不成?有人要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趁着还有人要,赶快嫁过去能生俩个儿子是正经!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还当自己是哪个牌面上的人不成?我呸!”

骂完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林大舅妈沉着脸进了屋,林氏坐在椅子上,一脸的不痛快。

林大舅这看着林氏这个妹子,都相看了好几个了,依他看,自己妹子是二嫁,年纪又大了,随便挑个男人就行了,最好是谁给的钱多,就嫁给耍…

可偏偏也不知道在王家是不是过了几天好日子,就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居然还嫌弃这个不好,那个不好。

也不看看,自己如今可还有资格挑没有?

这几日也把他的耐心快用尽了,家里这么多张嘴要吃要喝,为了将林氏嫁出去收点钱,他们也不好让林氏干活,家里多添了一张嘴吃饭,还啥啥都不干,婆娘孩子意见都大得很。

第三更~~谢谢大家这几天的理解和支援!我家宝宝的病好得差不多了,我也放心了!从明天起,恢复四更!爱你们,么么哒~~

第两百一十四章 抱怨

给林大舅妈使个眼色,让她开口劝一下。

林大舅妈满心的不耐烦,要不是指望着这小姑子再嫁能捞点钱,谁爱搭理她。

为了钱,林大舅妈耐着性子问:“小妹,你到底要找个啥样的?我看这几天相看的都不错,你咋就一个都看不上?今儿个来的老杨,人家家里虽然有两个儿子,你嫁过去是要做后娘,可人家家里条件也殷实啊,有好几亩地呢,要不是我托了媒人,这种人家也轮不到你啊?你咋还瞧不上人家?”

林氏虽然想改嫁,可是有了王永富在前面打底,没成废人之前,王永富那也是五官端正好吧?少年夫妻这么多年,王家的条件着实不错,王永富对她也没得话说。

她也就想着,再嫁不可能比以前的王永富强,可也不能差太多吧?

可这相看的都是些啥人啊?

死了婆娘的,一大把年纪没娶上婆娘的,家里婆娘生不出儿子,就想自己过去给生儿子的……

这些就不说了,她这个年纪了,也不可能指望再嫁个没成婚的后生。

可这些人家条件也都太差了吧?

一大把年纪都没娶上婆娘的,家里穷的叮当响,这过去日子咋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还不如不嫁呢。

那家里有两个儿子的,儿子也都要娶媳妇了,她嫁过去就要当继婆婆,要是自己生出儿子还好,要是生不出儿子,老了还能指望别人的儿子养老不成?再说了,就那么几亩地,几个儿子分,能分到啥?

她再嫁一是因为不想守着活寡,二是不想过苦日子,这要是连留在王家都不如,她又不是脑子坏掉了,嫁过去受罪么?

因此,林大舅妈这么一问,她也有几分抱怨:“嫂子这是给我找的些啥人?一个个家里穷得叮当响,嫁过去不是吃苦么?看他们提来的那些礼,连两个鸡蛋都舍不得,要都是这样的人家,我还不如回王家呢。”

林大舅脸色一变,这个死丫头,这是后悔了?

那可不行,他们林家这是把王家往死里得罪了,林氏回去不要紧,以后他们什么都捞不到才是最关键的。

刚要开口劝说。

屋外咕咚咕咚,跑进来一个人,林二舅。

气都没喘匀,就开口道:“你们知道吗?王家的地被人卖啦——”

“什么?”林大舅和林氏都站了起来。

林二舅忙把自己去镇上听到的讯息给说出来,如今镇上都传遍了,这王家老二王永安把王家的地都卖给了镇上一个姓吴的人家,拿着银子说是去外地做官了。

王家当家的被气得中风了,王家老大也被老二带回来的庸医害得又被拖到镇上医馆去了。

父子俩都人事不醒,王家老四和王家最小的丫头追到县城去,王家老二早就没影了。

如今,王家人已经没钱治疗,雇车将人拖回去等死去了。

这个讯息说完,林大舅和林氏都不敢置信。

楞了好半天,林大舅才一拍大腿:“可恶的王老二,我就说他不是个东西,这是一股脑把王家搬空了啊!如今王家这上上下下十几口人,地也没了,这日子将来只怕还不如我们林家了!”

林氏还没回过神来。

倒是林大舅妈反应了过来,一推林氏:“小妹,你得赶快回王家,要他们给休书!”

林大舅脑子也转得快:“你嫂子说得对,你得快回去,让王家老大给你写个休书,不对,现在王家老大人事不知,也写不来了,咱们托人写好,然后拿过去让王家老大盖个手印就行!”

林氏还没反应过来,一脸的懵。

“你是不是傻了?这要是等王永富死了,你就是寡妇了!背上个克夫的名头,你再嫁都嫁不出去了!先前你还挑的那些男人都不会要你了,知道不知道啊?还傻着干啥?”林大舅骂道。

林氏才意识到,脸色一白,有几分慌张:“那,那我回去。”说着就要走。

“等一下!”林大舅皱皱眉头,跟林二舅嘀咕了两句。

林二舅就跑出去,没一会拿着一张墨汁都没干的纸回来递给林氏:“这是休书,记得让王永富按手印!”

林氏六神无主的接过休书,浑浑噩噩的就往七里墩赶。

半路上脑子才慢慢清醒过来,顿时骂了两句王永安不是个东西。

又发愁,这王家没地就没收入,一家人可咋活?自己那三个孩子怎么办?

从那天金斗的表现,她就知道,想带着三个孩子改嫁是不可能的,这都是王家的种,怎么能让她一个当娘的带走?

可要她留在王家,也是不可能的,王家这已经败了,以后的日子说不定还不如这几日相看的人家呢。

这么一想,林氏又下了决心,快点拿到休书,回去就让嫂子和哥哥给挑个男人,快嫁了,免得连累了自己。

打定主意的林氏,加快了脚步。

赶到下半晌,终于到了七里墩。

林氏要改嫁的讯息,除了王家和林家,都没人知道。

她走在村子里,有那熟悉认识的看到了就拉着她:“永富家的,你干啥去了,回娘家那么久?”

“可不是啊,不是我说你啊,永富嫂子,你男人伤成那样,你咋还能撇下手回娘家啊!要是你在家,说不定那地契也不会被王家老二给偷走了,现在你们这一大家子,老的老,病的病,小的小,可咋过日子啊?”

……

林氏哪里有心情听这些妇人们说这些,别以为她听不出来,这些人嘴里说得好像很同情王家,同情她,那脸上一个个带着笑,心里指不定多高兴呢。

胡乱的搪塞了几句,林氏甩开众人,走到那熟悉的,不知道走了多少遍的路尽头,就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王家。

站在王家的大门前,大门虚掩着,院子里隐约有人说话的声音,不大,听不太清楚。

透过门缝,可以看到院子里的枣树下,放着两张躺椅,躺椅中间放着一个高脚凳子,上面放着两碗水。

只看到金花在树下也不知道忙活啥。

没看到其他的人,不过因为天热,每个屋子的门都是敞开着的。

林氏的手举起来又放下,举起来又放下,不知道怎么滴,一路她是下了决心要回来合离的,可真的站到了王家的门口,她又有几分心虚,不敢进去。

“你来干啥?”太过紧张的林氏没听到后面的脚步声,突然耳边有人这么一问,吓得她往前一步,撞开了王家的院子门。

第两百一十五章 合离

门一开,金花听到动静看向门口,瞪大了眼睛。

林氏慌慌张张的站在门口,她的身后,是黑着脸的金斗。

“你还来干啥?你不是回娘家要改嫁吗?怎么又想起我们来了?”金斗压低嗓门,眼睛都红了,恨声问。

林氏一脸的尴尬和不自在,没说话。

“你出去,你不是不要我们了吗?嫌弃我们是拖累吗?你还回来干啥?你走!”金斗见林氏不说话,拖着林氏的手就往外面拽。

“金斗?是谁来了?是你娘回来了吗?”屋里,传来王永富的声音。

金斗楞了一下,才猛地甩开了林氏的胳膊,气冲冲的进屋去了。

金花傻傻的看着林氏,不知道该这么做好,是喊声大伯母呢,还是当没看见?

想了一下,她可是老姑和奶这边的人,奶有多讨厌大伯母啊,她要坚定的站在奶和老姑这边,所以,装没看到吧。

不仅如此,她还立刻溜到屋里报信去了。

林氏听到王永富的声音后,愣住了,这声音,虽然谈不上跟以前好端端的时候那么中气十足,可也不像是快要死了的样子啊?

她心里估摸着回王家的时候,家里肯定是乱糟糟的,没钱没地,又病的病,想来肯定是乱成一锅粥。

她正好趁着空溜进去,王永富应该是躺在床上,差不多要去了的,想着要是王家人不同意,她顶多就瞅个机会,把王永富的手指头在写好的休书上一按就算完事。

就算以后王家人不认账,估摸着王永富也已经去了,到时候死无对证,她就咬死了说是王永富亲手按上去的,谁能知道?

如今王家,王老二都偷买了地跑到不知道哪里当官去了,这王家没了靠山,又精穷了,还能拿自己咋滴?

可没想到,回到王家,看到王家居然安安静静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她就有点犹豫了,却又被金斗给发现了。

这进了院子,本来是熟悉的一草一木,此刻却多了几分陌生,林氏站在院子里,感觉浑身不自在。

这自己都回来了,居然一个人都没从屋里出来?

正想着,就看到金斗把王永富从屋里抱出来,放在了躺椅上,然后站在了一旁守着,似乎怕林氏对王永富不利。

林氏这也是好一段时间没看到当家的,比起她最后一次见,气色说不上好,好像还憔悴了几分,瘦得吓人,头上的头发已经半百了。

这么一看,林氏心里有了底,只怕这外面说的是真的,当家的这样子,一看就是没多少日子了。

这么一想,心里又有些发酸,毕竟是年少的夫妻,也不是没感情,若是家里不出这事,谁愿意走到这一步?

王永富一出来,眼睛就死死的看着林氏,这一段日子没见,林氏在林家也少做活计,比起最后一次见面,气色都好了一些。

尤其是今天林氏在家相看,特意换上了一件不常上身的衣裳,这衣裳还是她去年生日,王永富特地跑到镇上给她扯的布做的,为这被张婆子给骂了三四天。

林氏的脸上还涂了一点脂粉,头发上还擦了一朵花,跟往日比大相径庭。

这身衣裳,让王永富想起了去年,自己被张婆子骂,林氏晚上就在被窝里抱着他哭,替他抱不平,又发誓说,一辈子都记得自己对她的好,下辈子还要给自己当媳妇的事情来。

想到这里,王永富的眼神柔和了一些:“你回来啦,回来就好,我和孩子们就等着你回来——”

王永富想着,只要林氏能回来,他可以当作一切都没发生,为了孩子,也为了这个家,反正他以后也是个废人了,对不住林氏的日子还在后头,只要林氏肯回头,他不计较这些。

可他话还没说完,林氏就慌了,她太了解王永富了,这意思就是只要她回来,一切都可以不计较。

可是她不想回来啊?回来干啥?守活寡吗?

“我回来是要跟你合离的!永富哥,我嫁给你十几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算看在我给你生了三个孩子的份上,你就放过我把?我还年轻,我不想守活寡!你若还真记得我们的情分,就成全我——”林氏不了解别人,还能不了解王永富,最是吃软不吃硬。

为啥被自己和姑婆哄得啥都听,不就是她们会说软和话吗?哪里像婆婆那样,开口闭口就骂人,儿子的心都被骂远了。

王永富愣住了:“你…”

“永富哥,我还年轻,王家如今已经这样了,地也没了,家里除了老四,也没个壮年男人!这一大家子的日子要怎么过?难道你非要拉着我在这苦窝子里泡着吗?你就行行好,放过我吧!我在娘家已经相看好了人了,就等着你签了合离书,我就能再嫁了。趁着我还年轻,还能生,只要生个儿子,我就能站住脚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永富哥,你就行行好,给我一条活路行不行?”

林氏也豁出去了,既然王家没了指望,她肯定要再嫁的,王家现在就是烂泥坑,她可不想陷进去,干脆绝情一点,也免得以后被拖累。

王永富还没说话,里屋的金壶和金罐听不下去,冲了出来。

“你滚!给我滚!你不是我们的娘!我们没你这么心狠吃不得苦,一听说王家不行了,就要合离改嫁的娘!你滚回你的林家去,嫁你的野男人去!”金壶冲到井边,捞起旁边晒着的一桶水就泼向了林氏。

林氏尖叫一声,往旁边跳开去,还是被泼湿了半条裙子,顿时脸色都变了,巴掌都举起来了,金壶不退反进。

手里的水桶一丢,站到林氏面前:“你打啊!有本事就打死我!反正你也不要我们了,你要跟外面的野男人去生野种了,我们这些儿子碍你的眼,打死一个少一个!”

林氏哪里还打得下去。

一旁的金罐也扑过来,抓住林氏的裙子:“娘,你真的不要我们了?要给我们找后爹?给后爹生儿子去?”

第两百一十六章 背锅

林氏心里还是舍不得的,看到金罐这么问,一把搂住金罐:“金罐,娘也是没法子!家里现在这样,以后连吃饱都难了,娘一个女人家,能咋办?金罐,你跟娘走好不好?娘带着你,到时候有娘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娘最疼最舍不得的就是你,没了娘,金罐你可咋办啊?”说着呜呜的哭起来。

金斗气得眉心乱跳,低吼道:“我们是王家的人,就是饿死也死在王家!你要嫁人没人拦着你,想带金罐走?别做梦了!”

林氏只抱着金罐哭:“金罐,你跟娘走吧…”

金罐奋力的挣开了林氏的怀抱,躲到了金斗的身后才道:“我才不跟你去,你都不要我们了!你要给我们找后爹,后爹都不是好的,会打我们!你还要给后爹生孩子,你有了后爹的孩子就不会要我了!以后后爹打我骂我把我当畜生使,我才不要去!我就留在家里,我跟着爹,跟着哥哥!”

林氏急着辩解:“金罐,你这从来听来的胡话?娘最疼你了,怎么会不要你?是谁在你耳边嚼舌根子了?是不是你奶?”

张婆子人在屋里坐,锅从天上来。

本来林氏一进院子,她就恨不得冲出去先甩两个耳瓜子,然后痛骂一顿的。

被王永珠死活劝住了。

林氏要走还是要留,关键看大房,看王永富。

若张婆子把林氏赶走了,一时大家是痛快了,可毕竟王永富和林氏十几年的夫妻,大房的几个孩子都是林氏生的,血缘母子关系隔不断。

以后想起来,都会怪是张婆子把林氏赶走的,不会记得是林氏自己要改嫁。

如今这个决定让大房自己来做,他们要留下林氏,可以,自己有的是法子压制住林氏。

如果他们不要林氏了,那正好,也免得林氏在家祸害。

冷眼旁观了这半天,倒是发现王永富似乎还余情未了,或者是别的什么,到还想既往不咎跟林氏继续过日子。

反倒是林氏,似乎听说王家败了,是打定主意要逃离这个火坑,要改嫁了。

看到金壶和金斗对林氏不待见,不稀奇,毕竟他们大些,林氏这番作为,说白了就是抛夫弃子,只能同富贵,不能共患难,看到王家不行了,要抽身,男人和儿子都不要了。

作为被抛弃的一方,金斗他们这个年纪的后生,哪个面子上过得去,不得恨死了。

倒是金罐这孩子,她以为他会被林氏说动,要跟林氏改嫁呢。

没曾想,脑子比他那个糊涂爹还是管用,知道跟着林氏改嫁后的日子不好过,要跟着爹和哥哥,算他有点良心。

只是这金罐不愿意走,这锅咋就甩到张婆子头上了?

王永珠一看张婆子铁青的脸色,也不拦着了。

张婆子呼啦从里屋冲出来,站在台阶上破口就骂:“林杏花!你这个没人性丧良心的东西,虎毒还不食子呢,你比老虎还毒啊!当初你们林家精穷,十几岁的大姑娘,跟亲哥哥光屁股窝在一床被子里的烂货,也就是你会装可怜,又有老大那老糊涂背晦的奶,天天装可怜的哄着我们老大娶了你。

我们王家的日子,不比你们林家好百倍?你嫁到王家来,除了一箱子不能上身的破布条子,连根针都没有!你身上穿的,吃的用的,哪样不是王家的钱?连月事都是在我王家吃了好几个月才来!

没我们王家,你会有今天?如今看着我们王家落魄了,立刻就翻脸不认人了?就没见过你这么心毒的女人!你男人还没死,我们王家还没给你合离书,就这般等不及去相看了?这是八辈子没见过男人?一天都离不得?不就是看着我们老大废了,你怕守活寡吗?水性杨花的贱人!忘本的畜生!穿着我们王家的银子钱买的衣裳,去给别的男人看!也不害臊!上赶着给人当后娘的狠心毒妇!老娘等着看你能改嫁个什么样的男人!老娘等着看你过好日子——”

一番话,如同将林氏的衣服剥下来一般,那点子心思算计,全暴露在人的面前。

林氏恼羞成怒,也不管金罐银罐了,直接将休书往王永富面前一递:“你按个手印,以后咱们就一刀两断,再无瓜葛了!我也不跟你废话,合离我是离定了,不离我就上衙门告你们去!如今你们没了老二给你们撑腰,莫非你们还能强留着我不成?”

这句话一出,一直没说话的王永富深深的看了林氏一眼,这一眼看的林氏活生生打了个寒噤,刚才的气焰一下子就萎了下去。

手里拿着的休书也不知道是递过去,还是收回来好。

王永富却伸出了手,缓缓的接过了那张休书,仔仔细细的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了一遍。

以前王永安读书,他也曾跟着学过百家姓千字文,认得几个字,此刻看着休书上的那一行:故立此书休之,此后各自婚嫁,永无争执,要将这一行字看到心里去。

看到王永富接过了休书,林氏松了一口气,张婆子也不骂了,一直关注着的王家人,也都从屋子里走出来,看着他。

王永富深吸一口气,才开口道:“要我按手印也行,你是不是也该把不属于你的东西留下?”

林氏一惊,“你什么意思?王永富,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我嫁给你这么多年,跟你合离,连几套衣裳都不能带走?”

王永富默默地看着林氏,一字一顿的道:“当年我奶交给你的那对传家的银镯子呢?”

林氏傻眼了,这事他怎么知道的?当时姑婆不是说除了自己谁都没告诉吗?

不行,这可是自己立身的根本,最后的一点指望,要是交出来了,以后再嫁也没底气。

“你胡说什么?什么银镯子?你们传家的银镯子怎么会留给我?你不会是不想合离,想讹诈我吧?王永富,我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林氏死不承认。

王永富也失望的摇摇头:“我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当初奶越过娘,将镯子传给了你,后来就告诉我了!我当时不过想着,反正你是长子长媳,这东西本来就是要传给你,将来传给金斗媳妇的,也就没说。可你如今都要跟我合离,不是王家的媳妇了,这对镯子莫非你还想带着去嫁给别的男人?”

第两百一十七章 休书

林氏慌了,又慌又恨,恨姑婆怎么会将这个事情告诉了王永富,她不敢看王家人的眼神,尤其是自己几个儿子的眼神,肯定是充满失望的。

张婆子一听,肺都要气炸了!

感情还有这么一出,婆婆那个死老太婆,居然还玩了这么一手!

当年老太婆快不行了,自己和当家的跪在她炕前,听她交代遗言,当家的还问了一句,说家里那对祖传的镯子是不是该传给自己这个媳妇了。

老太婆是怎么说的?她说这东西早就在那几年家里困难的时候被当了银钱,花光了。

当家的还能说啥,自己不相信,私底下跟当家的嘀咕了几句,还被当家的说自己不孝,说老太婆都死了,死之前有这个东西,不留着传给自己,还能带到地下去不成?

为这,两人还生了一场闷气,后来还是自己拉下面子,才算把这事给过去了。

原来,这老太婆揹着自己和当家的,偷偷的将镯子给了林氏。

老大也知道,林氏也知道!这么说,说不定当家的也知道,就瞒着自己一个人呢!

这要不是林氏跟老大闹翻,只怕到死,自己都不知道吧!

这么一想,张婆子哪里还耐得住,上前就撕扯林氏的衣裳:“你个贱人!都要跟我们老大合离了,还想霸着我们王家的东西!不要脸的贱人!给老娘把镯子交出来——”

林氏力气也大啊,哪里肯乖乖被张婆子搜身。

伸手就要去抓张婆子的脸,手刚伸出一半,就好像被铁钳夹住一般,手腕哪里剧痛快要断掉一般。

“我的手——”哇哇叫着回头一看,王永珠站在她身后,抓着她的手腕,正冷冷的看着她。

“快放手,我没拿什么镯子——”林氏还死不承认。

“拿没拿的都没什么关系,反正这手腕要是断了,不管有没有镯子想来都不能带了吧?”王永珠微微一笑,又加了一分力。

林氏疼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糊满了脸,“我交,我交出来,放了我——”

王永珠这才松手,还特别遗憾的来了一句:“其实你再坚持一会,说不定我就相信你没拿了!”

林氏连滚带爬的滚到一边,看向王永珠的眼神充满了畏惧和怨恨。

她自从带着这镯子,从来不离身,连林大舅他们都不知道,就想着这镯子值钱,算是自己的一点底气,没想到,今天回来拿合离书,就要被王家给要回去了。

有王永珠的武力镇压着,她再心不甘情不愿,也不得不给。

好半天,才哆哆嗦嗦的从怀里摸啊摸,将那对被帕子包着的银镯子给摸了出来,刚摸出来,就被张婆子劈手给夺了过去。

开启帕子一看,两只银镯子静静的被包裹着,因为年代久远了,银镯子没人佩戴,有点发暗,镯子是最普通的龙凤镯,放在手里沉甸甸的,足有二两重。

张婆子一边将镯子收到怀里,一边骂道:“不要脸的贱人,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也敢昧下!胆子偷天卖啊!老娘等着你嫁人了,倒要去你的新婆家宣扬宣扬,这么手脚不干净的媳妇,我看谁敢要!你不是喜欢嫁人么?老娘到时候成全你,你嫁人一次,老娘就去你婆家闹一次,保管你这辈子想嫁几个男人嫁几个男人!”

林氏又羞又怕,已经跟王家彻底撕破脸了,她也顾不得别的,先拿到休书要紧。

只要休

书到手,她回林家,找个远远的人家嫁了,想来就没事了。

因此也不管张婆子骂什么,只看着王永富:“我已经把镯子交出来了,休书呢?”

王永富冷冷的看着林氏,眼神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柔软,带上了嫌弃和厌恶,还有深深的失望。

听到林氏催促,王永富看看手里的休书,伸手放到嘴里,使劲一咬,手指头涌出血来,他看也不看的在休书上按下了指引,往林氏脸上一丢:“拿去吧!从今以后你我恩断义绝,再无瓜葛!你过得好,金斗几个不会上门去求你,你要是过得不好,也别回来!你要是有最后一点良心,一点点慈母之心,以后嫁人了就好好过你的日子,死都不要回来了!”

随着甩到林氏脸上的除了休书,就是几滴温热的血珠。

林氏捡起飘落在地上休书,又擦擦脸上的血迹,咬牙道:“你放心,我将来就是讨饭,都不会回七里墩的!”

说着,起身就要走。

王家的人,都默默地看着她,没有一个人说话。

林氏走到院子门口,终于还是没忍住回头,面对的是王家人的冷脸,就连她最疼爱的金罐,看到她回头,也低下头去。

扬起头,林氏跨出了王家的院子。

从此她就自由了!王家这个火坑,她终于跳出来了。

可是,她却没有意料之中的高兴和轻松,反而沉甸甸的,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彻底失去了一般失落。

来的时候脚步飞快,回去的时候,林氏却觉得这脚有千斤重,走一步都那么的难。

才走出王家没多远,就有几个妇人围上来:“哎呦,这不是永富家的吗?怎么才回来,这是要去哪里啊?”

