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話 第384章 宗教場所政策
第384章 宗教場所政策
這個彙報會,因為王宏和陳觀的激辯,拖了時間。
市長於堔剛呵斥了王宏,市委書記沈全接著就說到:“五龍峪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事情,還有一點,陳觀沒有說清楚。那就是站在公司的立場上,可能是願意通過劃定五龍峪旅遊景區範圍,然後通過將農用地、林地、山地徵用為國有土地、再轉為五龍峪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旅遊專用建設用地的方式,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這樣的話,公司雖然一下子拿那麼多徵地補償款很困難,說不定需要貸一大批款,但是獲得了土地的使用權,減少了參與分紅的股東數量,現有股東的收益和投資回報率將會大幅度提高。但是,這樣做的話,五龍峪村上千口人就變成了失地農民,無地可種,將來吃什麼、花什麼就是個大問題,那就是把好事兒辦砸了,富裕了五龍峪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股東們,坑了五龍峪那些沒有錢入股的老鄉們。現在這種辦法,動員老鄉們以承包責任田、林坡、竹園的使用權作價入股的方式,既保證了五龍峪旅遊景區的順利開發建設,又保證了群眾的利益,所有村民都是公司股東,不但可以從公司經營中得到分紅,還可以在公司化經營的理念指導下,科學種植,提高土地收益率。這件事,辦的好,辦的漂亮,辦的富有創新精神,符合黨的富民政策,符合改革開放的總方針!我們天天大會講小會講,反覆強調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現在看來解放思想仍然任重而道遠!好了,明水縣回去按照於市長的指示辦!土地局繼續彙報!”
於堔是摔書呵斥,沈全的話更難聽,話裡話外的意思都是說王宏的思想有問題!
王宏現在才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常識性錯誤:犯眾怒了!
五龍峪旅遊景區是明水縣的重點項目,是明水縣委、縣政府決策建的。為了儘快讓白家大院開業,明水縣包括市直部分職能部門都抽調幹部和專業技術人才到五龍峪指導幫助工作,開業時市四大班子領導都親臨剪綵、祝賀,等於說五龍峪旅遊景區是水泉市、明水縣兩級黨委、政府的重點項目,那麼多領導眼都瞎了,都看不見五龍峪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對不對?就你王宏日能?
這一刻,王宏忽然覺得自己有點愚蠢,被嫉妒弄暈頭了,竟然在這樣的彙報會上挑刺兒,犯了官場規則,得罪的不但是張德清和陳觀,等於是把市領導和明水縣的領導們得罪完了!
幹部幹到張德清、王宏這樣的級別,幹什麼事情都得沉穩、講究策略。象今天這樣的事兒,如果王宏從群眾舉報中發現了五龍峪旅遊景區確實存在非法大面積侵佔耕地的問題,不應該在彙報會上直接揭出來,而應該立即向主管副市長彙報,聽取指示,最起碼也應該是先和明水縣委、縣政府溝通,迅速查明真相,再視情況向市領導彙報。象他這樣事先不彙報、突然之間端到會議上,不要說是打張德清的臉了,連他的主管副市長的臉都打了!
雖然心亂如麻,但王宏畢竟是見過大場面的,還能夠沉得住氣,接下來就根據張德清彙報中涉及的修建高速、修建鐵路、修建機場的佔地問題,做了簡要彙報。
王宏彙報的很簡單,那就是根據現行土地政策,如果修建桑園通往水泉的高速公路和鐵路、修建水泉機場的話,只要項目完成立項,就可以向上積極申報徵地,土地局一定積極工作,支持市裡重點建設。
這個態度還不錯,主持會議的王文華書記揮手讓他坐下了。
接下來各單位的發言就走上正題了。
市宗教局因為知道此事早幾天,準備的很充分。
宗教局是個小單位,下設辦公室、民族科、宗教科,總共也就7個人,一個局長,兩個副局長,三個科長,一個司機。今天參加會議的一下就來了三個,除了參加討論會的副局長向秀麗和宗教科長莫文端外,局長薛亦飛也按要求準時到會。
宗教局平時事務少,難得有一次向書記、市長彙報的機會,薛亦飛顯得很興奮,說話時聲音很大,拿稿紙的手都在不停滴顫抖!
