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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記 第六十二篇 安可的行動(三)

作者:阿乙

第六十二篇 安可的行動(三)

安可像一隻聞到血腥味的狼,小心翼翼的潛伏著,慢慢地接近獵物,咧著白晃晃的尖牙,耐心地等待著一個合適的時機,一擊奏效的結果。然後四肢發力,猛撲上去,利爪抓在獵物身上,利牙咬住脖子,讓鮮血的腥味瀰漫在空氣中,激發他萬年繼承的血性。

他是‘血狼’胡風的影子,卻有著自己的思想。如果說世界上還有他留戀的人,那就是胡風。他的生命以及其他的種種,只要胡風需要,他可以毫不猶豫奉獻,決無一絲保留。我們或許不知道他與胡風的情感如何形成,這不是單憑胡風救過他一命就可以解釋的。或許從他的人生經歷,也許可以看出一絲端倪。

你很難想象,安可的少年是如何的。因為我們都是在安逸的日子中成長,可以無憂無慮的生活,享受著和平帶來的好處。而安可沒有,他的一生就是與鮮血做伴,他的一生就是由殺戮構成的。這就像是一個現代人與野人的文化差異和生活方式,格格不入。

他自懂事開始,就被一個神秘的殺手組織培養――審判之眼。這個組織之龐大,能力之超群,歷史之久遠,是無法用言語盡數講訴的。沒有人知道‘審判之眼’的所在地,創造的時間和主要的領導者。空氣中的殺手是對這個組織最好的比喻。

只要你有錢,無論你想殺什麼人,那麼你想殺的人就絕對活不到明天。即使你想殺一個國家的領導,世界的富豪。而且,他們行事從來沒有被發現過,每一個被殺的人都順應著時勢,命運和意外。即使曾經有國家懷疑有‘審判之眼’的存在,卻沒有一個人可以找得到這個組織的所在地。他們會不擇手段來保護‘審判之眼’的神秘。

安可自小接受的思想就是殺戮能讓他活下去,鮮血是他還能看到世界的保證。他五歲的時候,連同五十個被挑選的同伴,被組織扔進原始的森林,其時正值冬天,可他們僅僅穿著一件單薄的襯衣,用著一把小刀,在野獸和飢餓以及寒冷的威脅下,生存了一個月。當試驗結束後,他們被接到一處空地,面前堆積著死去同伴的屍體,五十個人只有八個人能站著。他們冷冷地看著被野獸撕碎的屍體,有被飢餓和寒冷折磨而死,有承受不住自行了斷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甚至連目光都是冷漠的。

他們不敢有絲毫的情緒波動,因為一個女孩看著這些死相各異的屍體嘔吐,然後她的身體也被堆積在屍體上。

“你們能活下來,證明你們還想繼續生活下去。可這種權利不是能一直儲存下去的,要靠你們爭取。別人的鮮血,是你們能一直活下去的保證。”這是當時的教官對他們說的一句話,安可一生難忘。因為就在他話說完的時候,他們被命令八個人只能活一個人。

他不知道殺戮是怎麼開始的,這一切都發生的太快了,彷彿只是一瞬間的事情。當廝殺以安可將刀刺入另一名同伴的喉嚨中結束時,鮮血激射到他臉上,他才清醒過來。那名死去的同伴兩隻眼睛死死地瞪視著安可,瞳孔裡還殘留著一絲恐懼和解脫,以及微不可見的憐憫。

..。

“噌”,安可手中的玻璃杯破碎了,碎片扎到他的手裡,鮮血滴到地毯上,可他沒有發現,依舊愣愣地張著兩隻眼睛,汗水不停的從額頭上滑落。時間一秒秒過去,他的身子任然沒有動彈,直直的坐在沙發上,眼睛無神的注視著前方.。。

廝殺過後,他接受了各種培訓,成為了一個出色的殺手。十五歲那年,他的第一個目標是暗殺某個國家的重要人物。他打扮成一個侍應生,潛伏在目標經常光顧的酒店裡長達一年,成功地接近了目標,然後在他的飲食裡下了藥,導致他的心臟病復發,立時死亡。

此後的二十年時間裡,他暗殺了一百個目標,沒有一次被發現,他被譽為‘審判之眼’二十年的天才,受到了組織的重視。可他選擇了離開,一個殺手,只要成功暗殺一百個組織給與的目標,都可以選擇離開。只不過每一個離開的殺手,腦部內都被安裝一種小型炸彈,與腦神經結合在一起,保證該殺手不會洩漏組織裡的秘密。一旦被組織發現這個殺手有任何出賣組織的跡象,他們不會去查明,而是直接引爆殺手腦裡的炸彈。

離開‘審判之眼’後,安可陷入了迷茫之中,久經殺戮的他在表面文明的社會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連自己生存下去的理由也找不到。他喪失了靈魂,遊蕩在社會的邊緣,用酒精麻痺自己的神經,沉浸在性慾帶來的歡樂中,可這些依然沒能幫助他了解自己,彌補內心的空虛,尋找失去的靈魂,他一直在墮落的世界中不斷墮落。

