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唐 第十二章 崞县遇匪
第十二章 崞县遇匪
傍晚时分,歌舞团进了崞县县城。吃了晚饭,找好客栈安顿下来。
在药物和红烧肉双重刺激下,歌舞团的病人已经完全恢复了。原时空抗生素的威力是巨大的,再加上不属于这个时空的红烧肉横空出世,整个歌舞团人人精神,各个鼓舞,再没有了早上的病歪歪懒洋洋的气息。
原天承安排好每个人的房间,再检查过各个车辆牲口,确定一切都正常之后,回到了自己房间。
小葱已经铺好了床,还给他打来了一盆洗脚水。看原天承回来,就上前帮他脱掉外衣,按着他坐在胡凳上,又为他脱掉鞋子,把双脚泡在热水里。
一天的劳累,仿佛一下就轻松了许多。
小葱一边给原天承洗脚,一边说道:“天承,奴奴觉得,应该跟温小娘子再提提钱的事。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奴奴别说吃了,就是听都没听过,不能白白的便宜了那小娘子。”
“小葱,”原天承拉起小葱,让她坐在自己身边,牵着她的小手说道:“钱,不是这样赚的。”
“怎么不是?奴奴再多要一贯钱,咱们每个月就有三贯钱了。你看我这么多年才攒了这么点钱,现在一个月就能有三贯钱这么多,那多好啊。我问过小红了,京城租一个小院,一个月只要几百文,不到一贯钱。我们每个月有三贯钱的进账,刨去这一贯钱的房钱,还有两贯。我们省着点用,每月存一贯多点,等过两年,买个小点的房子,然后……”
“慢来慢来,不急不急。”
“怎么不急呀,我着急的!”
“干嘛这么着急?”
“我想,要是咱们有了孩子,奴奴想孩子们在咱们自己的院子里面玩,不想租着别人的房子。”
原天承没想到蔡小葱的志向如此高远。从认识到结婚,到现在才几天呀,就已经把孩子们那一代都想到了。这可真是会过日子的女人。
“京城的房子可贵呀!”原天承不得不提醒小葱。
“嗯呢,小红也是这样说的。不过不怕,奴奴能做事,郎君你又那么有本事,只要我们肯干,房子早早晚晚的会买得起的。”小葱坚定的表态。
房子呀。这问题看来全历史时期都是个刚需问题。在后世如此,穿到大唐也一样。
“别向温小娘子要钱啦,那样太小里小气的,不好。相信我,房子会有的,我保证!向毛主席保证!”原天承握住小葱的手,轻轻一捏。
“向谁?毛主席?”
“嗯,毛主席,我老家的神。”原天承点点头,拉着小葱来到床上,一口吹熄了蜡烛,“睡吧。”
温小怜没准备在崞县演出。这县城还是小了一些,所以歌舞团早晨用过饭,就打点行装继续上路。
经过一天的相处,再有红烧肉做媒介,原天承两口子和团里的人也熟悉了起来。尤其原天承凡事都做的干净利落,不经意处就把整个歌舞团的面貌变得焕然一新。也没添置任何新的东西,只是整理擦拭,加上分门别类,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统筹安排。就让整个团的行动显得非常合理又合适。
统筹安排,是原天承几乎不需要动脑,下意识的行为了。他在原时空从小事做起,从一个单独模块做到一个综合项目,再到整个巨大的工程,每一步每一天都是在统筹中度过。所以,即使人员还是那些人员,物品还是那些物品,但是因为精气神的不同,气氛的不同,和摆放安置的科学合理,让所有人都觉得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虽然不能明确的说出来,可是每个人都感觉到好的变化。
歌舞团终于从压抑悲伤的气氛中走了出来。
一行人有说有笑,走在官道上。大伙本来还期待着原团长再来一顿红烧肉,昨天吃的实在是太香了,可以说这些人都是今生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肉,因此满怀期待。不过大家肯定要失望了,原天承本着健康生活的原则,绝不会每天都大鱼大肉的。所以今天他根本没去菜市场,大家也就没得红烧肉吃了。
“原,那个,团长,”歌舞团的厨子董余靠了过来,有点结巴的说。他本来也不结巴,只是团长这个词在本时空还没出现,所以对于一个厨子来说,掌握起来稍有难度。
“董大厨,找我有事呀?”原天承笑眯眯的问道。
“团长,你的红烧肉,太好吃了。”
“董大厨,那是我做的红烧肉,不是我的红烧肉,你要把我红烧了,我可不干哦。”
“是,我们哪敢红烧团长呢。”董余憨厚的笑笑,举起有些肥胖的手挠了挠头发,结结巴巴的说:“团长,你那,就是,那红烧肉,那个,做法,能不能,让我学学?”说着,董余不好意思的递过来一个褡裢,沉甸甸的。
“这什么意思?”
