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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唐 第十一章 红烧肉

作者:玄又玄

第十一章 红烧肉

温小怜的歌舞团现在只有二十八个人了。加上原天承俩人,正好凑满三十人。温小怜包了客栈的一个院落,倒是清净了不少,来来往往的都是自己人,就是因为很多人是大病之后,显得有气无力的。

原天承的职位是歌舞团的领队,这时候有村正,里正,坊正,所以他的名号就是队正。不过原天承感觉太拗口,反正是团里私下的叫法,就让大家叫他团长。

原团长上任伊始,第一件任务是看病。二十八人,除去温小怜和小红之外,还有十个没染病的。剩下十六人,都是病歪歪的样子,脸色灰蒙蒙,无精打采的。

不过这些对于原天承来说都不成问题,他的问题在于肚子。从第一天穿越到这个时空,到今天已经是五个日子了。这五天最让他受不了的,除了个人卫生问题之外,就是伙食问题了。

不过卫生纸问题实在解决不了,着急也没有用。那么就更应该照顾一下肚子。原来时空,原天承是单身一个人,所以闲暇之余,也就是他不工作时候,也不训练时候,也不被带去考察各种什么稀奇古怪上古遗迹时候,他都在家里烹饪。

他有一个超级豪华大厨房,各式用具应有尽有,而他的手艺也是一流,不逊于最出色的大厨。原天承常常想,如果自己不做科学研究的话,那么做个总厨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原来时空,煎炒烹炸是主流。而这个时空,蒸煮是常见的。所以原天承总是吃的不满意。

他把诸位病号都召集到眼前。一眼望去,各个都半死不活的。前一阵子温小怜已经请郎中给大伙看过,也吃了药,但是还是挽留不住一些人的性命。今天等于是来个新大夫,温小怜也要看看原天承的医术,自己可是多付了一贯钱呢。

让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个一个的伸出左手,在温小怜期待的目光下,小红不信任的眼神里,小葱骄傲的挺胸硬撑之下,原天承开始飞快的号脉。

一个人五秒钟。其实小强早就给这些人诊断明白了,都是得了肺炎。这病发作的厉害,还有传染性,扛得住的就活了,扛不住的都死了。现在还活着的,无疑都有一副好身板。即使不再用药,他们也已经到了晚期了,也没有了传染性。这意思就是,如果原天承再不给他们看病,他们就自己痊愈了,也不会再牵连到其他人了。只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精力体力,总是要慢慢的恢复,不会一下就看起来跟从前没病时候一样。

不给既然原天承出手了,那他们就不用苦熬了。在号脉的短暂瞬间,小强就依照每人的身体情况,注射进了相应的药物和营养素。小强是神秘元素构成的,即使在原来时空,原天承也没有完全明白这个元素的性质,还处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地步。不过这并不耽误对这种元素的开发利用。就好像现在这个时空,没人知道铁的分子结构,但是并不缺少铁质工具。

小强是直接在对方皮下组织合成药物,完全不会刺破表皮,所以诸位患者完全没有任何痛感,药物就已经入体了。

依次号脉完,原天承点点头,对着满是期待的温小怜说道:“大伙患的是同一种病,我已经确诊了,就是肺痨。”

“哎!”温小怜点点头,以前的郎中也是这样说的。

“别叹气啦,有我在,大家都没事!”原天承站起来,向着眼前的病人们打气道:“我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好。现在,小红跟我去买药。”

原天承带着小红出了客栈,直奔菜市场。这地方看起来跟原来时空也差不多。一条街道两边都是店铺。一家一家都是卖菜卖肉的,还有卖各种调料的。人来人往,讨价还价。

在小红惊诧的目光下,原天承一股脑的买了二十斤猪肉,就挑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又买齐了葱姜蒜花椒等等。不过他想找的桂皮八角等等却没有。于是动用小强一番搜索,发现这时空要买这些玩意,不能在菜市场,得去药店。现在他们还作为中药存在。

于是带着小红杀奔药店。八角桂皮豆蔻,一一采购齐全。前前后后化了差不多六百多文。来时候小红挎着个篮子,里面放着铜钱,回去时候全放调料了。猪肉太沉,只能原天承扛着了。