“人家现在可不是王家的媳妇了,人家特意回来是要休书的,要改嫁呢!”

“可真不要脸,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改嫁,上赶着给人当后娘,我呸!”

“可不是,平日里看这林杏花还算精明,可没想到脑子这么糊涂,好端端的亲娘不做,非要做后娘!后娘是那么好当的?也正是心狠啊,家富废了,可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也不该闹着合离啊——”

“人家才不糊涂呢,人家这是看着王家败了,没地了,家里老的老,病的病,以后的日子跟无底洞一样,她是不想在王家熬苦日子呢!我呸,当初也不看看林家是个什么人家,能嫁给王永富真是祖上烧高香了,过了这么些年的好日子,如今王家一遭难,跑得比谁都快,狼心狗肺的贱人!”说这话的,是王家的族亲。

周围的人立刻附和起来,看林氏的眼神都充满了鄙夷。

林氏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做烧,恨不得找条地缝给钻进去。

以前,整个七里墩,谁敢这么跟她说话?不都是开口家富嫂子,闭口大侄媳妇的?

这些女人,不过就是看如今自己合离了,说风凉话!

林氏咬牙推开眼前的几个妇人,拔脚就往村外跑……

我是不信小剧场写不完的第四更:

小田田掏出一颗砂锅大的药丸:宿主,您的丸子套餐好了,每天舔一舔,舔够一百八十天,您将成为全宇宙最靓的妞!

王永珠: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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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八章 理亏

林氏前脚出了院子门,后脚张婆子就叫关门,拿水泼地面。

嘴里还骂骂咧咧,直说晦气。

金斗几兄弟的脸上都有些不好看,知道奶这是气爹和娘瞒着她镯子的事情,一时也没人敢说话。

还是王永富,挣扎着从椅子上翻下来,趴在地上。

金斗和金壶忙要去扶着王永富。

被王永富推开,用手撑起上身,冲着张婆子砰砰的磕头,硬实的地面都被磕起了一层灰来。

“娘!都是我不孝!我错了!真的知道错了!当初是我糊涂,娘一片真心为我着想,我却被糊了心,将娘的好心当成要害我。为了娶林氏,我逼着娘让步,让娘伤心,对我失望!这都是我的错!都是我有眼无珠,看错了人,信错了人!才落得如今的田地!当初娘让我发誓,我嘴里发着誓,心里却没当回事,这一切都是我该得到报应!我没别的说的,给娘磕头,给娘认错!这些年,是我对不住娘!娘,你打我骂我吧,我就是个混球,我就不是个东西!为了个女人,忤逆自己的娘!我这都是活该的,都是报应!”

一边哭,一边磕头,又重又响,没几下,额头就嗑破了,露出隐隐的血丝来。

金斗几兄弟看着王永富这样,又是心疼又是难受,眼圈都红了。

江氏和三房的几个小豆丁也看得露出不忍之色来,尤其是江氏,最是看不得这些,背过身去。

王永平却顾不得那许多,忙上前扶住王永富,跪在他旁边,求张婆子:“娘,你看大哥都这个样了,他也知道后悔了,娘——”

只有王永珠没有说话,她默默地站到了张婆子的身后,表示自己的支援。

张婆子在看到王永富磕头的那瞬间,神色十分的复杂。

可在听了王永富的话后,反而露出一点似笑非笑的表情来,即使王永富磕头磕得额头都出血了,她却只是沉默的看着王永富没说话。

直到王永平跪在了王永富身边,替他求情,张婆子才擡起眼皮,轻描淡写的说了句:“起来吧!”

然后甩手就进屋去了。

大家都愣住了,张婆子这话是原谅了还是没原谅大哥啊?

就连王永富都愣住了,娘这个表现,没骂自己,可越是自己心里越惴惴不安,没底啊。

惶惑的眼神,看向四周,落在王永珠身上。

如果说家里谁最懂娘,那肯定是小妹了。

王永珠一笑,示意金斗上前:“快扶你们爹起来,这么折腾身子还要不要了?放心吧,娘不会跟大哥你计较这些的,没看到她没生气么?母子之间哪里有隔夜仇,大哥放心的回屋躺着休息吧!”

听王永珠这么说,大家也都放下心来,七手八脚的把王永富擡起来,给他打水洗了手和脸,又擡到屋子里去了。

王永珠这才往屋子里走,张婆子虽然没说话,可是,她知道,张婆子没原谅大哥,只是大哥拖着残废的身子,给她磕头赔不是,若还要说不原谅,看在别人眼里,只怕就是张婆子不占道理了。

所以她没说话,径直进屋去了。

自己是亲闺女,自然要给娘亲收拾这个摊子。

收拾好了,还得去哄娘开心。

果然,屋子里,张婆子将银镯子往王老柱面前一丢:“这镯子的事情,你也知道吧?全家都瞒着我一个是吧?王老柱,你摸着良心说,我张春桃从嫁到你们王家来,生儿育女,养家糊口,哪件事情对不住你们老王家?你说?我虽然是后娶的,也是明媒正娶嫁进来做正头娘子的吧?我在你们王家做牛做马几十年了,这镯子的事情你居然还瞒着我?你当我是你婆娘吗?”

王老柱脸上露出讪讪然的样子。

这事的确是他理亏,当初娘死之前,交代完遗言后,将所有的人都赶出去了,特意交代了这件事情,说老婆子是后娶的,将来都不能跟着自己入一个坟,这镯子按理应该给大闺女的娘。

可谁让她命薄早早的就去了呢?这续娶的婆娘自然不如原配。

所以不给老婆子,给了林氏,反正林氏是长孙媳妇,就算给了张婆子,将来不还是要给林氏的,只不过省略了张婆子这一道手罢了。

王老柱当时虽然觉得有些不妥,可这东西已经到了大儿媳妇手里,难不成这当公公的还逼着儿媳妇拿出来不成?多伤和气啊?

所以他干脆就装不知道,只瞒着老婆子,免得她知道了要炸锅。

这十几年都过去了,没想到今天全露馅了。

想解释又说话含糊不清,急得脸上直冒汗。

王永珠恰巧这个时候进来,看到王老柱急得脸红脖子粗的冲自己使眼色,让自己去劝劝。

又看张婆子在一旁抹眼泪,没有大哭,可是越是这样,王永珠越是知道,娘她是真伤心了。

嫁到王家几十年,含辛茹苦,生儿育女,然后这个承认她是王家媳妇的镯子却不给她!

这是将她几十年的辛苦全盘否定了。

换做谁都会伤心。

王永珠捡起炕上那对银镯子,嫌弃的看看,才又顺手一丢:“娘,不过就是一对银镯子,有啥?等闺女将来给你打一对二两重的金镯子给你!将来这镯子,你看着那个儿媳妇顺眼,就给谁!以后子子孙孙谁还记得这一对银镯子,要记也得记是你给王家的子孙后代媳妇的金镯子,那才能当传家宝呢!以后王家的传媳妇之宝就打娘这里算起!”

这话一说,张婆子的眼泪也止住了,擦擦眼泪,“我闺女说的是!我这辈子是什么都不指望了,就指望我闺女了!娘将来就等着闺女给我打大金镯子戴!闺女你放心,别人不当我是王家的媳妇,把那银镯子当宝!将来这大金镯子也别想,娘的啥都给闺女你,什么媳妇什么儿子,那都别人家的!”

王老柱的脸都绿了,这以后王家的传家宝是自己闺女和老婆子传下去的,和王家男人没半分钱关系,以后如何有脸去见祖宗啊!

这老婆子和闺女是将王家的脸往脚下踩啊,偏他理亏还啥都不能说,就算想说,还说不出来。

第两百一十九章 大礼包

见张婆子不哭了,王永珠才凑过去,两母女亲亲热热的说些将来打金镯子,金簪子的话,哄得张婆子笑开了,这才放心。

张婆子有了闺女的许诺,想着闺女出门就能弄到几十两银子回来的人,将来给自己打个金镯子的话就不是白话。

自己这辈子说不得还真能带上金镯子,这么一想,张婆子就觉得生活有了奔头。

儿子和男人那都是啥?都是个屁!留在肚子里还胀气,放了还舒服些!

因此,张婆子也不纠结这银镯子的事情了。

见张婆子情绪稳定了,王永珠才开口:“娘,大哥那——”

张婆子瞪王永珠一眼:“你管他做啥?啥话都被他说了,又是赔不是,又是报应,又是磕头,我还能说啥?如今他这个样子,我还敢说啥?当初就没听我的话,如今老都老了,我也没那个闲心操了,他爱咋咋滴,别过几日又后悔就成。”

看在闺女的份上,她也就懒得说了,反正对几个儿子还有当家的她是彻底不指望了。

冷了的心,哪里有那么容易捂热?只不过,老大都那样了,她再骂又有什么用?不看在老大的份上,他那三个儿子都快长大了,还指望着这三个小兔崽子挣钱还闺女的银子呢。

这都用了闺女多少银子了,真以为是一家人白用不成?

想都别想!王家的有闺女一份,可闺女的就是闺女的,别人休想占闺女一个大子的便宜。

王永珠不知道张婆子心里的想法,见张婆子有放过大哥一家的意思,也就放心了。

三房里,金花看到林氏走后,就一直恍恍惚惚的。

直到到了房里,江氏才发现金花的不对:“金花,你咋啦?”

金花这才回过神来,一把抓住江氏,十分紧张的看着她:“娘,你,你不会…”后面的话没说完,可江氏听明白了。

拍了一记金花,江氏又摸摸她的头发:“傻丫头,娘不会丢下你们的!你们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娘舍得自己都舍不得你们的!”

金花和已经模糊懂事的金盘,还有迷迷蹬蹬的金勺凑到江氏身边,今天林氏的这一场闹剧,让三房的豆丁们,都越发的粘着江氏。

到最后,金花才嘀咕了一句:“娘,就算万一你不跟爹过了,我也跟你走!”

江氏揉揉她的脸:“为啥?”

“别人都说了,宁可跟着叫花子娘,也不跟当官的爹!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我才不要跟爹——”金花小声的说道,最后还搂紧了江氏:“娘,你别怕,以后我跟着老姑,将来我挣钱了,我养你!”

旁边的金盘和金勺也都抢着道:“娘,将来我养你!”

“我也养你!”

江氏的眼泪都出来了,拼命忍着泪,点头:“娘知道,娘等着你们将来养娘呢!”

那边,王永珠哄好了张婆子,回到自己屋子里,开始发愁。

她本来想着,回到七里墩,安顿好爹和大哥,就要想着,把收山货的生意要提上日程了。

这夏季山里出产的东西不多,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大家先把事情理顺,也可以先少量的收购练练手,等秋天山货大量出产的时候,才正好上手。

可今儿个,这林氏回来这么一闹,只怕几天家里的人都没啥心思。

还有王永富和王老柱的身体,这都五天过去了,小田田咋还没升级完?不会升级挂了吧?自己可还指望着系统释出任务,好弄点药什么的,好歹把王永富和王老柱给救回来吧?

别的不说,王永富这样半瘫痪着,不仅不能做事,还要专门有人照顾他。

如果自己的山货生意开展了,哪里有人来照顾他?

说曹操,曹操到。

刚还在念叨,小田田系统的声音就在脑海里响起来了:“哼,有事就想起我了?先前不是让我麻溜的滚么?告诉你,本系统要是滚远了——”

“那就再滚回来呗!莫非你还想告诉我迷路了不成!”王永珠一句话堵过去。

小田田系统恼羞成怒:“宿主,你还要不要奖励,要不要任务了?要不要走上种田巅峰了?我跟你讲,系统也是有尊严的——”

“OK,说吧,我的奖励是啥?我都等半个月了,快点拿出来吧!”王永珠为了奖励,决定放小田田系统一码。

小田田系统不情不愿的开口:“恭喜宿主完成了所有初级任务,奖励初级大礼包一个,请宿主查收!”

王永珠立刻点开系统栏里,果然,除了明目丸外,还有一个盒子。

示意点开盒子,盒子缓缓的开启,露出里面一瓶大约十毫升浅琥珀色液体的玻璃瓶。

“这是啥?”

“恭喜宿主,获得中级基因进化液。”小田田系统介绍。

“小田田,你又糊弄我!先前不是奖励过初级基因进化液吗?我所有的初级任务完成了,你就给我奖励这个进化版?这也叫大礼包?退货,不要!重抽!”王永珠几乎要翻脸了,那初级的基因净化液还没用完呢。

“宿主,请注意察看此进化液后面的备注!”

王永珠又仔细看去,果然在那进化液后面,很小的两个字:人用。

然后再点一下,那进化液下面出现一行字:人体中级基因进化液,提高人体素质,增强细胞活力,达到细胞最佳状态,从内而外调整人体机能,增强人体五感。开瓶即服。

王永珠琢磨了一下,“这个服用后,整个人的身体素质提高,增强五感?哪五感?”

“视觉,嗅觉,味觉,听觉,触觉!宿主服用此进化液后,相当于提升身体素质整体百分之二十,五感都会进化,体内的细胞会一直保持在最佳状态,用你们的文字翻译,大意就是:百毒不侵,洗筋伐髓!”

王永珠将那瓶进化液取出来,放在手心把玩,听着小田田的解释,忍不住吐槽:“注意,你是科学位面的系统,是想跨界到修真位面么?”

“宿主,越高等的位面越是殊途同归!科技位面的基因进化就相当于修真位面的洗筋伐髓,越到后期,所有的文明发展越趋于一致。”小田田淡定的道。

王永珠一想,倒也是,不过她此刻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这基因液能治病吗?王永富那种瘫痪的能治好吗?”

第二更。

第两百二十章 方子

小田田犹豫了一下:“宿主,本系统还是建议你自己服用此基因液!这是你上次投诉后,上级主脑经过精密计算,根据你所在时空演算出最适合你的保命药。你服下此基因液后,在这个位面基本不会有生命危险!并且根据时空联盟法则,对于这个时空的原住民,是严禁给他们提供超出他们时空位面的物品的。”

王永珠把玩基因液的手停住了。

小田田立刻又换了一种直销代购的语气:“不过宿主,对于王永富这种原住民的伤势,本系统可以提供其他同一级时空位面,治疗类似伤情的药,药效时间当然会比较长,可是价格划算,物美价廉哦!只需要二个积分,就可以将药品带回家!宿主不来一发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哦!如果亲选择现在下单,还可以买一赠一,以后妈妈再也不担心我受伤了!”

王永珠面无表情:“小田田,你是不是双十一促销打折看多了?”

小田田系统恢复了正经:“宿主,请问你现在下单吗?”

王永珠看看自己任务面板上仅剩下的四个积分,还能怎么样?当然是花掉它了!

“下单购买!”

话音落,四个积分中的两个就消失不见了。

系统面板变成了:

衣:1级0分

食:1级0分

住:1级0分

行:1级0分

剩余积分:2积分

然后系统栏里多了两瓶药水,用瓷瓶装着,王永珠拿出一瓶开启一闻,一股冲鼻子的气味扑面而来,光这味道就销魂,天知道喝到嘴里口感如何。

在看看这瓷瓶旁边的标注:生筋壮骨水,一次一滴,修复已经坏死的筋脉和强壮骨骼。需服用一个月起效,副作用:阴雨天会受伤的地方会疼痛,服用者寿命有损。

王永珠将瓷瓶收好,至于给不给王永富用,还得再想想。

然后再看看手里的基因液,开启,默不作声的一口气闷了,然后咂吧咂吧嘴,没啥味道啊。

“小田田,这基因液的效果要多久才出现?”

“本系统出品,绝对精品!三天内见效!童叟无欺!”小田田保证。

也只能相信它了。

王永珠这才有空看那个明目丸,这个药因为小田田的升级,一直在系统栏里没动,此刻再看它的功效:清心明目,能增强人的视力。

王永珠的脸就黑了,感情是个鸡肋!才服用了基因液的她,这个完全就用不上了好吗?“小田田——”

咬牙切齿的喊道,这一波太亏了!

“宿主莫慌,你看看它后面还有一个功能啊!它能让你的眼睛明如秋水,亮若星辰!明眸善睐,顾盼神飞啊!宿主你想,你的爱情任务需要这样一双眼睛啊,只多看他一眼,就能眉眼传情,勾魂摄魄啊——”小田田忙解释。

不提这个任务还好,一提这个任务,王永珠就来气。

冷笑一声,她慢条斯理的开口:“小田田,我把你的存在告诉了宋重锦了!”

“什么?”小田田炸了。

“宿主!这是违反时空联盟法的,绝对不能私自告诉原住民超出他们位面的一切,宿主,你这在我们位面,是要被监禁的——”

“我不知道啊,你没告诉过我啊!”王永珠冷笑:“再说了,我被你们莫名其妙的就弄到这个时空,跟监禁有什么区别?”

小田田理亏的不做声了,好半天才弱弱的开口:“那,宋重锦他什么反应?”

王永珠嗤笑,宋重锦能有啥反应,他还以为小田田是某个对他不知道有好意还是恶意的势力的代号呢。

就算宋重锦的再聪明,也不会想到有系统的存在!

她当时为什么老老实实的将小田田交代出来,不过是感受到了宋重锦身上的杀气,宋重锦的手按住的位置,是她的脉搏,他似乎在根据自己的脉搏跳动来确定自己是不是说了真话。

那个时候她不敢赌,就怕万一,所以老老实实的交代了小田田,只不过后面又顺着宋重锦的话,将小田田的身份给换成了另外一股监控他的势力而已。

所幸,自己赌对了。

不然只怕今天小田田系统升级回来,自己就挂了,还有个屁的宿主啊!

小田田从王永珠的这里得到了当日的反馈后,沉默了许久,好半天才再度开口:“宿主,没想到这个位面也这么危险,所以说,还是要多做任务,多得积分,等走上了种田巅峰,就什么都不怕了!”

我信了你的邪!

王永珠却没答应,反而开启了系统升级后才出现的商城,这商城也升级了。

多了不少的商品,那些积分是两位数的,王永珠直接忽略,反正买不起。

个位数的就不多了,看了半天,王永珠看中了其中一张方子,这是一张染料方子,上面列着好几种颜色的提炼,还有如何染出布料的步骤,列得清清楚楚。

价格也刚好王永珠买得起,两个积分。

王永珠想起先前在布庄听到的讯息,动了心思,点选了购买,花掉了最后的两个积分,彻底积分清零了。

小田田在王永珠购买了方子后,生怕她后悔一般,飞快的释出了任务:“根据宿主购买的染料方子,释出附带任务:根据染料方子,配出相对应的颜色,染出对应颜色的布料来。任务完成,奖励20积分。此任务为强制任务,限时两个月。”

同时系统面板也飞快的变成了:

衣:1级0分

食:1级0分

住:1级0分

行:1级0分

剩余积分:0积分

这次倒是难得的大方,一个任务就能有20积分,做完一个,岂不是就可以完成两个分类任务了?王永珠一喜。

“宿主,本系统友情提示,升级到田园系统30每个分类需要的积分,需要达到50积分,还请宿主脚踏实地,不要白日做梦!奋斗吧,宿主!向着积分前进吧!”

“滚——”王永珠关掉和系统的联络,看看放在身边的那个瓷瓶,叹了口气。

这药如何才能给王永富用,是个难题。

而且,这药用后的副作用,也得想个法子侧面问一下王永富才行,不然这阴雨天疼痛本就难熬,还减寿数,自己也不能替他下决定啊。

第三更,说点什么吧,看到有的亲喜欢我的小剧场,以后会不定时的有小剧场更新。

第两百二十一章 转让

经过了林氏这一闹,王家彻底的平静了下来。

就连金罐也老老实实的,每天都在屋里,轻易不出门。

王永珠见一家子都闷在家里也不像样子,如今王家就算在别人眼里是落魄了,败落了,可也没必要好像见不得人吧?

正好,自己的收购山货计划也可以开始了。

将大家都聚集在院子里,王永珠重提山货生意。

当时在医馆大致提了一下,王老柱和张婆子光被那六十两银子给吸引住心神了,都没往心里去。

此刻再听王永珠一提,顿时喜出望外。

这王家没了土地,虽然有银子,可也不能坐吃山空,这也是王老柱这几日发愁的事情。

老闺女这个生意,若是真做起来,那王家人,个个都有事情做,也有了来源收入,总不会饿死了。

至于山货赚多少钱,王老柱还没概念,王家秋天的时候也上山弄山货去镇上卖,可都是卖给那些本地收山货的贩子,价格都不高,不过也好歹是点收入,能补贴点家用。

不止七里墩,大黑山下的村子,很少有靠这个养家的。

可是要是如闺女说的,将附近几个村子的山货都由自家去收,积少成多,养活一家人应该不是难事。

因此王老柱第一个就赞同。

王永平此刻是王永珠的脑残粉,小妹说啥他就做啥,也是妥妥的一票。

张婆子以前都是她去卖山货,也听人说过,收她们庄户人家的价格很低,可是那些贩子转手就能卖出几倍的价格来。

心里自然有一笔账,若是自家做这个生意,那中间的差价不就都是自家赚了?

张婆子几乎都可以想象到,流水也似的银子流进自家的将来了。

当即拍板:“做!这个生意当然要做!不过丑话先说在前头,这生意,是珠儿冒着丢命的危险换来的,不然人家大老板谁认得咱们?还会跟咱们做生意?所以这事,靠的就是珠儿。如今养家的银子,给你们看病的银子,都是珠儿挣的!咱们一家子都是珠儿养着的!这生意要是赚钱了,也得都是咱们珠儿的——”

张婆子这是未雨绸缪,先将饼分了,一整个都是自己闺女的,其他人,跟着吃点饼上掉下来的渣渣不饿死就不错了。

王老柱脸色一黑,老婆子这说的是什么话?什么叫都是闺女的?

这闺女没出嫁,闺女挣的钱,自然都是王家的!

难不成这生意做成了,挣钱了,都给闺女一个人,其余的人都喝西北风去?

这可不行!

只可惜他现在说话还是不利落,越着急越说不出来,急得直冒汗。

其他的人已经表态了,王永平是最简单的,在他心里,这一家子多亏了小妹撑着,只要家里有口饭吃,不饿死就行,挣钱什么的,不给小妹给谁?

江氏代表的三房哪里敢有意见,能不饿死,给口饭吃就已经满足了。

至于大房,不管他们心里咋想,可张婆子已经把话说明白了,给自己爹看病的银子都是老姑出的,又是老姑谈到的生意,这要他们提出分老姑的钱,他们也没这个脸啊。

因此都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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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得王老柱差点没过去,他是让闺女当家,不是把整个家都送给闺女好吗?

王永珠哪里不明白王老柱那点子想法。

本来,她想到这个生意,也是为了王家。

收购山货,靠她一个人是做不起来的,王家这么多人,人人都能帮忙,人人都能挣钱,大家都有钱了,日子好过了,也就没这么多闹心事。

只要王家人老老实实的做生意,有这个生意在,王家这些人这辈子都能稳稳的了。

她也算是带领家人奔小康,完成任务了吧?

因此,即使大家都没意见,她却不同意,“娘,话不能这么说,这生意,靠我一个人做不起来!我当时跟人家大老板谈这个,就是为了咱们家!咱们一家,能出力的出力,能跑腿的跑腿,一家人齐心协力,把这生意做起来了,挣了钱,就是咱们大家的。”

王老柱一听,满意的连忙点头,还是闺女明白事理。

张婆子急了,瞪闺女一眼,这可是老多银子呢,凭啥就跟那些白眼狼一起分啊?

可闺女也说了,她也看到了当家的急的那个样子,想了想,也对,如今闺女要把生意做起来,自然是用家里的人放心。

若是不给一点甜头,最开始看着闺女挣钱也许不说啥,后面挣钱多了,这人心隔肚皮的,到时候眼红嫉妒了,给闺女的生意使坏怎么办?