“团长要是肯教给我那个,红烧肉的做法,这是我董余的束修。”
小葱不知从哪跑了过来,出现在董余面前,拿过褡裢掂量了一下分量,又把褡裢还了回去,正要说话,却被原天承截住。
原天承推开董余握着钱袋的手,诚恳的说道:“董大厨愿意学,那真是太好了。这样我以后就能吃现成的了。”
实际董余眼看着原天承怎么做红烧肉,主料配料,还有流程什么的,也不存在藏私问题,他都一清二楚。但是他不明白的是那几样从药店买回来的调料。他是大厨可不是郎中,所以不明白原天承放的是什么,因此才有学厨艺一说。
不过即使他明白这些,按这个时代的风气来说,他也是从原天承这里学了一样手艺,给师傅一点学费,这时代叫束修,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技多不压身。任何时代,学会一门技术,总是多一条赚钱的路,而这时代更是如此。因为这时空技术种类并不是很多,也不是后世那么纷纭复杂,所以学会一样手艺,眼见着就是一条赚大钱的路子。
董余不是为了赚大钱。他曾经是军队里面的炊事兵,这时空叫火头兵,专管做饭的,现在在温小怜的歌舞团做厨子,而且他的确喜欢厨艺,同样的菜式,他烧的就比别人烧的好吃,如果不是因为原天承这领先几百年的厨艺的确让他佩服,他才不会和这么一个毛头小子学烧菜呢。
不过原天承可不会要他辛苦积攒这些钱。他巴不得每个人都会做他那个时空的伙食,这样才能吃起来方便,省的顿顿饭都要自己费心。有人学做饭,那真是太好不过了。
把撅着嘴的小葱赶跑之后,原天承一五一十的给董余开始讲解红烧肉制作的流程,从选什么位置的肉,到各种调料比例,还有时间火候等等,有主有次,有详有略,短短十分钟,就把红烧肉的关键处都交代清楚了。
末了,原天承吩咐道:“今天是没可能了,官道上没地方买肉,明天,董大厨你给咱全体人马做一顿董氏红烧肉。”说着拍了拍董余肩膀,“好好干,大家伙儿可都等着呢。”
董余连连点头。一遍一遍的思考着关键环节,生怕忘记。
团里的众人看到团长这样无私,竟然把如此好吃的红烧肉秘技一文钱不要的白送给董余,眼里原天承的形象顿时又高大了一截。
原天承虽然在原时空就早已习惯了众人的崇拜眼神,但是到了新时空,这么快又获得了崇拜,心里还是多少有点得意的。
他扶了扶斗笠,更加挺直了腰杆,正想着是不是应该摆个更酷的造型,却听到前面负责领路的郭锐高声呼叫:“敌袭!敌袭!”
原天承吃了一惊。这可是大唐的腹地,哪里来的敌人?
他飞跑到队伍最前端,跳上牛车向前望去。果然,前面一里地左右,有滚滚的尘土飞扬,一会就听到杂乱的叫声。
他手搭凉棚,实际却让小强变成望远镜,藏在手心里面观察着来人。
这段官道笔直,所以来人无法隐藏身形,被郭锐早早发现。原天承知道郭锐做过军队的斥候,也就是侦察兵,有一双好眼睛和敏锐的观察力。他一眼就看见这群人手里都挥舞着各种武器,从他多年历练的经验来看,这伙人明显不是好人,就是冲着他们的歌舞团来的。
原天承看的更清楚了。望远镜里面明白的看出对面有两个骑马的,应该是头领,身后跟着十五个步卒,都没有着盔甲,但是各个手里握着兵器。
当先骑马的那人手里拎着一根狼牙棒。后面的骑士双手握着一把长刀。那些步卒有几个身背长弓,人人手里一把长刀,一米多长,阳光下泛着寒光。
不过这伙人服装全乱七八糟的,没有个统一的制式,一看就不是军队。
糟糕,遇到强盗了!