薛亦飛彙報說,據他們瞭解,現在全國各地要求興建佛教寺院和道教宮觀的很多,表面上說的都是方便佛教信徒,實際目的都是為了帶動旅遊業發展。省內各地市也有要求興建佛教寺院和道觀的,甚至還有要修建中原大佛的,說白了也是為了帶動經濟發展。現在的情況是,香火鼎盛的寺院,確實能帶動一方經濟,但也有些寺院門庭冷清,對經濟帶動的作用不大,甚至是沒有。還有些寺院根本就無人問津!
從管理體制上說,現在的寺院道觀分屬兩個不同系統,一部分屬於佛教協會、道教協會管理,這部分佛教寺院、道觀一般都名氣大、香火鼎盛,有相當數量的信眾,也有住院的和尚、道士;另一部分屬於文物系統管理,作為文物遺存進行保護。這部分寺院、道觀都沒有修行的和尚、道士,由於文物部門經費有限,日子非常難過,許多寺院、道觀都租賃給個人或商業公司進行經營。
薛亦飛說,從國家對宗教場所審批制度上講,由於文革中絕大多數宗教場所都被破壞,僧侶、道士被遣散,因此,粉碎“四人幫”後,隨著改革開放對外交流的需要,國家開始逐步恢復和開放宗教活動場所,一些被損壞的寺廟道觀得到重建和修復。可以說,現在是修建寺廟管制最松的時期。不過,現在內部掌握的政策是重建和修復寺院,只要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能夠有保證,獲批的機會就很大。新建寺院、道觀,中央財政一分錢不給,也不允許地方財政予以投資,全靠宗教界自籌,原則上也不予審批。
這都是政策,陳觀聽的非常認真,一字一句都記到了筆記本上。
具體到五龍峪旅遊開發公司重建大雲寺、奉建大佛立像項目,薛亦飛說,重建大雲寺、奉建大佛立像項目不能以五龍峪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申報,按國家宗教政策,必須由宗教團體申報,或者是以大雲寺重建委員會這樣的組織名義申報。根據現行政策,重建大雲寺項目,因為屬於古寺重建,審批程序明水縣政府先審批,然後報市政府審批,然後報省政府審批,並向國家宗教局備案。這樣,獲批的可能性很大,而且還有爭取中央財政、省財政撥款的可能。
奉建大佛立像屬於在宗教活動場所外建大型露天宗教塑像,是新建宗教活動場所項目,必須經過省市縣層層審批後,報國家宗教局審批。按政策規定,不可能爭取到一分錢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而且還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一是佛教在該地區有悠久傳播歷史,信教者眾多;二是當地信眾有強烈要求,並徵得當地居民同意;三是擬建造的大佛立像符合佛教教義;四是有必要的建設資金;五是符合有關建設規劃要求。
實際上,九十年代的政策非常寬鬆,要是再往後5年,建設宗教活動場所的審批就要很嚴格了,政策也更嚴密。
講完政策,薛亦飛就說:“沈書記、於市長、各位領導:整個水泉地區沒有一座寺廟,不利於維護宗教信仰自由,也不便於佛教徒開展活動。重建大雲寺,奉建大佛立像,可以填補水泉沒有寺廟的空白。特別是大雲寺史有明載,能夠見證大唐文化,歷史悠久,應該抓住機遇,儘快重建。奉建大佛立像,必然會成為我市乃至全省的宗教文化標誌性景觀,意義重大。我們宗教局向市委、市政府表態,全力以赴配合明水縣做工作,爭取儘快得到國家局、省局批准!”
沈全笑著說:“薛局長的積極性很高,決心也很大。我問你個問題,重建大雲寺、奉建大佛立像都需要由宗教團體申報,我們沒有佛教協會,也沒有有名氣的佛教大師,怎麼辦?就算是搞個大雲寺籌建委員會,裡面也得有大德高僧主持,不然的話硬條件就不符合要求。我提個思路,你們琢磨琢磨。那就是我們能不能把搞中原大佛的高僧請來,讓他們參與我們的工作,就把我們的大佛立像建成中原大佛。這樣,我們有了大德高僧參與的佛教機構,也可以避免不同地市重複投資,一舉兩得麼!”
這是個好主意!
陳觀聽得兩眼放光,他本來就想著要請大德高僧來主持大雲寺呢,沒想到沈書記也是這想法,而且比他想的更全面、更透徹!
看來,前天給沈書記彙報後,他一直在研究此事呢!
薛亦飛回答說是如果能這樣做最好,可以減少項目審批工作的難度!