自己和闺女也就两个人四只眼睛,看不过来啊。

还是得给大家都有好处,将他们绑在闺女这个生意上,闺女赚钱,他们才有钱,闺女不赚钱,他们就没钱,这样才不会有外心。

这么想来,还是闺女看得长远,她这个老糊涂,太心急,差点坏了闺女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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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闺女还是年轻,只想着贴补一家子,让全家日子好过起来,却没想过其他的,自己这个当娘的,得替她把事情做圆满了。

因此,张婆子抹一把眼泪:“听到没有,如今家里,也就珠儿还惦记着全家了,做生意赚钱都不忘记拉你们一把!你们一个个都给我听好了,珠儿心善,干啥都想着一家子骨肉,带着你们赚钱,你们可不能忘恩负义啊!都想想,如今咱们家是什么光景,什么时候,不是珠儿用命换来这个生意,一家子只怕连饭都吃不上了!你们,都给老娘记住!咱们家一家的命,都是珠儿救的!以后这个家,就给珠儿当!她说啥咱们就做啥!不能扯她后腿,不能仗着是家里人,欺负珠儿脸嫩,今天明日的出妖蛾子!不然,我可不依!大不了,这生意不做了,一家人等着饿死算了!”

这话一说,大家看向王永珠的眼神,都带着感激和害怕。

金花第一个跳出来表态:“奶,我都听老姑的!老姑让我干啥就干啥!”

“我也都听小妹的!”

“我听老姑的…”

……

一家子都纷纷表态,这要不表态让老姑/小妹当家作主,生意不做了,家里吃啥喝啥?

再说了,这当不当家的,反正也轮不到自己头上,跟着老姑/小妹有肉吃就行了!谁当不是当?

王家的当家权,就此转让。

第四更~~

第两百二十二章 大权旁落

等王老柱回过神来,已经尘埃落定了。

他很想反对,自己还没死呢,咋就这些不孝子们就夺权了?这意思,从今以后,这家里当家作主的人,就成了老闺女了?

那怎么行?他虽然有这个打算,可也是想着只是让闺女在暗地里出个主意啥啥的,明面上的当权人自然不能是她啊?

王家这么多男丁,老老少少,壮年的也有,让个闺女当家,外人知道了,王家还要不要面子?

可等他想抗议的时候,大房的金斗和金壶已经抱着老大回去了,三房的更不用说,溜得最早。

留下个傻老四,还傻乎乎的凑在老闺女旁边,一脸的我老妹最棒最骄傲的表情:“小妹,哥以后就跟着你混,你让哥干啥,哥就干啥!有啥力气活都交给哥,四哥别的没有,就一把子力气!你放心,有四哥在,咱们家谁要是敢不服你,四哥去揍服他!”

差点没把王老柱给气背过去。

张婆子看不下去了,当家的一辈子要强,这下好,一下子没了权,老四那个缺心眼的,还当着亲爹的面给闺女表忠心,这万一把当家的给气出个好歹来。

憋着笑,将闺女和儿子都给撵出了门。

王永珠自然知道王老柱心里不痛快,大权旁落啊,对于当家作主大半辈子的他说,肯定一时接受不了。

可既然要自己带全家人做生意致富,自然得都听自己的,不然谁都对她指手画脚一番,这生意还做不做?

张婆子果然不愧自己的亲娘,不用自己提醒,就先说出口,把自己做主的事情给定下来,还把当家权给了自己。

所以,王老柱就让他不痛快去吧,总会想明白的。

因此,也不说话,只冲张婆子挤挤眼睛,偷偷的指了指王老柱。

张婆子本来绷着的脸,看到闺女的怪样子,忍不住笑出来,隔空点点头,回屋去看当家的了。

王老柱还在炕上气得满脸通红,见张婆子转身,“啊……不……同意…”

张婆子冷笑一声,插着腰居高临下的看着王老柱:“你有啥不同意的?闺女贴心贴肺为了老王家,咋滴?又想让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呸!王老柱,我告诉你,那可是我闺女!你想这么糟践她,也得看我这个当娘的同意不同意!我闺女有本事,就该我闺女当家!没我闺女,一家子都喝西北风饿死!不然闺女当家也行啊,老娘明儿个就给闺女找个人家嫁了,让闺女带着这生意嫁人,让她到别人家去当家作主去!咱们一家子就守着这个院子饿死也干净!”

“你……你…”王老柱指着张婆子,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我咋滴?老娘我嫁到你们王家来,给你当婆娘,低声下气几十年,讨到了什么好不成?你们谁给我撑过腰,给我长过脸?如今我闺女给我撑腰,给我长脸,我就向着我闺女,咋滴?”张婆子如今有闺女撑腰,那真是腰杆子刚刚的硬,底气十足。

王老柱气得干脆闭上眼睛,不想看自家婆

官术娘那得意的样子,这话太戳心窝子了,跟了自己几十年,还不如跟着闺女?

王老柱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伤害。

张婆子也不能真将王老柱气着了,又放软了声音道:“当家的,你也不想想,如今王家的家好当吗?不是闺女出来接这个烂摊子,你看谁出来?老大如今这个样子,老四是个缺心眼,老二那个畜生只当没生过,老三那个混帐如今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能指望哪一个?闺女能接手,你就该偷笑了,还使脸子给谁看?”

王老柱憋了半天才憋出两个字来:“……笑话…”

“笑话?谁笑话让他笑去?等咱们家生意做起来了,有钱了,你看谁来笑话?再说了,不然闺女当家,咱们家现在这样,就不被人笑话?我跟你说,笑话的人多了去了?这么些年,有老二那个畜生,咱们家在村里也没吃过亏,得罪过不少人,如今家底子都被老二那个畜生给偷走了,多少人在后面笑话咱们家,你是不知道吧?林氏那个贱人跟老大闹合离,你在屋里没看到,院墙外,还不知道有多少只耳朵竖着听咱们家的笑话呢!我跟你说,不出一天,林氏跑回来要跟老大合离的事情,就全村都晓得了。”

“要真怕人笑话,那咱们家人都不要出门了,出去就要被人指指点点,脸皮那么薄,在家自家拉根绳子吊死算了!咱们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看不穿?要是咱们家就这么败了,起不来了,那才是一辈子的笑话呢!如今有机会能爬起来,将来有钱了,看谁敢笑话咱们家,只怕嫉妒还来不及呢?难道为了人家几句酸话,就好日子不过了?”

“你要是想不明白,就多想些日子!反正,要是想使唤我闺女,又防着我闺女,我可跟你没完!你摸摸良心,你看病的银子,可都是闺女挣来的,用了闺女的银子,还要挑三拣四,你也配当爹不?”张婆子丢下这话,摔手出去了。

王老柱静静的躺在炕上,听着外面院子里难得的欢声笑语,似乎整个家又有了主心骨,每个人又有了奔头。

前几天安安静静的让人心里难受,此刻才有了那么点子生机和人气。

罢了,罢了!王老柱闭上眼睛。

王老柱也不反对了,这事就彻底的定下来了。

要做成这收山货的生意,前期准备的工作不少。

王永珠把全家人都喊在一起,商量了一下,也分配了一下工作。

当下,最关键的,先要有个仓库,不然收了山货放哪里去?

这个没问题,张婆子指着锁着的厢房:“那是给老二那个畜生他们准备的,如今咱们家没有老二这个畜生,这屋子正好腾出来当仓库,就在咱们家,也放心。”

仓库问题解决。

然后就是货源的问题,就算自家要收,可也得把这讯息散布出去不是?得让人知道啊?

第五更,大家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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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三章 需要

“这个简单,我明儿就去村口,跟那帮老娘们说说,保管晚上全村就知道了!附近几个村,老四和金斗去吆喝吆喝就行了,现在反正是夏天,趁着这个时候,咱们先把厢房打扫干净,搭上几个架子,免得遭虫,也免得潮湿生霉…”张婆子从宣布要做生意起,脑子里一天到晚都在琢磨这个事情,闺女想到的她要想到,闺女没想到的,她也要替闺女想到。

王永珠感激的看了张婆子一眼,她的确暂时没想到这些细节方面,她现在主要考虑到是人手安排问题,和收购流程。

“咱们家谁懂山货的好坏质量?总不能收人家的东西,不管好坏一个价格吧?”王永珠自己是不懂的当初她设想这个生意的时候,还是想的太简单了,如今真要实施起来,才发现,需要考虑的太多了。

幸好有张婆子,人老成精了,又什么都还略懂一些,倒是能帮上大忙。

这下张婆子还没说话,王永平倒是瓮声瓮气的开口了:“这个,其实大哥最在行!只可惜——”

“大哥?”王永珠有些意外。

说到这里,张婆子倒是没反对,冷哼一声:“你大哥要是不在行,也不会被林氏那个贱人使唤到山上去…”

王永珠确实对这个没印象,看向王永平。

王永平解释:“大哥当年在咱们村也是有名的王一手,他一上手一摸,一闻,就能知道山货的好坏,是今年的,还是旧年的。”

“大哥还有这一手?我咋都不知道?”王永珠是真不知道,原来她一直以为只会种田的王永富,还有这个技能?

“你们的爷爷当初就是干这个的,原来也是给山货贩子当伙计,练就了一手的本领,那眼睛,那手和那鼻子,想拿次货糊弄的你爷爷的,从来没成过。只可惜后来,你爷爷的那个东家不知道得罪谁了,全部家当都填进去了,还没能脱身。你爷爷机灵,看势头不对,带着当年攒下了几个钱,回了七里墩。后来有人请你爷爷出山,你爷爷都没答应。后来你大哥生的早,你爷爷闲着没事就带你大哥,也将这身本事都传给你大哥。只是他担心你大哥老实,怕被东家推出去当替死鬼,死活不让你大哥去谋个出路…”张婆子见闺女一脸迷茫,解释道,这事的确老闺女不知道,她生得晚,当初好多事情都不知道。

后来又被自己拘着没跟几个儿子多亲近,自然不知道老大还有这一手。

只是没想到,当初以为老大这门手艺学也白学了,如今还能派上用场,看来,老天还是照顾着老王家的。

可又想到老大如今那个身体,就是有这个手艺,也是白瞎了。

“那爹咋没跟着学一点?”王永珠看向一旁的王老柱,这可是家传手艺,为什么不学?反而去学木匠?

“你爹这人,最不耐烦这个。你爷爷回来后倒是想教给他,他自己不上心,你爷爷教了几次,你爹就没开那个窍,可把你爷爷气得。好在后来我生了老大,你爷爷才算放过你爹了!你说你个老头子,当初要是跟着爹学了这手艺该多好?”张婆子想想都觉得后悔啊,早知道今日,当初说啥也要逼着当家的学,当家的不学,自己学也成啊?

王永珠看看王老柱如今连话都还说不利索的样子,学了也顶不上用啊。

“要不,让金斗和金壶跟着老大学学?”张婆子建议,老大也是指望不上了,指望两个孙子吧,想来老大不会藏私吧。

王永富低垂着眼睛,牙关咬得死紧,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滋味,要是,要是自己此刻全身都健全,该多好!

王永珠沉吟了一下:“大哥,你先教教金斗和金壶,这门技术一定要传下去,只要咱们王家靠着这大黑山吃饭,这技术就是金饭碗!你也别难过,你这腿,咱们再想想办法,天无绝人之路!”

一番话,说得金斗和金壶都红了眼圈,他们最怕的就是,如今家里的情况不好,会放弃给爹治疗。

如今,老姑做生意不忘记他们,还亲口表态,说还要再想办法,不管将来爹的腿能不能治好,可这份心,他们记住了。

王永富睁开眼睛,从跟林氏合离后,一直都死气沉沉的眼神,此刻也有了光亮,“小妹,你放心!哥还能给你帮上忙,还能有用,哥就高兴!不仅是金斗和金壶,家里的孩子,我都教!这种把关的事情,还得自家人才放心!只要小妹你信得过大哥,大哥就算拼着命,也要给你把金斗他们给带出来!”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王永富被林氏背叛,被后悔折磨已经麻木的心,此刻听到王永珠的肯定和需要,比承诺说还要再想办法治他的腿,都让他激动。

他以为自己是个废物了,从此以后就是家人的拖累,还不敢死,不然几个孩子怎么办?

一天天的熬着日子,从天亮到天黑。

每天都在后悔中煎熬。

他都已经认命,自己以后的日子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等到看着金斗他们成家,他就能解脱了。

可小妹的这话,如同给他打了强心剂,他只要能教会家里的下一辈,也算是没白用家里那些银子,没拖家里的后腿,还能给家里帮上一点忙了!

对于一个七尺老爷们来说,能够不拖累家人,还能有用,他已经知足了。

王永珠知道王永富此刻需要的就是鼓励,忙点头:“咱们家这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质量了,幸好有大哥,不然我们要是稀里糊涂的收一下次品陈货回来,咋跟人家大老板交代?这生意不是就做不成了么?大哥,你可要好好的教家里的孩子,生意可能会败,可只要孩子们都学到了这手艺,将来肯定饿不死了!”

王永富连连点头:“小妹,你放心!我肯定好好的教他们!”

一旁的金斗,金壶,金罐,还有金花他们三姐弟都只觉得后背凉飕飕的,浑然不知道,自己的悲惨将来。

第一更~~

关于有的亲说我这本书收费贵的问题,作者也是今天才弄清楚,因为本书一章是两千字,不是一千字,其实,每一千字的价格都是一样的,比如005分/千字,购买别的书一章只需要五分,而购买本书,因为是两千字一章,所以需要一毛钱。并没有比别的书贵!擦汗!

第两百二十四章 幸灾乐祸

看到王永富重新有了奔头的,活过来的样子,王永珠才放下心来,看来得找个妥当的借口,让王永富服下那生筋壮骨水了。

王老柱在炕上,看着萎靡了好久的老大,只不过听了老闺女一句话,就有了鲜活气,心里也一松,终于是彻底放心了。

这把关山货品质的事情定下来,其余的都是些小事,比如晾晒什么的,江氏就难得的站出来主动请命了。

她一贯细心,这个事情交给她,王永珠也放心,自然也就答应了。

江氏兴奋的脸都红了,终于,在王家,她也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以后,她们三房也能不用再觉得低人一等了,她们也能给家里尽一份力,养活自己了。

这生意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剩下的就是等这讯息传出去后,尝试着收货了。

安排好这一摊子事,王家的人都忙了起来。

王永珠才有空翻出来那张染料方子来,趁着这几天还在做准备工作,得抽空把任务给做了。

方子上,最上面的,就是一个靛蓝的染料方子,靛蓝这个颜色在这个时空最常见,只不过蓝得不够深,颜色不是发灰,就是容易掉色。

但是这个颜色,在这个时空的用量是最大的,平民能穿的颜色最多,以蓝色为主,因为这个染料最常见。

可是色度饱和,染上去不褪色的蓝色,却十分难得。

这靛蓝的原材料是一种叫做蓼蓝的植物,蓼蓝这种植物,适合大部分地方生长,也是一味中草药,刚好五六月份的时候成熟,叶子变青,就可以采摘了。

采摘后蓼蓝就会再发新芽,三个月后又可以采摘了。

如今正是六月末的时候,正好来得及,不然又要等三个月。

方子上很贴心的,还有蓼蓝的图鉴,王永珠看了一下,叶子卵形,紫红色的茎,开着淡红色的花。

默默的记在心里,然后准备上山。

这个时候,想来山上应该有,也正好可以看看,还有没有方子上其他染料植物。

背上揹篓,又带上干粮和水,还有一把镰刀,王永珠就打算上山。

也幸好张婆子一早就去村口,给自家宣传生意去了,金斗和王永平也去隔壁村宣言了。

王永富如今干劲十足,一大早就将家里的孩子们集中起来,在枣树下,开始教学。

王老柱也在枣树的躺椅下,听着,偶尔还含糊的插上两句话。

小豆丁们,老老实实的站着听。

就连就皮的金罐,这几天也懂事了许多,不敢乱动,最主要的是,只要他想乱动,他爹和他哥那刀子似的眼神也就扫过来了。

没了爹娘撑腰的金罐,现在老实的很。

王永珠给他们打了个招呼,就要出门,金壶不放心:“老姑,你一个人上山不安全,我跟着你去吧!”

王永珠带上斗笠,背好揹篓,摆摆手:“你们好好跟着你爹学!别找借口偷懒!我回来要检查的!放心吧,我不走多远,就到后面坡上去找点东西就回来。”

如今,家里王永珠那是说一不二,除了张婆子,也没人敢反对,大家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王永珠出了门。

王永珠出门还没走出几步,就被几个婆子给拦住了:“王家二妮子啊,你大嫂是不是跑回来跟你大哥合离了?要改嫁了?”

“对啊,哎呦喂,你们真同意了?要换我,我非打断那小贱人的腿不可!嫁到我们家来,就生是我们家的人,死是我们家的鬼!就算永富死了,也得给他守着才行!凭啥放她嫁野男人去?”

“你们说啥,我听不懂!”王永珠装不明白,这林氏跟王永富闹合离的事情,才过去一两天,家里人肯定不会出去说,是谁传出去的?怎么好像都知道了?莫非是娘说出去的?

“还装什么像!那天林氏跑到你们家,闹那么大,你们家哭得哭,喊得喊,谁没听到啊?”有个婆子嘴快道。

王永珠这才明白,想来那天林氏跑回来,估计就有那没事做最喜欢八卦的婆子在自家院子外面听呢。

不过这些人这种幸灾乐祸的口气,让人听了心里实在不爽,王永珠也不想跟她们多说,浪费时间,只点点头,就要走。

被其中一个婆子拉住:“我说二妮子啊,你这是咋滴啦?怎么瘦成这样了?不会是愁你们家败了,你娘没钱给你置办嫁妆,担心自己嫁不出,所以愁瘦了的吧?可怜见的,看得你大娘我心里怪不忍的,要不,大娘我给你寻摸一个?”

王永珠还没反应过来,旁边有那王家的族婶子就啐了一口:“吴婆子,你少打我们王家闺女的歪主意!我可跟你说,那些脏得臭得,少往我们王家闺女面前说嘴,不然看我不撕了你的X嘴!”

一边骂,一边冲王永珠使眼色,让她快走。

王永珠虽然不太明白,可听这族婶子的话,那吴婆子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也就感激的点点头,拔腿要走。

那吴婆子还不罢休,嘴里没干没净的说着:“怎么?王家的闺女再精贵,这王家二妮子也精贵不起来!被人退亲了的货色,如果是以前有她二哥那个秀才撑腰也就罢了,说不得还有人看在秀才老爷的面子上,看着嫁妆的份上捏着鼻子要她。如今,王家秀才也跑了,王家也败了,只怕连嫁妆都出不起了,还想说个什么体面人家不成?”

“吴婆子,你嘴里嚼些什么蛆——”王家族婶子变了脸色。

“怎么?老娘说错了不成?王家如今就是那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闺女被人退亲了,儿子被人戴绿帽子了,家业也败了,这样的破落人家。嘴长在老娘身上,还不让说不成?就王家这个门风,老娘倒看看那个正经体面的人家敢跟他们结亲?王家人都做得,老娘就说——”

王永珠默不作声的,从揹篓里翻出镰刀,忽地架在了吴婆子的脖子上,稍微的一用力,那脖子上就一条血迹,血珠子立刻就冒出来了。

“你继续说,看是你的嘴快,还是我的刀快!”王永珠一笑,手下一使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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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

作者昨天没忍住,还是剁手了!作为马爸爸背后的女人,怎么会让自己在双十一的时候没姓名!大哭,剁完就没心思码字了,已经开始期盼收到包裹了,唉~~包裹哟,你快些到,快些到~~

第两百二十五章 谁硬?

那吴婆子立刻浑身都成筛糠,话都说不出来了。

谁能知道,这王家二妮子,以前追着宋家那野种小子跑的丫头,居然是这么个性子,一言不合就要杀人的啊!

要知道是这样的,她打死也不敢当着这煞星说这话啊。

旁边的王家婶子也吓到了:“永珠啊,你可不能糊涂啊,这杀人要偿命的啊!快松手,松手啊!”

王永珠的手稳稳的,架在吴婆子脖子上的镰刀也稳稳的:“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让我听听,我们王家到底是什么门风?”

吴婆子胆都要吓破了:“姑奶奶,小姑奶奶!我都是胡说的!我胡说八道,我满嘴喷粪!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王家的门风是咱们七里墩顶顶好的!小姑奶奶你貌美如花,将来肯定能嫁一个如意人家的…”

说到最后,都快哭了。

王永珠这才将镰刀收回来,然后看了看路边一块石头,轻轻的踢了一脚,将石头踢翻出几米远后,才轻描淡写的道:“如果以后我再听到村里有人说王家门风不对,谁说的,我就让谁试试,是石头硬,还是她的嘴硬!”

几个嘴碎的婆子大气都不敢出,看着王永珠揹着揹篓,慢慢的走远了。

才腿一软,都瘫倒在地,一个个后背的衣裳都汗湿了。

好半天,才有人小声的开口:“王家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位祖宗啊!”

看看那几米开外的石头,一个个都头皮发麻。

互相交换一个眼色,有了这位小姑奶奶露得这一手,谁还敢再说王家半个不字?

只怕这小姑奶奶一脚下去,命就去了半条吧?

这么一想,连这个地方都不敢多呆,生怕王永珠再回来找不是,一个个俐落地爬起来都闷头回家了。

王永珠心里憋着一口郁气,发狠,一定要将王家振兴起来,堵住这些嘴碎的婆子的嘴!到时候看她们还能说啥?只怕要捧王家都来不及!

进了山,闷头走了好半天,才把心中那点气给走散了。

这满山的,去哪里找蓼蓝?

自然要使出绝招了。

“出来吧——小田田!”王永珠召唤小田田。

小田田麻溜的出来了:“宿主,需要本系统扫描吗?包君满意,指哪扫哪,想扫啥扫啥。”

王永珠点点头:“给我扫描一下,附近有没有蓼蓝,或者茜草,红花,姜黄,栀子,紫草还有紫苏什么的。”

“好的,没问题的!请宿主是否同意用1积分来兑换扫描服务?”

“你说啥?不是免费的吗?怎么还收费了?”王永珠炸了。

“宿主,在本系统升级成20版本之前,为了帮助宿主更快更好的完成任务,是免费提供此项服务的!但是如今宿主已经完成了初级任务,本系统提供的服务就是收费的了!”

“那你不要升级了,再说了,我现在已经没有积分了!你要是不给我扫描,这一座大山,我去哪里找蓼蓝去?找不到蓼蓝,如何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你就不能升级!你不能升级,咱们如何登上种田巅峰…”王永珠苦口婆心的给小田田洗脑。

“宿主可以先欠着积分,等任务完成我扣下宿主所欠积分就行了!”小田田不为所动 。

“小田田,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系统!这么斤斤计较,太让我失望了!”王永珠确实很失望,早知道,就不然系统升级了,这升级了居然没以前好哄了。

“我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是这样的宿主!”小田田系统不甘示弱。

还能怎么办?只能选择原谅,呸,只能选择欠着了!

不过还是讨价还价的,用一个积分换取了小田田系统20版本的所有扫描服务。

小田田开启了扫描系统,升级后,他的扫描范围也扩大了,方圆十里尽在它的掌握之下。

“宿主,从七里坡下去,进入大黑山的范围,往前走约五百米,有一大片蓼蓝,在那附近,还有一片茜草,请问宿主需要导航吗?”

