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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話 第九八七章 原來是他

作者:豫西山人

第九八七章 原來是他

省紀委辦案,本身效率就很高,加上省政f主要領導同志給省紀委劃定了10天的辦案期限,紀委的調查速度肯定比正常速度更快了!

就在解除陳觀雙規的當天下午,省紀委組成了專案組,‘抽’調‘精’兵強將,趕到了古都;--第二天早上一上班,在古都市紀委、檢察院的配合下,把涉案的古都建築設計院、古都市建築一公司、二公司的經理、財務科長和古都市建築三公司的經理全部傳訊到了辦案地點,進行調查。

古都市建築三公司財務科長常明,提前已經被省紀委辦案人員控制了。

古都市建築設計院院長馮自然供述,他在10月26日晚上,給陳觀送了10萬元。大約幾分鐘後,他剛走出市委招待所,就接到了陳觀的電話,要他立即回去把錢取走。否則的話,陳觀要把錢上‘交’紀委,還要追究他的責任!沒辦法,他返回市委招待所陳觀的住處,取走了10萬元錢,並和陳觀深入‘交’流了設計方案的修改意見。離開市委招待所後,他沒有回家,拿著裝著10萬元現金的檔案袋,去建委主任餘生厚家裡向餘主任彙報陳觀不收禮的事兒。彙報完,餘主任讓他把錢留下,說是明天再讓三個建築公司拿點,湊夠100萬,送給陳觀!

馮自然是個知識分子,沒有經歷過事兒,說的很仔細、很徹底,把他和陳觀的對話、他和餘生厚的對話,幾乎是原原本本地複述了一遍!

馮自然的供述,佐證了陳觀在省紀委張‘玉’堂副書記辦公室說的話!

三個建築公司的財務科長供述是一致的,他們兩次把錢提出來後,均‘交’給了自己的經理。聽經理說,是用於古都公安局辦公大樓項目、古都公安局家屬區項目競標,送給陳觀的。

三個建築公司經理到了省建委的辦案點,一下就軟了,都承認為了順利奪標,分兩次向陳觀行賄的事兒。當辦案人員讓他們說出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給陳觀送錢的,有沒有證據,三個經理的回答是一致的,供述說是‘交’給了建委餘生厚主任,由余主任親自送給陳觀。陳觀級別高,他們和陳觀沒有‘交’情,走不到陳觀跟前!

至於什麼時間、什麼地點送給餘生厚的,三個建築公司經理的回答也是一致的,分別是10月27日下午、12月11日下午,分兩次送到餘生厚辦公室,親自‘交’給他的。

三個建築公司經理供述的送錢時間和個子財務科長供述的提款時間、以及賬目上顯示的時間、款額數目一致!

問題明確了,古都市三個建築公司和古都設計院都吧錢送給了古都市建委主任餘生厚;!

辦案人員當即對餘生厚採取措施!

到了省紀委專案組辦案地點,餘生厚才知道東窗事發了。

好一個餘生厚,臨驚不慌,一口咬定,他把錢送給陳觀了!如果不是給陳觀送了200萬元,怎麼能夠在公安局辦公大樓、公安小區項目上競標成功?

餘生厚供述,他10月27日上午分別給三個建築公司經理打電話,讓他們各自提30萬元,送到他辦公室。下午,三個公司經理親自把錢送去了,加上建築設計院馮自然的10萬元,總共是100萬元。下午下班時,他把錢裝進了一個大黑塑料袋裡,拿著錢,開著車,在市公安局‘門’口攔住了正要下班的陳觀,把錢放到了陳觀車上。當時是陳觀自己開車,沒有第三人在場。結果,古都建築設計院的設計方案,在第一輪設計方案投標中成功中標!