原天承收起望远镜,跳下牛车。
这时候车队已经停下。温小怜和团里的男人都走了过来。
原天承看着温小怜手里握着的一杆长枪,一时有点语塞。这姑娘不是歌舞演员吗,怎么瞬间变铁血战士了。
他知道这根长枪,就放在温小怜的车上,套着布袋。本以为是演出用的道具,可是万万没想到,这枪一亮相,前面一尺多长的枪头明晃晃沉甸甸,一看就锋利无比。这可不是假玩意呀。
再看那帮杂役,包括董大厨在内,左手盾,右手刀。真不含糊呀。
还真是一个微型军队。
原天承要收拾这伙强盗不难,但是要瞒过这么多双眼睛就太困难了。他正脑筋飞速旋转想着计策,却被温小怜一把拉到身后,说道:“原团长,你照管后面女人的安全,前面交给我了。”
原天承忽然明白了。原来人家姑娘雇佣自己一个陌生男人,自己还觉得对方好大胆子,就不怕自己是坏人。现在才知道,人家只是看重自己的本事,至于人品吗,如果不够好的话,这一个女人带着一群手下,想来是认为收拾自己不成问题。
好能干的女人!原天承暗挑大指,佩服呀佩服。
其实他完全高估了温小怜。温小怜是有所持不假。她虽然是歌舞伎,这个行业就是后世的演员,但是她从小就练习长枪。她的枪可不是花架子,那是要人命的。而她的这些手下,实际是从军队退役,无处可去或者不想回老家,看他叔叔的面子,安排到这个歌舞团讨生活的。唐朝战事多如牛毛,这些人各个都见过血,所以有他们护卫,歌舞团虽然小,但是也不是一般小贼敢惹的。
但是今天不同。今天来的不是小贼,是强盗。温小怜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强盗已经不是小偷小摸的范畴了,那是要杀人越货的。随着强盗越逼越近,温小怜发现对方竟然有弓箭手,顿时心里一凉。
对方有弓箭,自己这边可是没有。谁能想到大唐腹心之地竟然会出现强盗呢。要知道大唐到现在,虽然边疆一直战火不断,但是境内,尤其是核心区域几乎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别说强盗了,连贼人都少。现在突然遇到带刀带枪还带着弓箭的,温小怜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功夫,身边走上来一人,对着温小怜说道:“温娘子,让我伍丁带两个兄弟上去顶一阵,你们赶紧向四处跑吧。能跑几个跑几个。”
这伍丁也是老兵,一看形势就知道不妙。如果对方没有弓箭还好说,自己这边不算新来的团长,有十个男人,都是老兵,加上小娘子的一杆长枪,和对方完全可以斗一斗。但是敌人有箭,就可以在远处射杀,自己人只能干挨打不还手,早晚都会白白送死。所以他当机立断,想以自己的抵抗来换取大伙的生路。
温小怜摇摇头。她明白伍丁的意思,但是这完全行不通。因为即使这几个人上去了,一阵乱箭就交代了,剩下的一群女人还是跑不掉。对方不但有弓箭,还有马匹。人再快跑的过马吗?换做自己是强盗,即使这群女人四散逃跑,那只要追上一个,敲断了腿,也就跑不掉了吧?这样追一个又一个,最终还是没人能跑的掉。
思考解决不了问题,强盗飞快的就跑到车队前面三十米处。
那首领一勒缰绳,停下马匹,哈哈狂笑。手中狼牙棒向温小怜指着说道:“好个标致的小娘子。看起来还是个黄花大姑娘,今天真该着我金狼大王走运道,竟然截住一群歌舞伎。”
他回首向身后同伙大声叫到:“兄弟们,今天发达了,有金子有女人。”
众强盗齐声高呼。金狼大王拉杆子抢劫也没多久,正经没抢到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他本是个农户,有着一百多亩地,但是好吃懒做,这些年把自己的田地或卖或当,都折腾光了。然后为了谋生,去当了一阵兵,不过吃不住苦,又犯了军纪,被军队除了名,回到家乡也没什么愿意干的,干脆一咬牙当了强盗,拉起十几个同样失去土地的农民,自号金狼大王,就在这官道上开始抢劫。
他抢了几起商人,但是这时空的商人身上并没有多少现钱。行旅的商人,都是带的货物。金狼大王抢了货物,也没地方出手,又不能吃不能喝。总不能抢来一车药材全当萝卜啃吧。所以风险极大,但是收益极小,最近搞的有点人心不稳,队伍不好带。
可巧了,今天遇到温小怜的歌舞团,这才是真正的大鱼呀。
因为歌舞团下乡演出,回京的路上都是赚的满满当当的,有钱又有女人,这可是老天爷给的运气。
金狼大王心里暗暗谢过老天爷,大声叫到:“你们几个,都把刀子给老子丢地上。还有你,小娘子,把你那破枪给扔了。别跟拿绣花针似的,现眼!”说着轻松的挥舞起自己的狼牙棒。赫赫生风。
因为歌舞团里面有女人,一旦动刀动枪的,弄个血淋淋的,那可就不好玩了。所以金狼大王才一反往日的做派,没有见人就打,还约束住了手下。
原天承以为温小怜早有预案,还嫌自己碍手碍脚,所以跑到后面,找到小葱,把正握着刀子,一脸紧张的小女子拽到车厢里,把刀子给她塞进刀鞘,拍拍小葱的脸蛋说道:“放心放心,有我在绝不会出事的。你给我好好在这待着。你不乱跑我才能安心办事。听话!”