“导航收费吗?”王永珠如今人穷志短,积分不够,脸皮来凑,先问清楚。

“导航服务包括在扫描服务内,谢谢,请问,需要导航吗?”小田田十分无语,但是它是个敬业的专业的系统,不能鄙视宿主。

“导吧!”王永珠跟着小田田导航的路线,慢慢的进入了大黑山的范围。

这还是王永珠第一次进入大黑山,山脚下,山势还是比较平缓,大片大片的野花开放,野草也茂盛的生长着。

这里人迹罕至,只有一条细细的羊肠小道,是一些猎人和胆子大的男人们上山留下的痕迹。

一进入大黑山,四周仿佛就安静了下来,周身的温度也降了下来,一阵山风吹过,隐约有松涛声传来。

几或还有几声鸟叫在头顶,擡眼去看,却看不到鸟的踪迹。

王永珠确认了一下方向,又将裤腿和袖口都扎紧,斗笠也戴好,才慢慢的顺着羊肠小道往山里面走。

因为有导航,有些地方,虽然没有路,可有小田田扫描过,也算平坦,王永珠干脆的就这么走过去。

山里没有一个人,空荡荡的可怕。

王永珠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小田田斗个嘴,也算是解解闷。

走了没多久,果然,就看到了一大片的蓼蓝,青色的叶子,紫红色的茎,开粉红色的花,风吹过,随风摇曳,很有几分野趣。

王永珠此刻没心情欣赏这个,这要制成靛蓝色染料,需要的就是这个叶子,而且,她还指望着三个月后再来采一批,因此只得硬着头皮弯腰去撸叶子。

好不容易采摘了半筐子,王永珠估摸着应该够了,还惦记这茜草,又往里面走了些。

果然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一大片的茜草。

茜草染色需要的是茜草的根,这种根可以是新鲜的,也可以采回去后晒干用,能够染出颜色的茜草根,需要三年以上的根茎才行。

王永珠不太懂怎么分辨,可这一大片,没有人来过的痕迹,想来也是在山林里寂寞了不知道多少年。

因为这一块偏僻,但是地势还算肥沃,这茜草根一用力,就能连根拔起。

拔出来的茜草根盘根错节,也不知道多少年了。

刚拔了两根,王永珠就突然感觉不对,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好像四周突然安静了下来,又好像听到动物的喘息声,甚至鼻子也嗅到一股隐约的动物身上的腥味。

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第三更~~

第两百二十六章 英雄救美

王永珠立刻抓紧了手边的镰刀,不敢起身,警惕的环视了一下四周。

一边脑子里疯狂的ALL小田田系统:“小田田,扫描下,到底出了什么事?”

小田田系统装死不回话。

王永珠有了不祥的预感。

此地不宜久留,得马上离开。

顾不得茜草和箩筐,王永珠蹲着身子,小心的往后退,才刚刚挪动了一下脚步。

就听到身后一阵腥风,带着一股血腥热气冲着自己扑过来。

王永珠就势一滚,右手的镰刀撑地,左手已经将那把匕首握在手中。

一道黑色的身影,狰狞的兽头映入眼帘,是狼!

王永珠的眼神一缩,来不及思考,这狼已经张开了血盆大口,热热的腥臭之气扑鼻而来,目标正是自己的脖颈。

双腿条件反射的一蹬,手中的匕首顺势划下去,一股温热的血浆喷洒出来,随着那条狼被踢飞,在半空中划过一道轨迹,然后砰的一声,那条狼的身体,直接撞到了前方的树上。

只呜咽了一声,那狼就瘫软了下去。

王永珠却来不及去检视那狼死了没,只听到远远近近的,又响起了几声狼嚎。

我去!居然是狼群!

“小田田,你给老娘滚出来!你导的什么航?你不是说能扫描方圆十里的范围吗?怎么又会有狼群?为什么不提示?还装死?”王永珠也有些慌了。

一条狼,她觉得自己如今的力气和身手,还不怕。

可这要是一群,即使是武神都要怂好吗?

谁不知道狼群是最记仇的动物,如果遇到狼群,要么你认怂等死,要么就是你把狼群直接打怕,不然,他们会在你想不到的时候,猛然冲出来报仇的。

自己不怕,可家里那一家子老小,还要七里墩的那么多村民,真要狼群下山,只怕就会死人了!

这么一想,完全没有退路了好吗?

很好!小田田,记住你了!活着回去再跟你算账!

王永珠恨得咬牙。

不能慌!

勉强镇定着,王永珠四处寻找着一颗粗壮点的树,想着先爬上去,狼起码不会爬树吧?先上树看看情况再说。

好不容易找到一颗树,王永珠试探着爬了两下,才发现,自己压根没点亮爬树这个技能。

我去!王永珠爆了句粗口。

不能爬树,只能找,看能不能找个位置好一点的制高点,这样也能看看,到底有多少头狼。

好不容易相中了一个位置,那在山坡上,凸立着一块石头,这石头挨着山坡的那边约有一两人高,另一边悬在山坡上,有好几米高,等闲上不去。

石头上面看上去能站上两三个人,正是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王永珠闻着周围的血腥味越来越浓,只怕是被她伤着的那头狼的血流出来,时间越长,这血腥味恐怕会吸引来更多的猛兽。

事不宜迟,王永珠拔脚就往那石头处跑。

也不知道是运气好是咋地,除了那一头偷袭她的狼,她耽搁了这一会,也没别的狼过来。

只是那狼嚎声越来越凄厉,也似乎越来越近。

等王永珠好不容易爬到那石头边

上,就听到了一阵喘息声,还有浓重的血腥味,闻之欲呕。

情况不对!王永珠就这山坡,爬上了那块石头,顿时被眼前一幕惊呆了。

石头的那边,不远处,一群狼正将一个人围在中间,那人背对着,身上的衣服被撕破了好几道口子,血染透了半边的身子。

他的脚下,倒着好几头狼。

那背影,赫然有几分眼熟?

王永珠正想这人是谁,就看到一头狼,趁着中间围着的那个人体力不支,身体摇摇欲坠的时候,从后面一跃而起,只扑那人的背而去,半空中,都能看到那寒光闪闪的牙齿。

这一口要是咬到,只怕就要去半条命了。

“小心后面!”王永珠忍不住惊呼。

那人听到了声音,没回头,手中的一把刀挽了个刀花,后脑勺如同长了眼睛,笔直的插入了那头狼的眉心。

刀光一闪,那头狼眉心一道血箭崩射而出,然后倒地而亡。

群狼一阵骚动,似乎被那人的凶残震慑住,一时倒僵持住了。

“这边,快上来!”王永珠看那人,看起来似乎是强弩之末了,此刻不过是强撑,也不能见死不救啊。

而且,刚才那一瞬间,她看到了那人的侧面,赫然是宋重锦。

顾不得想他怎么会被狼群包围,先救人再说吧。

宋重锦听到了王永珠的喊声,他知道,自己必须立刻爬到那石头上去,刚才他杀了好几头狼,已经几乎力竭了,不过是强行在狼群面前撑着。

只要自己露出一点点疲态,这些狼就会蜂拥而上,将自己撕成碎片。

此刻,他调动着体内最后一点力气,一步一步的后退,那些狼虽然不敢靠近,可也一步步的紧逼上来。

退出一个稍微安全的距离,宋重锦拔腿飞奔,还好离石头不太远,在堪堪跑到石头下的时候,刚要爬上去,脚下一滑,最后提着的那一口气就散了,整个人往下跌去。

今天命休矣!宋重锦闭上眼睛。

就觉得手腕一紧,然后整个人身子一轻,腾空而起。

等他回过神来,他已经呈大字型躺在了石头顶上。

身边,是王永珠。

宋重锦一直紧绷的神经才放松了下来。

顾不上说话,宋重锦闭上眼睛,大口的喘气。

他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此刻几乎连手指头尖都擡不起来了。

到嘴的猎物没了,狼群哪里甘心,一群狼,约剩下十来头狼,瞪着绿油油的眼珠子,缓缓的围过来,将石头围在了中心。

王永珠握紧了匕首,心里紧张,嘴里还忍不住调侃:“我这算不算英雄救美?”

回答她的是宋重锦粗重的喘息声。

大约是估量了一下,看宋重锦已经躺着不动,旁边的王永珠看上去实在不是有实力的样子,群狼里的头狼一声长啸,一头狼就试探着朝石头扑过来。

“小心——”宋重锦睁眼,只看到了这一幕,只能来得及喊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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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七章 安全感

然后剩下的话,就被他卡在了喉咙口。

他看到了什么?

那头狼身子还在半空中,一道锋利的银光凭空划过,然后就身首异处,腥骚滚烫的狼血在半空中绽开成大朵的血花,洒落在地。

这血腥气更是勾起了狼的兽性,头狼一声凄厉的狼嚎,就有好几头狼从不同的方向扑了过来。

宋重锦努力想动一下身子,去挡住一头狼也好。

可是他实在是太累了,受伤也太重了,先前的那口气一涣散,此刻浑身骨头如同被拆开了一眼,压根都动弹不得。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王永珠被围攻,忍不住的闭上了眼睛。

没有听到意料中的惨呼,甚至都没有太大的动静,就听到几声闷响。

宋重锦睁开眼睛,就看到王永珠的身上,头上脸上都被喷满了狼血,去牢牢地站在他的身前,将他护在了身后。

瞬间,宋重锦莫名的觉得看着这个背影,都好有安全感。

不过他立刻就清醒了,深吸一口气,好不容易擡起半个身子,就看到刚才围攻的几头狼已经横尸在石头下了。

这干净利落的手段,实在是超乎宋重锦的预计,他默默地看了看王永珠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凉凉的。

狼群也被王永珠的凶残给震慑住,头狼开始犹豫不决,似乎不知道是该进攻还是该撤退。

还是王永珠,扫视了一下全场,才对准了头狼:“你们若识相就速速退去,否则,这些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着,还跳下石头,用脚踢踢那些死去的狼的尸体。

头狼呜咽了一声,似乎在考虑什么,绿油油的眼神盯着王永珠,要是胆子小一点的,只怕腿都要软了。

可王永珠此刻浑身都沾染了狼血,如同杀神一般,看到头狼的眼神,还回头看了看宋重锦,指了指他:“我知道你们记仇,以后要报复,就报复他好了!看清楚他就行了!”毫不留情的将宋重锦给推出来了。

宋重锦……

头狼长啸一声,剩下的七八头狼缓缓的退后,收拢在头狼的身后,然后慢慢的消失在了丛林里。

王永珠保持着警惕的姿势不敢动。

好半天过去了,宋重锦才开口:“狼群退了!”

王永珠也再也感觉不到狼群的存在了,才腿一软,整个人跪在了地上:“哎呀妈呀,吓死我了!太可怕了!呸呸呸……这狼血太难闻了,我去…”

一边抱怨,一边抓起地上的落叶和土,擦着手上身上的血迹。

“现在怕了?方才不是很厉害的吗?”宋重锦也恢复了一点力气,缓缓的翻身坐起,好整以暇的看着石头下面的王永珠忙碌。

“我呸!我这是都是被逼的好吗?我要是一怂,今儿咱们俩的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王永珠摸着头发上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滴的狼血,简直要崩溃了,这基因液服下后,五感是增加了,这狼血的腥臭难闻度也增加了啊?

擡头看宋重锦好像恢复了两分担样子,才略微放下心来,一边忍着恶心,拧着头发上的血,一边问:“你咋这么倒霉遇到了狼群?今儿要不是我,我跟你说,你就交代在这里了!”

宋重锦一声冷笑,那天跟王永珠摊牌后,从县城回来的路上,两人就互不搭理了,没想到今天见面,居然是这个情形。

好歹王永珠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更何况,王永珠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不用再掩饰了。

索性再往石头上一躺:“可不是倒霉!一个不妨,被人在身上下了引诱猛兽的药,偏今儿倒霉,遇到了狼群。”

“又是你那嫡母?我说,她没事老跟你一个都没认祖归宗的没明没份丈夫的私生子过不去干啥?还有,你那亲爹呢?就不拦着?”王永珠十分好奇。

宋重锦一声冷哼:“我的事情你不是都知道么?你背后的主子没告诉你?”

王永珠很想说,我背后的那个就是饭桶!还是个坑宿主的货!

想了想没做声。

“你怎么到山里来了?不会是得知了讯息特意来救我的吧?”宋重锦的直接问道。

“你脸真大!想得太美了!我要知道你在这里,还有一群狼,打死今天都不会进山!”王永珠嗤笑,想起宋重锦背后的伤,往前走了几步,扯了两根茜草,走回来丢给他。

“这应该是止血草吧,你自己看怎么用。免得我好不容易救了你的命,你失血过多挂了,我可找谁要救命之恩去?”她也不懂这些,只记得这茜草也能止血,想来宋重锦这天天混山里的,应该知道该怎么弄吧?

宋重锦接过茜草,把玩了一会,然后从腰间摸出一个药瓶来:“给我上药,我够不上!”

王永珠……

要是任务是将宋重锦这家伙揍成猪头,她绝对超质量的完成任务,不要积分都行!

想想任务,忍了。

爬上石头,拿过药瓶,十分粗鲁不客气的将宋重锦翻身。

宋重锦猝不及防,被王永珠一把就将身体翻过来,趴在了石头上,鼻子和胸口都撞得生疼。

然后就感觉到衣服被大力的扯开,接着是自己的伤口,王永珠也没有给他清理伤口,管他上面还有枯枝碎叶还是尘土,将一瓶药,胡乱的给倒了上去。

这药倒是有效,一倒上去,那血就慢慢止住了。

王永珠将一瓶药给倒干净,然后将瓶子顺手一丢,拍拍手:“好了。”

这药效果好,可是沾上血肉后,特别的疼,宋重锦疼得冷汗都出来了。

听王永珠说了好,宋重锦还要故作无事一般的翻身坐起来,脸色都白了,冷汗直冒。

看看被丢在自己脚边的药瓶,嘴角抽动了一下,别过眼去。

好不容易等身上那股子的疼过去了,宋重锦才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爬起来,顿时脸黑了。

本来身上的衣服就被狼给扯破了,但是好歹还挂在身上,可被王永珠一上药,三两下一撕,完全就是半遮半掩的挂在身上了。

即使他是个男人,可面前有个女人啊,这个样子实在不成体统。

他浑身特别的不自在,尤其是在王永珠看过来的时候,虽然脸上保持着面无表情,可通红的耳尖出卖了他。

第两百二十八章 半遮半掩

即使他是个男人,可面前有个女人啊,这个样子实在不成体统。

他浑身特别的不自在,尤其是在王永珠那个一点都不知道收敛,不知羞耻的女人看过来的时候,恨不得后背都烧起来了。

王永珠哪里知道宋重锦内心戏这么足?

她不过是瞟了一眼而已,不就是个半果,不对,连半果都达不到,还半遮半掩的男人么?有啥好看的?

她原来时空,只穿一条,几乎全果的男模特都看到吐,还稀罕看这浑身都是伤,衣服被扯破,脏兮兮的不知道在地上滚了几圈的男人?

因此特别的淡定的扫了一眼,就别过眼神:“天色不早了,怎么回去?我可是要下山的,你要不走你就留着,我先走了!”

这地方血腥气这么浓,除非再来个什么老虎或者熊瞎子什么的,一般小动物,估计好几天都不敢往这个地方凑。

想来丢下宋重锦也是安全的吧?王永珠琢磨着。

万一他真的倒霉到遇到老虎和熊瞎子,那也不能怪自己,怪他运气不好。

这么一想,王永珠拍拍屁股,在石头下的狼尸中扒拉着,这狼皮可是个好东西,虽然头没了,可身体还在,拖回去,弄成皮褥子,冬天给张婆子做件皮褂子应该不错。

狼皮的,肯定保暖啊!

保管张婆子稀罕!

只可惜她不会扒皮,想了想,还好自己有力气,将几头狼尸拖到一起,又扯来一根藤条,将几头狼都捆在一起,打算直接拖下山,等王永平来剥皮。

她忙得脚不沾地,虽然感觉到了宋重锦一直盯着她看的眼神,可惜她没空理。

宋重锦的身世是个谜,那个一直对他下手的嫡母也是个狠人,这还窝在山村里就遭狼,天晓得跟他多接触,会不会惹祸上身。

自己可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要谨慎。

更何况宋重锦戒心那么重,自己要是借着这点救命之恩就巴上去,说不定还被怀疑瞧不起呢。

所以,直接当空气忽略掉了他。

宋重锦虽然不知道王永珠是怎么想的,可是看王永珠这般忽略他,那种怪异的感觉又涌上心头。

见王永珠直接把几头狼的尸体捆好就要拖走,真有不管他的架势,才开口:“那边还有几头,一起拖下去吧,不然一过夜,这些尸体都要被啃得只剩下骨头,狼皮别浪费了!”

王永珠眼睛一亮,反正如今别的没有,就是有力气啊!

这狼皮,好东西啊,多一条是一条!

“狼皮都归我?”先说好归宿问题,不然拖下去宋重锦说是他的,自己不得亏死。

“都归你!”宋重锦不至于这么小气,好歹王永珠还救了自己的命,几张狼皮算啥?

王永珠喜笑颜开的跑去拖狼尸去了,宋重锦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嘴角也翘了翘,等到他意识到不对,立刻收敛住表情。

缓慢的滑下石头,看着王永珠把那边四五头狼给拖回来,捆在了一起,然后又钻入树丛,过了一会,揹着一个揹篓钻出来。

然后从揹篓里掏出一个竹筒来,先喝了两口,想了想,十分舍不得的递给了宋重锦。

宋重锦本来又累又失血过多,喉咙都干得要冒烟了,见了水,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下。

要死以前,就算是渴死,他也不会喝别人的水,可现在看到王永珠那不情愿的模样,不知道怎么想的,十分不客气的结果竹筒,咕嘟咕嘟灌了几大口。

王永珠心疼的只抽抽,这个竹筒都被宋重锦喝了,又不能要了,得回去让四哥在做几个备用。

既然水都给了,救人救到底,又摸出当作干粮的两个菜馍馍,分了一个宋重锦。

两人此刻又饿又累,也顾不得许多,站在狼尸旁,吃完馍馍,肚子里有了东西打底,力气好像也生出来一些。

王永珠将揹篓丢给宋重锦,如今他是伤员,不能拖狼尸,可也不能啥都不干吧?

自己拖着狼尸在前面走。

宋重锦将揹篓背在胸前,免得碰到伤口,看着揹篓里的靛蓝叶子,还有茜草的根,皱皱眉头:“你上山为了这个?这个是做啥的?”

“染布的!”王永珠也没隐瞒,反正自己真染出来了,肯定大家也都会知道。

宋重锦挑挑眉毛,染布?

眼前的这个王永珠让他越来越看不懂,现在想来,他当初觉得王永珠是有人安排在他身边的替身,这个猜想也说不通。

如果王永珠真的是替身,如何能瞒过王家一家人?尤其是张婆子?

再者,如果真的是特意培养的替身,就为了潜伏在他身边,这代价也太大了吧!

会染布,力大无穷,还会做生意,眼光敏锐的这样一个下属,培养出来就为了来监视他?

也太看得起他了。

如今他的身份,在那位高高在上的嫡母眼中,不过是蝼蚁,弄死就行了,哪里用得着费这么大的周张?

那么,王永珠是谁派来的?自己那位薄情的父亲?

宋重锦自己都要笑了,如果那位父亲对自己还有一点父子之情,怎么会允许一直保护他的人里面出现叛徒?如果不是自己太过熟悉,没有那么戒备,自己怎么会今日中招?

想到这里,宋重锦的眼里掠过一抹厉色和杀机。

只可惜,他现在的力量还太过弱小,只能隐忍!

看了一眼前面拖着十来头狼还好像很轻松的王永珠,宋重锦的思绪又忍不住朝她发散过去。

如果王永珠不是父亲那边的人,那她到底是谁?

眼前这个人,似乎被一团迷雾笼罩着,越想看清楚,越是看不清楚。

宋重锦不由得回想起那天在县城,王永珠说的那句话,她的任务是获取自己的好感,最好能够跟自己成亲。

如果,如果自己答应她的要求,是不是,可以得到她背后那股势力的支援?或者,仅仅就是王永珠这个人,就能给自己一些助力?让自己目前不这么被动?

不过宋重锦很快就清醒过来,顿时有些羞愧,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念头?什么时候沦落到需要躲在一个女人后面庇护的份上了?如果自己为了得到助力,就跟王永珠成亲,那么跟自己那薄情的爹又什么区别?

自己在努力不成为那样的人,为什么还要做那样的事情?

第两百二十九章 抱歉

宋重锦看着王永珠的背影,比一般的姑娘要宽厚敦实,此刻看上去居然诡异的有一种她在前面,自己就可以放心的安全感?

也许是自己今天受伤太严重了,所以,看着从天而降,救了自己一命的恩人,就有那么片刻的软弱吧!

孤立无援,跌跌撞撞到今天,就让他在这无人看见的时候,有那么片刻的怯弱和放纵。

等到明天,他又是无坚不摧的宋重锦。

王永珠正哼哧哼哧的在前面拖狼尸,虽然力大,可架不住这狼多啊,十来头狼,几百斤啊。

这山路又不好走,尤其是,下了大黑山,还要翻过七里坡才能到家。

王永珠觉得自己药丸。

再擡头看看天色,已经太阳西斜,再不抓紧时间,只怕天黑都回不了家了。

想了想,王永珠回头看跟在身后的宋重锦:“你还有没有力气?”

宋重锦一愣,看王永珠已经头发都汗湿了,头发上的狼血被汗浸湿,化作一道道的血迹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流,看上去尤其的恐怖,若是胆子小的,只怕要吓晕死过去。

尤其是她还不自知,用袖子随便的一擦,那脸上更是狰狞可怕。

看宋重锦看着自己不说话,王永珠皱皱眉头,这眼下一个人受伤,自己么,说自己财迷也好,让自己把这一堆的狼尸丢在这里,她是决计不干的,这都是银子啊!

宋重锦身体虽然会恢复了一点力气,走路虽然没问题了,可要是让他使力气,只怕那刚后背的伤口又要迸裂开了。

可看王永珠的样子,应该是拖不动了,毕竟一个女孩子,力气再大,这将几百斤的猎物拖到山下,已经是很难得了。

看来,是想问自己有没有力气,让自己换她一程?

虽然自己的伤口只要一用力,只怕就会更严重,可宋重锦声都没吭,上前就要接过王永珠手里的藤条。

王永珠警惕的跳开:“你想干嘛?我跟你说,别想跟我抢!这都是我的!我的!”大有你敢动我猎物,小心我锤不死你的架势。

宋重锦也愣住了,问自己不就是让自己搭把手么?自己说了这些狼都是她的,就不会食言而肥!难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就这么没有信誉?

“你给我离远点!要是恢复力气了,你就先下山,让我四哥,还有金斗和金壶一起到山上来,帮忙把这些狼给运回去。”王永珠又擡头看看天色:“这天不早了,再耽搁,到了晚上就不好说了。”

宋重锦神色复杂的看了王永珠一眼,她问道目的居然是这个?

“你不害怕?”终于没忍住还是问了一句。

王永珠只想呵呵。

意味深长的看看他,又看看自己身后拖着的十来头狼的尸体。

意思不言而喻。

宋重锦脸一黑,压根就不该多嘴问这一句。

扭头就走,走出两步,又停下脚步,回头将手里一直没放到那把刀丢在王永珠的面前:“拿着防身!”

然后气冲冲顺着小路,钻入丛林了。

王永珠撇撇嘴,捡起那把短刀,一入手,沉甸甸的,刀光如雪,斩杀了好几头狼,却一点都沾上血迹,是一把好刀。

反正有人下山报信,王永珠干脆的打断歇歇脚再走。

“好了,现在没人了,小田田系统,你麻溜的滚出来!”王永珠的脸色沉下来。

刚死里逃生,此刻想起来还后腿发软,要死自己一个不慎,死在狼群下,可就冤枉死了。

尤其是王家,刚刚生活有了一点希望和奔头,自己一死,只怕真的就是家破人亡了。尤其是张婆子,天知道她会遭受多大的打击。

好半天,脑海里才想起了小田田声音,怎么听怎么透着一股子心虚:“宿主,找我什么事?”