“这是原郎君你买的药?”温小怜满眼的不可思议。打牙祭就说打牙祭,弄点钱买点肉并没什么不妥,但是顶着买药的名号,这简直太让她不可言语了。

“你不懂啊,温小娘子。”原天承指着猪肉说道:“一口猪顶半个政委。当然,这是我家乡话,你不明白。不过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吃好了,那么身体就有了精力,这个病,也就好了。”

“吃好点我不反对,但是猪肉真是没有羊肉好吃呀。要是给大伙打牙祭也买点羊肉回来呀。”

“那是你没吃过我家乡的做法,你就等着解馋吧。”原天承说完,发现温小怜没留口水,自己却差点流出来了。连忙组织大家收拾行囊,捆绑装车。

他大概了解了这时空的旅行。温小怜的歌舞团有十五辆牛车。大家的行囊,道具,乐器等等,都装在车上。除此之外,还有水桶,铁锅,木炭,各种炊具。简而言之,这小小的歌舞团可以说是一支微型军队,完全能自给自足。

想想也是,在这个时空,可没有一个电话就叫来各种服务的可能。即使行程规划的再好,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耽误在路上,要是没有走到哪里住到哪里的准备,那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行军对于原天承也不陌生。他有条不紊的安排着一切,给车辆编号,安排头车尾车,分配好每辆车子的人员,载人的运货的,都妥帖之后,小小的歌舞团正式开拔。

“温娘子”小红透过车窗,望着走在前面的原天承挺拔的后背,对着温小怜说道:“这个原小郎君看起来蛮有本事的。”

“嗯。”

“就是不知道他看病的本事,有没有他的长相那么精神。”小红嬉笑的说。

“你看了小郎君相貌,动了心啦?”温小怜也笑嘻嘻的说。原天承一直顶着个大斗笠,实际众人只能大概看到一点点他的相貌,大部分脸都藏在阴影里。

“买肉时候看到啦,他一低头就看清了。”小红压低声音神秘的说道:“以前听娘子唱曲儿,那些潘安啊宋玉的,都是说男人美得不能再美了,我就常常想,什么样的小郎君是美的不能再美了呢?这世上,有这样的郎君吗。可今天看到原郎君,我才真知道什么叫美若潘安呀。”

小红凑近温小怜耳边,低低声音说道:“他头发都刮光啦,像是个小和尚。”

“和尚?”温小怜有些诧异。这年头和尚可不能胡乱到处走动。不过想想还有小葱在,也就释然了,和尚总不会结婚吧。“别瞎猜了。原郎君就是咱们团的,那个,团长。”

说完这个古怪的词,俩人笑成一团。

歌舞团吃了早饭就出了城,不过牛车可不是汽车,一路慢悠悠的走着,三四个小时之后,眼见到了中午,原天承偷偷让小强变出地图来一看,发现才走了不到三十公里。虽然在他看来这已经是龟速的不能再龟速了,可是在这时空来说,却是很正常的一个速度。

他们今晚的目的地在崞县,现在已经走了差不多一半。眼见烈日当空,牛和人都该休息休息了。原天承招呼大伙停住牛车,找了个阴凉地方扎下营寨。

这时空的道路大多都是依着河流和山势而来。他们现在就是走在滹沱河边。所以取水很方便。大家一起动手,有去打水的,有搭灶台的,有搬木炭柴火的。很快,在原天承的指挥下,搭建起来了一套行军灶。

本来如果没有原天承,这些杂役也是旅行的老手,搭个灶台做顿饭什么的都是熟练工,轻车熟路。可是有了原天承,就等于多了一千多年的见识。尤其在原时空,特种部队搭建的野战灶是非常有讲究的,远不是这时空随手乱摆几块石头可比。

于是在原天承手下就出现了一个巧妙的灶台,没有到处乱飘荡的黑烟,而且锅子升温还特快。

原天承拿过厨师的切菜刀,运刀如飞。二十斤的猪肉,被切成核桃大小的肉块。然后统统放进锅里。

随着水渐渐滚开,水面上浮起了一层血沫。

原天承拿出水瓢,把血沫一层层的捞出去,汤水越来越清亮。

“原郎君”小红凑了过来说道:“猪肉这样煮,真是有些浪费呀。这肉要烤,然后抹上作料,那才好吃呢。”

“哈哈,小红,一会别嫌太香哦。”原天承眼见血沫都处理干净,就把各种辅料依次放下了锅。这时空没有酱油,只能用酱来代替,别的倒是不差什么。

煮了猪肉再刷上去调料,是这时空的普遍吃法。只是这样吃的话,猪肉的膻味去不掉,而调料味又进不到肉里面,对于原天承这样的食客来说,这简直就是在吃生肉一般,实在是忍无可忍。

忍了这么多天之后,只有红烧肉,大块的肉,肥瘦相间的肉,才能解决他的饥渴!