小葱连忙点头。她无条件的相信自己郎君的本事。看原天承翻身出了车厢,小葱又悄悄的把刀子抽了出来。如果大家伙儿顶不住,那自己宁可不要性命,也不能让强盗脏了自己身子。
原天承把所有的女人都赶上了车,让她们谁都不要露面。这是目前他能做到的最好的措施了。如果这群女人一叫,不但会让强盗们打上兴奋剂,也会极大的分了自己人的心。此消彼长,她们还是不出来的好。
确保所有女人都钻进车厢,原天承灵巧的爬上一辆最高的牛车车顶。他爬在车上,轻声说道:“狙击枪。”
温小怜陷入绝境。
前进不能,后退不得。打,打不过,即使自己枪法再好,但是没战马呀。金狼大王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又是重兵器,怎么说自己也讨不了好去。跑,她可不是这样的人。扔下一群朝夕相处的姐妹,独自逃生,这不是她的性格。何况即使她想跑,人腿也跑不过马腿呀。
形式严峻,温小怜强迫自己冷静,提高声音,冷冷说道:“金狼大王,你们是求财的,我这里全部的钱粮都给你,大家不用动手,也省的你手下死伤。”
“哈哈,小娘子说的真是可笑。”金狼大王缕着络腮胡子,瞪着巨大的一双眼睛哇哇说道:“求财是不假,但老子也求色。你个小娘子,心眼太坏了,竟敢说我手下会死伤,老子倒要看看,哪个混蛋有本事伤老子的兄弟。看老子这就好好收拾你!”
“慢着!”温小怜长枪横在胸前,说道:“我倒要看看你金狼大王有多大的本事。敢否单独与我一战?”
“战个屁!”金狼大王满不在乎的说道:“小娘子,你的激将法对某家没用。老子把你们这伙人都打趴下,到时候还不是让你趴着就趴着,让你跪着就跪着。呵呵。兄弟们,给我上。”
说着纵马就奔了过来。
温小怜顿时心里冰凉。这强盗油盐不进,看来自己这一群人要交代在这里了。因为她眼看着那几个弓箭手正从后背摘下长弓,从箭壶抽出箭来。
金狼大王眨眼冲到眼前,手里狼牙棒高高挥舞,向着温小怜搂头盖脸砸下。
温小怜双臂较劲,银牙暗咬,今天看来是要死在这里了。即使贼人不杀她,她也绝不会让强盗玷污自己纯洁的女儿身体。
长枪闪着银光,扎向金狼大王的咽喉。
这是不管不顾的打法,妄图来个与敌携亡。但是金狼大王是骑着马的,又高又快,力量又大。他看着温小怜美丽的脸庞,越看心理越喜欢,这要是抢来当压寨妇人,给自己暖被窝,那这辈子可是没白活。他当然不会把温小怜砸个稀里哗啦,所以棒子一拐弯,向着长枪砸过去。
只要砸开长枪,那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
金狼大王越想越兴奋,在他眼里,温小怜已经变成一只毛茸茸的小白兔,正等着自己下手呢。
温小怜本就是拼命的打法,全身的劲力都在这一枪之中,想换招都来不及。心内无奈的一声叹息,就准备放弃长枪,抽出随身的短刀来自刎。
不知为什么,这生死的瞬间,她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那一顶斗笠,和那一碗红烧肉。
真美好的滋味呀。莫非老天爷让我吃到这么一碗人间至美,就是因为要送我上路吗?