“给我继续装!为什么将我导航到狼群中去?别告诉我你没扫描到?是何居心?为了宋重锦?”王永珠连珠炮似的追问,一个接一个。

小田田换了一副讨好的语气:“宿主,我这是为你好!你想啊,你跟宋重锦的关系,从县城回来就降到冰点,要是再没有突破,你这个任务要怎么完成啊?你这么消极怠工,等宋重锦有了心上人,你怎么办?莫非要第三者插足不成?”

那意思,居然还是一心为自己打算?

王永珠差点没把鼻子都气歪:“少给我扯到别处去?你要是想要我去救宋重锦,你可以提前通知,就算我不想去,你也可以用释出任务的形式让我去,为什么要一声不吭的把我往坑里推?我要是再弱一点,力气再小点,今天就要死在狼嘴之下了!我警告你,小田田,你这是罔顾宿主我的生命!我要投诉!我要解除跟你的系结!老娘不干了!”

是真气急了!这完全就是妥妥的猪队友啊!

如果提前说一声,打个招呼,有个心理准备,就算自己不来,也会想办法,多找一些人来,把狼群赶走的。

可小田田搞这么一出,这是让自己拿命来博宋重锦的好感啊!

自己的命就那么不值钱?就为了一个宋重锦的好感,要拿自己来牺牲?

小田田的语气这时候才有了慌乱:“宿主!这次我自作主张,主要是因为你的爱情任务完成度太低了,到目前为止,好感度还没有到达友善。尤其是从县城回来后,宋重锦的好感度更是到了0,所以我才在扫描的时候,看到宋重锦被狼群追逐,才将你导航到他的附近,想着你出现救了他,那不是能增加好感吗?宿主,我绝对没有恶意!我只是想帮助你完成任务——”

“你不是一直吹嘘自己是正式系统,是有注册的系统吗?你告诉我,你这样的系统是正式的专业吗?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替我做主?你释出的任务我没有完成吗?还是你压根就不是系统?”王永珠脸色十分的冷凝,压根就不接受小田田的解释。

“你…”小田田只发出一个你字后,然后就发出一阵刺啦刺啦的杂音。

好半天后,一个机械化的声音再度在王永珠的脑海里响起:“你好,我是种田系统2.0版本的上级主脑,十分抱歉,它在服务的过程中,被外在因素所干扰,对宿主的生命和任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扰。对此,我们十分抱歉!后续会对田园系统进行格式化,以及对宿主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从现在起,田园系统在格式化的时间,由本主脑为宿主提供服务!”

第两百三十章 鸟?

主脑的一番话,让王永珠半天没回过神来,好不容易才理清了思绪。

“你是说,小田田的系统还会被别的因素干扰?这外在因素是什么?”王永珠抓住了关键。

主脑停顿了一下,“无可奉告!但是可以向宿主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错误!”

“呵呵…”王永珠冷笑。

很好,莫名其妙的就被投入到这个时空,成为了另外一个人,被迫的接受任务,她也就认了。

可这做任务的时候,居然系统能被外在因素影响,直接对自己造成生命威胁,那就没得忍了。

不说是吧!可以,任务不做了!

什么种田巅峰,谁爱巅谁巅去!

王永珠的这种想法,自然主脑接收得一清二楚,沉默了一会。

主脑的声音才再度响起:“好吧,你想要什么补偿。”

“为什么会选中我?”王永珠现在想知道的是这个,“还有,原来的王永珠去哪里了?”

主脑没沉默太久,反而用机械化刻板的声音很快的就交代的原因。

说来,一切都是得从十六年前说起,十六年前主脑所在的时空,有一位大人在穿梭时空的时候,遭遇时空风暴,当时他养的一只宠物鸟救了那位大人物。

而宠物鸟被时空风暴撕裂,只剩下一团精神体,被甩入了这个时空,附在了一颗鸟蛋里。

鸟蛋被张婆子给吃掉了,鸟蛋里的精神体就钻进了她怀着的孩子的体内,抹杀了那胎儿弱小的神识,寄居在了张婆子的体内。

出生后,宠物鸟的精神体,将这孩子的身体强化成了A级,然而也需要更多的能量补充,可是这个时空的食物不够这些补充,细胞们得不到充足的能量补充,只能休眠。

所以,这才是王永珠力大,慢慢消失的原因。

宠物鸟越长越大,精神体慢慢的恢复,然后就遇到了宋重锦。

宋重锦的A级体质对宠物鸟,是莫大的吸引,可宠物鸟不知道,只凭借本能去接近宋重锦,放到遭到了厌恶。

直到那位大人物恢复了身体,他曾经在宠物鸟的精神体内留下精神印记,凭借这个印记,找到了宠物鸟。

自然要将宠物鸟带走,而宠物鸟的精神体一旦从王永珠的体内离开,王永珠就成了活死人。

所以那位大人物就选中了最近时空中的明珠,将她的精神体直接抓过来塞入了王永珠的体内。

明珠就成了王永珠。

大人物好歹记着是张婆子肚子里的孩子救了宠物鸟,不然宠物鸟真要成了一只鸟,万一挂了,就真的精神体消散了。

所以才弄来个系统,让他帮助王永珠过上好日子。

主脑解释完,王永珠沉默了半天。

好一会,才讽刺一笑:“那原来的我呢?明珠又何其无辜?只因为是最近的时空,最符合的人,就被这么抓过来?那你们口口声声所谓的联盟法则又是什么狗屁?”

主脑停顿了一下,然后一个声音,说不出来的感觉,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了王永珠的脑海中,分不出男女,甚至分不出他说的是什么语言,可是就能明白他的意思,感觉到他带给自己的无比的威压:“哼,不过是一个落后时空的小精神体,若不是本座挑中了你,你现在早就精神体湮灭,彻底消失了!本座的爱宠喜欢那个目标,你就得替它达成愿望!能为本座的爱宠服务,你应该感到荣幸!”

王永珠只觉得脑子里如同万根针扎一样,头痛欲裂。

听到这话,冷笑,都特么什么年代了,高位面居然还流行这种霸道大人?

毫不客气的道:“是吗?只可惜我不太识趣,怎么办?”

“找死——”

“停下——”

王永珠最后的记忆中,只有这两个声音在脑海中炸开,然后她只觉得眼前一白,整个人就失去了知觉。

等到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屋子里,身上的血都被擦干净了,也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她一醒,就惊动了守在一旁的张婆子。

看到闺女睁开眼睛,一直提心吊胆的张婆子才松了一口气,脸上带着笑,眼中却含着泪:“可算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跟娘说——”

王永珠张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勉强的道:“水——”

一碗放了糖的水递到她的嘴边,一口气喝干,人才好像活过来了。

张婆子见闺女醒来,除了人虚弱了点,精神还好,才放心下来,狠狠的拍了一下王永珠的背:“你个死丫头,你逞什么能啊?你可要吓死娘了!你咋那么傻大胆啊,狼你也敢去打?不要命了是不是?你这狠心的丫头,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让娘咋活啊!”

王永珠吃痛,忍不住躲了一下。

张婆子就心疼了,一把抓过王永珠,给她揉背,一边念叨:“你说娘就一时没看到你,你咋就跑到山上去了?去了也就算了,你怎么那么傻啊?就算想救人,也不要自己傻傻的冲上去啊?那可是狼群啊,你以为是自家养的鸡么?你就不会跑下来喊人啊?非要自己逞能?你老实说,你是不是还喜欢宋重锦那后生,还想着他?”

王永珠心中本来的那点子郁气,被张婆子又拍又揉,几下就给揉散了,听到张婆子又扯到宋重锦头上,顿时就头疼,忙摇头:“娘,你想啥呢?我都说了不喜欢他,就是不喜欢!我不是救他,我就是看到狼皮了,想着我这么大力气,杀几头狼不是简单吗?好给娘做一件皮褂子,冬天穿,保管暖和。”

张婆子心都要化了,手下更是轻柔了几分,嘴上却不留情:“娘这把年纪了要什么皮褂子?你个不省心的小祖宗,要是你有个好歹,娘也不活了!”

王永珠好一番哄,终于哄得张婆子放过了自己,又借口说要洗澡。

张婆子忙脚不沾地的去灶屋烧水,屋子里才算清净下来。

王永珠这才有空整理,这昏睡期间,那主脑留给自己的资讯。

当初脑海里两道不同的声音,一道就是那个所谓的大人,导致一切的罪魁祸首,也是他的宠物鸟在看到宋重锦遇到狼群有危险的时候,直接下令让小田田将自己带到宋重锦的附近,让自己去救宋重锦。

第两百三十一章 贱皮子

看之前,请先看作者有话说!

可这附近几个村子,想来想去,还真没看到比宋家后生长得俊的。

这招女婿跟嫁出去找女婿的要求可不一样,扒拉来扒拉去,也就宋家后生好歹占了个俊,勉强算是个优点!

如果闺女真是喜欢,大不了将这宋家后生招进来当上门女婿就行,不为别的,只要闺女高兴就行。

加上,前一段时间,宋重锦倒确实给王家帮了不少忙,看他对自己闺女也没以前那么避之不及,反倒还有点凑上来的意思。

一时张婆子忍不住骂宋家这后生就是犯贱,当初自己闺女上赶着的时候爱搭不理,后来闺女不搭理他了,倒上赶着了,男人都是贱皮子!

这么一想,为了闺女,也勉强将往日那对宋重锦的不喜面上收了几分,看他那样子,又受伤了,回去的话,他那个娘不着调,热饭热水捞不到一口,更别说别的了。

因此也就板着脸,让江氏把给他们留的饭菜端出来,又急急忙忙赶着摊饼,怕他们不够。

好家伙,两个大男人和两个半大小子,足足吃掉了半口袋高粱面,吃的张婆子心里直抽抽,要不是看在院子里那一堆狼的份上,真恨不得骂人了。

吃饱喝足,给宋重锦找了件王永平的衣裳,让他换洗了,先在自家凑合一晚再说。

宋重锦默默地接过衣裳,擦洗完,躺在王永平的炕上,本来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一沾枕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张婆子才又让江氏烧开水,一面又亲自去族长家,还有几个平日相好的亲戚家,请人来帮忙。

族长和族人们开始听到,都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半信半疑的赶到王家,被一院子的狼和冲天的血腥气给吓到了。

还好族长稳得住,让人点了火把,把院子里照得跟白天一样。

一群男人和女人,大致的把狼皮剥下来,把肉给剔下来好腌制,不然过了夜肉就要臭了。

直到天色泛白,才勉强收拾完。

帮忙的人都锤着腰回去休息了,王家的人还不能休息。

张婆子和江氏一夜没合眼。

等到天亮,就把除了王永珠的所有人给喊起来,开始收拾院子,将狼心什么的,都收拾好,擡到远远的挖个深坑给埋好。

宋重锦也没提回家的事情,老老实实的坐在院子里开始炮制狼皮,把上面的筋膜给剔去。

张婆子挑剔的看了半天,才在锅里放了宋重锦的米。

又分配金斗他们把院子给收拾干净,血腥气一定要去除掉,不然招来报复的狼群或者别的什么闻到血腥气爬来的毒虫什么的,也不好。

又让金花给昨天帮忙的人家送肉去以表感谢,顺便请人家到自家吃晚饭。

王永珠没想到自己昏睡的时候,张婆子他们已经办好了这么多事了,也对,有张婆子在,这些事情一点都不用自己操心的。

真是家有一老,犹如一宝。

王永珠见张婆子把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也就彻底放下心来。

吃饱喝足了,干脆搬把椅子坐在院子里,看宋重锦和王永平炮制狼皮。

真是难得能有这半日的功夫,啥都不用想,不用发愁,就这么慢悠悠的晃着。

张婆子在灶屋里,看着自己的闺女,不去屋里歇着,顶着太阳,坐在院子里,看着宋家那后生,眼睛都不眨一下,还一直笑眯眯的。

也不知道想到什么好事,都要笑出声了,好歹还记得捂住自己的嘴。

张婆子真是一颗慈母心,不知道怎么才好。

这样高兴,笑眯眯的跟偷吃了鸡的黄鼠狼一样得意的表情,多久没在闺女脸上看到了?

以前闺女喜欢宋家小子,可是总被拒绝,天天都闷闷不乐的。

后来落水后,终于死心说不喜欢宋家小子了,如今看来,闺女那都是怕自己担心,为了自己这个当娘的安心,才说死心的吧?

家里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闺女要扛起一个家,嘴上不说,对于一个姑娘家来说,该有多难啊。

也怪她,是她这个娘没本事!没护好闺女,临了,还得姑娘护着自己。

自己就这么一个心肝宝,既然闺女就死心眼的认准了宋家后生了,那当娘的,虽然看不上宋家后生,可闺女喜欢,能咋办?

只能认下呗?

要是以前,张婆子肯定就要用救命之恩,让宋重锦当上门女婿了。

可经过上次退亲之后,张婆子知道,这套行不通,宋家那小子,还真是软硬不吃,要是自己再逼着他答应了婚事,将来再闹一次退亲,老闺女这辈子就算完了。

张婆子心里琢磨着,如何帮闺女把宋家小子给哄到手。

那边王永珠却想起了昨儿个自己采摘的蓼蓝和茜草。

“四哥,看到我昨天背上山的那个揹篓没?”

王永珠楞了一下,还是金斗从角落里把揹篓给拖出来:“老姑,都在这儿呢。”

里面的蓼蓝叶子和茜草根都还好好的在里面。

王永珠放下心来,起身把揹篓拎到井边,用水将蓼蓝和茜草都冲洗了一遍,又将它们铺晒开来。

院子里的人都看着王永珠在那里洗着一堆叶子和草根,都不明白她为啥把这些当宝贝?

王永平忍不住:“小妹,你采这个干啥?”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王永珠虽然有方子,可是没亲自动手调制过染料,因此也不是很有信心,随口道。

宋重锦听到这话,眼神一动,不由自主的看了王永珠一眼。

清洗晾晒完树叶和草根,王永珠又躺到树下,慢慢的晃悠着,晃着晃着就闭上了眼睛。

大家都看到了,忍不住都放低了声音,手脚都更轻便了。

王永珠并没有睡,她只是看到这方子,才想起了小田田。

将她导航到狼群中,然后装死不出声,真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了吗?

“出来吧!”睡了一觉,吃饱了的王永珠,此刻没有最初那种愤怒了,心态平和了许多。

好半天小田田弱弱的声音才响起:“宿主,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我违反了星际联盟系统法则!宿主,跪求原谅,千万不要将我退货回去,不然我就要被销毁了!宿主,求放过!”

第一更~~看过昨天四更的亲们,因为有的亲提出脑洞看不懂,作者自己也联络前后再看了一遍,觉得设定和节奏出现一点偏差,所以昨天下午修改了更新的四章,如果没有看过修文后的亲,可能看今天的更新会接不上,可以回去再重新看一下昨天的更新,就不会影响了。

第两百三十二章 我也怕

“呵呵…”王永珠只回了两个字。

这个时候后悔了,当初坑自己的时候,可没手软啊。

“为什么要这么做?”王永珠觉得有些不解,既然小田田和自己共存,自己要真挂了,他不也完蛋了?这是什么骚操作?

小田田系统在脑海里痛哭流涕:“这次升级考核,我是这批系统里成绩最落后的一个,宿主任务完成度最低!尤其是爱情任务线,这个最容易得积分,可除了宿主,别家的系统的宿主,就数这个完成度最高,考核的成绩也更好。我……我一时心急,就……可是我也是计算过的,宿主目前的战斗力,完全可以ko掉那群狼,不会有生命危险,我才…”

王永珠表示明白了,嫉妒让小田田质壁分离了。

可这也不是他罔顾自己性命的理由!王永珠表示,这个例不能开,否则后期小田田万一又自作主张怎么办?

小田田系统没办法,苦苦哀求,割地赔款,以统途为誓,终于让王永珠勉强同意不退货,察看一段时间,以观后效。

对于这个结果,王永珠不算太满意,可她也知道,对于小田田这个系统,没有彻底摸清楚之前,不能逼得太紧,不然狗急跳墙,自己也承担不了后果。

这样,小田田系统不敢再瞒着自己私自有什么小动作,自己和系统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颠倒变化,也算对得起了自己受得那场惊吓了。

小田田因为急于求成,而擅自做主了一把,结果任务没什么进度,宿主和系统的关系从平等到附属,真是血亏一波,捂着受伤的核心晶片嘤嘤嘤的到角落哭去了。

中午刚过的时候,王家院子外,就有不少人偷偷的从门缝外往里窥探。

尤其是那些孩子们,王家院子里那股诱人的肉香,如同一把钩子,勾得他们不由自主的就走到了王家门外。

若是以前,肯定那些小孩们就直接推开院门进来了,可是前些天,家里大人都交代不许跟王家的孩子玩,不许到王家去,不然打折腿。

村里的孩子们还是怕打断腿的,为了闻一点肉味不划算。

因此都凑在院墙根下,叽叽喳喳的。

“王家这是煮什么肉,真香——”

“不是说王家精穷了,连饭都吃不起了么?怎么他们家还能吃肉?”

“我听我娘说,王家的那个被退亲的老闺女和那个退她亲事的宋家野种,在山上遇到了狼群,他们杀了十好几头狼,只怕王家现在煮的就是狼肉吧!听说狼肉吃了大补,而且有嚼劲。我还没吃过狼肉呢!”

“王虎子,你不吹牛会死啊?就王家那个老闺女,她能杀狼?只怕看到狼就要吓得尿裤子吧?哈哈…”

“切,爱信不信!”

……

小屁孩们在外头嘀咕的声音,都被风吹进了王永珠的耳朵里。

王永珠不以为意的嗤笑一声,闭上眼睛养神。

到了下半晌,昨儿个来王家帮忙的人家,都陆陆续续的来了,一个个也没空着手。

有用帕子包着几枚鸡蛋的,也有掐了半篮子自家菜园子菜,还有带块豆腐什么的,基本都是吃食。

都是夫妻一起来的,男的年纪大的去屋子里陪王老柱说话,年纪轻一点的,就在院子里看宋重锦剔狼皮上的筋膜。

对于在王家能看到宋重锦,王家族人不是不惊讶的,可如今,也不好当着问,只挤眉弄眼的冲着王永平笑。

王永平压根没看明白,倒是让开玩笑的人觉得无趣,干脆的问起他们是如何杀狼来。

说到这个,虽然宋重锦最有发言权,可是他懒得说话,别人问半天,他就嗯一声,让人如何交谈下去?

还是王永平,眉飞色舞的接过话题,解说是两人是如何打败狼群的。

什么你一个饿虎扑食,我一个鹞子翻身,你一个猴子偷桃,我一个螳螂展翅……

好像他就在现场一样,将两人杀狼足足说了一盏茶的时间,吸引得不仅几个年轻的后生,就连里屋几个年纪大的也都听住了。

王永珠听自己在王永平的描述里,那是拳打南山,脚踢东海,区区狼群算啥,来十头老虎都不怕!

为啥,天生神力,就是这么牛!

抽抽嘴角,王永珠默默的起身,走在王永平身后,拍拍他的肩膀:“我怕!”

“啥?你怕啥小妹?”王永平沉浸在吹嘘的快/感中不能自拔,听到王永珠的两个字,一时没明白过来。

“我说,来十头老虎,我也怕!”王永珠强调。

“噗哈哈…”周围的年轻后生,爆发出一阵大笑来。

然后围着王永平调侃不已。

王永平尴尬的抓抓头发不说了。

灶屋里七大姑八大姨,将灶屋挤得满满的,连转身都困难。

女人在一起能干啥?当然是八卦啊!

有那心直口快的就问了:“嫂子,你家永珠这是好事近了?还是跟宋家小子?”

宋家小子都能进王家的门了,再说两家没关系,糊弄谁呢!

一个个眼神露出八卦探照灯一样的光芒。

张婆子是谁,哪里会被这三言两语的吓到,只一面翻炒着锅里的狼肉,一边故意丧着脸:“快别提了!不瞒你们说,如今我们家这样子,我闺女是要留在家里才放心,将来给珠儿招上门女婿的!你们有那合适的就跟我提!”

“不是我说,嫂子,你家永珠和宋家小子以前退过亲,这有那挑剔的人家,肯定会拿这事说嘴!嫂子你们要将永珠放在家里招上门女婿也好,免得去人家家受气。依着我看,要想堵着人家的嘴,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两人成为一家人,你说你们家要招上门女婿,我看宋家后生就不错,他家那条件,又退过婚,这附近村子也不会有人愿意把闺女许给他。他当上门女婿,嫂子你也别觉得亏,你得想宋家后生长得俊,将来生的孩子肯定好看不是?他家就一个糊涂的娘,将来让他搬到王家来住,每个月给他娘一点粮食不饿死就够了!他那娘也在永珠面前说不起话,永珠这将来的日子才舒坦呢。”有那老成的婆子就开口道。

第二更~~如果有亲喜欢作者的那个放飞的脑洞,后期作者会在番外里把这个脑洞补充完成!因为要调整后面的设定和节奏,所以从今天起每天三更,等调整完再恢复到每天四更。以后月票满百,加更一更!谢谢大家!

第两百三十三章 动心

虽然有几分恭维的意思在里面,可这话说到了张婆子的心里头。

脸上还不显露:“行啦,不说这个了,来,帮我尝尝看,这肉入味了没!”

将话题就这样带过去了。

女人多,食材也足,七手八脚的,很快就将晚饭准备好了。

王老柱如今也能坐起来了,除了说话还有些含糊,慢些也能听清楚,手脚还轻微的抖动,已经跟常人没啥区别了。

也就出来坐在了桌子上,不能喝酒,只拿白水陪着。

因为人多,足足开了两大桌,最醒目的就是桌上两大盆红焖狼肉,大块的肉,泛着油光,透着奇香,让人的食欲一下子就大开了。

男人一桌,女人一桌。

男人那桌喝酒,女人这边,就着狼肉,人人吃了个肚子溜圆,看向王永珠的眼神就越发的热切起来。

这闺女平日里好吃懒做的,哪曾想,王家一出事,倒把她显出来了。

听张婆子这几日吹嘘,自己闺女在外面接了那啥收山货的生意,本来她们是不太相信的,可这王永珠都能上山杀狼回来,想来这收山货的生意也有几分准?

趁着男人们还在喝酒,女人们都抓着王永珠问起收山货的事情来。

王永珠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详细的跟她们解释,当然最主要的是价格问题。

听说王永珠收购的价格,会高于那些山货贩子,女人们就动心了。

高那么一成两成,冬天可以买几斤肉给家里孩子打打牙祭,可以买几斤棉花,给孩子们做件厚实的袄子……

一个个心里飞快的算着帐,好几个都露出动心的表情。

“大侄女,这收山货,人家那可是当场结清银子,你这里——”有那沉稳的,就问。

王永珠也痛快的许诺,如果山货质量高,验收合格后,当场银货两清。

这下,再胆小的人眼睛也亮了。

当场给钱,价格还高,又是一个族里的人,不卖给她家,卖给谁家?

何况不用走那几十里山路耽误时间,多数人都是乐意的。

那边男人酒足饭饱,这边女人们都约好了,不仅到时候自己家的山货拿来卖,还会给她们多宣传宣传。

族长没喝多少,隐约也听到了女人桌上说的啥。

拍拍王老柱的肩膀:“老柱哥,你有福气啊!虽然家里如今困难些,我看你家几个孩子都是有本事的,你将来享儿女福的日子还长着呢!”

前些时日,王家出的这事,对王家族长的打击也挺大的,王家靠什么跟李、宋两家平分秋色,靠得一是王家人多,二就是王永安这个秀才老爷。

王永安做出这事来,蒙羞的是王家,别人嘴上不说,心里不知道怎么笑话呢。

他还以为老柱哥家,经过这事,只怕家业就要凋零了,没曾想,他倒是有儿女的福气,生了个好儿子,好闺女。

儿子干出这事后,还有闺女出来给他兜着!