过了半个小时,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从锅里飘散出来,弥漫在小小的营地之间。这是什么味道?也太香了。所有人都被吸引到锅子边上,连温小怜都忍不住靠了过来。

“红烧肉啊红烧肉!”原天承大叫着,揭开锅盖,把鼻子凑过去,满足的吸了一口气,又赶紧盖好。

炖肉是个慢功夫。要让调料的味道充分滋润进肉里,就要文火慢炖。所以虽然现在香味已经把大家都勾引的快坐卧不安了,但是却不能开吃。

原天承算着时间,又开始蒸米饭。虽然这时空的北方也是面食做主食,可是却也有许多大米。原天承估摸着大家的饭量,蒸上一锅米饭。然后又架上一口锅,开始烧水。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大伙的忍耐力基本已经到了极限,感觉再不开饭就要把原天承撕开吃掉了,他这才在开水里面放上买好的蔬菜。具体来说就是白菜和豆腐。然后又把红烧肉的肉汤舀了两瓢进去。

在众人喷火的目光中,原天承又盖上了盖子。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眼见着离恰到好处还有一阵时间,但是诸位眼中的欲火快要把自己烤熟了,原天承知道众怒难犯,连忙开口道:“要想吃的好,就要耐得住性子。”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不到火候绝不揭锅。不能因为一群唐朝人对于美食的渴望而降低了自己对厨艺的要求。

“原来小郎君家乡的伙食是这样美味呀!”温小怜闻着香味,忍不住说道。

“哪里哪里。”原天承笑嘻嘻说道:“其实呀,我就是一开路神,你才是金刚。”

“这怎么讲?”温小怜不解的问。

“话说有一天金刚遇到开路神,羡慕的说道,我和你一样的高大,但是你却吃的这样好。这开路神回答说,阿哥您不知道呀,我只是图点口腹之欲,若是论穿着,完全不行,剥去一层遮羞皮,浑身就都是篾片啦。”

大家愣了片刻,突然哄堂大笑。小葱笑的几乎跌到。

原天承没想到自己的笑话有这么大杀伤力,真担心笑抽抽过去几个。

时间不早,时候刚好。红烧肉,大米饭,再加上一碗白菜豆腐汤。这滋味简直绝妙。连原天承这种常常慰劳自己的人,都吃的魂不守舍,更别说歌舞团的人了。大家简直不是吃饭,是抢饭。

原时空的厨艺,讲究色香味。这红烧肉正是又有色,又有味,又极端的香。大唐的煮猪肉还是白的白红的红,本色出演,而这一碗红烧肉,金黄香浓,肥而不腻,夹一筷子,颤巍巍好像活物,吃进嘴里,入口即化,只留下无尽的香味。完全没有膻味,也没有调料的本来味道。

厨艺也在发展,这时候和后世比,无疑还是差的很远。调料,就是调和的艺术,这有点像中医,君臣佐使搭配好了,才出味道。而混合的味道绝不可能是原来的味道,就好像你如果从一口红烧肉上吃出花椒味,那就是说明花椒放多了,失败了。

完美的红烧肉,绝没有花椒大料葱姜蒜的味道,所有的滋味都融合进肉的本来味道里,比起这时候向肉上刷调料,一口吃出葱姜蒜味来,那真是天上地下的对比。

而且红烧肉配白米饭,是经典搭配。神仙都要多吃两碗。

再加上白菜豆腐吸足了肉味,却又不失本味。荤素搭配,神仙都不换呀。

这一顿饭吃的天昏地暗,锅底都快被刮去一层,丁点都没剩下。

吃完肉,小葱拍拍肚子,看着不远处温小怜一脸满足的神态,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开价太低了。这一碗红烧肉的厨艺,怎么也得一贯钱吧。

她暗下决心,一定抽空再跟温小娘子提提工钱的事情。可不能吃这个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