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顛之影 第二百三十三章 是,爵士!
其實也不怪萊德利會如此警惕,這並不僅僅是由於劉易斯先前一語道破了黃春菊街的天機,更是由於他還到處向人打聽亞瑟·黑斯廷斯爵士的經歷。 而目前,蘇格蘭場正在經歷自1829年成立以來的又一大改革機遇,並且這場機遇還與亞瑟爵士本人的命運息息相關。 自1829年蘇格蘭場成立後,蘇格蘭場之父、時任內務大臣羅伯特·皮爾爵士便一直想要儘可能的擴大這支爲倫敦治安做出了傑出貢獻的現代警察力量的管轄範圍。 但不湊巧的是,當時的威靈頓內閣先後碰上了《天主教解放方案》和《議會改革法案》兩道大考,因此蘇格蘭場的改制與擴權也不得不爲這兩個主要矛盾讓路。 而在輝格黨上臺後,由於這個自由主義政黨先天厭惡蘇格蘭場這種集權、專制性質濃厚的部門,所以警務改革的事情自然也就無從談起。因此,不論是冷浴場事件,還是輝格黨兩任內務大臣墨爾本子爵與鄧坎農子爵對蘇格蘭場的人事調整,都可以看作輝格黨對這支英國現代警察部隊的打壓。 但是,在維多利亞女王登基之後,尤其是在蘇格蘭場傳奇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宣佈正式留任警務專員委員會委員兼祕書長之後,推動新一輪警務改革的條件已經全面成熟。 在新一輪大選中遭遇重大挫折的輝格黨不再對警務改革保持強硬態度,墨爾本子爵主動提出1829年通過的《倫敦大都會警察法案》已經跟不上倫敦日益增長的治安需求,因此理應通過一部全新的《警察法案》以匹配城市規模不斷擴大的新倫敦。 至於在野黨黨魁皮爾爵士,他作爲警務改革的主要推動者,也沒有對新《警察法案》抱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想法,也沒有執着於黨派成見,而是在這一議題上響應了墨爾本子爵的號召,並認爲保守黨應當積極的參與到新《警察法案》的制定中。 根據目前兩黨透出的風聲,在下屆議會開幕後,新《警察法案》將會是優先級第二的議題,排在它之前的只有維多利亞女王登基大典的籌備事項。 就在前兩天,內務大臣約翰·羅素勳爵還專程前往警務專員委員會,向三位委員諮詢了他們對於新《警察法案》的起草意見,並責成委員會在三週內提交一份“具備可立法性”的條文草案。 但萊德利心裏明白,羅素勳爵嘴上說是徵詢委員會意見,其實只是在向亞瑟傳遞墨爾本內閣和內務部的態度。 因爲從亞瑟的任職經歷和他的交際圈來看,再沒有比他更適合充當新《警察法案》跨部門協調人的傢伙了。 首先,亞瑟早年在蘇格蘭場任職時,曾經出任過倫敦地區檢察署的副檢察長兼警方代表。因此,他不僅有能力,更有經驗,知道怎麼與總檢察長辦公室溝通,使新法案的相關條文與既有的司法體系不發生衝突。 其次,當年羅萬廳長和亞瑟不對付的時候,常常會把找內務部和財政部要錢的苦差事塞給亞瑟,並且還經常藉着亞瑟要不到經費而痛批他的無能。但是,禍福相依是世上的普遍道理。作爲報賬老手,亞瑟知道怎麼爲財政部準備一份看起來合理、議會二讀時能過、算出來也不至於被報紙罵作“警察敲詐納稅人”的經費估算。 而他的這種本事,甚至連蘇格蘭場的大部分高級警官都不具備。因爲縱觀蘇格蘭場那不算太長的歷史,截至目前爲止,亞瑟·黑斯廷斯依然是蘇格蘭場歷史上唯一一位擁有完整任職履歷的警官。 從街頭巡警一路做到助理警察總監,他既摸過巡警日誌,知道夜班換崗是什麼時候,也瞭解一套完整的分局體系需要撥付多少薪酬、多少燈油以及裝備費用,更清楚擴編後的治安區劃該怎麼劃線,才能既保證警力完全覆蓋的同時,又不會激起地方教區的不滿。 最後,還有一點最關鍵,卻也是輝格黨和保守黨最心照不宣的理由,那就是亞瑟之於王室的影響力。 亞瑟與維多利亞女王之間的關係,既非私人親信,也非政治擁躉,而是一種更微妙、也更容易被利用的狀態。 在這個剛剛成年、剛剛上位、剛剛擺脫母親與康羅伊控制的少女君主眼中,亞瑟既是她在倫敦混亂局勢中的可靠解釋者,也是她最熟悉的秩序化身。 因此,當羅素勳爵讓警務專員委員會整體給意見時,真正要的根本不是三位委員的共識,而是亞瑟的一個點頭。 只要這個點頭出現,新《警察法案》就等於在白金漢宮通過了。 而羅素勳爵作爲一個老練的政治家,當然不會把這些話說出口,那樣太不體面了。 他只要到警務專員委員會坐一坐、問幾句、點個頭,外加在備忘錄上隨手寫下一句“希望亞瑟·黑斯廷斯爵士能夠以他可敬的專業經驗和職業操守,繼續卓有成效的協助政府”,便已經足夠了。 因爲亞瑟根本沒有反對新《警察法案》的理由,他需要的不過是一個輝格黨傳遞的信號,內務大臣的親自拜訪就是發令槍。 事到如今,即便是蘇格蘭場內部最悲觀的人士,也不會懷疑新《警察法案》將會以不可阻擋之勢在議會通過。 而在法案通過後,由於管轄權的擴大,蘇格蘭場肯定又會湧現出一大批警長、警督以及萊德利心心念唸的警司職位,甚至於……甚至於……助理警察總監也不是不能想一想…… 或者說,哪怕不是助理警察總監,至少也是一個介於助理警察總監和警司之間的職位…… 萊德利記得,前幾天他從亞瑟辦公室門前路過的時候,模模糊糊聽到的一段對話。 “大都會警區重新劃分爲十九個分區,各分區進一步細分爲支區,支區之下劃分爲段,每段分爲若干巡區。警員負責巡區治安,警長管轄各段,警督管理支區,警司則統管整個分區。除十九個大都會分區外,泰晤士河水警分區以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