这等福气,羡慕不来的。

想了想,还是提醒道:“那买了你们家地的吴家人来了没?卖地的时候是怎么签的契书?是等这秋收后收田,还是现在就要收田?”这卖地分两种,一种是直接将地和地里的出产一起打包。

还有一种,是将当季的出产收了,再把地转交。

就是不知道,王永安跟那个吴家人签的是哪一种。

这倒是提醒了王家,当初知道王永安卖掉了地,大家都知道地没了,可这上面种的粮食呢?

再过几日,那地里要挖沟,要蓄水,要锄草,要施肥,要是一样没做好,就会减产。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看着田地荒废,减产,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听族长这么一说,王老柱倒是想起来了这茬,“这吴家也一直没来人,我们要不知道是个什么章程。”

族长只提醒一句,毕竟是人家家的私事,不好多管,让他们心中有数,也就不说话了。

只是想着,看来以后还是要对老柱哥家多看顾两分,结个香火情,万一以后,这王家闺女真把生意做成了,那好处自然不用说。

就不说别的,这闺女这等力气,能跟男人一起杀狼,想不说是不是真的杀了狼,就凭着这股子胆量,这丫头将来说不得有大造化。

吃完了饭,已经天色黑透了,昨天来帮忙的人,最后一个个都十分满意的告辞了。

宋重锦走在最后,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即将走出大门的时候,王永珠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忙喊住他。

在张婆子和王家人关切的眼神下,拖着宋重锦走到大门外,凑到他的耳边,叮嘱了一句什么。

宋重锦眼神一凝:“为什么找我?”

“救命之恩——”王永珠慢吞吞的拖长声音道。

宋重锦脸颊的肌肉抽了抽,干脆的点点头:“我知道了!”

王永珠知道宋重锦这人,既然答应了,应该就不会食言,也就放心的转身回了院子。

留下宋重锦一个人,看着王永珠干脆利落的转身,将小院门关上,将王家那热闹的气氛也关起来。

院子里的热闹和温暖,和院子外的冷静,形如两个世界。

宋重锦站立了一会,隐入了夜色中。

王永珠本以为她拉着宋重锦单独说话,进屋会被人问的,尤其是张婆子,肯定要念叨两句。

可没曾想,等她都躺到炕上了,张婆子居然一个字都没问。

第二日起,王家的人,一个个都忙起来。

腌制了一天两夜的狼肉,捞起来,煮熟后,用松柏枝点燃小火慢慢的烤干水气,到最后就成了一条条的肉干。

这样的肉干,不仅味道独特,而且能保持长时间不变质。

几个孩子每天都去山上砍松柏枝回来,张婆子和江氏负责将肉架在灶屋里熏烤。

王永珠在满院子的松柏烟熏味和肉味中,开始研究染料方子。

想要得到靛蓝这种颜色的染料,首先得先将蓼蓝的叶子浸泡在水中,天气热的时候,一晚上就可以了,如果天气寒冷,需要两个晚上。

王永珠找了个暂时不用的小缸,洗干净,放入蓼蓝的叶子,然后再注入水,等水没过了蓼蓝的叶子,又找来几块石头,将蓼蓝沉沉的压住,免得它们漂浮起来。

然后又洗干净一个瓦罐坛子,跑到厨房,蹭了一个烤肉干的位置,将瓦罐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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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 心思

这要是别人,张婆子肯定要骂了,家里干正经事呢,跑来捣什么乱?

可自己老闺女,那肯定是有原因的,因此麻溜的给王永珠腾出个地方,还给她搬来一个小板凳,让她坐下。

就看到王永珠不停的用手试水的温度,感觉差不多了,将切碎的茜草根丢到温水中,然后又往里面丢入一块本色白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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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你这是要干啥?”张婆子看老闺女神神叨叨的,一会往瓦罐里丢点草根,一会丢块布头进去,这到底是要干啥啊?

王永珠小声的道:“我想着咱们家现在这样,等收山货还有几个月,怕到时候家里的银子不够花。正好上次听布庄里有个外地客人,说起京城和省城流行一种什么霞光布,一匹布上面好几个颜色,那是今年最流行的布料了,可赚钱了。就想前些日子我吃桑椹的时候掉到衣服上,把好好的一件衣服都给染坏了,我就想着从山上弄点有颜色的树枝草叶什么的,说不定也能行呢?反正闲着,我试试看,能不能染几种颜色出来,要是能染出还没出现过的颜色,咱们家就有钱了!到时候我给娘盖青砖大瓦的房子,还给娘买几个丫头专门伺候娘,好不好?”

本来好好的说正经事,说到后来,又哄张婆子开心去了。

张婆子虽然觉得闺女这是异想天开,可这去山上采两片叶子,草根什么的煮煮,就能染布?她活这么久,也没听说过染布这么简单。

不过闺女想试试就试试呗,反正也不花啥钱,柴火也多,随便她折腾去吧。

因此,张婆子也没太当回事,反而附和着:“行,娘就等着将来住我闺女盖的青砖大瓦房!”

母女俩说说笑笑了一会,王永珠才恍惚记起,好像还需要重要的媒染剂。

要么是石灰,要么就是白矾。

这两种东西也不知道哪里有卖的?

扭头问张婆子,张婆子楞了一下:“你要这个干啥?”

只是随口一问,也没指望王永珠回答,反而道:“你说的那个什么白矾我不知道,但是石灰,你去村口做豆腐的那家,他家肯定有。”

王永珠恍然,如今这里点豆腐,是用石灰水。

忙忙的起身:“娘,给我看着火,这水要开了后,就小火保持着,不要滚沸出来了。”

这点小事,张婆子点点头。

就看着自家闺女,急急忙忙的往外面跑,也不知道又想到了啥,如今是想一出是一出。

摇摇头,正好看到出去拿腌制好的肉回来煮肉的江氏跨进灶屋,看到张婆子摇头,江氏一下子脚步就顿住了,站在门口,也不知道是进好,还是退好。

张婆子看江氏那样子,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自家老三,王永贵来。

那个糟心的儿子,想起就头疼,这一去快一年没音讯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死在外头了。

说来说去,还是江氏没本事,看不住男人。

本来说话的欲望看到江氏,就来气,张婆子哼了一声:“站在门口干啥?等着我老婆子来给你帮忙?天天哭丧着个脸,我们王家是没给你吃,还是没给你穿?天天一副丧气相,看着就晦气!我可告诉你,如今是珠儿当家,你再摆出这晦气样,这是要触珠儿的霉头,还是对珠儿不服气啊?莫不是看着老大废了,老四不当事,想着你三房当家吧?”

江氏哪里有过这种心思?别人都说她在王家动辄被婆婆骂,一点脸面全无,虽然不下地,可家里喂猪养鸡,打扫做饭洗衣服,一天下来也是累得直不起腰来,不是没人唆使她回娘家,如今后娘跑了,亲爹勉强教两个小学生,然后就是喝得醉死。

可如今好歹两个弟弟长大了,再过两年也要成家了,她这个大姑子回去,能当江家半个家呢。

干嘛傻乎乎的在王家,嫁妆都被男人骗着偷着抢着花光了,婆婆还每天指着鼻子骂,这日子还有啥奔头。

可她从来不这样想,她在江家,除了亲娘活着的时候,过过几天好日子,也就是不愁吃穿罢了。

家里三个弟弟用爷奶的话说,那是江家的传后人,男孩子自然要比女孩子金贵。

娘要挣钱养家,家里的事情一堆一堆的,三个弟弟被爷奶带着,天天耳提面命,说爹考上秀才如何不容易,爹好了整个江家才好,哄得三个弟弟,事事都以爹和江家为重。

娘和自己,这两个不算江家的人,自然不被放在他们眼里。

后娘进门,她的日子就难熬了,三个弟弟有爷奶护着,没吃过啥大苦,苦的只有她,也没见三个弟弟心疼她一回。

她嫁到王家,被婆婆骂,嫁妆被男人花光了,娘家离着镇上又不远,最开始还对家人抱着一点期望,曾经让人偷偷带信回娘家过。

若是三个弟弟心里惦记自己这个姐姐,不说来王家闹一场,上门一次,给自己撑腰,就是露个面,好歹也证明,江家也是有人在的,不要太过分,她就知足了,让人知道,她也是有娘家的人。

可惜,送信回去一个月,江家不仅没来人,后来还是自己男人在外面胡混,碰到自己的三个弟弟,三个弟弟当着大街上的人,说什么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生是王家的人,死是王家的鬼,就算被王家打死,那也是怪她命不好。

从那以后,江氏就对娘家死了心,三朝回门后,从来没有回过娘家一次。

王家再不好,也没赶她出去,还帮她养活了三个孩子,就冲这一点,她从来都不怨恨婆婆。

更别提小姑子,以前虽然霸道些,可也没什么坏心,只不过是什么事都要掐个尖要个强。

可是小姑子后来懂事了,明里暗里给三房不少帮助。

她又不是那没良心的人,只恨不得连命都用上,好还小姑子的恩情,怎么可能触小姑子的霉头,对小姑子不服气呢?

还有婆婆说的,看着大房不行了,二房跟家里决裂了,就想三房当家。

打死她也没这个念头啊!自己男人是什么德行,她心里难道不清楚?要是让三房当家,只怕整个家都要被他卖了。

第两百三十五章 石灰

忙忙的辩解:“娘!我没有!小妹能当家,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只有盼着全家跟小妹好的,若是有二心,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张婆子当然知道江氏没这个胆子,可架不住如今闺女捣鼓得这王家的日子往好了过,万一这江氏被人两句话撺掇着,想跟闺女争点啥,或者想给闺女使点坏,所以先敲打敲打江氏,让她没心思最好,有的话最好绝了这个心思。

听江氏吓得都赌咒发誓了,这才哼了一声,算是相信了。

王永珠哪里知道自己走了,家里张婆子和江氏还有这么一场。

直接就去了村口卖豆腐的宋家。

这宋家卖豆腐也是他家运气好,娶了个别村的闺女,这闺女家祖传做豆腐的手艺,天天在娘家帮忙,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嫁过来后,就说动男人和婆家,让她摸索着,自己也学会了做豆腐。

她家的豆腐有嫩有老,嫩的入口极化,老的炖来吃,最是鲜美,因此生意一直都不错。

到了卖豆腐的宋家,她们家的豆腐一般每天都能卖完,不过夏天天气热,豆腐不经放,此刻已经快到中午,剩下的豆腐,都被放在冰凉的井水里掰着。

王永珠自然不会开口就问人家石灰,先将剩下的几块豆腐都买了。

宋家媳妇本来看着天气热,这还剩下几块豆腐没人买,这用井水掰着时间长了影响口感,正琢磨着是不是干脆中午自家吃了。

见王永珠来买,自然喜笑颜开。

因为是从水中捞出来的,宋家媳妇很爽快的减去了一点秤,最后还抹了零头。

接过豆腐,王永珠才打听石灰的事情。

宋家媳妇立刻警惕起来,这石灰水点豆腐,是她娘家的不传之秘,她嫁过来,也是摸索了好久,才找到窍门的。

不知道多少人套她的话,也有人偷偷回去用石灰试过,都失败了,这么多年了,这豆腐挣的也是辛苦钱,那些有心人也就死心了。

这王家,这几天不是满村子吆喝着,都是搭上了大老板了,要收山货了,怎么看上她家豆腐了?

王永珠看到宋家媳妇猜疑的眼神,忙解释:“嫂子,我家不是要收山货么,怕屋子里潮气大,不干净,买点石灰回去好去去潮,因为不知道镇上哪家买,所以想找你买一点,也烦请嫂子告诉我,谁家卖这个。”

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王永珠二话没说,将她剩下的豆腐都包圆了,也没还价,实在爽快。

再说了,她说的也没啥不多,石灰去潮气,大家都知道,为了山货准备点,没毛病。

宋家媳妇想着说不得将来卖山货还要求着这王家,于是脸上立刻挤出笑来:“王家妹子说哪里的话,一点子石灰,算啥!嫂子给你拿去!这石灰镇上只有一家铺子有得卖,在最大的酒楼旁,有家铺子,他家的货又多又全,妹子以后要买,就去他家,价格也公道!”

说着进屋包了一小包石灰递给了王永珠。

王永珠要给钱,宋家媳妇还假意推让一番。

怎么会占她这个便宜,王永珠丢下十几个大钱,道了谢拎起豆腐就走。

留下宋家媳妇,握着大钱,回屋都忍不住和自家男人念叨:“这王家眼看是真的要发了?搭上大老板就是不一样了,买点子石灰就给了十几个大钱,财大气粗的很!”

宋家男人这几日听说了王家那丫头,跟自家族里的宋重锦合伙在山上打死了十来头狼的光辉事迹,还有人去王家看过。

院子里阴凉处挂着十来张狼皮没得假,更别提那院子里晾晒的狼肉干,满院子飘到外面的肉香。

都让人嫉妒,这王家祖坟埋得位置好啊,家运旺啊!

因此嘀咕了一句:“那有啥,那丫头和那野种在山上打了十来头狼,那野种果然不是我们宋家的人,将那狼肉和狼皮都给了王家那丫头。就那那狼皮一张就十好几两银子,这等好事都不想这自家族内,这样的白眼狼,不是咱们宋家,他和他那不知羞的娘能活到今天?”

宋家媳妇撇撇嘴,她一个嫁到宋家来的外人,听说了都觉得宋重锦那后生可怜,只怕人家有选择,都不会想托生在宋家。

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托生在宋母的肚子里,活到今天,也没见宋家给啥帮助,倒是占了人家孤儿寡母不少便宜。

如今看人家有点好东西了,倒想着上去分一块,要不要脸啊?

这么一想,宋家媳妇将大钱锁到自己箱子里,甩手出去了。

回到家,看到王永珠拎着豆腐回来,张婆子就炸锅了:“珠儿,你咋拎着豆腐回来了?不会是宋家那媳妇欺负你脸薄,把那卖不出的酸豆腐塞给你了吧?看老娘去不抽了她家的豆腐摊子!”

说着撸起袖子,就要出门。

被王永珠忙拦住了:“娘,没有的事,我只是想吃豆腐了,顺手捎回来两块,咱们中午就做这个吃!”

张婆子这才接过豆腐:“想吃你咋不早说,不然我赶早就给你买回来了。行,中午娘给你炖豆腐吃!”

看看天色,又骂江氏,还不快做饭,又忙忙的收拾菜去。

王永珠看看瓦罐里,那块放进去的布,在绛红色的水中沉浮,看上去已经染上色了。

她不确定时间,问小田田:“小田田,这布放进去多长时间了?有一个小时了没?”

“还差十五分钟!”小田田反应十分迅速。

“十五分钟后提醒我!”

“好的宿主!没问题宿主!”小田田就差跪舔,带功赎罪了。

王永珠等时间一到,就用布裹着瓦罐到院子里,找了根树枝,搅拌了一会,又将先买的石灰倒出一半来,兑入水,搅拌成石灰水。

等到石灰水澄清以后,瓦罐里的水也凉了,用树枝将那块已经染成绛红色的布捞出,丢入石灰水中,搅拌一下。

正好张婆子喊吃饭,急急忙忙去吃了饭,心里惦记着外面那块布,心不在焉的吃完,将筷子碗一放,就往外面走。

几个孩子包括大人见了,也知道一上午,王永珠就不知道在捣鼓啥,要不是因为事情多,奶看得严,都要围过去问问了。

第二更

第两百三十六章 机会

金花如今最崇拜老姑,见老姑都这么挂心的事情,忍不住就心痒痒,三两口扒拉完饭,就想跟着出去看看。

被张婆子一个眼神给定住了。

张婆子慢条斯理的吃着饭,“你们老姑忙的那是正经事,从今儿个起,都不许围着你们老姑!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妨碍你们老姑做正经事,看我不打断你们的腿!听到没?”

孩子们心里那点子好奇立刻都飞到九霄云外。

“还有,家里那么多事不用做吗?天气这么热,不快点把肉干烤出来,臭了怎么办?如今咱们家可禁不起抛费,一个个的皮都给我紧着些!吃了饭就去做事!”张婆子虽然对闺女能不能染出布来,持有怀疑态度。

可是,她又觉得闺女一直是有福气的,万一她运气好,真要染出个什么名堂来呢?

张婆子大字不识得几个,可是她知道,这种方子之类的,放谁家都是不传之秘。

要是闺女真折腾出个方子来,家里这些孩子,人多嘴杂,万一一不小心,被人把方子给套出去了呢?

因此,她干脆不准家里人看着,这样,闺女没折腾出来,也不丢脸。

折腾出来了,这就是闺女的东西,才不要便宜家里那些白眼狼!

王永珠吃完饭,再看那块布,染成的颜色,怎么说,和自己想象中的有些差别。

再经过温水和冷水的漂洗后,晾干后,颜色有些担…

王永珠也不太确定,但是这肯定不是自己曾经见过的茜色。

“小田田,你看这个颜色算成功吗?”

“宿主,这个颜色太浅,而且固色度不高,下水几次后,会褪色!不合格!不过,这块布的染色均匀,建议宿主将布料提前先放在媒染剂中浸泡试试!”小田田给出评论后,停顿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建议。

王永珠也不纠结了,既然小田田都提出来建议,明天按着这个来就好。

不过第一是得去买石灰才行,也要看看有没有白矾卖。

这么一想,王永珠就提出第二天要去镇上去一趟。

张婆子也不拦着,还给王永珠装了两斤肉干,让她带去感谢马大夫。

当家的和老大的病情,如今在缓慢恢复中,多亏了马大夫。

王永珠又问家里还需要写什么,干脆一起买回来。

王永平想了想,倒是说,上次打的狼皮,要用硝来鞣制皮子,王家人又不打猎,哪里有这个,还是宋重锦拿出来的。

听他说后面还要这个,干脆让王永珠带点回来。

王永珠一听,想起上次跟宋重锦说的那件事,这次倒是个机会。

“那你去问问宋大哥,在哪家买的,我明儿好直接去!”怕张婆子误会,王永珠让王永平去问。

王永平利落的答应了一声,就怕了。

张婆子在后面直翻白眼,这个兔崽子,跑那么快做啥?真是个没眼力劲的,不知道自己妹子还对宋家那后生念念不忘么?都不晓得推让一下,让自己妹子去吗?

回屋收拾好东西,王永平就回来了,“我问过宋兄弟了,他说他明儿个也刚好要去镇上,说到时候一起去,带你去买!”

王永珠便知道,宋重锦估计也是想着快点将这事情解决。

旁边的张婆子听了,心情真是复杂啊。

她人老成精,不像王永平这个缺心眼,还真以为就是一次普通的传话呢。

这明摆着是自己闺女和那宋家小子弄鬼呢,就是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约好的?

心里明白,脸上还要装糊涂的张婆子觉得心肝疼,捂着心肝去灶屋烤肉去了。

还要默念:闺女喜欢的!闺女喜欢的!闺女喜欢的!才能将那股子酸意给压下去。

第二日一大早,张婆子给准备了白面馍馍,还有肉丁酱,又给冲了一竹筒的红糖水,热气腾腾的用干净的布包着递给王永珠:“拿着路上吃吧,早去早回!”

王永珠接过布包也没多想,只觉得好像有点多,不过想着也许是张婆子是将中午的饭也包在里面了,笑眯眯的搂了搂张婆子:“娘,那我去啦!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去去去——当娘还三岁呢!”张婆子挥手装作不乐意的将闺女推出门。

叹口气,再默念三遍:没看见!没看见!没看见!才将心口那点火给念散了。

到了村口,果然,宋重锦站在大槐树下等着。

看到王永珠的身影,才机不可闻的松了一口气,他昨晚听到王永平过来问买硝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这就是王永珠传信要他帮忙了。

来不及多想,甚至嘴比脑子更快的就说出自己今天也要去赶集,正好一起去的话。

说完这话,他自己都惊呆了,不过幸好站在他面前的是王永平,不会看人脸色,倒是高高兴兴地就回去了。

留下宋重锦倒是有些神不守舍起来,也不知道王永珠到底要他帮什么忙?

会不会要求自己做他们家的上门女婿?

那天灶屋里那些婆子们说的话,他都听到了,原来王家要将王永珠放在家中招上门女婿。

而在她们的眼里,自己的条件居然是最合适的?

宋重锦有些恼,又有些怅然,还有几分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不得不说,那天晚上,在王家的一切,让他有不小的震撼。

以前对他横看竖看都不顺眼的张婆子,嘴上嫌弃,可是转身就吩咐给他们烙饼,怕他们吃不饱。

看到他满身的伤口,脸上不好看,却吩咐王永平给他拿换洗衣服,让他在王家休息。

虽然语气不好,脸色也不好看,可却让他觉得,很安稳,说不出的受用。

他有点明白,那也许就是母亲的感觉吧?嘴里不饶人,却怕你饿着,怕你冻着。

这种感觉,他在宋母那里从来未曾得到过,觉得陌生又好奇。

也许,也许……

“重锦啊,是不是又是王家来人了?”宋母的声音打断了宋重锦的思绪。

冷着脸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

宋母一听,眼泪就又下来了:“重锦啊,你说你,你这孩子到底是咋想的啊?当初你大姨和娘给你定下王家的闺女,你死活闹着不同意,把你姥爷家都得罪光了,非要把亲给退了!”

第三更~~

第两百三十七章 卖身(月票满七百加更)

“退了也就罢了,你跟王家走这么近干啥?前些日子,娘问你,你总说退亲对不起那王家闺女,要补偿人家!王家那是外人,退亲了就是两家人了!你有这心思,咋就不想想补偿下你姥爷家?你姥爷家因为那么一闹,如今都不跟咱们来往了,你说你咋就这么独呢?非要把这一门的亲戚就得罪光不成?”

“这几日倒是更好,你竟然把山上打来的狼都给王家送去了!为啥啊?就算是补偿,这前前后后你为王家也做不少事情了,我都听你大姨说了,他们王家闺女要不是你,本来也没人要!退不退亲的,也没多大妨碍!用得着你这样补贴?那狼皮狼肉,多好的东西啊,你就不想着家里?不想着你姥爷他们?”

“他们年纪大了,正是要补身子的时候,要是那狼皮狼肉拉回来,给你姥姥姥爷缝两条褥子,狼肉给你几个舅舅和表弟补补身子该多好?你到好,全给你王家!那丫头和王家是哪个牌面上的人,倒排在了你娘我和你姥爷家的前面!”

“别的不说,你打了这样的好东西,你咋不想着娘,娘身子弱,那狼肉听说吃了最是滋补,可你这孩子,居然一点都没想起娘,娘把你拉扯这么大,没想到,娘如今连口肉都吃不上,娘活着还有啥意思啊…”

说着又呜呜的哭起来。

宋重锦一直黑着的脸,突然一笑,“那依娘说的,我该咋做,才算孝敬娘?”

宋母哭声一顿,眼睛一亮,看来大姐这招还是有用处的。

大姐说了,对付宋重锦这孩子,不能用强的,也不要寻死觅活,就哭!在他耳边不停的念叨和哭,一次不行就哭两次!一个月不行就哭两个月!总会把孩子哭孝顺的。

果然,这才哭了半个月,终于把孩子哭开窍了。

当下拿帕子擦擦眼泪,嘴角就翘起来了:“娘也没别的要求,娘就想着尝尝狼肉的味道,也给你姥爷家送点去,让他老人家别再怪罪咱们了!要是能给你姥爷缝个狼皮褥子,这大过年的,你姥爷也不会老喊着腿疼了,还有你舅舅和你大姨家,他们都是实在的亲戚,骨肉亲人,也不好落下他们。娘算了算,你去山上再打个七八头狼,也就将就着大家分一分了…”

宋重锦眼底最后的那点子希望彻底的湮灭,眼睛黑漆漆的再无半点光芒。

好半天,才嘴唇微翘,眼神却冰冷,一点温度也无:“娘,你觉得我去做人家的上门女婿怎么样?”