伍丁等人都是短兵刃,所以站在温小怜的身旁。他们即使想上前也没用,因为对方的弓箭手已经搭箭在弓弦上,正要拉开。
等弓箭手拉弓如满月时候,就是自己这批人的死期。
董余握着刀,心里有些遗憾。他并不怕死。战场上生生死死看得多了,死不算什么。但是他昨天才吃到这么好吃的肉,今天又学会了红烧肉的做法,如果不亲自做出一碗红烧肉,就这么死了,真是郁闷到顶点呀。他实在是想亲手做一碗,那么好吃的红烧肉。
金狼大王的手下紧跟着就冲了过来。吼声震天。
谁也没有听到,在那些弓箭手身前传出轻微的爆裂声。弓箭手拉弓的双手突然脱力。顿时全都趔趄一下。再一看,手中的弓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成了两半。
正诧异间,却见前方出了更大的乱子。
本来金狼大王的狼牙棒就要砸开那漂亮小娘子的长枪,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大王的右手好像突然使不上劲了,狼牙棒的速度慢了那么一慢,接着就见小娘子的长枪直接戳进了大王的脖子。
前面进,后面出,一截长长的枪头,带着鲜血从金狼大王脖子后探出头来。
大王的身子顿时失去了平衡,歪着摔下马来,刚巧那狼牙棒倒卷回来,正砸在大王的头上。大好头颅,变成一个到处流水的烂西瓜。
“老大!”另一个骑马的强盗完全没想到眼前的变化,本来一顿美餐变成这个样子,他大刀举起,照着温小怜就砍下来。
温小怜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自己以为必死了,却发现对方的狼牙棒莫名其妙的慢了一刻,她想都不想,完全是下意识的一枪扎进了金狼大王的脖子。
眼见着金狼大王尸体倒在自己脚下,那大脑袋上面全是被狼牙棒炸出来的破窟窿,红的白的流了一地,还有牛眼珠子似得眼球,就摔在自己靴子上,温小怜胃里一阵翻滚,恶心的险些吐出来,而双股间有阵阵的颤栗传来。
不过不等她控制住自己,二大王的刀又过来了。
温小怜长枪本能的迎了上去。
“噗嗤!”二大王也莫名的慢了一瞬,被温小怜一枪扎进了脖子,眼见着活不成了。
伍丁这些老兵经验丰富之极,眼见有机会,对方的弓箭手根本没开弓射箭,立刻挺起盾牌冲了上去。
原天承拍拍手里的枪。狙击枪瞬间化成戒指,又戴在他的手指上。
这只是小强的一个应用。一把狙击枪,但是并不是射击传统的定装金属弹。这只是神似,实际从枪口射出的是高浓度能量团。
刚才就是原天承首先打断了弓箭手的长弓,解除了远程兵种的威胁。然后两枪打断了俩大王的肘关节。能量团入体爆炸,俩大王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原天承阴了。
原天承不喜杀戮,所以没有继续再开枪,而是跳下车来,高声叫道:“大伙守住妇女儿童。我和温小娘子上马驱敌!”
说着,原天承飞快的抢到前排,跳上二大王的马,顺手把温小怜拉上金狼大王的马,然后抄起二大王的刀,控马飞奔,向着那些步卒冲去。
他刚才观察的清楚。这些步卒虽然叫的高声,但是看样子都带着一些淳朴,有点像他最初接触那个小村里面的农人,所以一念之下,他不想再增伤害。因此就命令众人回去,自己带着温小怜骑马去驱赶。首恶死了,这些人也就无能力作恶了。
温小怜浑浑噩噩的,也不懂的控制马匹,那马也就跟着原天承跑来跑去。
东奔西赶,大呼小叫的,原天承一口气跑出方圆两三里地的圈子,才把这伙人彻底的驱赶到四面八方,确保他们不能短时间再聚齐。
绕过一处弯道,眼看所有强盗都被吓的没影了,原天承才停住马匹,回首一看温小怜,大吃一惊:“你,你,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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