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竹马:卑微小狗求大小姐怜爱 第64章晚上躺在床上也要想
翌日清晨,晨雾还没散尽,姜琦的敲门声打破静谧。
「闻喜,集合啦!你起床没?」
「起来了。」闻喜拉开门,哈欠连天,眼底浮着一层淡淡的乌青,是只挨了几个小时浅眠的倦意。
「你也失眠了?」姜琦一眼就瞧出来了,跟着叹了口气,「我也是。这山里晚上虫鸣鸟叫吵得慌,竹床硬得跟石板似的,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唉,忍忍吧,谁让咱们是来打工的呢。」
洗漱间在一楼,两人一块儿踩着吱呀作响的木梯往下走。
擡眼望去,苍翠山脉连绵起伏,晨雾缠绕在山尖,像幅晕染开的水墨画。
深吸一口气,清冽的草木气息混着湿润的泥土味,直直钻进肺腑。
姜琦掬起一捧凉水扑在脸上,凑近闻喜挤挤眼:「你昨晚帮周总拿行李,他跟你说什么了?他住的地方是不是比咱们这好上一大截?」
一句话,把闻喜的思绪拽回了昨晚。
她怔了一下,嘴里含着牙膏沫,含糊地「嗯」了一声,嘴角沾着的白渍,反倒衬得脸颊那点不易察觉的绯红愈发明显。
她赶紧低下头漱口,才闷声补充:「没聊什么,就帮他整理了下行李,就回来了。」
吃饭的地方在另一座庭院,是村里专门腾出来招待他们的,有两个大婶守着灶台,一日三餐都安排妥帖。
姜琦上厕所耽搁了点时间,闻喜便在院门口等着,两人到的时候,长桌旁已经坐满了人。
刚迈进庭院,闻喜一眼就看到了已经坐在桌边的周景琛。
他换了身相当日常的衣服,简单的直筒牛仔裤配着干净的板鞋,上身是件纯白T恤,外面套了件浅卡其色衬衫,扣子没系,大喇喇敞着。
短发乌黑利落,握着饭勺的大手骨节分明,青筋脉络明显。
眉眼舒展干净,侧脸线条优越,自带立体感,低头吃饭都很有画面感。
整个人清爽俊朗,像个男大学生。
他像是早察觉到她的目光,蓦地擡头,黑眸沉沉,视线精准地锁住她,浅勾了下唇角。
视线对上,微妙的电流在空中摩擦了一下,昨晚两人唇齿勾缠的画面立刻浮现在眼前。
闻喜脸颊霎时烧了起来。
也许是自己觉得羞恼,张牙舞爪地凶凶瞪了他一眼。
姜琦和她端着粥碗找位置。长桌旁只剩两个空位,一个紧挨着周景琛,另一个在不远处的何立身边。
闻喜几乎是下意识地擡脚往何立那边走,姜琦却抢先一步坐了过去,还朝她挤了挤眼睛,笑得一脸促狭。
闻喜无奈地深呼出一口气,脚步沉甸甸地挪向周景琛身边。
窄窄的木质长板凳,顶多容得下两三个成年人。
她走过去时,周景琛没擡头,依旧慢条斯理地吃着碗里的粥,仿佛没察觉到身边多了个人。
闻喜面无表情地坐下,刻意往板凳边缘挪了挪,半边屁股堪堪沾着凳面,两人之间隔着老大一截距离,像隔着一条无形的银河。
动作间,气流带动身上的气息阵阵钻进周景琛的鼻腔里,像是牛奶的味道,又掺杂点年轻女孩柔和甜美的淡香。
按道理说,她作为助理,该主动跟他打声招呼,喊一声「周总」才是。
可她偏偏抿着唇,一言不发,绷着张脸,显得格外别扭。
旁人只当她性子内敛话少,毕竟昨日自我介绍时,她也只淡淡说了句「我叫闻喜」。
但昨日跟她聊过几句的人,却忍不住拿眼睛在两人身上转了转,敏锐地嗅出了点不一样的味道。
周景琛先吃完了,放下碗筷时,余光扫到身旁的女孩,她坐得那么远,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无视他的表白,无视他的心意,连正眼都不肯瞧他一下。
真棒啊。
「我吃好了。」他忽然站起身,动作稍快,长板凳骤然失去一侧的重量,猛地往闻喜那边翘了起来。
闻喜猝不及防,短促地「啊」了一声,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地上倒去。
就在她重心失衡的瞬间,一条结实有力的手臂伸了过来,稳稳地揽住了她的腰。