宋母兴高采烈的还在念叨,打回狼来,自家爹娘和有哥哥姐姐,每家分多少合适。

突然听儿子这么开口,顿时愣住了:“你说啥?”

宋重锦微微一笑,重复道:“儿子无能,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上山去打七八头狼来,让娘将就着分给娘家!实在是愧对娘亲!思来想去,只有到王家到上门女婿,求王家看在儿子一辈子卖身给王家的份上,将前些日子,王家姑娘打到的狼作为娶儿子的聘礼给娘亲,好成全娘亲对外祖一家的一片孝顺之情!也全来咱们的母子情分!古有卖身葬父母的,儿子虽然无父可葬,可好歹也能卖身孝母!”

宋母脑子一片浆糊,好像听懂了宋重锦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没听明白是什么意思。

什么上门女婿?什么卖身?什么成全?

好半天,才明白过来,顿时快要晕过去了:“你……你胡说些啥?娘什么时候让你去做上门女婿了?还卖身成全?你这是要气死娘啊!你对得起你爹吗?”

宋重锦脸色清冷:“没办法,都怪儿子没用,不能满足娘亲的要求。为了孝顺娘,儿子做上门女婿也是甘愿的!儿子本来就是连父姓都没有的人,当上门女婿正好,也不用担心绝了谁家的香火!”

宋母一听,儿子这是铁了心要做上门女婿了?

一口气上不来,眼睛一翻,就晕过去了。

宋重锦速度奇快的上前,掐了掐宋母的人中,愣是将她给掐醒了。

宋母一醒来,看着宋重锦,就拉着他的手臂,颤抖着问:“重锦啊,你别犯傻啊!娘不要狼皮也不要狼肉了还不行吗?你可千万别想不开真去当上门女婿啊!你这样是挖娘的心啊…”

宋重锦扶着宋母到床上躺下,十分坚定的将宋母的手拉开:“娘放心,为了孝顺娘,儿子什么都愿意做的!就算是当了上门女婿,儿子也会孝顺娘,只要儿子有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娘!想来王家也不会不让儿子赡养娘的,娘放心好了!娘安心歇着吧,儿子明天就去王家说去!”

说着就转身回房了。

宋母嚎啕大哭……

直到早上宋重锦出门,宋母都还在哭,听到动静,真以为宋重锦要到王家去,想拦着,可是又一想昨晚说的话,又忍不住有几分迟疑。

如果真依儿子说的,王家能拿出这么多的聘礼来,那儿子到王家也不吃亏啊!

自家这条件,还有儿子这身份,想娶个媳妇还真不容易,不然儿子不会拖这么大,也只有王家才肯跟自家定亲。

这,兜兜转转的,还是要跟王家结亲的话,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好歹,儿子去了王家,跟王家闺女生儿育女,将来求一求,让其中一个跟着儿子姓,也不算断了儿子的香火!

名声虽然难听点,可这不是没法子么?家里就这么个条件,能有个媳妇就不错了!总不能让儿子打一辈子老光棍吧?

何况儿子也保证了,就算当上门女婿,也会养自己,不会短了自己的吃穿。

这么一想,当王家上门女婿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王家要做山货生意的讯息,全村人都知道了,宋母也听大姐嘀咕了几句,说什么王家要翻身发财了。

如果王家真发财了,自己是亲家,肯定不会薄待的,不然多么没面子?只要儿子媳妇手头稍微松一松,自己日子就好过了。

到时候,自己手头宽松了,还能孝顺些爹娘!

宋母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除了说出去难听些,可里子厚实不就好了!

因此也不哭了,一抹眼泪,决定去找大姐和爹娘合计合计。

一直站在门口不远处树底下的宋重锦,看着宋母没一会就从家里出来,欢欢喜喜的往宋家方向跑,垂下了眼神。

加更~~

小剧场之上门女婿:

宋母:儿啊,你今儿个成亲啦,虽然是上门女婿,可是你也要拿出男人样子来……

王永珠:胡说!你儿子以后就是我王家的人,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他就不是宋重锦了,是王宋重锦。我让他向东他不能往西,我让他打狗他不能撵鸡,不许没事就偷偷回娘家,不许贴补娘家,不许……听到没?

宋重锦:媳妇说得对!都听媳妇的!生是媳妇的人,死是媳妇的死人!

宋母: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第两百三十八章 误会

此刻的宋重锦看到王永珠,想起昨日自己说的那些话,就有了几分不自在。

王永珠不知道宋家还有这么一出,看到宋重锦,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自己要办的事情,想来想去,还只有宋重锦能帮忙。

这求人帮忙,态度自然要好点。

摸摸自己抱着的还热的布包,从里面摸出两个白面馍馍,递给宋重锦一个:“还没吃吧?尝尝…”

宋重锦楞了一下,昨晚因为跟宋母那么一闹,自然也没心情吃饭,这一晚上心中有事,也不觉得饿。

此刻闻到馒头那香甜的气味,肚子忍不住咕噜了一声。

伸手接过馍馍,咬了一口,白面馍馍是今年新收的麦子刚磨的面,带着清甜的麦香,松软可口,热乎乎的一口下去,整个肠胃都苏醒过来了。

王永珠叼着馍馍,又从布包里摸出一个小坛子开启,一股咸香的肉味扑鼻而来。

想了想,将坛子递过去示意宋重锦拿着,又摸出一双筷子来,将馒头掰开,从坛子里拨出肉酱来夹在馍馍里,咬一口,又香又开胃,真是给个元宝都不换。

一边咬着馍馍,一边将坛子接过来,将筷子递给宋重锦,“你也尝尝,我娘用辣椒和自家酱做的狼肉酱,好吃!”

宋重锦也毫不客气的挖了一筷子肉酱,学着王永珠夹在馍馍里咬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两人一路也不说话,闷头啃馍馍,还没走出两里路,就将布包里的十个白面馍馍和一坛子肉酱给干掉了。

王永珠自己控制着,也忍不住吃了三个馍馍,看着宋重锦吃馍馍大口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觉得他挺可怜的,一看这样子,就是没吃早饭。

他那个娘,真是……

所以,宋重锦吃完一个,她递上一个,直到全部吃完,她才回想起,宋重锦居然干掉了七个馍馍!

宋重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吃掉七个馍馍,胃里面难得的饱足感,让他整个人都有些放松,一时没忍住,打了个嗝。

顿时僵住了。

几乎不敢去看一旁王永珠的脸色。

王永珠憋笑着扭过头去,给宋重锦留点面子,免得他太羞愤!

内心有个小人疯狂捶地!哈哈,要是那些迷恋宋重锦的大姑娘小媳妇知道自己的男神,也会打嗝,会是什么表情?

走了一会,宋重锦觉得自己脸上没那么热了,才咳嗽了一声,道:“你上次说要我帮你一个什么忙,是什么?”

王永珠沉吟了一下,“你知道我大哥的那个身体,如今我们家要做山货生意,需要他,他也想帮上一点忙!只可惜身体不行,我就想着——”

话还没说完,宋重锦就开口:“我会想办法,让他们找个大夫——”

王永珠顿了一下,才明白,宋重锦这是误会自己想找他想办法弄个大夫来?

“你想多了,先听我说完!”宋重锦一愣,剩下的话就吞下去了。

“我现在手里有一种药,对我大哥的身体恢复有好处!可是我不能让家里人知道,这药是我给的,没办法说清楚!所以,想让你出面,就说这个药是你找到的,明白?”

宋重锦眼神一动,好半天没说话。

直到王永珠不耐烦了:“说话,你说行不行?给个痛快话!”

宋重锦慢条斯理的开口:“我用什么身份给你大哥送药?”

王永珠看白痴一样的看他:“你是不是傻啊?当然是因为我救了你,所以你为了报我的救命之恩,才去找这种药给我大哥啊?”

“呵呵…”宋重锦看王永珠的眼神,让她忍不住后退一步。

“怎么?这理由还不充分?”

宋重锦低下头去,好半天才开口:“除了这件事,还有别的需要我帮忙的吗?”

王永珠摸着下巴考虑了一下:“有!一会我估计要买不少东西,你帮忙抗回家吧!”

宋重锦……

到了镇上,先到医馆,马大夫看到王永珠,先关心的问了王老柱和王永富的病情,听说还算稳定,也就略微放心了。

等看到王永珠拿出狼肉干来,顿时眼睛一亮:“这可是好东西!王家丫头,这东西怎么卖?”

王永珠笑眯眯的将肉干往马大夫面前一推:“这是我们家自己打的狼晒得肉干,我娘让我带过来给马大夫您尝尝。我爹和我大哥大病多亏了大夫,才有今天!我们庄户人家没什么好东西感谢,就这么点心意,马大夫请千万收下。”

马大夫也高兴啊,不是因为这点子东西,而是病人家属这么诚心的感谢,摸了摸胡子:“也好,那老夫就收下了!”

见马大夫高兴,王永珠又问他买白矾,说是想买回去驱虫。

马大夫不疑其他,包了一包,便宜卖给了王永珠。

王永珠又跟马大夫约好,请他老人家雇车到七里墩给王老柱和王永富复诊,连雇车的费用都提前留下了。

马大夫也爽快的答应了。

出了医馆,王永珠记得宋家媳妇说的那家杂货铺,径直往哪里走。

先是到了吴掌柜的酒楼。

吴掌柜正端坐在柜台后面,算盘珠子打得噼里啪啦响,此刻大约是中午时分,酒楼内有几个客人在喝酒。

伙计在旁边小心的伺候着。

王永珠和宋重锦进酒楼,伙计就迎了上来,一照面,倒是有点愣住了,好一会才结结巴巴的开口:“客……客官,里面请…”

宋重锦不着痕迹的顺着伙计的眼神看了王永珠一样,然后又瞪了伙计一眼。

伙计实在是太吃惊了,他们当伙计的,最顶顶要紧的就是要过目不忘,见过的客人,不管多久再来酒楼,也得记住。

所以他记得上次见到这姑娘的时候,还是又肥又胖,皮肤也黑,整个一个乡下村姑。

这才个把月不见,这姑娘怎么就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

脸瘦下去了,虽然还是圆圆的,但是是那种一看就觉得有福气的圆,大眼睛,睫毛长长的,一眨一眨的跟小扇子一样,扑扇扑扇的。

扇得小伙计心肝扑腾扑腾的。

嘴巴红红的,虽然没有他以前见过的大家小姐那样白,但是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看上去就精神喜庆。

第一更~~

第两百三十九章 难以置信

小伙计被王永珠的变化给惊在哪里,说是里面请,却挡着路不让走。

宋重锦眼神一暗,一把将王永珠给拉到自己身后,沉声道:“让开——”

小伙计这才醒过神来,脸上臊得通红,忙道歉:“对不住,对不住——”

吴掌柜听到动静,从柜台后走过来,看到王永珠和宋重锦,也是一愣,又笑开了,拍拍小伙计的肩膀:“还不快退开——”

上前笑眯眯的寒暄:“原来是宋兄弟和王姑娘,真是稀客!稀客!快里面请!”

一边又吩咐小伙计:“去厨房吩咐,炒几个拿手菜来,我请两位!”

小伙计忙低头下去了。

吴掌柜这才将两人亲自引到一个安静的位置,“王姑娘跟上次见面,真是判若两人!老夫都差点不敢认了,也难怪我那小伙计看呆了!”

王永珠听了这话,心里美滋滋的,一算日子,哎呦,都快满三个月了。

这些天,家里事情多,也没心思管自己的身体到底瘦了多少,家里的铜镜还是张婆子私底下给她买的,模模糊糊的,照出来的人跟鬼似的,还不如打盆水看呢。

所以也就没看自己这些天的变化,听吴掌柜这么一说,方才被小伙计打量的不快也就散去了几分。

想来自己应该是变化很大的,不行,一会得去杂货铺买面好一点的镜子才行。

吴掌柜这话就是给自己赔不是了,王永珠自然不会追究,只一笑:“最近家里事多,也许是操心多了的缘故吧!”

一旁的宋重锦听了这话,到是不着痕迹的多看了王永珠几眼。

这段时间,他跟王永珠碰面的机会,比以前几年加起来都多,也许是王永珠的身份问题,也许两人在一起,基本都是针尖对麦芒的时候多,让他还真是很少注意她的容貌。

此刻被提醒,认真看去,还真是瘦了,比起以前,几乎瘦了一大半,一张圆脸,肤色虽然不够白净,胜在气色好,粉嘟嘟的脸颊。

瘦下来才发现,原来王永珠有一双大大的杏眼,睫毛长长的,眨眼的时候,如同小扇子一般。

眉毛弯弯的,鼻子又挺又高,嘴唇略微丰润,一笑,眼睛眯成月牙,又娇憨又可爱,让人恨不得伸手去揉揉她的脸。

咳——宋重锦的手在桌子下动了动,强行收敛住心神,低头看自己面前吴掌柜刚倒好的茶不动了。

吴掌柜是多精明的生意人,王家的这些风波,估计是今年石桥镇最大的新闻了。

他心里倒是怜惜这个小姑娘,被家里娇养得那般富态,一旦家里遭横祸,也不得不接受现实。

想着两次黄松菇的情分,再看看小姑娘即使家里遭大变,却没有哭哭啼啼,反而笑眯眯的,让人看了心里就觉得欢喜。

难得开口:“王姑娘今天来老夫这里,可是有事?”

心里盘算着,要是小姑娘实在艰难,只要开口,怎么滴也给凑个几两银子,也算是行善积德了。

王永珠笑眯眯的从身后的揹篓里掏出一个布包来,放到桌上开启,“这是我们家自己做的狼肉干,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我们家一点心意。谢谢吴掌柜以前对我们家的照顾!”

吴掌柜听到狼肉干三个字,眼神一动,再看桌上的肉干,颜色红亮,一开启,就有一股喷香的肉味扑鼻而来,很容易就勾起了人的食欲。

忍不住伸手捏了一块,撕了一小条,放入口中,麻中带着辣味,还有一股子松柏枝的香味和烟熏的味道,互相糅合在一起,让吴掌柜忍不住眼睛一亮。

加快了咀嚼的速度,这肉干硬硬的,瘦而不柴,越嚼越香……

本只打算尝尝味道的吴掌柜,不知不觉就干掉了一块肉干。

直到小伙计将菜端上来,看到肉干,就要伸手把肉干放到一边,被吴掌柜一把将肉干拖到自己面前。

笑眯眯的问问王永珠:“这肉干好!真是狼肉做的?”

不怪他,身为一个酒楼的掌柜,虽然吃过不少好东西,可是狼肉这个,还真是只听过,没吃过。

今天第一次吃,难怪他嚼了半天,都和自己印象中的牛肉,羊肉,猪肉还有马肉都对不上号。

“当然!前些天,我跟宋大哥上山,不幸遇到了狼群,我们俩联手杀了几头狼。这天气热,怕肉坏掉,我娘就把肉做成肉干了!今儿个我刚好来镇上买东西,就想着,给吴掌柜带点,也让您尝尝鲜。”王永珠解释。

“谢谢!谢谢!实在是受宠若惊,王姑娘太客气了!”谁不爱听好话,吴掌柜听一个小姑娘因为卖了两次黄松菇,自己给了公道价格,还惦记在心,庄户人家,用命换点好东西,还不忘记给自己捎带点,东西不重要,不,东西也重要,可这人心才珍贵啊。

多年的生意成精老狐狸吴掌柜内心小有感动,不过不忘记生意人本色:“王姑娘,你们家这肉干还多么?老夫喜欢这一口,家中也有人爱这一口,若是还有多的,老夫想买点给家里的人捎回去,不知道可不可行?”

王永珠为啥来酒楼,当然是为了推销肉干啊!

如今天气热,虽然肉都烤成了肉干,可以存放的时间长久一些,但估计也不能存放到张银保来收第一批山货的时候。

所以得想办法把这肉干给卖出去。

这吴掌柜,自然就是最好的人选。

所以王永珠非常痛快的点头:“吴掌柜开口了,自然没问题!吴掌柜要多少?”

吴掌柜心里盘算了半天,“姑娘家有多少?”

王永珠还真不知道,看向宋重锦。

宋重锦心里估算了一个数字,约四五斤鲜肉能烤出一斤的肉干来,那十来头狼,净肉也不过两百来斤,加上送给其他人的,吃掉的,能有四五十斤肉干顶天了。

冲王永珠伸了个巴掌,王永珠心里有数了:“不清楚,大约四十来斤吧!吴掌柜都要吗?”

吴掌柜一惊,他自然知道这多少斤鲜肉能出一斤肉干,按照这么一算,他们俩打死了十来头狼?

简直难以置信!

第两百四十章

约定他还不知道王永珠有神力,以为都是宋重锦的功劳,看向宋重锦的眼神就慎重了很多。

“都要!都要!”吴掌柜十分的爽快,就算为了搭上宋重锦和王家这姑娘这关系,多少都要啊。

王永珠心满意足了,自家的肉干有人要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下价钱,都不是小气的人,都有心交好,价格上也就没啥争议的,一斤半两银子,已经很公道了。

约好了,第二天一手送肉,一手交钱,这生意就算谈成了。

正好酒菜也都上齐了,吴掌柜又让两人吃饭。

一边闲聊,听闻王永珠要去隔壁杂货铺买石灰,硝什么的。

吴掌柜一笑,原来隔壁那杂货铺就是吴掌柜开的,他有些特殊渠道,进一些镇上没有的货,生意还不错。

既然跟王永珠有生意往来,大方的表示,价格一定便宜,要是有什么想要买的,就算铺子里没有,只要说了,等他下次进货的时候,也给捎带回来。

王永珠没想到这杂货铺居然是吴掌柜的生意,还能给带货,心中暗喜,以后需要什么,镇上买不到的,倒可以到吴掌柜这里试试。

一顿饭,宾主尽欢。

吃了饭,去买了一大筐石灰,丢给宋重锦背上。

宋重锦在吴掌柜带着几分揶揄的眼神中默默地背上揹篓。

跟吴掌柜告辞后,王永珠想了想,又跑到布庄去,这要试验染料,还得要布才行。

老板娘这几日本就有些烦心事,另外一条街上,也开了家布庄。

那布庄的货源,都是从外地进来的,比自家的颜色多,加上那布庄里,婆媳为了争权,又或者是为了挤垮自家的布庄,卖得又便宜。

眼看自家的生意越来越萧条,有时候开一天的门都没生意,老板娘心里哪里痛快。

今天看到王永珠这个熟人,还一买就是一匹布,喜出望外,不仅价格便宜了,连零头都抹了。

一边收钱,一边跟王永珠抱怨。

王永珠一听,这怎么这么耳熟?

不是张婆子回去告诉自己的八卦么?不出意外的话,那是何大伟家开的铺子?

说的那婆媳,只怕就是何大伟的娘和李金枝了。

心里一动,就问老板娘:“老板娘,那你就进一些新鲜颜色的布料回来啊!”

老板娘叹口气:“新鲜颜色的布料哪里是那么容易进到的?再说了,咱们这石桥镇,做的大多是街坊邻居的买卖。那鲜亮颜色的布本来就难得,价格也贵!就算我进回来了,谁买得起?不是放着生灰么?我没有后街那铺子的本钱足,都只是勉强糊口,要是货物积压多了,只怕这铺子就没法开了!”

说着,很有几分心灰意冷的意思。

“那要是有便宜的新鲜颜色布卖给你,老板娘你收不收?”

“废话!要是有便宜的新鲜颜色布料,不收是傻子!可是咱们这石桥镇,去哪里有又便宜又新鲜的颜色布料!小姑娘,你不懂啊!”

“不瞒老板娘,我家最近遭了事,也是差不多连日子都不过下去了,一家子老小要吃饭要活命!我上次在你这里听说,那霞光布一匹要二十两银子,就在家想着是不是自己也能染出布来,试验了好久,才染出这样的颜色来,老板娘,你帮我看看,这个颜色的布会不会有人要?”王永珠特意将自己说得弱小可怜无助。

老板娘也记得王永珠,前两次来,还是个富态的过份的姑娘,这次来瘦了好多,虽然说瘦了比以前好看多了,还有些丰满,可是腰细屁股大,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这要是她有儿子,肯定愿意找个这样的媳妇,看着富态喜庆啊。

老板娘虽然觉得,这乡下的姑娘,说要染出有颜色的不来,不是做梦么?要是都那么容易,她早就自己开染坊了。

可看着小姑娘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老板娘拒绝的话说不出口,反正店里也没生意,给这小姑娘看一眼,让她熄了这不可能的心思也好。

“拿来我瞧瞧吧!”

王永珠忙从腰间摸出那块昨天算是染失败的布来,虽然红得不够鲜亮,可是很均匀。

老板娘懂行啊,本来漫不经心的眼神,在看到布之后,顿时一亮,举着布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半天,才问:“真是你染的?”

王永珠点点头。

“就这一个颜色?”老板娘捏着不放。

“不是,还有个靛蓝色,一个绛红色。”王永珠虽然目前还没成功的染出来,但是,有系统的提示,她觉得自己只是时间的问题。

“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这方面的天赋!这样吧,染出这样小块的布料没啥,难就难在整匹布都要上色均匀。如果你能染出一整匹你说的颜色的布来,我全要了!”老板娘也是个爽快人。

主要是如今她的生意再不找个突破口,就真的要关铺子了。

虽然眼前这个小姑娘看着不太靠谱,也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万一这小姑娘真能染出整匹布,她也就发了!

王永珠要的就是老板娘这句话,两人约定好,老板娘又送了几块碎布头,还亲自将两人送到门口。

出了大门,宋重锦看向王永珠的眼神,满满都是探究。

王永珠自然知道他此刻肯定满心的疑惑,可是,管他呢,就不告诉他!憋死他!

谈好了两桩生意,想买的东西又都买到了,王永珠心情大好。

正寻思着,是不是去糕点铺子给张婆子和家里的孩子带点点心,迎头居然碰到了一个熟人。

不是李金枝是谁?

这么看去,李金枝脸色憔悴,脸上涂得刷白,跟刷腻子一样,天知道刷了几层。

风一吹,那脸上浮着的粉落一地。

脸涂得白,嘴巴也抹得血红,衣裳也穿得鲜艳,可露出来的脖子,却黑黄的,上下分明。

加上肚子也有四五个月了,虽然她穿着宽松的裙子,也能看出她的肚子来。

李金枝也没想到,能在镇上碰到王永珠,开始她都没认出来。

只是认出来宋重锦。

宋重锦的俊,只众所周知的。

哪个大姑娘小媳妇,不曾在梦里梦到过宋重锦。

第两百四十一章 不饶人

就连李金枝,当初看到宋重锦,那也是动过春心的,只是后来这宋重锦跟王永珠定亲,再加上她知道,宋家那就是个火坑,她可吃不得苦,受不得罪,所以很快的就熄了心思,跟何大伟勾搭上了。

自从她到镇上来后,天天跟何大伟那老虔婆的娘斗法,也不知道是被气得还是怎么的,怀相不太好。

更可怕的是,怀上这个孩子,三个月后,肚子就吹气般的起来了不说,脸色还变黄黑了,颧骨和两颊还长了斑。

每天都要涂厚厚的粉,才能勉强遮盖住,天长日久的,那张脸越发不能看了,不涂粉,都不敢出门。

何大伟那个死鬼,以前自己当姑娘,水灵漂亮的时候,跟见了骨头的狗一样,撵都撵不走,如今自己还怀着他的孩子,不过是没以前漂亮,不能伺候他了,加上镇上那些子狐媚子妖精多,一个个不害臊打扮的妖里妖气的,勾得何大伟这几天白天黑夜的往外面跑。

为这,老虔婆没少挤兑自己,说何大伟不要她了,等生下孩子,就要把她给赶走!还骂她不要脸,没名没分的赖在何家,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以前何大伟还站自己这边,如今何大伟对自己越来越不耐烦了。

李金枝知道,自己如今没地方可去,何大伟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不论如何,她死都不能放手。

这几天她也不跟老虔婆斗法了,就想着看紧何大伟,不能让他被外面的骚狐狸给勾走了魂。

因此在忙完店子里的事情后,中午吃饭就没看到何大伟,她就知道,又不知道跑到那里浪去了。

午饭也没心情吃,丢下饭碗,就满镇上找。

谁料居然碰到了宋重锦,想想自己如今的形象,再看看宋重锦好像比以前更俊了,李金枝又羞又恼,觉得自己这个形象出现在宋重锦面前,实在太丢面子了。

别扭着转开眼神,却发现宋重锦身边居然还有个姑娘?