餘生厚供述第二次給陳觀送錢的經過是12月10日,就在古都市公安局辦公大樓項目、古都公安小區小牧第二輪施工投標截止當天晚上,他又請市政f主管城建的聶洪‘波’市長出面,請陳觀吃飯。第二天,也就是12月11日上午,他和聶洪‘波’副市長一起,找於堔書記彙報,請於書記給陳觀打電話,要求把古都公安局辦公大樓項目和古都公安小區項目‘交’給市建委系統承建。於書記給陳觀打過電話後,為了確保順利中標,他又讓準備承建市公安局辦公大樓項目的市建一公司提了40萬元,讓市建二公司、三公司各提了30萬元,湊夠100萬元,晚上10點,他親自把錢送給了陳觀。

辦案人員問餘生厚在哪裡把錢‘交’給陳觀的?當時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餘生厚的回答是在市委招待所陳觀住的房間‘交’給陳觀的,當時沒有第三人在場!

三個建築公司經理和建築設計院院長都承認把錢送給餘生厚了,由余生厚親自送給陳觀,目的是確保競標成功!

餘生厚也承認三個建築公司和建築設計院把錢送給他了,數額和送錢地點也都一致,但餘生厚說把錢送給陳觀了,是他親自送的,一次是在公安局‘門’口把錢放到了陳觀的車上,一次是直接送到了陳觀在市委招待所的住處。兩次送錢都是餘生厚和陳觀一對一‘交’割,全部是現金,沒有其他人證,更不用說物證了;

這事兒,餘生厚說送給陳觀了,陳觀在省紀委張‘玉’堂辦公室說的是他從小到大就沒收過任何人一分錢!

餘生厚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老‘奸’巨猾,知道事情到了這種地步,縮頭是一刀,伸頭也是一刀,躲不過去!自己手下的三個市建公司和設計院不用說了,那錢都是從賬上提的,有根有據,而且設計院長馮自然和那三個公司經理,肯定經不起省紀委辦案人員的調查,必然會供出把錢‘交’給了他,由他親自送給陳觀。他如果矢口否認的話,那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畢竟四個人給他送錢,而且這四個人還信以為真地認為他是是把錢給陳觀了,必定是‘交’‘交’代的一清二楚,證據鐵板釘釘!為今之計,他只能一口咬定把錢送給陳觀了。就算陳觀不承認,那也是糊塗賬。因為陳觀是一個人在古都的,他要真給陳觀送錢的話,那都是一對一單獨進行的,沒有任何人證,說不清楚!

只要說不清楚,就會有辦法!

餘生厚相信,陳觀身後有市委書記於堔。於堔絕不會看著陳觀被抓進去的。只要他一口咬定把錢送給陳觀了,陳觀又不認賬,紀委就會認為陳觀在抵賴、在狡辯,案件的重點就會轉到陳觀身上。到最後,一旦知道陳觀死不認賬的於堔書記,肯定會出面干涉,這事兒可能就會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這個餘生厚,哪裡會知道省紀委是先雙規陳觀,然後在解除對陳觀的雙規措施後,才趕到古都採取雷霆行動的!

此時的餘生厚,最恨的絕不是陳觀,而是那個把這事兒捅出去的人。如果不是那人把這事兒捅出去,誰能知道他從中受了200萬呢?

餘生厚之所以一口咬定把錢送給陳觀,是想攀扯上陳觀,從而引來市委書記於堔的干涉,讓他能躲過此劫!

餘生厚想的太天真了,省紀委辦案,那是於堔書記能干涉得了的麼?

至於餘生厚為什麼一口咬定是10月27日下午下班時給陳觀送了100萬,是因為他知道那個時候陳觀在古都,想著陳觀晚上應酬多,肯定下班後去赴宴,說在公安局‘門’口攔住他,把錢放他車上,符合邏輯。那個時候,陳觀還沒有配司機,是他自己開車的,沒有其他人證!

餘生厚說第二次給陳觀送100萬,同樣是他知道陳觀當天在古都。因為他頭天晚上請陳觀吃飯,當天上午又和聶洪‘波’一起去找於堔書記彙報,於堔書記當著他和聶洪‘波’的面,給陳觀打的電話;至於為什麼說是晚上10點送的,是因為他覺著陳觀就算是出去喝酒或者夜裡到基層派出所檢查,晚上10點的時候也該回到市委招待所的住處了。

沒辦法,陳觀省城和古都兩頭跑,還要到基層調研,還要指揮破案,餘生厚不敢胡說的,他怕萬一他說的時間陳觀不在古都,那就證明他胡說了!