力道大得让她猝不及防撞进一个温热的胸膛,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雪松味还有烟草味气息。
「抱歉,怎么坐这么远?」周景琛扶稳她,语气关切,「没事吧?」
闻喜的小脸涨得通红,全桌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像聚光灯一样灼人。
她连忙挣开他的手,往后退了两步,咬着牙挤出几个字:「没事,周总。」
她重新坐回板凳上,这次不敢再往边上挪,乖乖往中间坐了些。谁知刚坐稳,身旁的男人竟又坐了下来。
这次两人就挨得很近了。
他的裤子紧挨着闻喜的牛仔裙,她能隐约感受到他大腿紧绷的肌肉和他身上自带的男性气息,那股压迫感强烈到令人无法忽视。
「不好意思,刚才没注意……」他的话还没说完,脚背就传来一阵尖锐的痛感。
闻喜咬牙狠狠踩了他一脚。
周景琛疼得「嘶」得倒吸一口凉气,额角的青筋跳了跳。
女孩后槽牙磨得嘎吱响,脸上挂着甜美而狡黠的笑,偏头看他:「没事的周总,小事情。」
睚眦必报。
他偏偏就喜欢这样的。
有反应,总比冷冰冰的无视好。
早饭刚过,村长就带着几个村干部和寨子里的长辈,满面笑容地迎了过来。
一番寒暄握手后,便领着一行人沿着村寨慢慢逛,介绍起这里的风土人情。
春日的阳光格外明媚,气温也比往日高了些,走了没多会儿,众人额角就沁出了薄汗。
周景琛脱下身上的衬衫外套,朝混在人群里、离他足有几米远的闻喜扬了扬下巴:「麻烦帮我拿一下。」
他身上只剩一件白色短袖,露出的手臂劲瘦紧实,浅青色的青筋顺着小臂蜿蜒,手腕上那条黑色编绳手链格外显眼。
何立见状,适时开口:「闻喜,这次行程你是周总的助理,就待在他身边吧,别走远了。他有什么需要,你也好及时照应。」
闻喜抿了抿唇,应了声:「好。」
她走上前,接过他的外套搭在臂弯里。
两人并肩走着,身后一群人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他们俩穿的,怎么跟情侣装似的?」
闻喜今日穿了件米白色短袖针织衫,下摆细细地掖在长款开叉牛仔半身裙里,衬得腰肢纤细,唇红齿白。
一身清爽的浅色系,恰好跟周景琛的白T牛仔裤相得益彰。
两人一高一矮,一个俊朗挺拔,一个清丽漂亮,走在青石板路上,竟真像一对璧人。
族长带领大家走进一座建筑古朴的宗祠,介绍起畲族先民迁徙的史诗。
周景琛微微垂首,视线落在一旁的女孩身上。
她今日没扎头发,卷曲的长发柔美地落在肩侧,莹白的耳朵上坠着个小珍珠耳钉,整个人宛如玉像一样漂亮。
「你刚才把我的脚踩疼了......」他侧过头,声音压得很低,只有两人能听见,带着点委屈。
闻喜嘴角噙着笑,眼底却没什么温度,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你活该。」
「踩死我,这世界上就再没另一个男人能像我这么爱你了。」
他的嗓音更低了,带着点沙哑的漫不经心,电流似的传到她耳朵里。
闻喜只觉得耳尖发麻,耳根也泛起了热意。
她擡起眼,瞪着他,声音同样压得极低:「你再提那个字,信不信我弄死你。」
「哪个字?」他偏要明知故问,漆黑的眸子紧紧盯着她,像是要把她的模样刻进骨子里,「是『我爱你』吗?」
「不要脸。」闻喜别过脸,耳根红得快要滴血。
「爱你就不要脸了?那我还想亲你,还想......」说到这儿,他顿住,眯起漆黑的眸子,「你还没见识过什么是真正的不要脸。」
闻喜狠狠瞪了他一眼,脸颊好像热潮,急咻咻道:「不准你想!」
他凑近了点,温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耳畔:
「我就想!而且我还要反复想,不仅白天想,晚上躺在床上也要想。」
「你......」闻喜气得想擡手掐他腰。
手腕还没碰到他,就被村长的声音打断了:「周总,您来这边看看!这是我们畲族祭祀用的龙旗!」
闻喜的动作僵在半空,心脏却跳得飞快,砰砰直撞。
要死了,周景琛现在怎么变得这么不要脸?