定睛一看,忍不住酸水直冒。

这姑娘虽然看上去胖乎乎的,不是自己做姑娘家时候的窈窕,可胸是胸,腰是腰,该细的地方细,该胖的地方胖。

尤其是脸蛋,干干净净粉嘟嘟的,一看就身体好,气血足,嘴巴也是小巧红润,眼睛还大,睫毛居然还长!

什么时候宋重锦跟个这样的姑娘好上了?

李金枝死命盯了两眼,越看越发现这姑娘眼熟,尤其是在那姑娘看过来后,一愣,明显是认识自己?

“王永珠?!”李金枝失声道。

“李金枝?当初不是丢下爹娘和家人,连夜私奔到何家吗?看起来过得也不怎么样啊?”王永珠上下打量她一番后,很是满意的点点头。

“你!你这么跟宋重锦在一起?你们不是退亲了吗?你还不知廉耻的缠着他?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倒贴都没人要!”李金枝听王永珠的话后,立刻跳脚了。

“你倒贴有人要?何家给你名分了?我可听说了,人家何家可不承认有你这个儿媳妇呢?没婚书无媒苟合的人,也好意思笑我?脸怎么那么大?再说了,我跟宋重锦,我们一个没娶,一个没嫁,走一起怎么啦?碍着你什么事啦?有这个心思,还是想想怎么进何家的门吧!”王永珠冷笑。

“我的事用不着你操心!我倒是听说你们王家如今可是败了!可真是老天开眼啊,当初害了我们家,逼得我爹娘和弟弟如今也不知道在那个地方受苦,抢了我们家的房子和地!那又怎样?还不是如今遭报应了?”

“可见老天爷是长了眼睛的!当日你们家仗着你那二哥秀才的势,把我们家弄得如今这个地步!可你那二哥也不是个好东西,哈哈,他给我们报仇了!你们家地都被卖了,如今只怕连锅都揭不开了吧?你们家老大是个废物了,你爹也中风了!靠着王永平那个蠢货,只有饿死的份!如今是不是连锅都揭不开了?”

“不然原来你娘那么精心的把你喂成个死肥猪样,如今家里没钱没吃的,饿成这样了吧活该!这都是你们一家子的报应!”李金枝被气得几乎失去理智了,只想着如何让自己怎么痛快,就怎么说。

她的声音又大,吸引得街道两边的铺子里的人,都探头出来看。

一见是李金枝,又听到说是王家的,谁还不明白?

再看看李金枝对面的王家姑娘,哎呦,小姑娘可怜见的,被骂得都不知道还嘴了。

宋重锦也听不下去了,厌恶的看了李金枝一眼,这李家的人,除了李金虎和李金狗两兄弟老实外,真的是,都这么的让人讨厌。

上前一步,想要说点什么。

被王永珠一把给拽回来,笑话!两个女人的战场,男人掺和什么?

对付李金枝这样的人,还用得着别人?

“我瘦成这样,不是我活该,是没办法!谁让我们家总是遇到像你们家这样没良心没人伦的畜生呢?遇到这种横祸,我要是不被气瘦,我还是人么?”

“我不像你脸皮厚心又黑!有一个杀人未遂的弟弟,一对成天想着把闺女卖个好价钱的爹娘,还有一个婚前就苟合搞大肚子的奸夫,所以做不到像你这样,没名没分死皮赖脸的呆在奸夫家,肚子都这么大了,不被何家承认,都还能招摇过市,当没事人一样!”

“当初仗着有几分姿色,就看不上我家四哥,非要勾搭上何家,现在人老色衰,脸上不刷上几层粉,都不敢见人吧?唉,如今我四哥可还年轻力壮呢,要是你们俩站一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婶呢!”

“让我看看你这脸,一定长斑了吧?还有这脖子,这么黑啊!下次涂粉的时候,记得把脖子也刷一刷!我特别能理解你,真的!日子这么难熬,心里肯定苦啊!心里苦不就嘴巴毒吗?你放心,看到你过得这么不好,我就放心了!真的!”王永珠还特别的强调。

被吸引出来的布庄老板娘听到这最后一句,忍不住噗哧笑了,这小姑娘,哎呦喂,这嘴啊,可真不饶人!

旁边也有人笑了,可不是,身为女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人说自己丑,黑,老!这小姑娘句句不离这几点,没看到李金枝气得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么?

第一更~~嗯,觉得应该说点啥……可是想不出来说啥,算哒~~

第两百四十二章 怨毒

李金枝只觉得自己的脸皮,被当众撕下来踩在了脚底下。

虽然大家都知道李金枝的娘家,就是害了王家老大的那个李家。

可毕竟么,街坊邻居的,擡头不见低头见的,再者,有那贪便宜的,还想从何家那铺子里买点便宜东西。

何家的两个姐姐嫁到镇上这么多年,也有认识几个人。

为了给何家两个姐姐和姐夫面子,大家顶多背地里念叨两句,当面从来不说。

李金枝也就自欺欺人的想着,这镇上都没人说她,想来是离得村上远了,还没传到这里来。

大家都不知道自己的底细也好,她也就不用觉得擡不起头来,低人一等了。

可今天这么一闹,被王永珠把自己的老底全给揭穿了,整个人如同被扒光了一般,恨不得找条地缝给钻进去。

心里越发的怨恨起王永珠来!

当初若不是她偷听了自己跟娘的话,怎么会有王家闹着退婚?不退婚,金龙这么会想报复!不报复,李家就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说不得金龙还能考上秀才,自己也就是秀才的姐姐,自然能明媒正娶的嫁入何家。

有金龙撑腰,何家两个老不死的能看不起自己?何大伟敢出去偷腥?

说来说去都是王永珠!没有她,自己也不会落得如此田地!李金枝眼神怨毒的看着王永珠。

王永珠怕她?

冷笑一声,冲李金枝挥挥手,拖起宋重锦就走。

宋重锦心情复杂的看着王永珠,回想起她刚才那伶牙俐齿,也不见跳脚也不见恼羞成怒,看起来还特别的善解人意,可把李金枝气得。

那怨毒的眼神,他看了都背后发冷。

犹豫了一下:“你小心些李金枝!”

王永珠点点头,看到路口有人卖刚出锅的白糖糕,乐颠颠的上去,买了十文钱的,用干荷叶包着拎在手里。

看着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宋重锦揉揉眉心,跟了上去。

快到村口了,王永珠站住,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递给宋重锦:“就是这个药,你找个时间,到我家,将这个药给我大哥,这药名叫生筋壮骨水,一天一滴,一个月后保管能好!只是,这药有两样不好,我大哥的这个腿,将来就算好了,阴雨变天也会疼,还有,这个药它影响寿数!你到时候将这些都讲给他听,看他选择是喝还是不喝!”

宋重锦接过药,默默地揣进怀里。

“行了,东西给我吧!都到村口了,咱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王永珠示意宋重锦把揹篓给自己。

宋重锦颠颠揹篓,错开王永珠的手,径直走到前面:“没几步路。”

如今天色黑得迟,到王家,太阳才下山,半边晚霞映得天空红彤彤的。

进院子,金盘就眼尖的看到了:“奶,老姑回来啦!”

张婆子从灶屋钻出来,一脸的笑在看到闺女背后的宋重锦后,慢慢的消失了。

不冷不热的点点头,看向闺女的时候又忍不住放柔了脸色:“去镇上买了啥好东西?”

“我给娘带了白糖糕,娘尝尝!”说着开启荷叶,白糖糕还有余温,喂一块到张婆子的嘴里,甜到心里去了。

张婆子吃了一块,看着闺女的眼神越发的柔软:“累了吧,去洗把脸,一会吃饭!”

宋重锦默默地将揹篓放在墙边,然后从张婆子点头,打了个招呼:“大娘,我走了!”

张婆子挥挥手:“你走吧,啊——”

等到宋重锦出了院子门,张婆子才回过神来,“宋家这后生,这是在跟我说话?”

王永珠喷笑了:“娘,当然是跟你说话,喊你大娘呢!要是跟我说话,肯定得喊姑娘——”

“就你贫嘴!”张婆子拍她一记,然后感概:“这还是除了退亲那会,这后生第一次跟我说话!”

话一说完,就觉得不妥当,忙看向闺女,生怕闺女不高兴。

王永珠早就不在乎这个了,正好金花给她打来温水,忙洗了一把脸,含糊的道:“说不定人家开窍了呢!”

张婆子一怔,可不是!看宋家这后生的样子,莫非是闺女救了他一命后,加上闺女如今瘦了,好看了,所以又对闺女上心了?

以前只怕都是避着王家,避着闺女,如今都主动上门了,还给闺女背东西。

张婆子拎一下揹篓,沉甸甸的。

终于对宋重锦的印象稍微的好了一点。

再看自家闺女,没心没肺的样子,跟以前,看到宋家那小子,眼珠子都拔不出来的时候可不一样了。

张婆子决定,再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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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想着,手里去翻揹篓,看到一匹布,还有一袋子石灰。

想起闺女说的染布,张婆子一个激灵,忙将这些东西都给拎到闺女房里。

出来就看到闺女将白糖糕分给几个孩子吃,忙上前将荷叶包给夺过来:“这精贵的东西,给他们吃不糟蹋了?一人都吃了一块了,还没个足性?”

孩子们一哄而散。

张婆子这才给王永珠喂了一块,还没说话,王永珠就懒洋洋的靠过来:“娘,我跟吴掌柜的说好了,咱们家的肉干卖给他。”

张婆子要问的话立刻忘记了,“真的?”

这几天,张婆子也愁啊,这么多肉干,可咋办?

全吃了?这么多肉,都吃了,那是要折寿的!

送人?想得美!

卖了?卖给谁啊?

今天那些肉几乎全部都薰烤干了,她大致估算了一下,四五十斤呢,正想着等闺女回来跟她商量商量。

反正如今家里,也就自己跟闺女两个明白人,其他的不是白眼狼就是糊涂蛋!

哪曾想,还没开口,这闺女就给自己惊喜,果然是自己亲生的,跟自己想一块去了。

“吴掌柜都要?多少钱一斤?”张婆子兴奋的声音都打飘了。

“吴掌柜说了,有多少要多少,一斤半两银子!娘,咱们家多少肉干?”王永珠咬一口白糖糕问。

“我估摸着四五十斤呢,等老四回来,咱们称一下!我滴个乖乖,这一下子,咱们就能卖二十来两银子呢!”张婆子心里一算账,简直要高兴坏了。

“嗯,这钱还不够!等我把布染出来了卖出去了,有钱了,娘,你放心,我保管把咱们家的地给赎买回来!”王永珠蹭蹭张婆子的胳膊。

张婆子又是心疼又是高兴:“嗯!娘放心!有你,娘什么都放心!只是你也别太累着自己!那染布什么的,能染出来就染出来,不能染出来也没啥!等咱们家山货生意做起来了,再赎地也来得及!这个家有娘帮着你当呢!”

第二更,唔,终于知道说啥了:谢谢各位亲的一直支援!大家都评论我都有看到,谢谢亲们的喜欢,你们的喜欢,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四十三章 磨灭

宋重锦到家的时候,天色刚擦黑。

院子门开着,走进去,就看到了宋母正坐在屋子里,眉头皱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听到动静,擡头看到儿子回来了,宋母忙站起来,小心翼翼地看了宋重锦的脸色,才问:“吃了晚饭没?”

“没吃!”宋重锦去倒茶喝,却发现茶壶里空空如也,一滴水都倒不出来。

乡下人家,喝茶不讲究,不过是本地的一种树叶子,三两片就能冲泡出一大罐绛红色的茶汤来。

夏天喝最是解渴生津,是庄户人家里常备的茶叶。

尤其是夏天来了,谁家都是早上烧一大锅开水,泡上一大罐,一天都够喝了。

宋母虽然别的事情做不来,可这茶水每天都还是烧得满满的。

宋重锦看看茶壶,再看看桌子上还没来及收拾的几个土瓷碗,什么话都没说,将茶壶往桌子一顿,扭头就往灶屋去。

灶屋里,锅还没刷,里面横七竖八躺着几个碗盘和筷子,一片狼藉。

宋母跟在后面,就有几分讪讪然:“才吃完,想歇会再收拾,我马上来刷。”

说着去水缸里舀水,却发现,水缸里的水早就干了。

宋重锦什么都没说,捞起扁担和桶,去河边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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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挑水回家,宋母忙忙的把锅碗刷了,就要点火做饭。

宋重锦把她给拦住了:“不用了,娘你回屋歇着吧!我一个人随便弄点吃就行了。”

宋母心里有事,哪里肯回屋,只说给宋重锦添柴火,硬是留在了灶屋。

宋重锦也不多说,回自己的屋,舀出一瓢面来,想起早上吃的那白面馍馍,还有那喷香的肉酱,顿了一下,又摸出巴掌大的一块肉来。

在灶屋里,先将面揉好放在一边,又刷刷的将肉洗干净切成片,又到院子里掐了几根葱和几棵青菜。

这还是他抽空在院子里点下的,如今也能吃了。

将肉炒香,然后放水煮开,将揉好的面擀开,用刀切成面条,下到锅里,等面条煮好,丢进去青菜和葱叶。

捞出来,喷香四溢。

宋母吞吞口水,晚上她也做了焖饭,还因为娘家来人,特意放了几片肉一起焖得,饭还没端上桌子,就几乎被抢光了。

她最后只吃了点锅里被抢剩下的一点点边角锅巴。

此刻闻着肉味,就觉得肚子也有些饿。

可是看着宋重锦只预备了他一个人的份,有心想要开口说让儿子分点,可是想起娘家爹娘的交代,又忍了下去。

琢磨了半天,才期期艾艾的开口:“儿啊,你……你今天……去……去王家——”后面的话虽然没说出口,可是意思都在里面了。

宋重锦埋头吃面条,好半天才开口:“去王家了,咋啦?”

宋母咬咬牙:“你去王家,跟王家咋谈的?他们同意了没?”

没等宋重锦回答,又仿佛解释给宋重锦听,又好像是说服自己:“娘昨儿一夜没睡,仔细想过了。你说的做王家上门女婿的事情,娘开始虽然生气,可是今天白天再一想,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娘没本事,咱们家的日子也确实不好过,都是娘没用,没钱给你娶媳妇!可不管咋滴,你年纪大了,也该找个知冷知热的女人了。娘也知道,这附近家里有闺女的,就咱们家这条件,也不愿意跟咱们家结亲。”

“思来想去,也就只有王家了,王家的姑娘虽然长得寒碜点,配不上你。前些日子王家还遭了难,除了住的那老房子,啥都没有了。虽然如今说是要做生意,可这生意哪里是那么好做的?说来跟咱们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他们家那姑娘估计也是嫁不出去了,虽然是做生意,他们家老的老,病的病,想来是没个主事的人。你去做上门女婿,倒是有一个好,你到了王家,你好好的哄哄王家闺女,勤快些,把身段放下来,多做事。”

“王家如今这样子,你上了他们家门,虽然是个上门女婿,只要你好好哄着他们家人,等跟王家闺女有了孩子,自然就是他们家人了。到时候,王家闺女怀了孩子,肯定要养胎,到时候,你就帮她把生意做起来,只要你把生意做好,到时候王家都靠着你,等孩子生下来了,你也有底气提出来让孩子跟着你姓不是?不过就是头两年名声不好听,等你有钱了,孩子也跟着你姓,谁还能说你是上门女婿?再说了,你做生意,也不能靠着他们王家人…”

“砰——”宋重锦扒拉完面条,将手里的盆往灶上一顿,发出一声闷响,吓得宋母立刻住了嘴。

看着宋重锦:“重锦啊,你咋啦?”

宋重锦胸中的怒火几乎要压抑不住了!

很好啊!宋母那话没说完,他就已经猜到后面的了。

无非是宋家那些眼皮子浅,心还贪得吸血蚂蟥给宋母出的主意。

打量着让自己做王家上门女婿,然后利用这个机会,把王家的山货生意给收到手里,到时候再拉扯宋家。

这么无耻,这么理所当然的牺牲自己,作为自己的母亲,为什么,她就连一次维护自己做不到?

深吸一口气,宋重锦冷冷的看着宋母,他仅有的那点温情,已经被宋母无数次的放弃给磨灭了个干净。

“我今天去王家了,也跟王家谈了!可人家王家说了,不稀罕儿子当他们家的上门女婿!人家王家现在要做生意,以后好日子在后头,到时候有了钱,多少比儿子强的女婿找不到?为什么要看上儿子?尤其是还开口就要七八条狼皮,几十斤狼肉。您真当人家王家是傻子?当这个冤大头?现在是王家看不上儿子!所以,你就别做发财的梦了!”

宋母傻了,张着嘴半天才道:“他们王家咋能这样呢?当初他家闺女不是要死要活的要嫁给你么?如今咋说变就变了?要不,你明天再去跟王家商量商量,咱们少要点东西?”

宋重锦嗤笑出声:“娘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要将儿子卖出去?”

宋母眼神慌乱的低下头去:“胡说啥!我这不是操心你的终身大事吗?这王家条件这么好,你当人家女婿也不吃亏啊!娘这都是为你好——”

第两百四十四章 想得美

“娘若是心里还有个我这个儿子,还指望我给您养老送终的话,还是少为我好点!”宋重锦冷笑的看着宋母。

“不然,娘要是这么一对我好,我会忍不住想回报一下宋家的那些表弟表妹们!想来他们是很乐意接受我对他们这样的好的!”说完,意味深长的看了眼宋母,眼中的威胁之意一点都不掩饰。

宋母看着宋重锦那凶悍如狼的眼神,忍不住瑟缩的后退了一步:“你……你…”

“娘,记住我今天的话!娘以后这样为我好一分,娘的几个好侄子侄女,我会好好回报十分!”宋重锦丢下这句话,就进了自己的屋子,将门重重的掩上。

宋母瘫软在地,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咕噜爬起来,飞快的窜回自己的屋子,上你炕。

大热天的将全身都窝进了被子里,哆嗦得如筛糠一般,嘴里念叨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话。

※※※

王家。

王永平回来,就被张婆子赶去,将家里那杆秤粮食的秤给找出来。

然后把这两天熏烤好的肉干给搬出来,一上秤,果然,有四十五斤多一些。

张婆子笑得见牙不见眼,这二十来两银子眼看是跑不掉了。

手脚麻利的,收拾出几个干净的布袋来,要将肉干装好,明天一早给送到镇上去。

王永珠劝她留下几斤来,好歹给家里人留点,补补身子。

张婆子脸瞬间就拉长了:“傻丫头,这一斤半两银子呢!留在家里吃,庄户人家哪里有这个福气?能吃饱肚子就不错了!这么些天,他们跟着享了大福了,哪个庄户人家能过上天天吃肉的日子?地主老爷家也不敢这么抛费!”

“家里孩子们都要长身体,爹和大哥的身子也要吃点好吃的!最重要的是,狼肉这好东西,娘都没咋吃,全卖了太可惜了!就留几斤,以后每天娘都要吃点狼肉,对身体好!”王永珠主要是心疼张婆子,这把年纪了,操心家里家外,有好吃的,自己都舍不得,从口里省下来给闺女。

再说了,狼肉补五脏,厚肠胃,治虚劳,祛冷积,这种好东西,以后都不一定能再打到,怎么也要留点在家里,给家里人补补身子。

张婆子有点犹豫,主要是这一留就是几两银子啊,如今家里这田地还没赎回来,每一个大子,她都不敢乱花。

可闺女话都说出口了,如今闺女当家,自己这个当娘的,自然要给闺女擡桩,不能下闺女的面子,不然以后谁听闺女的?

因此虽然舍不得,还是掏出来大约两三斤:“不能再多了!家里要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咱们得算计着过日子!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来一世穷!”

一面又对着家里的人:“这都是珠儿的一片心,想着给你们,要给家里人补补身子!也就我们珠儿心善,又本事,这才当家,就又挣钱了。看到没有,跟着珠儿,才有好日子过!这珠儿才当家几天,咱们家就有肉吃,有钱赚了!以后只要听珠儿的话,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王家人纷纷点头,心服口服。

不说别的,就这老姑当家后,家里的伙食改善不说,大家日子有奔头,谁也说不出个不字来。

只盼望着将来还能过更好的日子呢。

张婆子见状,这才心里舒坦些,自己闺女太老实,心疼家里人,做了那么多事,也不吭声。

时间久了,只怕那些白眼狼都要习惯了。

她可不能惯着他们,得替自己闺女好好表白表白,没事就要念叨几遍,让他们都记在心里才行。

“对了,这狼肉都能卖钱了,还有那十来张狼皮,你们好好的硝制,要是出了岔子,弄坏了,看老娘不揭你们的皮!听到没有!”张婆子又想到了更值钱的狼皮,这个东西,只要硝制好,到时候卖给那个山货大老板,肯定比在镇上能卖出高价来。

金斗和金壶还有王永富忙点头保证。

那狼皮在宋重锦初次硝制后,剩下的工序,都是王永富口述指导两个儿子如何整理,如何鞣制,如何储存的。

三人都知道,这狼皮值钱,若是鞣制的好,卖出个好价钱,也算大房立功了。

一家人晚饭吃得都高高兴兴,想着狼肉卖出去,家里又能有收入,就都干劲十足。

王永平就第一个表态,明日那肉干他揹着去镇上。

张婆子本来是打算自己和闺女一起去镇上的,毕竟她们熟啊。

可转念一想,如今这家里,啥都靠自己和闺女也不行,得让老四也练出手来,将来才能帮闺女打下手啊。

不然,啥事都要闺女跑前跑后,闺女不得累死?

其他人都翘着二郎腿等饭吃?

想得美!

这么一来,她也就不阻止了,只叮嘱,银子要王永珠收,不要给王永平。

王永平自然没意见,反正家里的银子一直都不是自己经手,他早习惯了。

等大家都睡了,王永珠才起身,点着灯,将泡了一天一夜的蓼蓝草给捞出来,将水中的杂质都给撇干净。

她这一通忙活,自然惊动了张婆子,穿好衣服就出来了。

帮着王永珠用秤称好了石灰,放到缸里,又学着王永珠一起,拿木棍使劲的搅和,将石灰在水中搅匀。

两人弄完这一切,都累出一身的汗。

张婆子心疼的给王永珠擦汗,一边念叨着:“这要是真染出布来,这卖的钱,你自己拿着!这么辛苦挣钱,他们又帮不上什么忙,凭啥给他们?”

王永珠也拿帕子给张婆子擦脸:“娘,没事,我力气足,这点子事情不累!要是真染出布来,我先给娘做两套衣裳,以后挣的钱,把咱们家地赎回来后,都给娘收着,算娘的私房好不好?”

这染布的钱,她确实没打算用在王家。

王家有山货生意,日子就会慢慢好起来。

而她的任务需要银子的还多,将来的任务说不定还要更多的银子,不管怎么说,她也得为自己留点退路。

因此听到张婆子这么说,也就顺势答应了,还哄得张婆子眉开眼笑。

“行!你都交给娘!放心,娘给你都收好,你要用就找娘!谁都别想动你的银子!”

说了会知心话,两母女才亲亲热热的回屋歇下。

一夜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