他開始自殘,用痛苦感受生存的意義,繼而將這種痛苦轉移到普通的人類中。十八歲,他成了一個反社會的恐怖分子,用手中的槍來證明自己還活著。在追捕和搶劫襲擊的生涯中,一點一點補充內心的空虛。可空虛就像是一個無底洞,不論他做的有麼轟動和血腥,他依舊尋找不到人生的真諦,跟別說自己的靈魂,他感到自己的無能為力,甚至想去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想到自己沒在殘酷的殺戮和冷血的暗殺中死去,反而因為自己的懦弱結束生命,他就停下了扳動扳機的手指。

直到襲擊五角大樓失敗,被fbi重重包圍後,他以為自己可以擺脫宿命的控制,不用再忍受命運一次次的欺凌時。胡風出現了,不僅救了他的命,更重要的是給了他新的靈魂。他記得在直升機上,胡風對他說:“如果你找到不到自己生存的意義,那麼你就成為我的影子。我會幫你找到自己的靈魂,給你新的生活。”

..。

許久,他的眼睛才逐漸有了色彩,嘴唇輕輕蠕動著,默唸著胡風的這句話:“如果你找到不到自己生存的意義,那麼你就成為我的影子。我會幫你找到自己的靈魂,給你新的生活。”他的嘴角露出一絲笑容。

安可將手上的玻璃碎片拔掉,取出一塊布包紮好傷口,隨即站起了身子,走到落地玻璃前,觀看著樓下的情況。只見停在酒店門口的兩輛警車已經開始駛出酒店。“時機到了,狼可以捕捉獵物了。”安可從房裡的冰箱拿出一瓶飲料,又在花盆裡取出黑星手槍,關上房門,從樓梯下到下一層,打破牆壁上嵌著的壁燈,開啟飲料淋了下去。由於酒店有漏電開關,一接觸到水之後,整層就會自動斷電。

黑暗中,兩眼發著亮光的安可開啟保險栓,呆在樓梯轉角處等著。過了一會,安可聽到輕微的開門聲,可他還是沒有行動,這不是最好的機會。他要等警察將程同妻女護送到樓梯的時候才開槍。因為人質通常都是在最後面,開槍後,前面的警察行動也會受到阻滯,足夠他有時間逃走。他耐心的等待著,兩眼直視前方,適應眼前的黑暗,並控制著呼吸的平穩。

當腳步聲從下面傳來的時候,他身子探出樓梯,藉助樓梯間的空隙,槍口朝下,對著隊伍中央的人開槍。五槍過後,一聲女子的慘叫聲響起,緊接著便是警方的還擊,噼裡啪啦的槍響聲瞬間覆蓋住這個空間。

換上另一個彈匣,安可緩步走上樓梯,停在轉彎處,舉著槍等著警察上來。過了一會,就聽見一個熟悉的聲音指揮道:“老周,你先帶傷員下樓去,剩下的跟我上去。”

“又是你,約翰・金略斯。我們真是不是冤家不聚頭。”默唸聲中,安可閃出轉角,黑星手槍平舉胸前,槍口向下,一連開了三槍。“約翰,我們又見面了,真是有緣。”

約翰吐掉一口唾沫,一邊指揮兩名警察掩護,一邊又說:“安可,想不到你還敢露面。一年多了,我還以為你們和胡風成了縮頭烏龜呢?”趁著火力掩護,約翰悄悄摸爬上去,不料安可早已發現,開槍迫得約翰躲回樓梯。

“再過幾個月,你就會知道我們是不是縮頭烏龜。”安可又開出兩槍,緩步走回房間。

約翰冷笑一聲,說:“你們的末日已經到了,可以想象,在這樣的國際環境下,監獄和死亡將是你們這幫人最終的歸屬。”等了一會,約翰不見安可回話,樓層也沒傳出聲響,旋即大著膽子再次摸爬上去,這次很順利,沒有遇到阻礙。約翰躲在牆壁,一個轉身衝出走廊,黑暗中,只有窗子投射的點點光芒,沒有一個人影。

走廊盡頭,一道門半掩著。約翰讓兩名警察上來,一齊往那房間走去。推開門一看,見安可身上綁著一條鋼索,站在落地玻璃前,他向約翰展顏一笑,在三人的槍火中跑向落地玻璃,‘嘩啦’一聲,玻璃被撞碎,安可整個人滑著鋼索下下落。

“該死的。”約翰跑向視窗,上身前仰,對著急速滑落的安可開槍射擊,見沒有效果後,就想射斷鋼索,誰知道這鋼索是特種鋼絲鍛造,很是堅硬,普通的子彈根本無法打斷。

約翰哪會允許讓安可如此輕鬆逃脫。他脫下上衣,跑到洗手間將衣服沾溼,將之繞在鋼索上,兩隻手拿住衣服的兩端,在警員的驚叫聲中,身子跳出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