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们听着,你们姑奶奶回来了! 第127章别这么大火气嘛
起初只是一个小号发的,说羊城傅氏出事了。
当时没人当回事,傅氏毕竟是华南有名的企业,每过一段时间都会闹出官司来,习以为常了。
但十分钟后,官媒发了通报。
【快讯:傅氏集团董事长傅某某因涉嫌多项刑事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半小时之后,更多的细节被披露出来。
【独家:傅氏涉及多项严重刑事犯罪,包括但不限于器官交易、人口拐卖、走私等。
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系特大跨国犯罪集团。】
热搜榜彻底炸了!
【我没瞎吧?是羊城那个傅氏吗?!】
【就说傅氏不是好东西,之前他们非法集资的新闻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都被压下去了,根本不对劲!】
【太可怕了……傅董事长之前还被评为什么杰出企业家……】
【这得害了多少人啊!】
【抓得好!这种人就该枪毙他!】
【必须严惩啊!不能放过他们!】
【傅氏的那个总裁呢?怎么没看到总裁被抓?!】
【傅承不会是跑了吧?他们这种家族性的企业,老子犯罪不可能小子不知道!】
凌晨四点,为傅家倒台添砖加瓦的盛家知情人基本都聚在了客厅。
盛惊蛰坐在主位,听侄子侄媳们报告情况。
直到他们得到的线索明确表明,傅承没有在此次抓捕中落网。
盛惊蛰眉心蹙起。
傅承刚上大学就已经算是半接管了总裁的位置。
正式毕业之后,从某个叔叔手里接下重担,这些年,傅氏在他手里确实发展的很好。
这足以代表,傅承是完全清楚傅氏这些背地里的产业的。
但傅承没有落网。
腕上的佛珠滑进掌心,在安静的客厅里发出清脆的响声。
「家里最近出门要带人,不必要的出差工作全部推掉。」
话音落下,盛泽林放下茶杯,「小姑姑,您是怀疑?」
盛惊蛰掀起眼皮,「我们被发现了,为了防止傅承狗急跳墙,需要首要保证的就是自己的安全。」
「警方那边盯着傅氏这么久,他怎么……」
盛泽康不明白,按照他们的布局,还有国际刑警跟国内警方协助,傅承逃跑的机率实在是太低了。
「狡兔尚有三窟。」盛泽安冷笑,「看来傅氏这是准备放手一搏了。」
把傅承这个唯一的儿子保下来,逃到国外改名换姓,拿着那些脏钱也能安稳一生。
「老狐狸打的一手好算盘!」
邵思楠猛地拍向桌子,「小姑姑,我们的人不能撤!不仅不撤,还要协助警方追击傅承!」
「放虎归山,绝非良策!」
盛惊蛰神色未变,指尖有节奏地敲击在椅子扶手上。
「可以,管好你们自家孩子,没什么事不要出门。」
初八,是盛惊蛰要去安平区派出所报导的日子。
这天的天气并不好,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
因为公寓离派出所很远,所以不到七点她就准备出门了。
不出意外的,云沉果然在公寓门口等着。
他穿着深棕色短款外套,脚上穿了一双长款靴子,衬得腿更加修长。
见盛惊蛰开门,他当即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还原地转身,双臂擡起比在头顶。
是一个心形。
「恭喜我们阿棠要去新单位报导啦!」
比完心,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度看起来十分可观的红包。
「这是我送你的开工红包~」
盛惊蛰没跟他客气,唇角噙着一抹淡笑,擡手接下了。
「谢谢云少。」
谁知他又掏出来封皮和上一个不一样的红包。
「这个是爸爸的~」
「妈妈的~」
「叔叔的——」
「停。」
盛惊蛰嘴角的笑提不起来了。
「你的口袋能装得下这么多吗?」
云沉嘿嘿一笑,直接把全身上下的口袋都翻了一遍。
又从里面掏出来四五个红包。
「真没有了。」
盛惊蛰叹口气,把手里的红包又都塞给他。
「那你帮我拿着吧,我要去上班了,包里不能装这么多现金。」
她转身把门打开,「刚好淮安也在,你们可以叙叙旧,我有点来不及了,先走了。」
说罢,她绕过他按下电梯。
云沉本来想送她的,最后嘴巴动了动也没开口。
只能眼巴巴地朝她招手,「那你下班就回来哦,我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
而回应他的只是电梯的关门声。
也许都是开工第一天,今天的路上尤其堵。
好在盛惊蛰出门的早,才赶在八点之前到达派出所。
负责带她的老民警早就等着了,见她过来,咧起嘴笑眯眯地。
「这就是小盛吧?」
他主动伸出手,盛惊蛰点头,手握上他的。
「您好,我是盛惊蛰。」
「好好好,我姓孙,你喊我老孙就行,之后咱俩就是搭档了。」
派出所的工作相对于市局要繁杂很多。
但对于盛惊蛰来说都不算难。
老孙上午没别的事,就负责带她入职领工装,熟悉熟悉附近的环境。
盛惊蛰刚换上警服从休息室出来,就听见接待厅有人在很大声的吵架。
「你凭什么跟我提分手,我一个月工资六千,给你买鞋就花了两千,更别算平时我们的日常花销了!」
「那我还交过三个月房租呢,你咋不算那个?!」
「房子你没住啊?房租平摊不是应该的吗?」
「那你咋不跟我平摊水电燃气费啊?」
老孙已经在那了,正站在两人中间劝着:「哎哟,两位小同志,别这么大火气嘛,外边冷,要不咱坐下慢慢说?」
女孩眼眶红红的,「警察同志,他要跟我分手可以,我现在就想要他把我给他花的钱还给我,我就不坐了,就请了一个上午的假。」
男的看上去比女孩大上一些,满脸不服气,「我给你花的你怎么不算啊?凭什么啊?」
两人眼看着又要吵起来,盛惊蛰走过去,在老孙侧后方站定。
女孩约莫二十出头,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羽绒服,攥着手机的指节都泛白了。
男的像是跟盛惊蛰差不多大,穿得要比女孩好上许多,脚上那双鞋确实不便宜,大概就是女孩说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