餘生厚的供認情況很快就報到了主辦此案的省紀委副書記張‘玉’堂那裡,於是,在家裡閉‘門’不出、潛心寫經的陳觀,被再次叫到了張‘玉’堂副書記的辦公室,接受調查。

張‘玉’堂領著兩個辦案人員詢問陳觀。

張‘玉’堂並沒有一上來就告訴陳觀說餘生厚供述給他送錢的事兒,而是讓他說清楚10月27日下班後去幹什麼了,12月11日晚上10點他在哪裡?

陳觀說的很清楚,10月27日晚上,因為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王廣義約他吃飯,他考慮一直沒向王書記彙報過工作,就安排主管後勤的副局長王恩成去安排的飯店。下班後,他領著任耀明、王恩成、蘇紅躍一起去的飯店,宴請王廣義副書記。12月11日晚上10點的時候,他還在辦公室工作,晚上11點半才離開辦公室回去休息。公安局當天晚上加班的同志、‘門’衛,都可以作證。

如果陳觀說的都有人證,應該是真實的!要是這樣的話,那就說明餘生厚在撒謊!

張‘玉’堂辦的案多了,經驗很豐富,不會輕易相信吧誒調查人的話的。他接著就問陳觀,10月27日下午下班時,陳觀是和任耀明他們共坐一輛車,還是自己開的車?開的是什麼車?

陳觀回答說是他和任耀明兩個都是自己開車,各開各的車。他的車是省廳配發的越野車。王恩成和蘇紅躍都是司機開車。四輛車當時一起出的市公安局院子,王恩成的車打頭,他的車是第二輛,後面是任耀明和蘇紅躍的車。

張‘玉’堂又問在大‘門’口是不是遇到熟人了?

陳觀回答說沒有,直接開車走的,一惡搞熟人都沒遇見。

張‘玉’堂說現在有人供述,說是在陳觀下班開車出公安局大院時,在‘門’口攔住陳觀的車,把裝著100萬元現金的黑塑料袋放到了陳觀車上;

陳觀一下就笑了,說這是想著說呢,當時王恩成的車在前面帶路,他和政委任耀明、紀委書記蘇紅躍的車緊隨著駛出大院,一點停頓也沒有。任耀明他們都可以證明的!

為了說明問題,陳觀把當天晚上請王廣義吃飯的前後經過也說了一遍。

張‘玉’堂又說有人供述,12月11日晚上10點左右,到市委招待所陳觀的住處,給陳觀送了100萬元。因此,讓陳觀仔細回憶一下,到底有沒有此事?

陳觀說他剛才已經說了,12月11日晚上他在辦公室加班到11點半才回住處,怎麼可能10中收受別人100萬元賄賂呢?而且,這個人同樣是在胡說,因為他12月5日都已經搬離市委招待所了,搬到武警支隊院裡去住了,政委任耀明和他一起搬離的。這個人根本就不知道他轉移住處的事兒,純粹是在胡說八道!

張‘玉’堂又追問了一句“你確認12月11日已經不在市委招待所住了?”

陳觀說千真萬確,他當時覺得在市委招待所住費用太大,也太嘈雜,為了節約開支,這才讓後勤上安排人員給他和政委任耀明辦家。他現在在古都一直住在武警支隊,只不過他不願別人知道他在哪裡住,沒有告訴過其他人而已!

事情到此就已經真相大白了,是餘生厚在說謊!

張‘玉’堂這才告訴陳觀說,是建委主任餘生厚供述兩次給他送了200萬元!

陳觀恍然大悟,半天才說“難怪了,也只有餘生厚能讓建委下屬的建築公司送錢,建委系統也只有他知道為什麼中標!”

張‘玉’堂追問了一句“為什麼是建委系統的三個公司和設計院中標呢?”陳觀回答的很簡單“是因為市委、市政f想通過公安局辦公大樓工程和家屬區工程,解決建委下屬的三個建築公司的困難。我們只是服從市委、市政f的決定而已!”接下來,案件進展就很順利了。已經確定了是餘生厚在說謊的專案組,徹底搜查了餘生厚的辦公室和家,搜查出來的現金、存摺、銀行卡,把餘生厚徹底證死了,他再抵賴只能加重處罰,不得不老老實實地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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