完全就是个披着温文尔雅人皮外衣的大尾巴狼。
腹黑得要命。
她望过去,他立在人群中央,身姿挺拔,气度沉稳。与人交谈时有礼貌的侧耳倾听,又变回了那个众人眼中风度翩翩的周总。
村长领着众人来到一处小溪边,指着对岸的山壁说:「对面就是我们寨子的天坑。从前啊,寨子里要是出了男盗女娼、违背族规的人,就会被扔进天坑。」
他顿了顿,又笑着补充,「不过那都是老封建陋习了,现在咱们都学了新思想,早就不兴这个了。走,我带你们过去瞧瞧!」
小溪不宽,却没有桥,要过去,只能踩着溪中间那几块凸起的大石头。
其他人都陆陆续续走了过去,只有闻喜站在溪边犯了难,她穿着牛仔长裙,根本没法擡腿。
她咬着唇,弯腰把裙摆往上挽了挽,脚尖试探着往石头上点了点,又缩了回来,犹豫不前。
正踌躇着,前方伸过来一只手,「过来。」周景琛声音磁性质感。
不等她反应,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
闻喜的指尖微凉,像块细腻的玉,而他的手掌宽厚温热,那掌心的温度顺着闻喜的指尖蔓延开来,一路传到四肢百骸,连带着心尖都轻颤起来。
「我想起了一些事。」周景琛说。
他牵着她,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踩着石头往前走。
「什么?」闻喜皱着眉擡眼看他。
「小时候,每次去乡下外婆家,我都是坐在岸边看你和宋向霖在小溪里摸鱼摸虾......」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低垂着眉眼,注意着脚下的路。
「那时候我一个人坐在一旁,看着你们打闹的身影,就在幻想,什么时候我能走路就好了,陪你玩的人就是我。」
周景琛往前走一步,闻喜便踩着他踩过的石头,跟着往前挪。
溪水潺潺从两人脚边流过,阳光洒在水面上,碎成一片粼粼的光。
耳边再次传来他低沉的声音:
「我当时很羡慕宋向霖,现在也羡慕。因为你会对着他笑,能跟他好好说话,唯独对我冷冰冰......」
闻喜没吭气,另一侧垂在身侧的手指蜷了蜷。
走到对岸,他主动松开了她的手。
不远处,前面的姜琦偷偷戳了戳身旁的何立,低声道:
「你们周总人挺好的啊,还挺绅士。」
何立淡淡笑了笑,应道:「是啊,周总对员工一直都很好。」
姜琦又凑近了些,眼睛亮晶晶的:「他结婚了吗?有女朋友没?」
何立摇了摇头。
姜琦的眼睛更亮了,笑着往闻喜那边瞥了一眼:「那就好,那就好。」
一整天参观游览结束,周景琛被邀请去村长家里吃饭。其他人吃过晚饭便各自回去休息了。
傍晚十点,闻喜洗完澡,刚躺在床上,忽然听见敲门声。
「谁啊?」
「我,何立。」
闻喜拉开门,何立递过来一份文件,神色恳切:
「麻烦你把这份文件送到周总房间。他今晚一定要看的,我得赶紧去县城办点事,实在抽不开身。」
闻喜连忙接过文件,摆摆手:「不麻烦,应该的。我本来就是他的助理,你快去忙吧。」
夜色渐深,村寨沉在朦胧的月光里,青石板路上,像撒了一地碎银子。
闻喜听他说周景琛还没回去,她也懒得再换衣服,只穿着一条薄薄的棉质睡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